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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9 15:30·今日女报近日,上海的王女士发文称,一则“地铁站有小女孩走失、好心人报警帮助其寻到父母”的网络视频中的小女孩和自己的女儿长得很像。而王女士的女儿是试管婴儿,目前4岁,和对方小女孩确实高度相像。王女士不禁产生了怀疑,想找到对方确认是否有血缘关系。
王女士和丈夫目前在上海工作生活。她曾在上海一家医院通过人工受孕成为母亲,“我姑娘是2020年出生,今年刚满4岁”。
据王女士介绍,一位博主发了地铁站捡孩子的视频,恰巧被她一位朋友看到。“博主是在上海地铁2号线南京东路站发现了这个小女孩,博主是好心人,就帮孩子寻找她的父母。8月13号晚上9:47,我朋友刷到这个视频转发给我,问像不像我们家的孩子。我看了,确实挺像的,你们也看了吧,确实很像吧?”
两个孩子的对比照,左图为地铁站被捡到的女孩,右图是王女士的女儿
王女士表示,朋友转发视频也是认为孩子太像了,“我朋友看她像我家孩子,我女儿是我朋友看着长大的,就说这个小姑娘怎么跟你家姑娘长得一模一样,甚至都质问我说‘你们怎么搞的,怎么把孩子搞丢了?’我一瞬间都是懵的。”
“因为说这话,我才特意关注了一下这位博主,他发布时,我们全家都在家里,不存在丢小孩的情况。我就给博主留言,我说人家都看得到,小姑娘好像我的女儿。我当时在手机上发抖音时,我女儿正在上学,我都怀疑我女儿真的丢了,没想到引起这么大的关注。”
王女士证实,她联系上这位博主,“人家也是助人为乐,出于好心,他其实也没有这位小姑娘母亲的联系方式”。
王女士提供双方的沟通记录显示,王女士询问博主母女俩的联系方式,博主回答说:“妈妈当时心情可能比较紧张,说了几句,其他的联系方式都没有留,我们就分开了。”
王女士表示:“虽然那个小姑娘不确定是不是和我有血缘,还是谢谢你,让她免受了一些未知的危险。”
王女士很纠结,她仔细对比了两个孩子,果然发现不是一般的像,“这个小姑娘和我女儿真的很像,她潜意识和微表情都跟我女儿一模一样,还有一些神态也神似”。
王女士强调:“不是我一个人说像,包括我身边的家里人、朋友都说像,好多网友也说像,因为叔叔阿姨是从小看孩子长大的,天天见面的。”
记者注意到,确有多位网友表示“孩子年龄相仿,耳朵轮廓一模一样”。有网友建议王女士报警处理。
“我感觉就算凑巧,也不应该这么巧合吧?就算是我心安未定,我有刻意的主观意识,但是别人都说像的话,那肯定就不是意外凑巧了。”王女士说,“我只是想找到这家人确认一下,看看具体是什么情况。如果说只是单纯的两个孩子长得相像的话,就是做个朋友也可以呀,我们没有恶意,不是说找到小孩发现是我的,要抢回来,那是不存在的。”
王女士承认想解开内心的疑问,“因为我女儿是人工受孕的试管婴儿,之前在医院是有胚胎的”。
王女士解释称:“试管婴儿取卵子不是只取一个,说不好一点,可能有灰色链接,或者说不小心把我的孩子给了别人,甚至说医生失误都有可能。我们不敢说医院有没有违法,或者医院有没有搞错,假如是医院违规了,那我们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王女士2018年5月在上海这家医院做试管怀孕,产检是在其他医院,到了快生时回老家生产。她还提供了交费流水,“花费七八万元,他们医院做的还挺有名的,收费是看做一代还是二代,每个费用都不一样。我们有当年到医院交费记录,还有纸质报告,这些都可以查的到”。
王女士告诉记者,做试管婴儿会用药物多采集女性卵子,“医生会取十几个、二十个精子配型,3天以后会告知结果,配型了几个胚胎,根据身体情况给放入几个,剩下多余的会冷冻处理。”
“采集卵子我是采了两次,我是相当于都做好了,放进去两次,但没成功,主治医生就让我重新配对,把鲜胚放进去,最后只成了我女儿一个。”
王女士表示,她曾想等孩子大一点再要二胎,医院里是有冷冻胚胎的,她曾带着女儿去医院,主治医生见过她的女儿,“也许是我多想了,我挺感谢医生的,因为我们没有孩子,要个小孩不容易。我想着这种东西成功率是一半一半的,不成也怨不了人,我也没往歪处想,但是现在发生这件事以后,我感觉头皮都发麻。”
8月19日,疑似该小女孩的家属发布消息,称自己女儿是自然生育,刚刚2岁半,与他人的孩子或胚胎无任何关联。该网友还于19日6时多报警,称报警人联系对方不肯删除(网络上的照片),现感觉自己受到网络暴力。当日,记者也私信该网友和王女士,均未获回复。
上述事件中可能涉及哪些法律问题?王女士网上公开照片寻人的方式是否妥当?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副主任刘研律师表示,王女士若要进行求证,可以在对方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亲子血缘鉴定,或者向医院申请查询胚胎保存情况。此外,若能确认对方也是用辅助生殖技术生育小孩,甚至在同一医院生育,医院涉嫌擅自买卖王女士胚胎,可以尝试行政监管部门举报或申请警方介入调查非法买卖行为。而目前王女士在网上公开照片寻人的方式,可能涉嫌侵犯对方小女孩的肖像权和隐私权。
首先,据王女士所述,王女士和医院之间是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王女士缴纳了相应费用,医院就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帮其保存胚胎。医院对胚胎任何形式的处置都要经过作为所有人及医疗服务合同相对方的王女士的同意。
若没有经过王女士同意擅自进行处置,不仅要承担违约责任;若对人体胚胎擅自买卖和植入第三方,还会严重违背伦理道德,违反医疗监管法律规定。
第二,若对方回应自己女儿是自然生育,还存在一种可能,即王女士做的试管婴儿,其精子是否来于第三方捐赠,这个第三方是否和对方有关。按照《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一个供应者的精子,最多只能提供给五名妇女受孕。精子库应当建立公民的档案,对供应者的详细资料和精子使用情况进行存档管理,并永久保存。未经供应者和受精者同意,不得泄露有关信息。若王女士所做的试管婴儿其精子来源于第三方,王女士可以向医院提出申请,医院在取得供应者的同意下,可以披露相关信息。
第三,王女士若要进行求证,可以在对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亲子血缘鉴定。或者向医院申请查询,进行求证。此外,若能确认对方也是用辅助生殖技术生育小孩甚至在同一医院生育,涉嫌擅自使用王女士胚胎,也可以尝试向卫健监管部门举报或申请警方介入调查。
第四,目前王女士在网上公开照片寻人的方式可能涉嫌侵犯对方小女孩的肖像权和隐私权。对方小女孩的照片是被他人发至网上,若王女士只是评论称该女孩和自己照片长得像,则是一个单纯的跟帖行为。但若王女士将照片进行二次编辑,如将对方小女孩照片和自己女儿照片放一起,并在发出时加以相关评论,则有可能涉嫌侵犯对方小女孩的肖像权和隐私权。
来源:潇湘晨报、华商报大风新闻
编辑: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