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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会计中具有融资性质的业务有哪些?谢谢!
1,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收款期超过一年,比如分几年收款的,则具有融资性质。会计上列长期应收款科目。
2,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分几年付款。会计上列长期应付款。最典型的最这两种。这两种业务的会计核算都有会计准则专门规范。
扩展资料:
融资途径:
1、银行:需要融资的时候您最先想到的肯定是银行,银行贷款被誉为创业融资的“蓄水池”,由于银行财力雄厚,而且大多具有政府背景,因此很有“群众基础”。
2、融资平台:由于从银行融资存在一定难度,第三方的融资平台是融资者的不错选择,比如国内最大的第三方融资平台投融界提供了比较专业的投融资信息服务。
3、信用卡:信用卡随着商业银行业务的创新,结算方式日趋电子化,信用卡这种电子货币不但时尚,而且对于从事经营的人来讲,在急需周转的时候,通过信用卡取得一定的资金也是可行的。
4、保单质押:投保人如因经济困难或急需资金周转时,可以把自己的保单质押给保险公司,并按相关规定和比例从保险公司领取贷款。
5、典当行:典当可能是从古至今最具生命力的行业。通过典当行取得资金,也逐渐开始为百姓所熟知。黄金、珠宝、家电、房地产、机动车等都可以典当,有价证券可以用来质押。
二、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按现值列收入是什么原则
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按现值列收入是什么原则
可靠性原则.因为分期付款销售商品里面是包含融资利息部分具有融资性质,是要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金额的,这个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通常应当按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或商品现销价格计算确定的.
分期收款=分期确认收入?
一、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一)会计准则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如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按照应收款项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摊销金额,冲减财务费用.
(二)会计制度规定
《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会计科目使用说明》5101主营业务收入,第三条第(二)款:分期收款销售,指商品已经交付,但货款分期收回的一种销售方式.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下,企业应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确认收入.同时,按商品全部销售成本与全部销售收入的比率计算出本期应结转的销售成本.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销售商品采用分期收款方式的,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
(四)企业所得税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五)增值税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三十八条第(三)款: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二、分期收款提供服务
(一)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06)》第十条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二)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会计科目使用说明》5101主营业务收入,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提供劳务.企业对外提供劳务,其收入按以下方法确认:
1、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当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
2、如果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第六十三条规定: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当在提供劳务交易完成且收到款项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的金额为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
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会计年度的,应当按照完工进度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四)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五)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按现值列收入是什么原则?对于财务来说日常工作中没有什么机会接触到这些内容,可能是在做题或是考试中遇到,那就可以先理解它们的定义,要是对实务理解不懂,也可以来网站与专业老师一对一沟通解答.
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存在税会差异吗?
原创2022-08-24 02:03·财税合规焦老师
客户的财务人员问:销售的商品达到收入确认条件(指符合所得税法及相关税收政策),销售合同约定的销售方式是分期收款方式,且所售商品需经过简单安装才可使用。根据所得税相关收入确认政策的规定,该合同涉及到两种确认收入实现时间的规定,一是“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一是“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以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该会计问我应该按分期收款方式,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呢?还是按照后者的规定,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呢?合同约定了分期收款方式,当然要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问题是,财务人员如果根据这一确认应税收入的方式进行会计处理,就会发生错误。分期收款销售是具有融资性质的,其期限较长,相当于给购买方提供一笔贷款。销售方在销售成立时,应按公允价值即分期收款总额的现值确认收入。具体会计处理是,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会计上收入确认时间早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部分),按其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约定的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确定利息收入,借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如此一来,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在收入的确认时间上存在暂时性差异,对于这一差异,我们要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做好纳税调整工作,以保证税收申报数据的准确性。【WINDRISES MINIPROGRAM PROMOTION】尊享直接对接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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