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不知道办理农村房屋土地证流程、在这之前,我建议大家好先了解集体土地的相关概念,看自己的土地是否是农村集体土地。那么土地证办理有哪些程序呢,不办理土地证又有什么后果呢?
土地证办理有哪些程序
土地证作用就是拥有该地块的合法使用权,受法律的保护。土地证上会注明该土地的地理位置、用地性质、用地面积、使用者等相关信息,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也可以把土地使用权转让、作价出资、出租或抵押,其办理流程如下: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不办理土地证有何后果
1、被拆迁人的土地证或者宅基地证是土地拆迁赔偿的依据,也是新建房屋合法的依据。如果没有土地证就需要村(居)委会的认定,或者到土地地籍部门补办土地登记颁发土地手续。不然拆迁赔偿的标准或许会降低。
2、开发商的土地证是五证之一,也是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更是后续办理房屋产权的依据,没有土地证什么办不了。
3、拥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的建设的房子属于小产权,只能让原户籍的村民居住不能上市流通,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的才是大产权才能办理产权登记,才能上市流通。
以上就是关于土地证办理的程序以及不办理土地证会产生的一些后果了,除了要办房产证外,当然也少不了去国土局办理一张土地证。只有这样双证齐全才能保障我们自己的权益,也为将来进行房产交易做好准备。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很多农村土地,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的土地被闲置出来,所以很多开发商朋友经常有这样的疑惑:“如何拿到农村闲置土地的使用权,进行开发建设”。今天,我们就聊聊开发商取得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几种方式。
(1)国家依法对农村土地进行征收后,再以受让的方式取得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并给予补偿。具体讲,国家征收农村土地:首先要保证目的正当,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所列出的“军事、外交”“基础设施建设”“安居工程”等六项公共利益的范畴;其次,如果涉及到农用地征收转为建设用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还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最后,还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公告、补偿,并接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监督。
国家依法将农村土地征收后,土地性质就变成了国有,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开发商就可以有偿地受让。但值得注意的是,新《土地管理法》生效后,开发商如果为了商业开发,建设联排别墅或者高档小区,是拿不到土地使用权的,毕竟与土地征收的目的不符。此外,即使拿到土地使用权,也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因为征收行为一旦被法院撤销或者确认违法,很可能就是后续的赔偿问题和一系列的法律纠纷。
(2)以受让或者承租等方式取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
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确立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这就给开发商使用农村土地提供了路径,具体讲:第一,使用的土地必须依法登记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并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第二,使用的土地必须权属清晰,没有争议;第三,需要经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满足如上条件,开发商就可以与所有权人签订书面合同,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此外,根据新《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取得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权利人还可以将使用权进行再次转让、出资、抵押。这不仅加速了土地流转,盘活了农村土地;也有利于缓解开发过程中出现的资金紧缺问题,对广大的开发者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新《土地管理法》改变了以往使用农村土地需要“国家征收,再出让的”的一刀切模式,确立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这在给开发建设者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法律适用等方面的挑战,如果您遇到相关纠纷,可以联系律师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