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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lpr利率近十年,未来10年LPR怎么走?看看国际经验,想想中国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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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lpr利率近十年

1、2019年8月20日,在LPR形成机制改革后的首次报价中,1年期LPR为4.25%,5年期以上LPR为4.85%。

2、2019年9月20日,第二次LPR报价公布,1年期LPR为4.2%,较首次报价下降5个基点;5年期以上LPR保持在4.85%。

3、2019年10月21日,第三次LPR报价显示,1年期和5年期以上LPR均与前一次报价持平,分别为4.2%和4.85%。

4、2019年11月20日,第四次LPR报价公布,1年期LPR为4.15%,5年期以上LPR为4.80%,均较上次下降5个基点。

5、2019年12月20日,第五次LPR报价显示,1年期和5年期以上LPR继续保持不变,分别为4.15%和4.80%。

6、2020年1月20日,第六次LPR报价发布,1年期和5年期以上LPR均与上月持平,为4.15%和4.80%。

7、2020年2月20日,第七次LPR报价显示,1年期LPR为4.05%,较上月下降10个基点;5年期以上LPR为4.75%,较上月下降5个基点。

二、lpr利率未来10年降低的可能性大还是升高的可能性更大?

我认为降低的可能性大一些。

首先要科普一下什么叫LPR:

LPR一般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由具有代表性的报价行,根据本行对最优质客户的贷款利率,以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主要指中期借贷便利利率)加点形成的方式报价。

目前LPR共有18个报价行成员,大家熟知的四大行,工农建中都在其中,除此之外,还有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等股份制银行,以及渣打中国和花旗中国都外资银行,还有上海农商银行、广东顺德农商行等农商行。

值得一提的是,微众银行和网商银行也在其中,由此可见这18家银行是非常有代表性的,基本囊括了各类型的银行。

知道了LPR的原理,可以推论出,未来10年内,LPR下降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以10年为限,10年之内可以算是短期,超过10年为长期。短期内,货币维持宽松的可能性很大,毕竟现在降息是国际上的大趋势,有的国家都负利息了。我国的货币政策虽然比较独立,但是也会受国际上影响。

尤其这次疫情,带来了全球的经济衰退,客观上要求降息,货币宽松,以鼓励创业,刺激生产和消费,所以预期10年内,LPR下降的概率更大一些。

有人担心银行不是省油的灯,选择LPR浮动方式怕掉进银行挖的坑里,其实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因为LPR高低不是商业银行能操纵得了的。
LPR取决于货币政策,货币政策主要看通货膨胀率,只要中国通货膨胀率维持相对低位,LPR易跌难涨。除非未来中国出现明显通货膨胀,比如说物价涨幅超过了5%,才有可能明显上调LPR。一般来说,LPR比通货膨胀率略高一点是正常,不至于太高。
我个人认为,中国未来5到10年,中国出现明显通货膨胀的机会不大,毕竟现在中国不少行业生意都不太好做,过剩问题普遍。只有商品供不应求,经济很热,甚至出现抢购的时候,才容易有明显的通货膨胀。

所以,未来10年内,LPR下降的概率可能会更大一些。

未来10年LPR怎么走?看看国际经验,想想中国实践

2020-03-0513:08·刀剑笑miBanking

先说结论,未来10年,LPR下降的可能性更大。

从国内外经验看,融资利率一直在下降通道。一是,从我国历史利率变化情况来看,融资利率是一直下降的。在1990s,存款、贷款利率均在10%以上,而现在基本维持在5%以下。二是,从国外经验看,目前欧洲、日本等地,利率已经是零利率,甚至负利率,目前,我国的利率5%左右,还有较大的下降空间。三是,从目前人民银行的政策导向来说,短期降息是大概率事件,融资成本降低也是大概率事件。

从经济学的的“供求关系”来看,未来的利率趋势也难以走高。一是,全球都在大量的量化宽松,不断增加货币供应。目前,货币供应已经是比较充足,通货膨胀预期在上升,货币在贬值。即货币在价值在下降,换言之,LPR价格会下降。二是,未来是创新市场,已经越过了资本紧缺阶段,未来是人力资源紧缺,相对应的,货币价值下降,也就是货币价格相对下降,LPR下降。

最后,从接受程度来看,放水容易,收紧难。如果收缩货币供应,接受程度很低,而宽松是皆大欢喜。所以说,货币紧缩是短期、临时措施,而宽松是长期趋势。进一步宽松,进一步贬值,导致LPR进一步下降。

因此,以未来10年这样长期限的角度看,LPR下降是大概率事件。

一、LPR的国际经验

LPR报价机制主要始于1933年大萧条时期的美国,随后拓展至其他经济体,从现在来看LPR最初是被定位于过渡性的定价基准,即:作为利率向完全市场化过度的贷款定价基准。据我目前了解到的情况,除中国大陆外,美国、日本、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印度等几个经济体也使用LPR报价机制。

(一)美国:始于1933年,最初目的是为保护银行存贷息差

(1)1933年,美国大萧条时期,为应对银行恶性竞争、大量倒闭,美联储退出了推出Q条例(规定存款利率上限)及由30家银行报价的LPR(规定贷款利率下限),为银行业提供利差保护。最初,LPR由《华尔街日报》根据报价行提供的数据计算并发布:1933年,《华尔街日报》根据美国最大的30家银行报价,计算并公布PR(也称作最优惠利率),当其中23家银行的报价变动时,将触发PR调整。最初LPR的报价方式为基于成本加成进行定价,本质上仍应算作是一种管制利率,对市场利率的变化并不敏感。

(2)受两次石油危机推高通胀等因素影响,美国市场利率不断走高,商业银行面临的竞争力明显上升。为此1970-1987年期间美国进入了长达17年的利率市场化进程,相继废除Q条例,取消存贷款利率限制,商业银行也顺势推出参考市场利率的贷款品种,贷款利率开始向下突破LPR。

(3)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深入,LPR逐步与联邦基金目标利率挂钩。自1992年三季度开始,LPR的加点幅度基本稳定在300BP,即:LPR=联邦基金目标利率+300BP。1994年,美联储正式改变LPR的成本加成定价模式,将LPR报价区间调整为LPR=联邦基金目标利率+300BP。此后,LPR的走势直接与联邦基金利率保持同步,与市场利率之间联动性反而进一步弱化。300BP的加点幅度至今已持续近30年,至今未发生变化。

(4)2008年年底,LPR报价行减少到10家,若7家银行报价变动时,将触发LPR报价调整。

(5)在20世纪70年代之前,美国处于利率管制时期,LPR利率被广泛应用,信誉良好的商业、农业等行业浮动利率贷款基本参照LPR定价。20世纪70年代开始,美国启动了金融自由化改革,利率管制逐步放松,大型企业的贷款利率开始参照市场化的利率基准,如LIBOR。据统计,目前美国工商业贷款中只有15%左右是参考LPR定价,并且LPR主要应用于中小企业贷款、零售客户的消费贷款、信用卡透支等零售客户贷款。

LPR未来十年预测

(二)日本:1959年参考美国经验设立了LPR,实施路径和美国比较相似,只是时间有些延后。

(1)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为实现赶超战略,延续了战时的金融管制政策。1947年,日本推出《临时利率调整法》(类似美国Q条例),来控制存款利率上限并对一年以内的贷款利率进行管制。

(2)1959年3月,参照美国经验,日本推出挂钩银行贴现利率的LPR来对贷款利率下限进行管制,并结合存款利率上限,引导金融资源由住户部门向生产企业倾斜。

(3)1978-1994年期间,日本启动了长达16年的利率市场化进程,同时也开始启动对LPR的改革,逐步将LPR定价权下放至各银行,并将LPR报价由挂钩银行贴现利率调整为基于银行自身融资成本来确定(这实际上是美国最开始的做法),以避免利率市场化对日本银行业造成过渡冲击。

1959年,短期贷款优惠利率与再贴现利率直接挂钩;长期贷款优惠利率由相关金融机构协议确定,一般以银行5年期信用金融债发行利率加点50BP为准,后续逐渐改为参照利率掉期等其他市场化利率。

1989年,短期贷款优惠利率定价改为:银行加权平均融资成本+1%;1991年,长期贷款优惠利率定价改为在短期贷款优惠利率加点形成,即:中长期LPR=短期LPR+加点幅度。

(4)利率市场化完成后,日本的企业融资更多偏向市场化的基准利率,如TIBOR、LIBOR等货币市场利率;LPR的应用范围进一步收窄,主要集中于中小企业贷款、零售类贷款等两个领域。

(三)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

(1)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分别于上世纪80年代和本世纪初开始使用LPR报价机制,其中中国香港的LPR在公布频率上既有月度亦有年度,仅有1年期LPR,主要用于个人住房贷款按揭、信用卡透支等个人业务;LPR也无法作为其它贷款的利率下限(加点幅度可以为负),企业贷款主要参考市场化的利率基准,如LIBOR、HIBOR等。

(2)目前中国香港的LPR和其基准利率之间的加点幅度保持和美国一致,即300BP。而中国澳门的加点幅度为326BP,相对高一些。

(3)中国香港LPR存在两档报价:一档是汇丰银行、恒生银行、中银香港三家银行所采用的相对较低的最优惠利率;另一档是其他银行采用的相对较高的LPR报价。

(四)印度:始于1980s,目前正在寻求新的LPR定价方法

(1)20世纪80年代开始,印度是高通胀、低实际利率的经济环境,开始推行市场化经济体制改革。

(2)1994年,开始推动贷款利率市场化,基于资金成本和运营成本定价的PLR(最优惠贷款利率),成为20万卢比以上贷款的利率定价基准,也是这类贷款利率的下限。20万卢比以下贷款,各家银行可以根据PLR在一定范围内自主定价。

(3)最初,PLR基于资金成本与运营成本确定;2003年,印度央行退出基准最优惠贷款利率(BLPR),综合考虑资金成本、运营成本、拨备比例和利润率定价;2010年,印度央行推出基础贷款利率(BaseRate),综合考虑资金成本、运营成本、现金储备成本、其它间接费用和利润率,并且可以由央行采用不同计算方式定价;2016年,印度引入基于边际资金成本的贷款利率(MCLR)。

(4)目前,考虑到MCLR定价的不透明以及利率传导效率较低,印度央行正考虑引入外部定价利率以替代内部定价利率。

二、大的方向看,我国LPR长期趋势应该向下

(一)大的方向来看,利率的长期趋势应该向下

从经济学角度看,利率作为资金的价格,经济基本面以及资本的过剩或稀缺程度对利率具有决定性影响。当一个经济体的经济基本面趋于向下或资本由稀缺逐步向过剩方向演变时,那利率的长期趋势也应该向下。

一是,利率可以看成是资本的价格,根据经济学供需关系,资本稀缺的国家其利率水平往往较高,反则反之。目前我国正处于由资本短缺向资本过剩转换的阶段,使得资本的价值趋于下行,也就是利率的趋势也会向下。

二是,发达国家、中高收入国家的基准利率要明显低于发展中国家,因为高收入国家资本更容易过剩,相应的利率也常常更低。而我国正向较高经济水平、更高收入国家迈进,利率也是下降趋势。

三是,从我国经济环境看,2008年金融危机后,中国经济增速虽然经历两次回暖,但长期下行的趋势并没有改变,潜在经济增速将回落至5-6%水平附近,潜在经济增长率走低,也要求利率保持在较低水平。

四是,从全球经济环境看,目前全球主要经济体均处于利率下行周期阶段,特别是2019年以来已有超过35个经济体处于降息周期,给我国保持低利率,甚至下调利率提供了空间。

(二)我国社会融资成本下降缓慢,尤其是实体经济融资成本需要加速下降

2018年二季度以来市场利率显著下行,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下降幅度甚至高达80BP以上,但是我们看到社会融资成本仍然处于高位,除票据贴现利率显著下行外,一般贷款利率并未有明显变化,意味着市场利率下行并没有真正传导至实体经济。也就是说,目前我国市场化利率已经大幅下行,但由于存在利率“双轨制”,贷款利率仍下降较慢,而推出LPR新的报价机制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真正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也就是促进LPR基准下滑,以引导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实际利率水平下降。预计未来央行通过LPR新机制主动引导市场利率向下的步伐将会进一步加快。

(三)低利率水平有助于发展资本市场

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体系的区别在于前者往往更喜欢高利率,后者更喜欢低利率,也即资本市场的发展需要低利率环境的支撑,利率长期处于高位不利于培育资本市场,而加大资本市场发展力度是我国当前及未来的战略任务。实际上利率市场化的深入推进在加剧商业银行竞争态势之外,还将推动资本市场向前发展。

(四)过高的债务融资规模需要低利率环境

我国目前仍然是间接融资体系为主的国家,实体经济接近90%的融资仍然依赖于债务融资,且2018年以来加杠杆的主体已经变为地方政府,一旦利率处于高位或明显上行,则意味着未来债务偿还的压力会更大。特别是在经济下行、蛋糕规模增长放缓的背景下,市场利率处于高位无疑会增加政府所承担的风险,因此未来市场利率中长期趋势向下是最有可能发生的事情(起码不能上升)。

(五)基础货币供应方式的转变需要利率保持在低位

转变基础货币供应方式的根本在于逐步摆脱对外汇占款的依赖,而后续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国债作为准货币等方式供应基础货币是必然趋势,这种情况下需要无风险利率水平保持在相对较低的水平上。

三、新LPR常见问题

一是,LPR改革是好事,还是坏事?

我觉得是好事。按照贷款利率基准计价,常常市场价格不一定能反应市场供求关系。因为贷款利率基准是人民银行发布的,而人民银行在制定基准利率的时候,需要考虑太多因素,而不仅仅是市场化的供求情况。此外,基金利率调整频率也不会太高,进而影响基准利率的实际水平。而基准利率在那里,上浮、下浮也没有参考的市场基准,靠自己的摸索、想象。而LPR是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选做基准,一个月调整一次,未来可能每天都会调整。调整频率更高,对市场反应更快。此外,LPR去掉了很多其他因素,就是价格,所以可以很快地对市场价格作出反应,是一种利率市场化的体现。

我们不需要叶公好龙,在没有市场化价格的时候,呼唤市场化。当市场化的价格真正来临的时候,就担心,这是没有必要的。至于市场化以后,我们如何应对,是我们需要共同学习的。

二是,存量房贷转换,此次选择哪一种转换方式,跟原房贷合同利率有关系么?

我觉得没有关系。首先,此次是在LPR加点和固定利率这两种方式中,二选一,并且只能选择一次。以前的房贷合同利率是高还是低,对于LPR加点方式来说,只会影响加点值的大小;对于固定利率来说,只会影响固定利率定在哪一个数值。例如,目前你的房贷利率是基准上浮10%(4.9%*1.1=5.39%),相应的,加点值为0.64%(5.39%-5年期LPR4.75%=0.64%),以后均在LPR基础上加点0.64%;或者是原房贷利率是基准下浮10%(4.9%*0.9=4.41%),相应的,加点值为-0.34%(4.41%-5年期LPR4.75%=-0.34%),以后均在LPR基础上加点-0.34%。

其次,这是必须是二选一。也就是说,以前房贷合同的利率,比转换后的利率,是高还是低,是没有办法考虑的,因为以前房贷利率那种方式,不在转换策略之中。也就是,无法保留原有的定价策略。

最后,真正影响选择的因素是,未来LPR是下降趋势还是上升趋势,你愿意承担市场波动还是不愿意承担市场波动。若你觉得LPR是下降趋势,或者平稳的,可以承担偶尔的波动,毫无疑问,需要选择LPR加点的方式。若你觉得LPR是上升趋势,或者不愿意承担一些波动,那选择固定利率是合适的。

三是,国外的市场利率是否可以作为参考?

长期内,我觉得可以,并且是很好的参考。

首先,如果利率市场化之后,境内外联动会很明显。这几天美股大跌,带来A股也大跌,全球股市都在大跌,说明了全球市场化价格联动很紧密,反应很迅速。如果贷款利率也市场化了,也毫无疑问会受到市场利率的影响,也就是会随着全球价格的波动。

其次,真正市场化利率的同业资金价格,从历史情况看,确实跟全球价格波动联系很紧密。全球价格下降,同业资金价格也下降,而这个时候,原有贷款体系下,贷款利率并不一定会下降。反之,依然。

然后,前几年的经验,也可以说明,境内、境外价格会趋于同步。5年前,境内、境外价格相差3个点以上,也就是跨境套利的机会巨大。即使同业之间的存款,境内、境外价格也差别非常大,导致了大量的内存外贷、外保内贷、贸易套利等多样化、层出不穷的套利模式出现。经过2年多的“努力”,境内、境外套利被抹平了,现在已经几乎没有套利机会,至少没有这种系统性的套利机会。

最后,市场化后的金融市场价格,确实比没有市场化的贷款市场,整体价格低。这也是目前中国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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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R未来十年预测
发布人:zhiliubanlianghai1117 发布时间:2024-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