专业小程序设计开发——助力新电商新零售
电话+V:159999-78052,欢迎咨询物业有权利拿业主的东西吗,[小程序设计与开发],[小程序投流与推广],[小程序后台搭建],[小程序整套源码打包],[为个体及小微企业助力],[电商新零售模式],[小程序运营推广及维护]
一、物业有权利没收业主的东西吗
法律分析: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没有权力暂扣或没收业主的个人财产。物业公司不是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没有赋予物业公司有这样的权利,物业公司的行为是越俎代庖的违法行为,业主应当报警处理,由公安部门出面制止物业公司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物业在不通知业主的情况下拿走东西违法吗?
物业不得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拿走业主的物品,否则是侵犯了业主的财产权,违反了物权法相关规定。即使是因为业主违反了规定而导致物业需要清理或处理业主物品,也应先通知业主,并在合法的情况下进行处置。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业主有违规行为,物业应该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业主,要求业主改正,并在指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如果业主依然没有整改,物业可以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但应该妥善保存被清理物品的证据,在处理过程中保证公正、合法,不得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业主对小区物业有哪些权利
2025-07-10 20:47·物业小灯泡业主对小区物业的权利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核心是保障业主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共同管理权,以及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权。以下是业主对小区物业的主要权利:一、业主自治权:参与小区公共事务决策业主对小区公共事务享有共同决定权,可通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行使以下权利:
选举与被选举权业主有权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也可被推选为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管理条例》第6条第5项)。
选聘/解聘物业企业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双过半”),业主可决定选聘或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民法典》第278条第4项)。
制定/修改管理规约管理规约是小区公共事务的基本规则(如车辆停放、公共区域使用等),业主可共同制定或修改(《民法典》第278条第1项)。
使用/筹集维修资金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业主可共同决定维修资金的使用(日常维护)或筹集(大额维修),需“双过半”或“双四分之三”表决(《民法典》第278条第5、6项)。
改建/重建共有部分如小区公共设施改造、建筑物外墙翻新等,需业主共同决定(《民法典》第278条第7项)。
二、监督物业服务的权利业主有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按约履行义务,具体包括:监督服务质量要求物业按合同约定提供安保、保洁、绿化、设施维护等服务;若物业未履行或服务不达标(如垃圾清运不及时、电梯故障未及时维修),业主可要求整改或向相关部门投诉(《物业管理条例》第32、35条)。
监督物业费收支物业需定期公示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情况(包括公共能耗费、物业费收入与支出明细),业主有权核查是否存在挪用或不合理支出(《物业管理条例》第6条第2项、《民法典》第943条)。监督公共收益管理小区电梯广告、公共区域停车费、场地租赁等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物业需单独列账并定期公示收支明细,业主可监督收益是否用于补充维修资金或经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用途(《民法典》第282条)。
三、知情权与信息获取权业主有权了解小区公共事务的关键信息,物业需主动或应业主要求公开:物业服务合同内容(如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维修资金的使用明细及余额;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包括收入来源、金额、用途);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服务人员配置等基本信息;小区规划变更、共有部分用途调整等相关文件(如规划部门的审批手续)。(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6条第2项、《民法典》第943条)四、共有部分的使用权与收益权小区内共有部分(如道路、绿地、电梯、屋顶、停车场等)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业主享有以下权利:合理使用权业主可在不损害其他业主利益的前提下使用共有部分(如在公共绿地散步、使用公共停车位),但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如将公共绿地改为私人菜地)。
收益分配权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如广告位出租、停车位收费)扣除合理成本(如维护费用)后,剩余部分归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可通过业主大会决定其用途(如补充维修资金、用于小区公共设施升级)。
(依据:《民法典》第274、282条)五、投诉与救济权(救济权)若物业侵犯业主权益或未履行义务,业主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向业主委员会反映业委会有权监督物业履行合同,可督促物业整改。
向行政部门投诉如物业违规收费、挪用维修资金,可向当地住建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或街道办投诉(《物业管理条例》第63、64条)。
提起民事诉讼业主可就物业违约(如未提供服务)或侵权(如擅自占用公共区域)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或停止侵害(《民法典》第233-238条)。
申请仲裁若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业主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六、其他权利拒绝非法收费物业不得违反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收取额外费用(如未经公示的“服务费”“装修管理费”),业主有权拒绝缴纳(《物业管理条例》第40条)。
参与社区治理业主可通过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其他平台参与小区环境整治、安全管理等公共事务,提出合理建议。
注意:权利与义务的平衡业主在行使权利时,需履行相应义务(如按时缴纳物业费、遵守管理规约、不得损害其他业主权益)。若业主滥用权利(如拒缴物业费影响整体服务),可能需承担法律责任(《民法典》第286条)。
综上,业主对小区物业的权利以“共同管理、共同决策、共同监督”为核心,旨在保障小区公共利益和业主合法权益。【WINDRISES MINIPROGRAM PROMOTION】尊享直接对接老板
电话+V: 159999-78052
专注于小程序推广配套流程服务方案。为企业及个人客户提供了高性价比的运营方案,解决小微企业和个体拓展客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