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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对高校毕业生提供了多种就业补贴,旨在帮助他们更好地完成职业生涯的过渡。求职创业补贴是其中的一项重要政策。毕业生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长沙人社12333”便捷地申请这项补贴。
首先,打开微信,搜索并关注“长沙人社12333”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后,点击底部菜单栏中的“服务大厅”选项。在服务大厅内,找到并点击“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专区,进入该专区后,选择“服务经办”栏目,点击进入。
在“服务经办”页面,找到并点击“求职创业补贴”模块。点击后,系统将引导毕业生选择“求职创业补贴网上申请”。在申请过程中,毕业生需要填写相关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就业状况、毕业学校等。填写完毕后,提交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且补贴对象是毕业年度招用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企业。这项补贴旨在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帮助他们顺利过渡到职业生涯中。
申请过程中,毕业生应注意保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确保申请顺利通过。此外,还需注意按时提交申请,以免错过补贴发放的机会。
长沙求职创业补贴的申请步骤如下:
首先,您可以通过微信搜索“长沙就业”公众号并关注。具体操作为点击屏幕下方的相应区域,即可完成关注。
其次,进入公众号后,点击下方菜单栏中的“就业服务”选项,然后选择“服务大厅”。这是获取更多服务的关键步骤。
接着,点击进入“个人服务大厅”,随后点击“求职创业补贴”。
然后,按照提示进行实名身份认证。认证成功后,返回首页菜单栏,再次按照指引操作。
紧接着,阅读并确认申请须知,勾选已阅读选项,确保了解所有规定。
本报综合无需请假,无需排队,只需动动手指,不动产权证书就能轻松到家!1月9日,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携手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邮政”),依托“长沙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正式推出“纸质证书在线申领”服务。
服务上线后,群众在办理完期转现(按揭付款)、线上遗失补证、线上公证继承、线上转移登记等只发放电子版不动产权证书的登记业务后,可根据实际需求,通过“长沙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在线申请纸质证书邮寄。经人脸识别后,选择需要申请纸质证书的产权,填写相应的申请信息及邮寄信息,提交申请。证书打印完毕后,将由长沙邮政工作人员代为领取并通过邮政EMS快递直接送达群众手中。
为保障不动产权证邮件精准送达,长沙邮政还特别成立了专项工作组,提供主动客服服务,并加强事中管控,确保邮件安全无误。
“纸质证书在线申领”服务目前支持部分业务在线申请纸质证书邮寄,后续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进一步优化服务模式,扩大可申领的业务类型,最终实现全业务可在线申请纸质证书邮寄。“纸质证书在线申领”服务支持的业务类型可见受理凭证上的引导说明。
1.在“长沙不动产登记”公众号里点击办事大厅。
(若账号未进行绑定及实名认证,则会跳转至绑定页面,在页面输入手机号码及验证码进行账号绑定。账号绑定完成,点击弹窗的“去认证”,进行实名认证步骤)
2.点击线上申办,出现纸质证书申领选项。
3.点击纸质证书申领,请仔细阅读业务须知后勾选并点击同意。
4.出现认证界面,点击去认证按钮,阅读《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后勾选同意,再点击下一步。
5.人脸识别认证。
单独所有产权纸质证书申领
1.勾选需要申领证书的产权,点击下方“确认选中的产权申领证书”。
2.填写邮寄信息的姓名、电话、详细地址,点击地区可选择具体地区。
3.信息确认后点击保存,再点击提交,界面弹出提示信息(证书快递预计发出时间会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点击确认,提交申领。
共有产权纸质证书申领
1.若需要申领证书的产权共同所有且一并申请共有权人的不动产权证书时,勾选需要申领证书的产权,点击下方“确认选中的产权申领证书”。
2.填写邮寄信息,如需要申领共有权人的纸质证书,则点击“是否申请共有权人的纸质证书”选项后方的图片按钮,填写共有权人的联系电话。
(共有权人的电话需为共有人实名认证后的“长沙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绑定的手机号码)
3.信息确认后点击“保存”,再点击“提交共有人”,界面弹出提示信息,点击确认。
(若未选择“是否申请共有权人的纸质证书”,则在页面点击“保存”后直接点击“提交”完成申请)
4.共有权人收到短信提醒,根据短信提醒,登录微信公众号后,在“办事大厅—我的—我的申请—待确认的”对申请进行确认。
5.共有权人点击“同意”按钮后进行人脸识别认证,认证通过后完成共有人确认环节。若共有权人不同意由申请人申请纸质证书,则点击“拒绝”,共有人拒绝后,该申请撤销。
6.共有人完成确认后,申请人将收到短信提醒,申请人根据短信提醒,在“办事大厅—我的—我的申请—待确认的”提交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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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选址要充分考虑居民就业等需要
据中国建设报近日,住建部发布通知,全面加强保障性住房和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质量监督管理。
通知要求,加强规划和项目选址。坚持以需定建,摸清底数需求,科学确定年度计划、发展规划,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实现“人、房、地、钱”要素联动。各地要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医疗、入学、出行等需要,严格项目选址审查,加强小区和户型设计,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相关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以及与项目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停车库(场)、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要与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通知要求,严格依法开工建设。同时,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科学确定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建设周期,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不得简化工序、降低质量标准。通知还要求,严控建设过程质量,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将住宅防水、隔音等质量性能作为住宅验收的重要指标,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通知还要求,利用存量房源作为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安置房的,要确保存量房源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对城中村改造整治提升,以及拆整结合项目中整治提升部分,涉及住房改造的,要确保改造后的结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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