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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莲浙江代理有哪些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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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Denessa旗舰店和瑞士莲官方旗舰店哪个真

Denessa旗舰店和瑞士莲官方旗舰店都是真的。

DENESSA官方旗舰店您身边的健康饮食管家!本公司主营:巧克力、咖啡、坚果、麦片、糖果等,代理国际知名品牌:瑞士莲、好时、费列罗、歌帝梵、吉力贝等;已经实现全国三仓布局,天津仓、安徽仓、上海仓;合作快递有顺丰速运、京东快递、申通快递、邮政EMS等,基本实现下单后24小时内发货,江浙沪皖地区基本实现次日达,50%地区实现隔日达,旨在给客户提供更加周到细致的购物体验!完善的运营团队,微笑的服务态度,给客户营造更加舒心的购物氛围,将购物变成一种享受!专业、专注,严格把控食品安全。

二、瑞士莲巧克力代理怎么做瑞士莲巧克力代理条件

到如今,民以食为天,食品的发展更是进入高速的发展期,各种对人有益的,味美的食品充斥着食品市场,作为消费者的一份子,刚接触瑞士莲巧克力产品的时候,就被其口味深深吸引,满足人们对食品的需求,是我们奋斗的方向,瑞士莲巧克力代理加盟是怎么样的呢,一起看看关于瑞士莲巧克力的内容吧!

品牌介绍:

瑞士莲(LindtSprüngli)是一家瑞士巧克力与糖果公司,于1845年由DavidSprüngli-Schwarz与其子RudolfSprüngli-Ammann创立。2010年恰巧是Lindt瑞士莲巧克力166周年纪念,一直以来它始终致力于制作高品质的巧克力。在这一佳节之际,Lindt瑞士莲着重为您推荐瑞士莲巧克力大师强大的瑞士莲巧克力集后盾和瑞士莲巧克力市场实实在在的业务人员开拓费用支持等;

2、利润稳定、产品的品质保证,品牌优势明显;

4、公司为从业人员提供专业的、系统的、运营指导;

代理是一种以他人的名义,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对被代理人直接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对于零食品牌来说代理可划分为区域代理、省级代理、市级代理、县级代理,代理区域越大相应的代理费用越高对代理人的固定资本要求也越高。

瑞士莲巧克力代理流程:

首先代理者需要到带本人的身份证明、房屋产权或租赁证明、平面图等等到当地工商部门注册办理营业执照。然后代理人凭营业执照到当地食品药品监管局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再凭营业执照到税务和质监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在这里大家需要注意的是,现在国家实行三证合一制度,即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并为新的工商营业执照。如果代理当地已经开始实施了,代理人则只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即可,不必再去税务局和质监局办理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瑞士莲巧克力代理条件:

1.有市场规划、运作经验,理解品牌化操作理念

2.认同公司经营理念,看好瑞士莲巧克力品牌与品质

3.认同瑞士莲巧克力战略规划、营销策划

4.愿意同瑞士莲巧克力共同应对日后发展问题,达到双赢目的

以上就是瑞士莲巧克力所在公司的招商代理政策,公司将根据各市场特性,组织和提供产品知识、营销知识、销售技巧等多方面、全方位的培训服务,提高客户经营水平。让代理商更好的盈利,加入瑞士莲巧克力所在公司,我们一起共创美好的明天!

“瑞士莲”撞上“瑞仕莲”,何时休战?

原创2021-01-20 09:36·知产力

品牌的混淆以及“漏洞百出”的商标布局不仅给他人创造了有机可乘的机会,同时也会使林德巧克力公司陷入维权泥潭中,无法自拔。


作者|白战堂

编辑|白战堂


瑞士巧克力品牌“Lindt”(中文名“瑞士莲”)与原德国品牌“Lind”的冲突刚刚平息,“瑞士莲”又一头撞上“瑞仕莲”。


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简称最高法)提审了一起涉及“瑞士莲”商标无效的案件,该裁定一经公布不仅引起各方相关从业者的激烈讨论,也再次将“瑞士莲”系列商标案件拉回大众视野。


纷争:“瑞士莲”与“瑞仕莲”

事实上,林德和斯普伦杰利巧克力公司(简称林德巧克力公司)与福建省嘉士柏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简称嘉士柏公司)之间有关“瑞士莲”商标的纠纷已经僵持近14年。


2006年10月,林德巧克力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第5649845号“瑞士莲”商标。经审查,2011年2月,“瑞士莲”商标获准注册。


▲第5649845号“瑞士莲”商标(摘自中国商标网)


然好景不长。2015年,嘉士柏公司认为,林德巧克力公司注册的第5649845号“瑞士莲”商标与其在先注册的第3040096“瑞仕莲”商标构成近似,于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


▲第3040096“瑞仕莲”商标(摘自中国商标网)


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瑞士莲”与“瑞仕莲”在“可可、(人食)可可精、(人食)可可粉、烹饪用可可粉、制饮料用可可粉、巧克力浆(糖料)、巧克力酱、巧克力浆、糕点、花式糕点、饼干、曲奇(饼干)、面包、蛋糕、食用冰、冰淇淋粉、咖啡”商品上未构成近似商标,但在“制果仁糖用巧克力、糖果”等其余商品上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瑞士莲”文字构成及核定使用的商品与林德巧克力公司第1065717号“莲”商标不同,并非“莲”商标的延续,故“莲”商标的核准注册亦不能成为维持第5649845号“瑞士莲”商标注册的依据。


▲第1065717号“莲”商标(摘自中国商标网)


因此,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瑞士莲”商标在可可、(人食)可可精等商品上予以维持,在其余商品上予以无效宣告的裁定。


面对这一结果,林德巧克力公司认为,“瑞士莲”系其在先申请的第1065717号

商标延续,与“瑞仕莲”不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同时,“瑞仕莲”商标注册及使用均不合法,其权利状态具有不稳定性。加之,“瑞士莲”已形成了稳定的市场格局,不会导致消费者的误认。因此,林德巧克力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瑞士莲”与“瑞仕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故驳回林德巧克力公司的诉讼请求。


随后,林德巧克力公司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裁定,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经审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瑞士莲”与“瑞仕莲”均为纯文字商标,仅有一字在书写上存在细微差异,但在呼叫和读音上相同,整体外观效果上较为相近,通过音、形、义等方面的对比和判断,可看出二者并不存在明显区别,构成近似标志。加之,“瑞士莲”核定使用的“制果仁糖用巧克力;巧克力;糖果”等商品与“瑞仕莲”核定使用的“巧克力;糖果”等商品属于《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同一类似群组,且在功能、用途、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亦相同或相近,构成类似商品。


此外,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称,“瑞士莲”与第1065717号“莲”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存在差异,两者之间并不当然具有延续关系,且林德巧克力公司提交的在案证据尚不足以证明“瑞士莲”商标经过使用已经形成稳定市场。因此,“瑞士莲”与“瑞仕莲”在上述商品上共存于市场,易发生混淆误认,故驳回林德巧克力公司的诉讼请求。


目前,“瑞士莲”商标无效案件已被最高法提审,“瑞士莲”商标是否有效,仍是未知数。


当然,在双方的商标纠纷战中,林德巧克力公司也并未坐以待毙。从2016年开始,林德巧克力公司对嘉士柏公司所拥有的第3040096号“瑞仕莲”商标提出了撤三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正文


经过长达四年的对垒,最高法认为,“瑞仕莲”商标仅在成都和贵阳对载有“

”标识的商品进行了实际使用,但嘉士伯公司提供的其他证据无法证明嘉士柏对“瑞仕莲”商标进行了真实使用。故于2020年6月作出了对“瑞仕莲”商标进行重新裁定的判决。


除上述纠纷外,林德巧克力公司与嘉士柏公司还分别申请了“瑞仕莲”与“瑞士莲”商标。


中国商标网数据显示,从2016年开始,嘉士伯公司分别申请注册了29类、30类、32类、35类“瑞士莲”商标;于此同时,林德巧克力公司也于2020年分别申请注册了29类、30类、35类、43类“瑞仕莲”商标,目前,双方申请注册的“瑞士莲”“瑞仕莲”商标均处于“等待实质审查”状态。




回头来看,就目前的结果而言,最先挑起双方战火的嘉士伯公司似乎有点“丢了夫人又折兵”。


为何起纷争?

风起于青萍之末,浪成于微澜之间,林德巧克力公司与嘉士柏公司之间剑拔弩张的纠纷并非空穴来风。


早在2001年12月,嘉士柏公司就申请注册了第一枚“瑞仕莲”商标,商品使用范围为“糖果;巧克力;薄荷糖”等。2018年6月,嘉士柏公司将“瑞仕莲”商标转让给自然人庄福将。随后,庄福将还申请注册了第29类、32类、35类“瑞仕莲”商标。




而林德巧克力公司申请注册的第一枚“瑞士莲”商标的是在2006年10月,注册时间则晚于第一枚“瑞仕莲”商标的注册时间。


彼时,嘉士伯公司已经开始销售带有“瑞仕莲”标识的牛轧糖,而此次,林德巧克力公司注册的“瑞士莲”商标,似乎在其业务范围内“横插一脚”。



于此同时,据企查查信息显示,嘉士伯公司创立于1999年8月,注册资本为205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林逢友。自成立以来,公司主要经营糖果、果冻制造;焙、炒加工坚果及果仁;对外贸易等业务。而创建于1845年的林德巧克力公司,也具有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贸易信息咨询服务(金融信息除外)等业务。




此外,据嘉士伯公司官网显示,目前,嘉士伯公司正在由单一的“糖果制造商”转型为“休闲食品品牌运营企业”,辅以散糖、果冻,烘焙相关多元品类组合满足全渠道市场发展需要。



显然,两家公司在业务上确有一些相似之处,而两企业深陷商标纠纷的根源或与此有关。


不过,从目前两者的综合实力来看,嘉士伯公司还无法与林德巧克力公司相提并论。


据艾媒咨询数据显示,2018年瑞士莲以第三名稳居新春中国巧克力品牌排行榜单;《2020年10-11月中国巧克力品牌线上发展排行榜单TOP10》显示,“瑞士莲”以93.0金榜指数位列第二名


于此同时,林德巧克力公司已经在100多个国家拥有经销商,在全球4大洲设有销售公司。在中国,林德巧克力公司旗下的“瑞士莲”品牌已经在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站稳脚跟,除各大明星的加持外,也得到了众多消费者的认可。



而目前,嘉士伯公司无论是从品牌影响力还是渠道铺设程度,其要想在竞争激烈的零食市场与占据一席之地还需深耕多年。


但这一结果,并不能成为林德巧克力公司高枕无忧的筹码。


笔者在此大胆推测一下,如果林德巧克力公司在此次纠纷中失利,其将面临惨重损失。据CandyIndustry数据显示,2019年瑞士莲净销售额为45.74亿美元,远超好丽友的17.67亿美元。


换言之,一旦“瑞士莲”商标被无效,林德巧克力公司每年将流失近50亿美元的营销额,而这一损失相当于2019年我国国内50万人年收入的总和。即使林德巧克力公司选择开创相关的子品牌,势必也要投入较大人力、物力与财力。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林德巧克力公司在中国的商标布局情况也并不乐观。中国商标网显示,截至2021年1月4日,林德巧克力公司共申请注册了145件商标,其中,多件“瑞士莲”或带有“瑞士”字眼的商标都因含有国家名被驳回。



同时,笔者通过检索发现,目前市场上已经出现了“瑞士莲”“瑞仕莲”混淆的状态,部分消费者其实无法辨认出“瑞士莲”“瑞仕莲”的区别。


显而易见,品牌的混淆以及“漏洞百出”的商标布局不仅给他人创造了有机可乘的机会,同时也会使林德巧克力公司陷入维权泥潭中,无法自拔。


以史为鉴。此前,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争夺iPad商标,最终花了6000万美元解决商标纠纷;“嘀嘀打车”由于没有在早期及时注册商标,在2014年下半年因商标侵权被索赔8000多万,并被迫更名为“滴滴打车”;而腾讯、阿里巴巴、京东等知名企业也曾被迫花费大量的时间、金钱解决商标纠纷……


如此来看,林德巧克力公司的状况让人心有戚戚焉。最终,商标真的会成为林德巧克力公司的绊脚石?“瑞士莲”“瑞仕莲”之间的战争又将何时停止?笔者与大家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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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莲浙江代理有哪些品牌
发布人:yibei10 发布时间:2024-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