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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纳税申报填表教程
发票要点:日期(尽量与报关单相同,省很多麻烦)、出口货物代码(决定了退税率,否则错账)、汇率(每月1日)、金额(外币转换人民币,按报关单逐条计算,别按发票汇总计算,有误差,不好处理)
一般情况下发票较报关单先期到达(要不然就没有单证收齐一说了),这时,外汇核销单也可能没来,但是当月出口必须当月申报。
一、录入程序:
进入出口退税申报系统,选择“基础数据采集”下的“出口货物明细明细申报录入”,点击增加,窗口显示可填写状态(按报关单明细逐条填写)
1、所属期:自动生成
2、序号:四位编码,0001开始,最好按顺序填(当然了,通过序号重排可自动排号,不尽人意)
3、记销售日期:自动
4、所属标识:自动
5、进料登记册好:国外来料加工企业填
6、出口报关单:有则填,报关单号后9位+0+两位编码,报关单有N条出口信息,就编到00N.。首条填写好资料后,以后共同资料不必再重复填写,只修改报关单后两位编码及出口数量、离岸价即可)
7、出口日期:填报关单出口日期,如果不确定,也可填发票日期(以后需冲减、修改、补录)
8、外汇核销单:有则填,无则以后收齐单证时填。
9、代理证明号:有则填
10、单证不齐标志:单证指报关单、外汇核销单——报关单须电子口岸专用系统上传电子信息,外汇核销单须在网上核销通过。
11、出口商品代码:选择自己的商品代码(初次要从网上下载,导入)
12、出口商品名称:系统根据填写的代码自动生成
13、计量单位:自动
14、出口数量:实际
15:原币代码:选择填报关外币代码
16、原币币别:自动
17、原币离岸价:实际
18、原币汇率:填当月1日汇率
19、人民币离岸价:自动
20、美元汇率:自动
21、美元离岸价:自动
22、征退税率:自动(根据出口商品代码)
23、退税率:自动
24:征退税率:自动
25、应退税额:自动
26、出口发票号:实际
27、备注:
填完检查无误,保存。如果继续填下一条,点击“增加”…
二、生成明细申报数据:
出口申报需要移动磁盘,预先在磁盘里建立空文件夹,一个“出口退税\MX\”,一个“出口退税\HZ\”。明细表录入工作完成后,退出,在“免抵退税申报”下选择“生成明细申报数据”,确定,此时又提醒是否备份,按需要确定,提示要备份的文件存放路径,如果显示无误,确定(有误就修改)系统完成备份工作后,关闭,此时明细表形成。
查询明细表情况:
在“免抵退税申报”下选择“打印申报报表”,选中需要查看(或打印)的报表,点击打印预览,就能看到明细表了。系统会根据单证收齐情况,分别汇总“单证齐全并且信息齐全销售额”及“单证不齐并且信息不齐销售额”,记录下出口数量、出口销售额(两种)、销售额乘征退税率之差四个关键数字,在会计做账时,这四个数字就是记账的数字。
(期间如果要继续增加明细录入,需要进入“申报数据处理”下的“撤销申报数据”,否则系统形成报表后,视同本期应上报资料完成,不再接受新的资料录入)
至此,暂告一个段落,再等会计增值税申报成功后,再接着填以下内容。
三、增值税申报表项目录入:
选择“基础数据采集”下的“增值税申报表项目录入”,按提示录入数据。
四、免抵退申报汇总表录入:
增值税表录入完成后,可以进行汇总表的录入
附一、冲减程序:
申报的出口资料,有时在出口时间、出口代码等方面可能出现失误,或因单证到期不齐转为内销,要求在出口申报系统作冲减处理。
进入出口退税申报系统,选择“基础数据采集”下的“生成出口货物冲减明细”,在索引窗口选择要冲减的项目,选中后,点击“冲减出口”,出现提示窗口,如果单证已收齐,在“单证收齐标志”填BH,在“报关单号码”、“核销单号码”内填上正确号码,确定此时,系统自动将冲减内容转到“基础数据采集”下的“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数据库及“收齐出口单证明细录入”数据库中,退出,进入“基础数据采集”下的“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在索引窗口找到索引为“Z000”的一条,这就是冲减的内容。选中该条,点击“修改”,首先将“序号”Z000改成正常顺序号(以Z打头的编码,因为冲减的条目总是以Z000反映),然后在“备注”栏简明填写冲减的原因,然后保存,至此,冲减完成。
补录冲减内容:
如果不是外销转内销的情况,完成冲减后,还需要按冲减业务的正确内容补录,以保证申报金额的不变。为了审核的方便,最好在冲减后,直接选中冲减条目,然后点击“增加”,此时显示冲减的内容,通过回车的方式,依次选择要修改的内容进行修改,包括序号(不带Z头,应和正常申报连续)、出口日期、报关单号(原申报时可能笔数和报关单不符,此时补录按报关单逐条录入,报关单后三位自001起,逐条修改)、出口代码、数量、原币离岸价、备注,然后保存,完成补录。
为什么要求在冲减后接着补录呢?主要是为了利用原正确资料,只修改错误的资料,不至于补录时出现失误,造成前后录入的资料不符。注意:补录时,在哪一条的基础上补录,系统自动参考那一条的基础资料。
附二、收齐单证
如果以前申报出口资料单证收齐(报关单、核销单),需要在出口申报系统中进行“单证收齐”操作。
在“基础数据采集”下选择“收齐出口单证明细录入”,在索引窗口选中要收齐的出口业务,显示修改内容窗口,点击修改,逐项修改序号、收齐标志(填BH),出口报关单编号+序号,核销单编号,检查无误,保存。
收齐的出口资料明细表与未收齐的出口资料明细表系统中分开汇总。(详见生成的明细申报数据),只有单证收齐的出口业务,才作为出口退税基础数据资料。
五、出口退税申报资料:
1、表头
2、交接清单
3、确认单
4、汇总表
5、明细表
6、(单证收齐时符核销单、报关单、出口发票、有运费需符运费发票、)
7、增值税申报表(含附表二)
8、上期汇总表
9、有应纳税额需符税票复印件
10、销售明细帐
11、扣费调整说明
12、出口退(免)税审核情况表
六、申报
上列申报表除了“报关单”、“出口退免税审核情况表”外,全部要加盖企业公章,于次月15日前到税务接受检查、申报。
七、注意事项
为保证出口资料与账务处理的一致性,需注意以下几点:
1、汇率:以中国人民银行每月首日公布的汇率为记账汇率。
2、进行外币折合人民币计算,以海关报关单为准逐条计算,避免出现误差。
3、为保证折算的准确,建议先行录入出口申报数据,再按照出口申报数据进行账务处理。账务处理完成,申报增值税,再按照申报成功的增值税资料,继续录入出口申报数据中的增值税资料。
4、为防止出口资料出现过期现象,建议进行出口业务登记,按出口时间顺序记录单证不齐业务,随时控制到期申报时间,避免因单证过期造成免抵税损失。
5、因发票金额与收汇金额不符造成的差额,要及时调整申报出口收入;因按外汇牌价计算的出口收入与实际结汇造成的人民币差额,要随时调整汇兑损益。
在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申报出口退税时,遇到一张报关单对应多张进项发票的情况,该如何正确处理呢?是否可以将一张报关单拆分为两张来申报?这是一个常见的问题。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一张报关单涉及多张进项发票,直接拆分报关单并不是最佳选择。正确的做法是,应当根据每张进项发票所对应的出口货物,分别填写出口退税申报表。这样,每张进项发票对应一张出口货物的退税申报记录,从而确保退税申报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具体来说,企业需要根据每张进项发票上的货物信息,以及对应的出口货物信息,逐一填写出口退税申报表。对于每张发票所对应的出口货物,单独填写一行申报记录,确保每行申报记录只涉及一张发票所对应的货物。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填写出口退税申报表时,要确保每张发票对应的所有出口货物信息完整准确。此外,还需注意提供相关的出口证明材料,如出口报关单、出口发票、出口收汇核销单等,以确保退税申报的顺利进行。
第五十五章包装种类
一、项目类型
该申报项目为必填项。
该项目数据类型为2位字符型。
二、录入要求
按照海关规定的《包装种类代码表》选择填报进出口货物的所有包装材料,包括运输包装和其他包装。
其中,运输包装即提运单所列货物件数单位对应的包装,按照海关规定的《包装种类代码表》,填报运输包装对应的2位包装种类代码。例如:使用再生木托作为运输包装的,在本栏填报中文“再生木托”或代码“92”。
若还有其他包装,包括货物的各类包装、植物性铺垫材料等,则在“其它包装”栏目的“包装材料种类”中,按照海关规定的《包装种类代码表》填报2位包装种类代码,在“包装件数”栏目中填报对应件数数字。例如:其它包装中含有纸制或纤维板制盒(箱)包装的,在本栏填报中文“纸制或纤维板制盒(箱)”或代码“22”。
三、编码规则
《包装种类代码表》根据原报关和原报检的《包装种类代码表》修订而成。
提醒注意:运输包装和其他包装使用同一个《包装种类代码表》。
参数表:《包装种类代码表》(附表15)。
四、其他说明
(一)项目沿革
该项目为原报关项目的“包装种类”和原报检项目的“包装种类(含辅助包装种类)”,现合并为“包装种类”。
(二)其它
无。
第五十六章标记唛码
一、项目类型
该申报项目为选填项。
该项目数据类型为字符型,最多支持录入400位。
二、录入要求
填报标记唛码中除图形以外的文字、数字,无标记唛码的填报“N/M”。
该项目为原报关项目的“标记唛码及备注”和原报检项目的“标记唛码”,现合并为“标记唛码”。
第五十七章备注
该项目数据类型字符型,最多支持录入70位。
二、录入要求
有以下情况的需按照填制规范的要求录入相关信息:
(一)受外商投资企业委托代理其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在本栏填报进出口企业名称。
(二)办理进口货物直接退运手续的,在本栏填报“<ZT”+“海关审核联系单号或者《海关责令进口货物直接退运通知书》编号”+“>”。
(三)保税监管场所进出货物,在“保税/监管场所”栏填报本保税监管场所编码(保税物流中心(B型)填报本中心的国内地区代码),若涉及货物在保税监管场所间流转的,在本栏填报对方保税监管场所代码。
(四)涉及加工贸易货物销毁处置的,在本栏填报海关加工贸易货物销毁处置申报表编号。
(五)当监管方式为“暂时进出货物”(2600)和“展览品”(2700)时,填报要求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所列项目,在本栏填报暂时进出境货物类别。例如:暂进六,暂出九;
2.根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在本栏填报8位数字型的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日期,需注意的是期限应在货物进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例如:20180815前复运进境,20181020前复运出境;
3.根据《管理办法》第七条,向海关申请对有关货物是否属于暂时进出境货物进行审核确认的,在本栏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审核确认书》编号。例如:<ZS海关审核确认书编号>,其中英文为大写字母;无此项目的,无需填报。
上述内容依次填报,项目间用“/”分隔,前后均不加空格。
4.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报货物复运进境或者复运出境的:
货物办理过延期的,根据《管理办法》在本栏填报《货物暂时进/出境延期办理单》的海关回执编号。例如:<ZS海关回执编号>,其中英文为大写字母;无此项目的,无需填报。
(六)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货物,在本栏填报“跨境电子商务”。
(七)加工贸易副产品内销,在本栏填报“加工贸易副产品内销”。
(八)服务外包货物进口,在本栏填报“国际服务外包进口货物”。
(九)公式定价进口货物,在本栏填报公式定价备案号,格式为:“公式定价”+备案编号+“@”。对于同一报关单下有多项商品的,如某项或某几项商品为公式定价备案的,则在本栏填报为:“公式定价”+备案编号+“#”+商品序号+“@”。
(十)进出口与《预裁定决定书》列明情形相同的货物时,按照《预裁定决定书》在本栏填报,格式为:“预裁定+《预裁定决定书》编号”。例如:某份预裁定决定书编号为R-2-0100-2018-0001,则填报为“预裁定R-2-0100-2018-0001”。
(十一)含归类行政裁定报关单,在本栏填报归类行政裁定编号,格式为:“c”+四位数字编号。例如c0001。
(十二)已经在进入特殊监管区时完成检验的货物,在出区入境申报时,在本栏填报“预检验”字样,同时在“关联报检单”栏填报实施预检验的报关单号。
(十三)进口直接退运的货物,在本栏填报“直接退运”字样。
(十四)企业提供ATA单证册的货物,在本栏填报“ATA单证册”字样。
(十五)进出口不含动物源性低风险的生物制品,在本栏填报“不含动物源性”字样。
(十六)货物自境外进入境内特殊监管区或者保税仓库的,在本栏填报“保税入库”或者“境外入区”字样。
(十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境内区外之间采用分送集报方式进出的货物,在本栏填报“分送集报”字样。
(十八)军事装备出入境的,在本栏填报“军品”或“军事装备”字样。
(十九)申报商品的HS为3821000000、3002300000的,填报要求为:属于培养基的,在本栏填报“培养基”字样;属于化学试剂的,在本栏填报“化学试剂”字样;不含动物源性成分的,在本栏填报“不含动物源性”字样。
(二十)属于修理物品的,在本栏填报“修理物品”字样。
(二十一)属于下列情况的,在本栏填报“压力容器”、“成套设备”、“食品添加剂”、“成品退换”、“旧机电产品”等字样。
(二十二)HS为2903890020(入境六溴环十二烷),用途为“其他(99)”的,在本栏填报具体用途。
(二十三)申报时其他必须说明的事项。
该项目为原报关项目的“标记唛码及备注”和原报检项目的“特殊检验检疫要求”,现合并为“备注”。
第五十八章集装箱号
该项目数据类型为11位字符型。
二、录入要求
使用集装箱装载进出口商品的,根据集装箱体上标示的全球唯一编号填报集装箱号。一份报关单有多个集装箱的,则在本栏分别录入集装箱号。
该项目为原报关和原报检项目的“集装箱号”,现合并为“集装箱号”,录入要求无变化。
第五十九章集装箱规格
该项目数据类型为4位字符型。
二、录入要求
使用集装箱装载进出口商品的,在填报集装箱号后,在本栏按照《集装箱规格代码表》选择填报集装箱规格。例如:装载商品的集装箱规格为“普通2*标准箱(L)”,在本栏下拉菜单选择“11-普通2*标准箱(L)”。
三、编码规则
原报关《集装箱规格代码表》为1位英文,原报检《集装箱规格代码表》为3位数字,现行《集装箱规格代码表》采用2位数字代码。
参数表:《集装箱规格代码表》(附表16)。
该项目为原报关项目的“集装箱规格”和原报检项目的“集装箱号码(含集装箱规格)”,现合并为“集装箱规格”。
第六十章商品编号
该项目数据类型为13位字符型。
二、录入要求
填报由13位数字组成的商品编号。前8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确定的编码;9、10位为监管附加编号,11-13位为检验检疫附加编号。
例如:申报进口商品“活龙虾”,需先在“商品编号”栏录入“0306329000”10位数编号,再在“检验检疫编码”栏下拉菜单的“101活虾”、“102鲜活或冷的带壳或去壳的龙虾(养殖)”和“103鲜活或冷的带壳或去壳的龙虾(野生的)”中,选择“101活虾”检验检疫附加编号。
该项目为原报关项目“商品编号”和原报检项目的“货物HS编码”,原报关项目“商品编号”填报10位数字,原报检项目的“货物HS编码”填报13位数字,现合并为13位“商品编号”。
第六十一章商品名称
该项目数据类型为字符型,最多支持录入255位。
二、录入要求
填报要求如下:
(一)商品名称应据实填报,并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受委托的报关企业所提交的合同、发票等相关单证相符。
(二)商品名称应当规范,以能满足海关归类、审价及许可证件管理要求为准,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中对商品名称的要求进行填报。
(三)已备案的加工贸易及保税货物,填报的内容必须与备案登记中同项号下货物的商品名称一致。
(四)对需要海关签发《货物进口证明书》的车辆,商品名称栏填报“车辆品牌+排气量(注明cc)+车型(如越野车、小轿车等)”。
(五)由同一运输工具同时运抵同一口岸并且属于同一收货人、使用同一提单的多种进口货物,按照商品归类规则应当归入同一商品编号的,应当将有关商品一并归入该商品编号。商品名称填报一并归类后的商品名称。
(六)加工贸易边角料和副产品内销,边角料复出口,填报其报验状态的名称。
(七)进口货物收货人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进口属于《需要详细列名申报的汽车零部件清单》(海关总署2006年第64号公告)范围内的汽车生产件的,商品名称填报进口汽车零部件的详细中文商品名称和品牌,中文商品名称与品牌之间用“/”相隔,必要时加注英文商业名称。
(八)出口享惠情况。出口享惠情况为出口报关单必填项目。可选择“出口货物在最终目的国(地区)不享受优惠关税”、“出口货物在最终目的国(地区)享受优惠关税”、“出口货物不能确定在最终目的国(地区)享受优惠关税”如实填报。进口货物报关单不填报该申报项。
该项目为原报关项目“商品名称”和原报检项目的“货物名称”,现合并为“商品名称”。
第六十二章法定第一数量
该项目数据类型为数字型,最多支持录入19位,19位中小数点后最多支持录入5位。
二、录入要求
进出口货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中确定的法定第一计量单位,填报对应的法定第一数量。
(一)法定计量单位为“千克”的按数量填报,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1.装入可重复使用的包装容器的货物,应按货物扣除包装容器后的重量填报,如罐装同位素、罐装氧气及类似品等。2.使用不可分割包装材料和包装容器的货物,按货物的净重填报(即包括内层直接包装的净重重量),如采用供零售包装的罐头、药品及类似品等。3.按照商业惯例以公量重计价的商品,应按公量重填报,如未脱脂羊毛、羊毛条等。4.采用以毛重作为净重计价的货物,可按毛重填报,如粮食、饲料等大宗散装货物。5.采用零售包装的酒类、饮料、化妆品,按照液体部分的重量填报。
(二)成套设备、减免税货物如需分批进口,货物实际进口时,应按照实际报验状态确定数量。
(三)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基本特征的不完整品、未制成品,根据《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归类规则应按完整品归类的,按照构成完整品的实际数量填报。
(四)法定计量单位为立方米的气体货物,折算成标准状况(即摄氏零度及1个标准大气压)下的体积进行填报。
该项目为原报关项目“法定第一数量”和原报检项目的“HS标准量”,现合并为“法定第一数量”,录入要求没有变化。
第六十三章总价
填报同一项号下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的商品总价格。无实际成交价格的,填报货值。
录入成交数量、成交单位、单价后,总价会自动生成。例如:某进口商品,录入成交数量1000,成交单位为千克(代码0.35),单价10,总价则会自动生成10000。
该项目为原报关项目的“总价”和原报检项目的“货物总值”,录入要求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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