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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态红线管控要求是什么
1、生态红线管控要求是禁止开发区生态红线、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红线和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生态红线。纳入的区域,禁止进行工业化和城镇化开发,从而有效保护我国珍稀、濒危并具代表性的动植物物种及生态系统,维护我国重要生态系统的主导功能。禁止开发区红线范围可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区应全部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范围,明确其空间分布界线。其他类型的禁止开发区根据其生态保护的重要性,通过生态系统服务重要性评价结果确定是否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范围。
2、环境质量安全底线是保障人民群众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吃上放心的粮食、维护人类生存的基本环境质量需求的安全线,包括环境质量达标红线、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红线和环境风险管理红线。环境质量达标红线要求各类环境要素达到环境功能区要求。具体而言,要求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等均符合国家标准,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健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红线要求全面完成减排任务,有效控制和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环境风险管理红线要求建立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体系,完善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健全环境事故处置和损害赔偿恢复机制,推进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建立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响应机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加强环境预警体系建设,确保将环境风险降至最低。
二、三线一单是指什么
三线一单是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以下是
1.三线一单的具体内容
三线,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这是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核心内容,旨在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的边界和限制。其中,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安全的底线;环境质量底线是对环境质量的最低要求;资源利用上线是对资源开发利用的总量和强度的最高限制。
2.单的含义及作用
单,即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它是在上述三线的基础上,对区域内产业准入、项目准入等提出的细化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准入清单明确了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产业导向、开发强度等,是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的具体执行依据。
3.三线一单的重要性
“三线一单”作为一种重要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手段,对于推动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促进区域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能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的刚性约束,还能为经济社会的绿色发展和产业布局提供科学依据,从而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双重目标。
总的来说,“三线一单”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对于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实施“三线一单”,可以有效保障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
2022-02-07 09:15·天眼新闻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并要求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主要负责人带头抓,项目化推进落实。
省政府办公厅将按季度开展跟踪督查。对推进落实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庸政懒政怠政现象,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省政府常务会议将分季度听取各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
分工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主要工作目标
(一)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突破2万亿元、增长7%左右,在实际工作中尽可能争取更好结果。(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2.农业增加值增长6%。(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4.服务业增加值增长7.5%左右。(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贸促会、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保监局、贵州证监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左右。(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6.城镇新增就业6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7.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10%左右和12%左右。(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8.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二)高质量发展主要目标
9.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21%左右。(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0.数字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6%左右。(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1.绿色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6%左右。(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2.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7%左右。(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3.农产品加工转化率59%以上。(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林业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4.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增长15%以上,游客人均花费增长10%以上。(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5.森林覆盖率62.8%左右。(牵头单位:省林业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6.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10年。(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7.人均预期寿命76岁。(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二、集中力量大抓产业,不断增强经济增长动能
(一)巩固提升特色优势产业
18.实施煤电扩能增容提质行动,推进大中型煤矿建设,煤炭产量达到1.45亿吨。(牵头单位:省能源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国资委、省林业局、国家矿山安监局贵州局、贵州电网公司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9.加快建设一批先进煤电机组,力争改造煤电机组装机180万千瓦。(牵头单位:省能源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贵州电网公司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20.加强赤水河流域产区管控和生态保护,按照“三个一批”推动中小酒企转型升级,建设以茅台酒为引领的贵州酱香白酒品牌舰队。(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省林业局、茅台集团等单位和遵义市、毕节市政府)
21.优化卷烟产品结构,提升贵烟系列产品市场占有率。(牵头单位:贵州中烟公司、省烟草专卖局,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二)加快壮大新兴产业
22.大力发展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依托磷化集团、宁德时代、比亚迪等龙头企业,结合资源禀赋,统筹产业布局,实现产值增长80%以上。(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省投资促进局、磷化集团等单位和有关市〔州〕政府)
23.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培育以整车为牵引、以动力电池和汽车零部件为支撑的产业集群。(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贵州电网公司等单位和有关市〔州〕政府)
24.深入推进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建设贵阳大数据科创城,打造数字产业和人才集聚区、数字场景应用示范区、生态文明展示区。(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贵阳市政府,责任单位:省委人才办、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能源局等单位和其他市〔州〕政府)
25.实施数字产业大突破行动,加快培育数据中心、智能终端、数据应用3个主导产业集群,软件业务收入增长25%以上。(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26.实施“万企融合”大赋能行动,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应用,带动2000户以上实体经济企业和大数据深度融合。(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27.以“一云一网一平台”为载体,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提升数字化治理能力。(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三)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28.大力发展精细磷煤化工,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化工行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省投资促进局、磷化集团、盘江集团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29.加快提升锰产业集中度,积极发展铝及铝加工,推进基础材料产业转型发展。(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30.加快军民融合发展,推动与中航工业、中国航发、航天科工、中国电子等军工央企战略合作,大力发展无人机、航空发动机、工业基础件等先进装备制造,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8%以上。(牵头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31.加快民族药、化学药、生物药和生态特色食品、新型建材等产业发展。(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中医药局,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药品监管局、磷化集团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四)着力提振服务业
32.加强与知名旅游平台合作,完善提升“贵州旅游·一码游贵州”平台。(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33.针对重点客源市场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深入挖掘省内旅游市场潜力。(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林业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34.深化“旅游+”“+旅游”,积极发展休闲度假康养、山地体育旅游、文化体验、乡村旅游等融合业态。(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省乡村振兴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35.深入开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维护贵州文旅良好形象。(牵头单位:省精神文明办,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36.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大力实施“引金入黔”“险资入黔”“基金入黔”,常态化开展政金企融资对接。(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省乡村振兴局、省大数据局、省林业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保监局、贵州证监局、贵州金控集团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37.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科技金融,创建毕节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贵州银保监局、贵州证监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38.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实施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力争5家企业上市。(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贵州证监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39.加快发展总部经济、现代物流、检验检测、研发设计和家政、养老、育幼等产业,推动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妇联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三、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
(一)扎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40.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作为乡村振兴首要任务,加强对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农户的动态监测和帮扶,常态化开展“3+1”保障监测,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牵头单位:省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生态移民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41.坚持分类分级,推动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加快发展。(牵头单位:省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省委人才办、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业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42.持续推进粤黔东西部协作、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和社会帮扶,完善教育医疗等“组团式”帮扶模式。(牵头单位:省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林业局、省工商联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43.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确保持续发挥效益。(牵头单位:省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二)全力促进农民增收
44.以县为单位将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组织化程度提高到70%以上,鼓励建筑施工企业优先使用省内农民工,将以工代赈项目投入中的劳务报酬比例提高到20%,深入开展根治欠薪,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乡村振兴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45.巩固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更好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拓宽经营性和财产性增收渠道。(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省乡村振兴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46.深化农村“三变”改革,大力盘活农村闲置土地、房屋等资源,探索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做大农村集体经济。(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乡村振兴局、省生态移民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47.落实好各项支农惠农补贴政策。(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民宗委、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退役军人厅、省应急厅、省医保局、省乡村振兴局、省生态移民局、省林业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三)持续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48.以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为引领,按照市场化方向,各地要突出主导产业,进一步调整优化种植养殖结构。(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林业局、省乡村振兴局、省中医药局、贵州科学院、省农科院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49.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不断提高林下农产品的质量效益。(牵头单位:省林业局,责任单位:省加快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50.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快省作物种质资源库建设,加强种源关键技术攻关、良种培育,强化种植养殖技能培训。(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贵州科学院、省农科院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51.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农科院、贵阳海关、省邮政管理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52.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提升至46%以上。(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林业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53.深入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质增效行动、农产品质量品牌提升行动。(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乡村振兴局、省林业局、省供销社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54.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1200家,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达到3000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达到1500家。(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乡村振兴局、省供销社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四)着力推进乡村建设
55.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6%,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向30户以上自然村寨延伸,新(改)建农户厕所22万户,推进村庄整治、庭院整治,健全完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牵头单位:省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56.深入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省精神文明办、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乡村振兴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57.扎实开展“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专项行动,加强农村大操大办、薄养厚葬、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治理,稳妥推进殡葬改革。(牵头单位:省精神文明办,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四、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夯实经济发展根基
(一)发展壮大规上企业
58.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带动力。(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保监局、贵州证监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59.实施旗舰引领工程,支持磷化集团、盘江集团等大型企业加快打造千亿级企业。(牵头单位:省国资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省能源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保监局、贵州证监局、磷化集团、盘江集团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60.实施百亿级企业梯度培育工程,打造一批骨干企业。(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61.制定培育计划和激励机制,全力培育壮大“四上”企业,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700户、二级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100户、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500户、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350户。(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二)大力扶持中小微企业
62.完善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争创一批国家级“小巨人”企业,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企业100户以上,支持优质中小企业在京沪深交易所及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上市。(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贵州证监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63.加强创业指导引导,打造众创空间、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大学生创业基地等孵化平台。(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64.以流光溢彩夜贵州、城市便民生活圈、易地搬迁安置点等为载体,大力发展小店经济,培育一批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省生态移民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三)扎实开展产业大招商
65.创新招商方式,提升招商引资精准度,围绕首位产业、龙头企业开展全产业链招商,引进优强企业1600家,新增产业到位资金500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省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能源局、省大数据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林业局、省工商联、省贸促会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66.建立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协调机制,统筹要素配置、项目服务,做到“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实施主体、一个推进方案”,切实提高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投产达产率。(牵头单位:省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能源局、省大数据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林业局、省贸促会、贵州电网公司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67.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更加注重项目落地实效,坚决杜绝数字招商、虚假招商。(牵头单位:省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能源局、省大数据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林业局、省贸促会、贵州电网公司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68.实施《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审批“三减一降”,深入实施“一窗通办‘2+2’模式”“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改革,“全程网办”事项达到70%。(牵头单位:省投资促进局、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69.探索建立容缺承诺审批制度。(牵头单位:省司法厅、省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70.落实好国家新一轮组合式减税降费和减租降息、普惠金融等纾困政策。(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机关事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保监局、贵州证监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71.提高惠企政策知晓率。(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大数据局、省投资促进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72.建立企业问题、政府服务“两张清单”,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入企走访活动,“一企一策”服务企业,帮助企业解决要素保障及堵点痛点问题。(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能源局、省林业局、省投资促进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五、全力稳投资促消费,发挥有效需求拉动作用
(一)促进有效投资稳定增长
73.围绕“四化”等重点领域,深入实施扩大有效投资三年攻坚行动。(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大数据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投资促进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保监局、贵州证监局、贵州金控集团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74.聚焦现代能源、新能源电池及材料、新能源汽车、大数据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环保等产业,加快建设一批重大项目。(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省大数据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75.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化、数字化改造。(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能源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76.新型工业化完成投资3200亿元,工业投资占比提高到26%左右。(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77.改进“四化”和生态环保基金使用方式,扩大基金规模,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项目建设。(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大数据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林业局、贵州金控集团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78.坚决取消民间资本准入的不合理限制,民间投资占比达到45%左右。(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投资促进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79.加快贵州大水网建设,深入推进水利“百库大会战”,加快凤山、观音等大型水库建设,开工建设花滩子等一批骨干水源工程。(牵头单位:省水利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80.加快贵阳至南宁、盘州至兴义等铁路建设。(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综合交通和区域经济发展中心、省铁路投资公司等单位和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毕节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政府)
81.加快沪昆国高贵阳至盘州扩容等高速公路建设,开工建设荔波至河池等一批高速公路,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300公里以上。(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单位和有关市〔州〕政府)
82.建设数字电网,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进220千伏变电站县域全覆盖。(牵头单位:贵州电网公司,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83.天然气管道联通71个县。(牵头单位:省能源局,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84.适度超前布局新型基础设施,加快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贵州)枢纽节点建设,推进“东数西算”试点。(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省通信管理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85.加快京东、南方电网等数据中心建设。(牵头单位:贵阳市政府,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大数据局、贵州电网公司等单位)
86.新建5G基站2.5万个,出省带宽达到3.8万G。(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87.全面落实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坚决杜绝低效无效投资。(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88.全面开展闲置低效资产盘活专项行动,落实市县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管理责任,大力盘活工业园区闲置厂房,清理“僵尸企业”,推进“腾笼换鸟”;大力引进战略投资者和经营主体,加强闲置低效旅游项目后续开发和运营管理;加大闲置低效农业设施、失管产业和土地资源盘活力度,让各类资产尽快发挥效益。(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乡村振兴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二)深入挖掘城镇化内需潜力
89.深入推进“强省会”“3个100万”。推动贵阳贵安融合发展,提高省会首位度。做大做强贵阳—贵安—安顺都市圈和遵义都市圈,提升毕节中心城区集聚能力。做优做特区域中心城市,加快推动县城和特色小镇补齐短板,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乡村振兴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90.进一步强化区域间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布局等统筹规划,更好促进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91.扎实推动城镇“四改”。新开工棚户区改造2万户、完成12万户,新开工老旧小区改造21.32万户,完成背街小巷改造2304条,新增城市地下管网2100公里。(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92.启动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攻坚行动,今年新增城镇生活污水管网1000公里、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2600吨/日以上,“十四五”时期实现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全覆盖、县域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全覆盖。(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93.加快城市商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步行街、文旅和夜间消费聚集区建设。(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94.推进城市智慧化改造和社区网格化管理。(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大数据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95.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3.7万套。(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96.做好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三)促进消费恢复增长
97.常态化开展促消费活动,采取精准投放消费券等方式,释放居民消费潜力,提振汽车、成品油等大宗消费。(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98.壮大新型消费,规范发展直播电商、社交电商、首店经济等新业态,培育新的消费热点。(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大数据局、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99.推进10个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示范县工作,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等活动,扩大农村消费市场。(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