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注销手续。需要提交房屋权属证书或者房屋来源证明、出租人姓名或者名称、证件种类和号码、住所地等。
地方可能对于注销房屋租赁备案有不同规定,例如北京市规定需要在合同终止之日起5日内办理注销手续。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房屋租赁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出租人应当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
在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承租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扩展资料:
未按照规定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注销手续的法律后果
1、《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九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2、《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第三十五条对违反本规定的下列行为,由公安机关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出租人、承租人、房地产经纪机构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办理房屋出租登记、变更、注销手续的,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出租的房屋存在治安、消防安全隐患的,责令改正,并可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
备案多久都不可以自动消除。
变更合同登记备案的工作时间为七个星期,注销合同登记备案的工作时间则是十四个工作日。但是不管是注销或者变更都需要写申请表,申请表注销或者变更的内容都需要户主填写,而且双方必须签名盖章。
备案是在房管局登记,以规避风险维护买卖双方的正当权益,杜绝一房多卖的现象。加强房屋交易管理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加强房屋交易管理。房屋交易管理是房地产市场监管的基础和核心。
1、当事人在窗口提交材料申请注销:
2、受理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注销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在管理系统注销合同登记(备案);在《注销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上打印受理内容交租赁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审批通过后,在收回的《房屋租赁凭证》上加盖“注销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
”,或在被解除的《房屋租赁合同书》封面和登记章旁加盖“注销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完成办理。无法提供原《房屋租赁合同》原件的,当事人应出具遗失作废声明。
单方解除的,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在官方网站上公告另一方的《房屋租赁凭证》或原《房屋租赁合同书》(2011年3月31日前登记备案的)的遗失证明。
4、当事人提交的解除合同证明材料、签字确认的《注销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收回的《房屋租赁凭证》等均应存档于原租赁档案中。
一、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可以解除吗
1、只要合同达到法定或者约定解除的条件的,就算在房管局、做过备案也是可以解除的。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出租人或承租人应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如果对方同意解除,即可达成协议,签订书面的解除协议;如果双方意思表示不一致的,可诉请人民法院裁判。原租赁合同需要办理特殊手续的,解除协议时也应当办理相应的手续,如原合同经过公证或鉴证的,解除协议也应按规定到原公证机关或鉴证机关备案。
2、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
二、租赁合同备案有什么用
1、审查作用:
(1)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格,既出租人和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
(2)审查租赁的客体是否允许出租,即出租的房屋是否是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
(3)审查租赁的合同是否齐全、完备,是否确定了租赁的期限,租赁的修缮责任等;
(4)审查租赁行为是否符合国家及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2、管理作用。
房地产管理部门通过登记达到备案,即把所有的法律资料存档管理,发挥了四个方面的作用:
(1)是明确租赁双方的法律行为;
(2)是了解掌握租赁市场的基本行情;
(3)是监督租赁双方的法律行为;
(4)是为调解房屋租赁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从而达到规范和引导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的目的。
3、维护秩序作用。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第二十条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系统,逐步实行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并纳入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记载的信息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出租人的姓名(名称)、住所;
(二)承租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
(三)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
(四)其他需要记载的内容。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