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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不易,售票员搭售保险被汽车站停岗,售票员的行为严重损害了顾客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车站对售票员的行为没有得到很好的规范,可能背后也存在着种种利益关系,这都是搭售保险行为难以被杜绝的种种原因。
一:车票与保险“捆绑”销售似乎已成标配很多乘客坐车买票时,“不说就是默认买”,让很多人误认为保险是乘车时必须购买的。事实上,原交通部和国家发改委于2009年印发的《汽车运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客运票价内已含有2%的旅客身体伤害赔偿责任保障金。就是一般情况下顾客乘车无须额外参保了。而搭售保险这件事曝出来后很多网友都表示,除陕西西安外,在湖北,甘肃,广东,河南等地都有类似的搭售保险的情况。乘客也都产生“坐车必须买保险”的错觉。
二:搭售保险行为侵犯了乘客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汽车站在票价外额外搭售保险,并未告知乘客的行为,侵犯了乘客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乘客反映,在陕西省西安汽车站买票遭遇售票员偷偷搭售保险,但售票员没有告知乘客,乘客几番追问质疑后,售票员退了保险费,购买保险需自愿,即使买了也可以退,而售票员明显损害侵犯了乘客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车站也对涉事售票员做出了停岗的处理。通过这件事,车站应该规范车站内售票员的行为,同时对在岗售票员进行培训,避免此类事情再发生。
三:强制售卖保险的背后存在巨大的利益关系消费者购买车票被强行搭售保险,并非新现象,背后也可能存在巨大的利益关系。乘客购买的汽车票中,本身就含有保险,车站并非不知情,但是却纵容售票员私底下偷偷的,在乘客不知情,不情愿的情况下,搭售商业保险,有可能存在猫腻,可以从中抽取佣金,这就意味着,乘客每购买一张车票保险,就会有“提成”进账,这也就是为什么这种现象很难被杜绝的原因。
春运来临,交通部应该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汽车客运站售票窗口等醒目位置告示保险购买的自主性还有保险的价格,杜绝默认搭售保险这类行为发生。只有多管齐下,乘客回家的路才能不再“添堵”,才会畅通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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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给二手车买保险,车主不仅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险种,还要注意历史记录,同时不能不足额投保。具体描述如下:
1、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险种。一般来说,除了交强险、三责险、车损险要考虑,自燃险也可按需选择,比如如果您的二手车已经使用超过3年,最好投保自燃险,这样可以规避因汽车老化导致自燃的经济风险。此外,车险不计免赔特约条款是一个附加险,只有车主在投保了基本险的前提下,才能够投保该险的不计免赔。
2、历史记录不容忽视。车辆的历史记录是指该车之前的保险赔付记录,一般而言,一辆有赔付记录的旧车的保费会高于无赔付记录的旧车,而对于“没有历史”的车辆,保险公司在投保或续保时常常会给予一定比例的优惠。因此,车主在购买二手车时,最好向原车主索要原车保单,尤其对于一些不搭售车险、也不主动提供险单的二手车更要留心,或许一不小心,买方就得为这辆车的“前科”额外缴纳一笔保金。
3、足额投保。消费者投保的保险金额的多少,直接关系到赔偿金额的多少。因此车主必须分析各险种的不同情况,确定适当的保险金额。如车损险一般是按照同类新车的购置价格作为保险金额,而盗抢险则是以车辆当时的实际价格作为保险金额。消费者应实事求是确定保险金额并足额投保,这样才能得到合理的补偿。
■服务资讯
本报南宁讯(记者/周红梅通讯员/赖柳柳)一些消费者在汽车4S店购买汽车时,往往会遇到强制搭售保险的情况。近日,广西保监局发布消费提示,消费者可以拒绝购买4S店强制搭售的保险,并通过录音或录像方式保留证据,向相关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般来说,4S店强制搭售保险有三种情形:一是“限制车险购买渠道”,即只要在4S店买车,消费者都必须通过该店购买新车保险;二是“限制车险投保公司”,即4S店在消费者购买新车或续保时,要求消费者购买指定保险公司的车险;三是“限制车险投保险种”,即4S店要求消费者必须购买指定的商业车险主险及附加险。
广西保监局专家指出,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在汽车4S店购买保险,有利有弊,其利在于出险理赔、维修相对方便,消费者比较省心;其弊在于保险费高于直销车险、电销车险,消费者选择权较小等。综合考量各种利弊后,消费者有权根据个人情况自主选择保险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投保的商业险种及保障额度,汽车4S店无权越俎代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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