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音画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这家公司在策划执行及媒体资源方面非常有优势.
重点发展方向为:
各种大型节庆活动整体策划运营(如:彭州国际牡丹花会、新都柚子节、都江堰国际猕猴桃节等);
各种大型晚会(如:科伦巴大型圣诞晚会、希望城迎新晚会等);
大型拼盘演唱会(如:张宇、谢娜、谢霆锋、杨坤、周笔畅、张靓颖、容中尔甲、黄征、姜育恒、阿杜、黄安、唐涛、韩雪、阿朵等);
大型庆典活动(如:新筑路桥机械颁奖盛典、浪度国际家居博览园开园庆典、郫县沱江河改造整治工程启动仪式等)
中型公关活动(如:融金信年度盛典、西金团拜会、奔驰新闻发布会等)
“投资回报率高达40%至60%,稳赚不赔。“当你信任的投资讲师向你传授投资秘诀时,你开始想这可能会让你少奋斗十年?你会不会更加心动?事实上,这极有可能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金融诈骗陷阱。
2018年6月,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成功破获了四川省首例特大金融交易诈骗团伙系列案,一举抓获犯罪团伙156人,仅冻结涉案资金已达4000余万元。
这起案件中的受害者共有900人,其中就有一位成都大爷,他通过某期货交易软件平台先后拿出28万元的存款进行股指期货交易,不到半个月,亏损近11万元。
专案组历经多月,先后奔赴北京、上海、杭州等地追踪溯源,对200余个银行账户和受害人信息的交叉比对,才将犯罪团伙一网打尽,也刻画出整个犯罪过程。
金融交易诈骗犯罪一般采用公司化运作,犯罪团伙主要由“股东”“分析师”“操盘手”“业务员”“代理商”5类人员构成。业务员利用非法购买的公民个人信息,冒充知名投资公司工作人员,邀请受害人收看线上讲座。
“讲师”通过讲解投资知识成为意见领袖,赢得受害人的信任。诱导投资人下载指定的平台进行期货投资,这个平台其实是犯罪分子“精心”炮制假的交易平台。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受害人投资,而交易平台的实盘、虚盘交易等数据也都是虚假的。
犯罪团伙一方面诱导受害人频繁买卖,赚取高额手续费,另一方面诱导投资人反向购买,造成投资人资金“亏损”。
这是非常典型的金融交易诈骗案。犯罪分子以证券公司名义,通过互联网、电话短信等方式散布虚假个股内幕信息及走势,获取事主信任后,又引导其在自身搭建的虚假交易平台上购买期货、现货,从而骗取事主资金。
由于金融交易专业性极强,又伴随着高风险和高收益,让不少投资者心动不已,犯罪分子利用受害人对于投资知识的匮乏,以高额利润诱导受害者进行投资,并实施犯罪。这种诈骗行为容易被受害人误读为投资失败,故而具有极大的蒙蔽性。
上述案例中,投资人注入某期货交易平台的资金其实并未真正进入到期货市场中,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的犯罪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很容易界定金融诈骗罪与非罪。
而在实际案例中,有的现货平台,通过搭建现货平台、招募会员单位、业务员发展客户的经营模式,获得投资者信任,在交易过程中以频繁喊单、反向喊单等手段,让投资者蒙受投资损失,赚取黑心钱。由于取证困难,用户无法掌握到该平台是否存在交易欺诈的可能性,追回损失可能性非常小。受害者只能蒙受价值不菲的经济损失。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四批2017年9月3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D15003白沙朱碧江农场在朱碧江边挖沙,江水被污染,破坏当地生态环境。
白沙
生态、水
8月24日晚上22点30分,联合调查小组主要对非法采砂可疑点珠碧江农场1队及珠碧江农场2队两个地方进行巡查工作,对调查水面是否存在采砂作业行为或存在采砂平台及抽砂船等采砂设备、周边是否存堆砂点及周边环境生态是否遭到破坏、附近是否存在运输交通车辆、铲车等设备及查看道路路面是否有运砂车辆痕迹。经过详细排查,珠碧江农场1队及珠碧江2队均未发现存在非法采砂作业。为了对珠碧江流域内有效打击、遏制非法采砂行为,我县加大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方法,严厉打击各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
8月24月至8月30日打击非法采砂巡查小组开展对珠碧江沿线进行巡查工作,主要巡查范围:珠碧江农场1队、珠碧江农场2队、珠碧江木材厂、珠碧江供水厂、珠碧江农场茶山桥、龙江农场30队、龙江农场25队、龙江农场15队等可疑点。8月29日,巡查小组在珠碧江农场茶山桥发现一抽砂平台但没有采砂行为,现场当即采取打击行动,联合珠碧江居及珠碧江派出所共8人,对该非法采砂点进行捣毁。其他巡查点均为发现非法采砂行为及相关采砂设备。
属实
一、处理措施
对珠碧江茶山桥发现的1座抽砂平台,进行捣毁并立案进行调查。
二、整改措施
1.继续加强对珠碧江沿线非法采砂的巡查力度,建立健全县域内河道的管理工作机制,使巡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对非法采砂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因非法采砂行为导致生态环境问题的河段制定河道生态环境修复方案,严格按照修复方案进行修复工作。
2.按照河道采砂规划,合理设置合法的河砂开采区,避免“一刀切”的做法,单靠打击无法彻底堵住非法采砂行为,只会导致砂价上涨,受利益驱使行为而不断冒出的非法采砂行为,做到“疏堵结合”方可有效遏制非法采砂行为。
3.交通部门针对造成损坏的县乡道路制定整改方案,对从非法采砂点运输河砂的车辆进行查处。
无
2D14072白沙龙江农场距居住区20-30米处有一高峰猪场,已营业多年,散发臭味,滋生蚊虫。
白沙
大气
企业名称:白沙绿岭畜牧有限公司,该猪场原名称为龙江高峰猪场。由海南省国营龙江农场租赁给白沙绿岭畜牧有限公司经营。公司于2008年1月成立,主要是生猪饲养及销售。企业有《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环评手续及环保竣工验收手续。养殖场占地面积约30亩,有建设雨污分流和沼气系统等环保措施。养殖场常年存栏生猪1620头,生猪年出栏3000头。生产区有:母猪栏、产房、保育舍、育肥舍、隔离舍等辅助工程。但距离居民点30米左右,在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群众投诉件之前,县政府已组织各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开展环境问题排查,白沙绿岭畜牧有限公司猪场的污染问题已经列入重点整改计划,并于2017年8月4日对该猪场下达了限期清场停止养殖通知(白畜函[2017]33号)。由于猪场养殖年限久,养殖栏舍设施相对老旧,环境较差,养殖臭气对周边居民有影响,容易滋生蚊虫。猪场所在区域划分为“畜禽养殖禁养区”,按要求猪场需在2017年前关停、搬迁或转产。养猪地点不符合现代养殖的需求,企业也计划另选址建新场,但由于用地问题没得到解决,一直滞留在原地养殖。
属实
一是已下达限期清场停止养殖通知,要求养殖场逐步实施规模减产,停止养殖。
二是深入养殖场进行思想动员工作,配合养殖场做好养殖数量清点和减产计划。目前,该企业已制定关停计划,由于养殖规模大,拟采取逐步减少养殖方式,2017年12月底全面停止养殖,关闭猪场。我县正在编制禁养区内的规模养殖场关停和搬迁补偿工作方案,确保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关停搬迁工作顺利推进。
无
3D14080保亭县新政镇新政四队脚下桥旁一家屠宰场(规模几十头)废水直排入脚下河,造成环境污染,已持续10年。
保亭
水
信访人反映的新政生猪屠宰场位于新政镇脚下河旁约100米处,2010年保亭县人民政府为其颁发《生猪定点屠宰证》(保屠准字4600172606号),2016年海南省农业厅、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名单的公告》(琼农字〔2016〕78号)确定新政生猪屠宰场为具备生猪定点资格的生猪屠宰场。该屠宰场每日产生的污水经“三级”化粪池沉淀后,上清液排到脚下河中。
经核查:新政镇屠宰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排污处理设施简陋,污水经“三级”化粪池沉淀后上清液外排到脚下河中,不能适应现代环保排放的要求。
部分
属实
处理情况:
我县于8月25日向新政屠宰场下达《关于对新政生猪屠宰场污水排放问题限期整改的通知》,责令其进行升级改造,做好排污治理工作。
整改情况:
1.我县制定了《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屠宰场(点)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和措施,推进整改工作。
2.因临近新政镇屠宰场的三道镇屠宰场因排污不达标,已被关停,为保障当地猪肉市场供应和稳定,我县将三道镇的屠宰生产移至新政镇屠宰场;由于临近的响水镇屠宰场需承担毛岸地区的肉品供应(因毛岸代宰点排污不达标,8月24日已被关停),考虑到新政镇地区猪肉供应问题,暂时不能将新政镇屠宰场进行关停。临时采取边屠宰生猪边清理污水的方式,每15天清理一次化粪池,化粪池水用于农业灌溉,使屠宰污水不排到脚下河中。
3.我县将积极监督指导新政镇屠宰场污水清运工作、监督检查污水排放和水质监测工作,并对升级改造后的屠宰场排污设施进行评估验收。(2017年8月26日至12月31日)
问题解决情况:
目前信访人反映的污水排放的问题,考虑到既要保障当地市场肉品供应,又不能将屠宰污水直排到脚下河中。采取边屠宰生猪边清理污水的方式,每隔15天清理一次化粪池中的污水,化粪池水用于农业灌溉,以确保污水不外排。8月30日,该屠宰场已将化粪池清理完毕,污染得到初步解决,待三道镇屠宰场升级改造完工后,再新政镇屠宰场关停,进行升级改造。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升级改造任务,污水达标排放。
无
4D15007昌江海尾镇老渔政办公楼旁有一居民养猪(约30头),臭气熏天,无人管理,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昌江
大气
该养殖场位于海尾社区第二联居民区内,周边都是居民楼,由于气味较大,邻居对此反应较大;该养殖场排粪污水0.8-1吨/日,没有经过处理排入码头,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另该养殖户已自行做好相关猪群防疫工作
属实
目前养猪户已将养殖场所卫生进行清扫并将出栏肉猪6头进行销售处理,剩余15头猪,海尾镇政府将继续引导养殖户停止在城镇区域养猪并将未处理污水直接排放码头问题,寻找符合要求的养殖场接收养殖户存栏生猪进行妥善转移安置。
无
5D15021昌江海尾镇大安村委会三家村路口积满生活污水和雨水,水深达半米。该问题已持续1-2年。
昌江
水
现场调查,该路段路况目前良好,无损坏等现象,是三加村群众进出村的生活通道。由于此处地处低洼,下雨时雨水汇集到此,形成水洼,加之路口两旁建设有两栋楼房,阻碍积水向四周排出,且又无排水沟等排水设施,导致此路段长期积水,造成村民出行、生产不便。
属实
海尾镇组织人员现场勘察,并请施工方提供处理意见。工作组预计九月初进行施工整治该路段积水问题,对该路段进行整体填高处理,让雨水排向周围农田,以达到长期消除积水效果。
无
6D14058昌江石碌镇华兴路22号农械场宿舍106号门前有一污水沟,散发臭味长达十年。附近居民将生活垃圾往水沟里丢弃,影响居民生活环境。
昌江
水、大气
经调查了解到由于近年来排水沟周边居民私人建房,导致排水空间减小。现场也可以观察到部分建筑已挤占到排水沟,个别建筑已完全占压在排水沟上方。排水沟内确有垃圾存在。
属实
建议首先由县住建局对该片区排水沟沿线周边建筑进行清查,对违法建筑依法予以处理,让出被侵占的公共排水空间,其次石碌镇应根据《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等加强保洁工作。最后结合我局会同县住建局在旧城区改建和道路建设同时进行该片区的雨污分流改造。
无
7D14100澄迈老城镇老城经济开发区荣和新城小区附近有几家饲料厂(其中有一家名为新希望),散发臭味浓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澄迈
大气
1、中联生物厂内通风比较良好,除了在生产车间附近能闻到有些味道,在厂界外未发现有明显异味。
2、通威饲料厂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厂界成品仓库周边有明显臭气,通过对生产车间及装料区进行巡查,也能感受到有明显的臭气,但臭气在外面不是很明显能闻到。
3、新希望通威饲料厂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通过厂界成品仓库周边和生产车间及装料区周围进行巡查,能感受到有明显的臭气,臭气在外面有时能闻到味道。
4、为准确掌握上述三个项目厂界臭气浓度情况,8月24日,老城开发区及澄迈县环保局已经联合委托海南中环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8月24日对添祥公司、新希望公司及通威饲料三家公司厂界臭气浓度进行检测,为了排除叠加效应,检测时未被检测的另外两家公司均要求处于停产状态。检测结果显示,在保持正常生产的情况下,新希望公司厂界臭气超标,另外两个项目厂界臭气未超标。
部分属实
1、立即对新希望公司厂界臭气浓度超标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启动处罚程序。
2、责令新希望公司对新安装的臭气吸附及净化处置装置进行调试,增加臭气吸附效率,减少臭气无组织排放。
3、责令新希望公司加大厂界臭气的监测力度,要求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臭气检测。
4、建议添祥公司及通威饲料加装臭气吸收及净化处置装置,进一步减少生产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加强对添祥公司及通威饲料的巡查力度,如发现有超标排放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无
8D140551.澄迈金江镇太平责任区太平村委会大潭村口对面100米处有一垃圾收购站,焚烧垃圾时臭味熏天,影响居民生活。2.大潭村北门水利沟边有一约6亩的集体林地,被村民砍伐建设成砖厂,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目前砖厂已投产,作业时有噪音扰民的情况。
澄迈
大气、土壤、生态
一、信访件反映的澄迈国兵废品收购站问题属实,主要问题为:位于大潭村口对面100米处,距离住宅区距离较近,成堆的塑料、空酒瓶、纸箱、报纸、杂志与各种废旧的金属堆积在一起,周边垃圾焚烧污染环境。
二、信访反映的大潭水泥制品厂问题部分属实,主要问题为:经县林业局到该厂现场测量套图,核对《澄迈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该厂涉及占用规划林地中的宜林地总面积3.94亩,其中,建简易铁硼占0.72亩,晒砖用地占3.22亩。经现场查看该厂生产的水泥制品工艺较为简单,生产使用设备为小马达和液压设备,因此信访反映噪音影响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1.针对澄迈国兵废品收购站存在问题:一是县国土局依法进行查处;二是金江镇政府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拆除违法(章)建筑通知书》;三是县城管局、金江镇政府对分布在居民区内的废品回收站加强督查和管理。
2.针对大潭水泥制品厂存在问题:一是县林业局依法进行查处;二是要求企业尽快完善林地审核审批手续。
无
9D15026澄迈福山镇225国道旁的福山咖啡,年产5万吨咖啡初级加工厂(在建),距离福山水库仅200米。质疑环评是否合规,及工厂的排污是否符合环保要求,担心福山水库的水质是否会受到影响。
澄迈
水
经现场调查,该项目目前在建,生产设计规模为5万吨/年,实际生产规模为约200吨/年。该项目于2015年12月通过环评审批,项目环评报批时已进行了选址可行性分析,该项目用地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用地范围不属于福山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陆域范围。运营期项目不设生活区,不产生生活污水。
部分属实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县将继续做好澄迈县福山咖啡联合公司的环境监管工作,督导企业落实环保责任,确保项目建成后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无
10D15035儋州那大镇先峰路海军招待所旁有一养猪场(规模100头左右),污染直排入水沟,散发恶臭味,空气污染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儋州
大气
有居民擅自在居民区附近圈养28头生猪,所产生的污水乱排影响周边居民,且该养猪场周边环境脏乱擦。
属实
一是已经将圈养的28头生猪全部售完;二是猪圈已经全面清洗干净;三是污水乱排放,臭气污染及周边乱堆放柴火杂物的问题已经得到有效解决。
无
11D15014儋州那大镇人民西路中国南方电网隔壁的住户不建卫生间,排放的粪便流入周边居民家里;南方电网旁有5-6家修理厂,喷漆臭味大,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儋州
大气、水
1.南方电网隔壁存在圈养家禽且影响周边居民情况。
2.那大德婷汽车服务部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没有任何环保措施,该汽车服务部的大气污染未经处理直接向外排放。
属实
1.责令住户三天内处理家禽并清理现场。
2.市环保部门已查封该服务部烤漆房及设备,喷漆臭味污染问题基本消除。
无
12D15020儋州白马井镇幸福路忆民超市旁有一生猪屠宰场,散发难闻臭味,猪叫声扰民,影响周边居民学习生活。该情况已持续多年。
儋州
大气、噪声
该屠宰场在凌晨2-4点进行屠宰,产生噪音影响周边居民,同时厂区卫生环境脏乱差,待宰的生猪产生臭味污染空气。
属实
市畜牧兽医局责令其对屠宰场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整治,和市环保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责令儋州益众食品有限公司白马井镇屠宰场整改的通知》,责令其从8月28日起进行停业整改,现该屠宰场现已停业,不再进行生猪屠宰,并对场地进行了清理消毒,不再产生噪音及臭味污染。
无
13D14092儋州南丰镇南丰水库附近的单位村庄(包括南丰水电站、路瓦村、散马村)经常将生活垃圾倒入水库的水利沟,一旦下雨生活垃圾和污水即被冲入水利沟,污染南丰水库水源。
儋州
垃圾、水
2017年8月25日下午,市政府组织南丰镇和松涛灌区管理分局负责人深入被举报地点现场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发现南丰村委会陆瓦村、散马村入村路及南丰水电站旁的小溪涵洞处和松涛灌区尾水渠左堤一号客水槽上游两百米处存在陈年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放,污染水源问题。
属实
1.组织环卫力量对信访件反映的陈年垃圾堆放点进行了彻底清理,并进行了回填土方平整加固;
2.南丰镇政府和松涛灌区管理分局组织环卫人员加日常强巡查,确保水库周边垃圾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3.加大垃圾桶的投放和安置,加强对群众的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按垃圾收集点规范倾倒垃圾,杜绝生活垃圾乱倒乱丢等不文明行为。
无
14D14060儋州王五镇食堆村里有一大型养猪厂(规模达一千头)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导致污水外溢至村庄路面上,散发恶臭味且噪声扰民,影响居民生活。
儋州
水、大气
8月25日上午,市畜牧局派人现场核查,该猪场存栏能繁母猪28头,哺乳仔猪150头左右,猪场建有120立方米的沼气池,30立方米的污水储存池,现场没有发现污水外溢现象,存在一定的噪音污染问题。”规模达一千头,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导致污水外溢至村庄路面上”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
已责令该猪场停产、将存栏猪只处理完毕,150头哺乳仔猪因太小,还未断奶,在转移过程中可能造成应激死亡,需要分批分期进行处理,该猪场和王五镇政府签订了承诺书,承诺10天内处理全部哺乳仔猪,王五镇政府也积极的帮助养户联系售卖存栏猪只。猪只处理完毕后,将对场地进行清理消毒,消除污染隐患。
无
15D140951.儋州白马井镇滨海新区中南西海岸小区饮用水浑浊,有沉淀物、悬浮物,尤其是冬天;2.滨海新区没有污水处理厂,附近小区将生活污水排入白马河,河水进入大海,且散发臭味;3.北部湾西海岸的海边堆放大量垃圾,晚上有人焚烧垃圾,烟雾大,造成空气污染。
儋州
水、大气
1.现场未发现住户用水浑浊,但对水厂管网水样采集检测结果显示水亚氯酸盐超出0.14限值。
2.中南小区存在擅自接污水管至白马河情况,白马河桥下的污水输送管道出现破裂,有生活污水渗透排向白马河。
3.北部湾西海岸区域存在村(居)民乱倒垃圾和焚烧垃圾污染空气行为。
属实
1.对粤海水务公司下发整改通知;2.对白马河各个污水排放口进行围堵,并对中南地产擅自建排污管至白马河的行为处以罚款十万元;3.组织环卫力量对海岸线及中南小区对面空地垃圾进行清理。
无
16D15012儋州那大镇桥南村莫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养有2万多头猪,造成方圆一公里内臭气严重;且该公司在茶山村埋下暗管,猪粪便沿暗管进入茶山村河流,此河流直通临高,严重污染了下游村庄的农田灌溉用水。
儋州
水、大气
现场没有发现海南莫氏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儋州侨南世青养猪场存在私设暗管偷排行为,没有猪粪污染茶山河的情况,现场采样的检测数据显示无组织废气排放达标。存在的问题有:一是“未验先投”;二是部分猪圈粪便没有及时清理;三是部分猪圈没有建设雨污集排系统;四是部分污水沟没有覆盖;五是该公司未编制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评估报告。“该公司在茶山村埋下暗管,猪粪便沿暗管进入茶山村河流”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
市环保局依法对该猪场“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责令该猪场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该猪场负责人表示积极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并按照要求制定了整改实施方案,目前正在进行整改工作。
无
17D140881.儋州八一总场东山农场103队有一户居民养猪(规模上百头),无任何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直排,污染村民赖以生存的河流;2.103队有100多户居民,生活垃圾随意处置,村中环境十分恶劣。
儋州
水、垃圾
养猪户盘庆志共养猪140头,猪的排泄物直接排至小溪流,造成空气、水污染。该队有6个露天式临时垃圾堆放点,垃圾处置形式为掩埋。
属实
已把猪全部处理并关停猪舍,已对猪舍进行清洗、消毒;垃圾点已清理完毕,垃圾均运至那大西部转运站进行无害化处理,并配备8个垃圾桶收集垃圾以定时运送。
无
18D14052儋州那大镇中兴大街财源小区内长期有施工作业车,存在噪声扰民的现象。
儋州
噪声
该住宅小区内有9辆挖掘机长期停放过夜,存在噪声扰民现象。
属实
责令小区物业公司立即整改,对5名车主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禁止工程车辆及中大型货车停放小区。
无
19D14071儋州那大镇油棕综合市场周边路面、文化北路8街路面(未硬化)、国盛路靠近思源小学路段、发祥路靠进符波路口路段,长期堆放垃圾、杂草丛生、有扬尘,导致出行不便。
儋州
垃圾、扬尘
8月25日,那大镇政府工作人员现场核实:
1、文化北路8街该路段存在未硬化。
2、街道有垃圾、杂草丛生未及时清理现象。
属实
一是组织环卫力量对上述地段长期堆放的垃圾、杂草、扬尘等卫生“脏乱差”现象进行全面整治。二是文化北8街未硬化路段前期工作基本完成,路段硬化工程已进入招标程序,待招标完就可开工建设。
无
20D15037定安定城镇见龙大道定安交警大队对面,有一条水沟,生活污水及垃圾堵住排水口,导致污水溢出浸泡附近的农田(2亩左右),农田里的污水无法排出,已三个月无法耕种,影响居民生活。
定安
土壤
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污水实为排洪沟积水。该排洪沟由于建设时间久、涵管出口窄等原因,涵管出口被淤泥、树枝杂物等堵住排水口,导致积水从排洪沟旁溢出浸泡附近2亩左右的农田。
属实
1.就近临时开挖新的水沟,排掉农田里的积水,解决群众农田被水浸泡的问题。
2.新修排洪沟,12月底前完成。
无
21D140431.东方八所镇解放东路北侧东方市体育服务中心(休闲广场)东侧有一无证经营的儿童娱乐场所,存在噪音扰民的现象,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2.八所镇福久村有四家红砖厂(其中三家名为永福砖厂、福久砖厂和新达砖厂),砖厂就地取泥,导致出现深坑,深坑无填埋,破坏土壤生态,建议回填。
东方
噪声、土壤、生态
卞晓燕副市长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该无证儿童娱乐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核实,该儿童娱乐场所属无证经营,且经营场地设在居民区内,其经营的儿童游乐设备所播放的音乐确实存在噪音扰民现象。
张裕辉副市长带领相关单位负责人对福久村砖厂问题现场实地核实。福久村有四个砖厂,其中福华砖厂没有采矿许可证,占用林业27.84亩;福久(长康)砖厂没有采矿许可证,经初步核查,存在就地取土行为及占林用地19亩;新达砖厂没有采矿许可证经初步核查,存在就地取土行为,破坏基本农田0.92亩。福华砖厂和永福砖厂之间有1个深采坑。
部分属实
已立即责令业主关停娱乐设备停止营业。下一步市文体局将联合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商局、环保局、质监局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加强日常监督巡查,一经发现擅自再营业的,立即取证予以查没取缔。
福久(长康)砖厂和新达砖厂共计15801.9立方米堆土进行就地清运回填到附近新的采坑。老采坑面积大,一时难以回填,需制定具体方案,逐步回填整改;新达砖厂涉嫌偷挖粘土,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并刑事立案(东公(治)立字〔2017〕第854号);2016年我市出让了板桥镇三间村、红泉农场十队2家砖瓦用页岩采矿权,砖厂没有采矿证问题基本解决。
无
22D141141.海口龙华区城西镇沙坡村旁海口能博万环保建材公司使用不合格燃料,排放被污染气体,距此公司一、二公里处即可看到排放烟囱。排放最严重时段为早5点至早8点。群众曾向龙华区环保局举报,但环保局赴现场检查时此公司立即更换环保燃料降低污染躲避检查。2.海口美兰区顺达路12号亿鑫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污水直排到厂区外围、烟囱排放黑烟、扬尘污染十分严重。
海口
水、大气、扬尘
1.海口能博万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不在禁燃区(建成区)内,属于允许燃烧木材区域,但不鼓励。之前燃烧的都是木材,最近才购买了一批生物颗粒作为燃料,生物颗粒属于合格燃料。2017年5月31日和2017年8月14日接到投诉后的当天,龙华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到该公司处理投诉件,未发现有其他燃料,燃料为木材。
2.海口美兰裕丰源环保砖厂由于未取得相关环保手续,也没有相关环保设施,于2017年2月8日,被海口市环监局与琼山区人民法院联合进行了强制查封,至今再未生产。
部分
属实
1.关于海口能博万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使用木材为燃料问题。
(1)建议海口能博万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使用生物颗粒,最好使用天然气等更为清洁的能源。
(2)建议作出规划,搬迁该砖厂。
(3)约谈该公司负责人,要求加强对该公司的管理,杜绝人为偷排废气现象。
(4)龙华区城西镇组织人员巡查,发现生产行为后通知环保局组织人员进行废气监测。
2.关于海口美兰裕丰源环保砖厂,已于2017年2月8日中午被海口市环监局与琼山区人民法院联合强制查封。
无
23D15015海口美兰区海甸岛白沙门公园靠近恒大美丽沙附近有排污管,将污水直排大海。
海口
水
经核实,所见的3个竖立排污管口为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二期应急排放管末端管口。该应急排放管末端管口出水都是经过处理后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的尾水,与主放流管排放的尾水标准一致。同时,市水务局对其它尾水排入近海海域的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期、长流污水处理厂的尾水排放情况进行核查,未发现有启用应急排放管排放尾水的情况,也未发现有尾水从应急排放管口排出的现象。
属实
1.北控水务集团(海南)有限公司已对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二期)应急排放管所有的阀门进行全面检查,更换锈蚀阀门,并对该厂应急排放管末端管口进行检查,直至应急排放管正常运行。
2.市水务局已要求北控水务集团(海南)有限公司在一天之内解决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二期)尾水从应急排放管末端管口溢流的问题。
无
24D14062海口琼山区凤翔西路儒传村与缝考村交界处有一信海永旺环保沙砖厂,作业时有粉尘污染、冒黑烟并散发臭味,影响居民生活。
海口
大气、扬尘
1.该厂有四条生产线,已自行停产一个月左右,但其中有一条生产线尚有热度,有热气蒸发出来,能闻到异味。
2.有一个2吨锅炉,未发现燃烧迹象。
3.一台搅拌机处于半封闭状态,场地大部分未硬化。群众反映的“粉尘污染、冒黑烟并散发臭味,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属实。
4.询问该厂现场负责人了解到,主要生产工艺为用白灰和沙子按一定比例混合搅拌后,放入发醇缸发醇后送入制砖机进行压块处理,后运至蒸压釜烘干成型。由于尚存部分余料在生产设备内,担心余料风化结块,影响设备,于2017年8月23日上午开启设备加工制作环保砖,造成大气污染。
5.该厂无环评手续,无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
6.一台搅拌机处于半封闭状态,存在粉尘污染。
属实
琼山区环保局要求该建材厂立即停止生产,并对其立案查处,待完善相关环评手续,建设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恢复生产。
该厂目前已停止生产。
无
25D15002海口琼山区兴丹路海南工商学院内礼堂西侧的学苑公寓小区拟建地下停车场(占地约2千平方米),因隔壁学苑公馆小区业主反对目前已停建,现已变成建筑垃圾堆放场。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
海口
垃圾
1.经查,海口宏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处理小区业主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在小区内设立1个建筑垃圾临时存放处,存放处面积约100平方米。建筑垃圾临时存放处内堆放了许多建筑垃圾,并有积水现象,现场卫生情况较差。
2.2017年8月25日9:00,执法人员再次来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3.海口宏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学苑公寓旁设置了建筑垃圾临时存放处堆放建筑垃圾,并且未及时清理,现场有积水现象,卫生情况较差,对周围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
1.海口宏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涉嫌违规,执法人员当场立案查处,依照《海口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五款之规定,下达《案件初查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
2.责令海口宏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建筑垃圾清理完毕,恢复原状。
3.海口宏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建筑垃圾清理完毕,同时将该临时存放处关闭。
无
26D140841.海口市秀英区东山镇南渡江河段(马坡村、汐头村、多侃村)存在多处非法采砂点。河砂盗采现象特别突出(特别是夜间),导致河岸线被破坏,河流改道,坑坑洼洼,当地生态遭到严重破坏;2.盗采河砂的超标车辆破坏道路,夜间频繁运输导致扬尘、噪声污染严重。投诉至12345,多次整治但问题一直反复出现。
海口
生态、扬尘、噪声
1.因过去盗采现象时有发生,河岸东侧被盗采后,确实留下坑洼现象,在三个村沿河东侧有部分大小不一、被人盗采过的采砂坑。河床受不同程度的破坏,但整条河道水流方向变化不大。盗采后的点位生态环境受到一定的影响。
2.信访件反映的“盗采河砂的超标车辆破坏道路,夜间频繁运输导致扬尘、噪声污染严重。”的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针对两家合法的砂场严格按合同条款执行管理,加强监督。
2.严厉打击盗采行为,目前已在东山镇设立两个执法室,常态化机动化24小时不定点不定时进行执法巡查。
3.协调各部门加强对道路的养护维修,对于损坏较为严重的道路尽快落实资金及立项,加快完成对道路的修复工作。
无
27D15028海口美兰区海甸岛五西路德利路爵士春天小区一楼商铺有一名为它相伴宠物店,存在噪声扰民、臭气乱排的现象,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海口
噪声、大气
1.2017年8月25日01:15分,公安美兰分局红岛边防所联合人民街道工委到达现场处置,因时至半夜,店铺已经歇业,无法查明相关情况。
2.2017年8月25日10:00,美兰区副区长、公安美兰分局局长李庚带领,治安大队、红岛边防所、区卫生局、人民街道办、区工商局、市动物防疫检疫站等领导及工作人员到海口美兰它相伴宠物馆调查,发现该店铺主要经营犬只洗澡、犬只美容等项目,店铺内犬只集中发出的异味浓烈,犬只吠叫声音较大,存在存在扰民的情况。
属实
1.由公安部门对该店铺犬只吠叫扰民的行为依法处罚及训诫,加强对店铺负责人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业主切实做好内部环境卫生特别是要采取有效措施遏制犬只异味散发和吠叫;
2.进一步强化公安机关、卫生防疫、工商、城管、人民街道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防止类似情况反弹。
无
28D14101海口美兰区新民东路后半段(靠近博爱路),有商贩搭建大棚占道经营海鲜,臭味浓重,污废水排到旁边排水沟,下雨时污水溢出,导致路面积满污水;每天下午1点-4点以及凌晨1点-3点,运输海鲜车上的供氧设备噪音大,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海口
水、大气、噪声
1.2017年8月24日01:30分,博爱街道工委书记吴至俊、办事处主任吴清松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核查,当场未发现海鲜卸货车辆。
2.2017年8月25日09:30分,美兰区副区长邓剑雄带领博爱街道、区商务局、城管、交警、工商、环保、水务等部门进行了现场核实整治。
3.经核实,投诉件中所指的大棚占道经营,就是博爱街道新民东路后半段的东门市场,该市场长约380米,有近300个摊位。该市场由工商部门创办于上世纪60年代,属于马路市场,有市场相关证照。现由海口市场物业公司管理,主要用于居民的日用品和农产品、海鲜产品交易,该市场自出现以来就使用简易铁皮棚搭建,属历史遗留问题。该市场经营时,海鲜产品铺面的海水排放均排放至排水沟中,但因该处是马路市场,不可避免导致路面有海水残留,供氧设备作业时发出的声音较大,每天凌晨左右会有一些海鲜运输车不定时在市场周边卸货,存在噪音扰民问题。
属实
2017年8月25日09:30分,由美兰区副区长邓剑雄带领博爱街道、区商务局、城管、交警、工商、环保、水务等部门对该点进行了联合整治。美兰区城管执法局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3天内在海鲜铺面位置加装暗沟将海水排入市政管网,截止2017年8月28日,暗沟已经全部整改完成;美兰区商务局对市场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约谈,要求其加强管理,规范海鲜摊位的海水排放,定时疏通下水道,并每天对路面进行冲洗避免异味产生,该物业负责人表示会积极配合政府工作,并当场进行相应的整改;美兰区环保局对打氧机噪音扰民的铺面当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限其在1天内将问题整改到位,目前使用打氧机噪音扰民的海鲜铺面已更换低噪打氧机。问题已解决。
无
29D15022针对“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三路5-7号滨海新天地小区一期7号楼业主反映的噪声污染和水污染(D03055)”问题,群众反映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市政府空调室外机白天晚上运行产生噪声污染依旧存在。
海口
水、噪声
1.针对业主要求核查自来水水质的问题:
经对小区进行排查,水龙头未发现异味。
2.针对市政府空调室外机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问题:
2017年8月14日,由海口市环境监测站采取定点监测的方式对市行政办公区北门西侧的空调冷却塔进行再次监测。2017年8月14日出具监测结果:两个监测点的噪声值分别为冷却塔(1①71.4dB(A)、1②71.6dB(A))、小区内(2①61.0dB(A)、2②61.3dB(A)),均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昼间60dB(A)。经现场核实,靠近滨海新天地一期方向装有4台冷却塔,现场检查时2台未开机,2台正在运转,其中2台已加装顶部隔噪措施,另外两台正在整改中。
属实
1.针对业主要求核查自来水水质的问题:
2017年8月14日9:45分,海口市水政监察支队封闭了滨海新天地小区地下井,并对非法取水行为进行了处罚;海口市卫生疾控部门开展了滨海新天地小区水质监测工作,8月16日出具的水质监测报告显示地下水池水样“肉眼可见物”指标超标;8月17日15:30分,市供排水管理处就此向滨海新天地小区物业公司海南兴中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送达《复检通知函》(编号:009909);8月20日11:00,滨海新天地小区完成地下水池清洗工作,并将清洗后地下水池水样送往专业水质监测机构进行监测。8月24日出具的水质监测报告显示各项指标均已达标
2.针对市政府空调室外机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问题:
(1)秀英区环保局接件后到现场核实处理时,已于2017年8月14日向海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2)要求空调专业维保单位,按规定的时间节点(2017年起为周一至周五每天的07:30-16:30开机,周六周日不开机),严格执行空调开关机时间管理;
(3)要求空调专业维保单位加强维护保养,对空调冷却塔进行全面检测维修;
(4)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建设消音墙等消音措施对冷却塔进行整改,已于8月16日开始施工,截止8月30日已完成95%,预计8月31日完工;
(5)由秀英区环保局联系海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沟通加快完成整改,并及时委托海口市监测站现场再次对空调冷却塔噪声进行监测,根据2017年8月25日出具监测结果显示,两个监测点的噪声值分别为冷却塔(1①58.9dB(A)、1②59.4dB(A))、小区内(2①57.1dB(A)、2②59.5dB(A)),均未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昼间60dB(A)。
无
30D14083海口市龙华区海秀桥原三星宿舍旧址上有一堆砂场,存在扬尘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
海口
扬尘
经检查,该堆砂场存在沙堆,且未采取防尘措施,旁边约50米处为金城万花坊小区,存在扬尘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问题,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1.龙华区城管局已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2.堆放的砂石及设备已搬80%,预计9月1日前搬完;
3.加盖防尘网,采取洒水措施除尘;4.立案处罚程序在开展中;下一步,龙华区海垦街道将安排专人巡查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无
31D14067针对“海口市秀英区东山镇丁加村三社15米处有一私人养猪场(规模有100头)”的环境问题,群众反映对处理情况不满意:群众反映在处理现场只简单用锤子敲了几块砖,拍摄了几张照片,便“处理完毕”。然而养猪场未取缔,环境未改善,环保设施也未规范。
海口
其他
经现场核实,该养猪场除刚生产的母猪和小猪外都已全部处理,猪栏框架已简单拆除。2017年8月25日养殖户正在镇政府工作人员的配合下拆除猪栏墙体。周边环境卫生整体改善,养殖户情绪稳定,积极配合拆除工作。
部分属实
1.拆除猪栏墙体后,镇政府继续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改善周边环境卫生,2017年8月25日00:00前已完成卫生整治。
2.镇政府加强巡查监管,2017年9月15日前处理完成遗留的2个猪栏问题,并确保整改措施不反弹。
无
32D14081海口市桂林洋美善路有一垃圾中转站,臭气熏天,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和身心健康。
海口
大气
经核实,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属实。江东垃圾转运站吸尘设备及除臭系统陈旧老化,转运站内有明显臭味,造成各进站单位垃圾清运车的撒冒滴漏造成污染路面,散发恶臭味。
属实
1.由桂林洋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海管法改字桂〔2017〕第141号)。要求京环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每天安排高压冲洗车辆,冲洗场地和受污染的路面;确保运输车辆(容器)垃圾运输过程中不滴漏,不造成二次污染;在所有作业场地使用除臭剂,确保周边无臭味;对垃圾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对未封闭产生遗漏污水的车辆不允许进站。
2.由京环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立即安排洒水车对转运站站内广场和进站道路进行冲洗,喷洒消毒除臭剂等进行消杀除臭。完善作业区设施设备,防止垃圾污水外泄,同时每日不少于3次对转运场地和进站道路进行冲洗和喷洒消毒除臭剂,形成制度。
3.要求美兰区环卫局立即通知进站转运垃圾的有关单位,全面排查垃圾清运车辆的车容车貌和密封性能,如存在问题立行整改,绝不允许带病上路。加强对江东转运站监督检查,发现臭气污染等扰民问题要当场责令改正。市环卫局指定1名监督巡查员常驻该转运站进行日常监督,凡发现站内管理不到位或垃圾清运车辆存在任何问题,则要求立即整改,并纳入对京环公司的月度环卫作业质量考评报告。
无
33D14077海口市秀英区秀英大道丽晶咖啡的厨房抽油烟器发出的噪声扰民,影响居民休息。
海口
噪声
咖啡店位于丽晶花园商业铺面南侧四楼,紧邻一栋居民宿舍楼。该店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抽油烟机设置在5楼楼顶处,距离东边居民楼有15米左右。排风口离居民楼较近,且出风口没有消音设备,在抽油烟作业时,声音太响,对东边宿舍楼的居民起居造成一定的影响。该店持有环保备案手续,厨房共有3个标准炉灶,日常仅使用1个。炉灶与抽油烟机使用时间较为规律,分别为午间11:00-12:00和下午17:00—19:00。经联系该店老板,承认有噪音的事实。
属实
1.责令该店主整改,加长抽油烟管道,使出风口远离居民楼,要求8月26日前整改到位。
2.该店老板表示将合理安排营业期间的抽油烟作业,避免在休息时间段对居民起居带来噪音干扰。同时秀英街道加强人员力量进行巡查监督,发现扰民问题立即整改,必要时加以处罚。
3.秀英街道联合秀英区环保局将于8月30日下午到被投诉点现场查看,针对该店厨房抽油烟器发出的噪声扰民问题做出下一步处理方案。
4.该店改造完工后,将协调市监测站进行噪声监测。检测结果不达标的,整改直至检测结果达标为止。
无
34D14086乐东利国镇佛丰村武汉三江混凝土有限公司旁的红砖厂每晚烧煤制砖,产生刺鼻气味,导致周边村庄许多村民患呼吸道疾病。
乐东
大气
8月19日,县政府在九所镇召开环保督察工作会议,要求县工信局负责对全县的粘土砖生产企业和页岩砖生产企业停产整顿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8月21日,县工信局联合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对全县的粘土砖生产企业和页岩砖生产企业停产整顿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向利国镇六家页岩砖厂(包含乐东新九鑫建材有限公司)下达《乐东黎族自治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关于责令乐东惠利新型墙体建材有限公司等六家企业停产的通知》(乐科工信发﹝2017﹞19号)。
目前,该厂已经停产。因为该砖厂采用隧道窑燃煤烧制页岩砖,所以生产时会有刺鼻气味,群众反映属实,是否导致村民患呼吸道疾病有待相关医疗专家检查核实。
属实
一是县工信局于8月21日给乐东新九鑫建材有限公司下达了《乐东黎族自治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关于责令乐东惠利新型墙体建材有限公司等六家企业停产的通知》(乐科工信发﹝2017﹞19号),并要求企业在三个月内对手续不齐、排放不达标、产品质量、环境卫生和安全生产等情况进行整改,整改情况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二是县环保局已进行立案调查该厂的环评手续及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目前该厂已经停产;三是要求各镇政府、县工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综合执法局、乐东工商局等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加强对砖厂的检查,建立监管的长效机制,大气动态预警监控机制,加强污染物排放管理,严格治理超标准废气排放。
无
35D15017乐东黄流镇黄西村黄流桥附近3亩林地被破坏,2016年3月有人私自在这块林地上盖房子。
乐东
生态
2017年8月25日,我县林业部门联合黄流镇政府深入开展调查核实。经调查,在黄流镇黄西村黄流桥附近林地里没有发现有人破坏林地建房的情况。
不属实
举报不属实,无处理和整改措施情况。
无
36D14066乐东抱由镇江北小区、西源中学的生活污水直排入昌化江,乐东中学污水站设备故障,一直未维修,周边生活污水直排昌化江;莺歌海镇新二村污水站设备故障后一直未维修,周边生活污水直排入流向大海的水沟。
乐东
水
8月24日,县政府立即召开会议进行部署,由县生态环境保护局牵头并组成调查组立即对县思源中学、乐东中学、莺歌海镇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调查,核实投诉件的具体情况,并要求抱由镇、莺歌海镇政府和县水务局作为污水处理的责任主体,要落实责任,加强监管,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县思源中学、乐东中学、莺歌海镇生活污水处理问题。分管副县长还对案件做出指示,县江北小区、县思源中学、乐东中学、莺歌海镇污水直排污染问题,由县生态环境保护局牵头,县水务局、抱由镇、莺歌海镇政府、县思源中学和乐东中学配合,抓好调查、落实好治理整改工作,并以此次环保督察为契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8月25日,县环保局联合抱由镇、莺歌海镇政府、县思源中学和乐东中学组成调查组,采取现场排污口检查、采取水样、调查询问等方式对县污水处理厂、县城昌化江沿岸和莺歌海新二村的排水沟的污水进行了取样,并详细地询问县江北小区、县思源中学、乐东中学和莺歌海新二村的负责人。调查组详细查看县江北小区、两所中学和莺歌海镇污水设施运行情况,发现乐东中学和莺歌海镇污水设施确实存在问题,县江北小区和县思源中学因乐东县江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尚未建成使用,确实存在生活污水直排昌化江现象。
属实
一是强调属地管理原则,责成县水务局、抱由镇政府、莺歌海镇政府、县环保局、乐东中学、县思源中学和江北小区的物业海南乐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立即采取措施处理上述反映的问题;二是大力推进污水处理项目进展,乐东县江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厂址选择在中线高速公路东侧山腰缓坡处,厂区占地面积约为59.56亩,包含远期扩建用地。污水处理厂采用A2/O生化池+高效沉淀+过滤工艺,设计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计划施工工期12个月,目前已完成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评估报告、节能评估和审查、环评批复、规划选址、水土保持、地质灾害评估等工作,正在进行初步设计及概算及评估、施工图图审及预算评审。预计12月份施工及监理招标后开工建设,解决生活污水直排昌化江问题。三是乐东中学、莺歌海新二村污水站设备(人工湿地及污水收集管网)故障,县环保局已经委托专业工程队伍早于8月初进场维修,目前,乐东中学、莺歌海新二村人工湿地及污水收集管网维修工程进度已达80%,预计9月15日可完工并进行运行调试;四是我县将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的维修工作,在9月30日前让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解决生活污水直排的问题;五是要求县水务局、县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各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检查,建立污水处理动态预警监控机制,加强污染物排放管理,严格治理超标准污水、垃圾等其他污染物的排放。
无
37D14082临高县博厚镇红牌村委会红牌湾(7-8公里)30年以来有不法人员砍伐破坏上万亩红树林,进行挖塘养殖,破坏生态,污染海水。
临高
生态、水
博厚镇红牌村委会红牌湾内有5家养殖户,20多口养殖塘,养殖塘所占地块规划为非林地。目前20多口养殖塘没有养殖活动,没有排污行为。
属实
加强部门联动,对红牌湾红树林区域的巡查和监管,强化属地政府监督作用,加大红牌湾红树林区域宣传力度。
无
38D14053陵水椰林镇北斗廉租房小区8号和9号楼南面有一个三个足球场面积大小的空地,该空地原为绿地,后被不明身份的人用挖土机将植被全部挖掉;空地被堆放大量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垃圾无人处理臭味浓重,扬尘四溅,建议将垃圾处理恢复绿地。
陵水
垃圾、大气、生态
8月25日上午,我县组织椰林镇、县城管局立即到现场进行核查。举报人反映的地点的确堆放有建筑垃圾和一些周边居民丢弃的大件生活垃圾。
部分属实
1.我县已要求县城管局立即组织将临时堆放点的建筑垃圾和大件垃圾进行清理完毕。
2.我县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已着手规划和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场选址建设,解决建筑垃圾无处堆放的问题。
无
39D14106陵水椰林镇和平居委会新兴路51号隔壁一小巷,附近居民的生活垃圾及附近私人食品加工厂废弃物、污废水随地乱丢乱排至小水沟。
陵水
垃圾、水
8月24日晚上22点30分,我县组织县城管局、县水务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椰林镇人民政府共同对该区域进行实地核查。陵水椰林镇和平居委会新兴路51号隔壁一小巷小水沟,没有污水外溢现象,也并未发现附近居民生活垃圾乱丢现象,但小水沟存有臭味,原因是附近私人食品加工厂将生产鱼丸产生的污水排入无盖板的小水沟所致。
部分属实
1.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作坊停业,并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当场予以警告,责令该加工厂在整改期间不得排放污水。如发现加工厂污水直排水沟,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顶格处罚。
2.我县已于8月25日组织大型洒水车和环卫工人对小水沟进行清洗去除臭味和彻底清扫整治周边环境卫生,并铺设了板盖封闭水沟。
3.我县将对该区域加强巡查,组织相关部门继续跟踪食品加工厂落实整改情况。
无
40D14096陵水椰林镇北斗东五路进去300米处排污管的污水流到街道上,散发臭味。
陵水
水、大气
8月25日早7点30分,我县组织县城管局、县水务局、椰林镇政府到椰林镇北斗东五路对投诉案件情况进行实地核查。椰林镇北斗东五路属椰林镇城南村委会村民居住区,由于地下排水设施建设不够完善、部分管道堵塞,且排水管道与市政规划管道尚未连通,因此该路段的排水暂时按原有排水道排入附近的低洼地带,加之当前正值雨季排水量过大管道无法满足排水要求,导致污水外溢,污水外流至路面大概有24平方米左右。
属实
我县立即利用大型清污车对堵塞管道进行疏通,共清理淤泥、污水35吨,并在主要积水位置另开设一条长16米、宽1.5米的排雨水沟,以解决下雨时水量过大造成的污水外溢问题。
无
41D15034陵水三才镇牛堆村口进入200米处有一安通驾校,占用20多亩耕地和宅基地建设练车场地,每天晚上练车时噪音大,同时占用耕地修建一条水泥路,导致农田无法耕种,驾校人员威胁居民不让其投诉,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陵水
噪声、土壤
8月25日,我县组织县国土资源局、三才镇政府到三才镇牛堆村委会实地调查。安通驾校在三才镇牛堆村委会建设练车场,占地面积21.4811亩。该驾校距离最近的居民区有70米,进行练车培训时,该练车点每天夜间10点前就结束练车,机动车会发出一定的噪音。通往安通驾校的道路为土路,并非水泥路。
部分属实
1.2016年1月11日,我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对陵水安通驾校有限责任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陵土环资〔2015〕1137号)。2016年9月18日,县国土资源局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书》(陵土环资函〔2016〕259号)要求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陵土环资〔2015〕1137号)所设定的处罚事项。2016年10月10日,陵水安通驾校有限责任公司缴交罚款429834元。2016年11月3日,县国土资源局《关于移送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中依法没收违法建筑物的函》(陵土环资函〔2016〕343号)要求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陵土环资〔2015〕1137号)中行政处罚决定第一项对陵水安通驾校有限责任公司建筑面积计313.13平方米的建筑物和简易棚依法给予没收。
2.责令陵水安通驾校有限责任公司不得安排学员夜间练车,同时加强夜间巡查,防止该公司重新练车。
无
42D14049琼海龙江镇加仑坡村口路边有一砖厂,存在非法占用农田、生产时排放烟雾的情况,砖厂长期挖土导致周边农作物受到影响。
琼海
大气、生态
经现场调查,该砖厂是由所属村小组于2016年12月转包给私人生产经营,属于手工作坊,目前已全部停止生产。该砖厂取土区域是工矿用地,周边区域有村民种植农作物,经过长期生产取土,造成水土流失,砖厂生产烧制中有排放烟雾的情况,会对周边农作物造成影响。故该信访件为部分属实。属实的部分为琼海龙江镇加仑坡村口路边有一砖厂,生产时排放烟雾、长期挖土导致周边农作物收到影响,不属实的部分为“非法占用农田”。
部分属实
整改措施:
1、要求该砖厂停止生产经营,并清理现场。
2、安排挖机对取土低洼区进行填土平整,同时开展植树复绿工作。
3、龙江镇政府和博文村委会将组织人员定期对该砖厂进行巡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此类问题发生。
无
43D14054琼海阳江镇益良村委会尾三村村头和村尾有村民在家中养猪(平均每户养一百头),每天能闻到排泄物的浓重臭味,担心生活用水被污染,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琼海
大气、水
一、该村猪舍距离村庄较近,有一定臭味,举报内容影响村民生活情况属实。
二、该村有6户养猪,现有292头猪,与举报件中有村民在家中养猪(平均每户养一百头)的情况部分属实。
三、该村饮用水井有两处,西面和西北面,经现场勘查走访、养殖户粪尿处理措施及周边村民反映饮水情况,未见排污管直排和排污管泄漏现象,水源色泽透明、无浑浊和沉淀现象,不存在生活饮水污染问题。
部分属实
一、短期整改措施(限时3天)1、立即自行拆除排污管,防止污水直排。2、及时将污水抽出处理,防止溢出,并进行消毒除臭。3、做好猪舍及周边环境清洁卫生,每日2次。
二、长期整改措施(限时2个月)1、猪舍及周边定期消毒除臭。2、处理后的污水不能外排,只能自用。3、现存栏猪可以继续养殖,出栏后,现有的猪舍不再养猪。
无
44D150081.琼海博鳌镇东海村委会沿海有大量高位池养虾(约几百亩),污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排大海;博鳌海域有许多渔民非法利用网箱养鱼,渔排、渔具遍布海面,影响海洋生态和海上航行安全;2.琼海阳江镇山尧村小组许多村民养猪,臭气四散,影响其他村民正常生活。
琼海
生态、水、大气
一、接到信访举报信后,我镇主要领导于8月25日上午8时组织分管领导、驻点干部、村两委干部、海洋局共24人赶赴现场,走访调查核实,发现污水直排现象确实存在;8月25日上午10时至12时,我镇组织镇政府、海洋局工作人员共6人对博鳌沿岸近海海域进行巡查,没有发现信访件所反映的网箱养鱼,渔排、渔具遍布海面的情况。
二、2017年8月25日10时,阳江镇党委书记吕谊、阳江镇镇长黄刻淳等同志组成阳江镇环保督查立行立改专项组,深入实地进行调查核实,并走访附近群众。发现该村猪舍距离村庄较近,有一定臭味,举报内容影响村民生活情况属实。
部分属实
一、东海高位池养殖案件。
海洋局已经出台《琼海市近海海水养殖业综合治理近期与中远期整改计划》初稿,待市政府审批通过后执行;组织人员于25日、26日对博鳌内海外海进行巡查,暂时未发现信访件所述情况,计划与市海洋局联合不定期巡察。
二、阳江山尧村小组养猪扰民案件。
阳江镇环保督查立行立改专项组于2017年8月25日11时开始进行整改工作,当日14时召集山尧村村民召开整改专项会议,会上全体村民同意镇委、镇政府提出的整改方案。26日17时下达10户养猪场环保整改的通知。27日派员回头看,10户养猪场积极配合整改,消毒除臭成效明显,未见粪尿溢出现象。
因该养殖户存栏154头猪,无法立即售完,为不损害群众利益,专项组正在积极帮助养殖户联系买家,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限要求进行落实。同时,组织对全镇养殖场周边环境定期巡查,形成长效机制,确保群众生活生产不受影响。
举一反三,山尧村旁的王家村存在类似的情况,专项组已对其采取相同措施进行整治。
无
45D14118琼海博鳌镇和潭门镇交汇处海天盛宴楼盘原大众公司,该公司毁坏海岸带200米内的防护林、占用农田,建设办公用房及洒店。
琼海
土壤、生态
1、关于博鳌海天盛宴度假小区毁坏海岸带200米以内海防林的问题,经市农林局调查核实,该公司在申请海防林改造至批准的一年多时间内,改造结果符合省林科所《作业设计》和市农林局批准改造要求,不存在毁坏海岸带200米以内的防护林现象。信访举报情况不属实。
2、关于博鳌海天盛宴度假小区占用农田的问题,该公司项目施工面积20293平方米,规划地类为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4702平方米、建制镇2014平方米、旱地1464平方米、其他林地2113平方米。经国土资源局现场核实,该公司所占土地属于国有建设用地范围,不属于农田用地。信访举报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无
无
46D14063琼海嘉积镇跃华路教卫小区十米左右有一家营业一年多的砖厂,每天早上6点半开工产生噪音,影响周边居民。
琼海
噪声
调查人员到达现场时,砖厂正在开工,经调查,该砖厂每天早上6:30开始开工,生产过程中由于使用液态压砖机而产生噪音,而且开工时间较早,出现了产生噪音而影响周边居民休息的情况。
属实
整改措施:
1、琼海市嘉积镇政府要求砖厂负责人要严格控制生产时间,将砖厂生产时间调整为:上午7:30-12:00,下午14:00-18:00,确保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作息。
2、琼海市嘉积镇政府将组织人员定期对该砖厂场进行巡查和监管,确保该砖厂严格按照生产时间产砖,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
无
47D15024琼海嘉积镇泮水村的泮水小学南侧有一华盛天涯水泥厂(包装点),生产过程中噪音污染、包装水泥时粉尘污染,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琼海
噪声、扬尘
经实地调查,1、该水泥配送站已装置3个消音降噪设备,但作业时仍有一定的机械噪声。2、该水泥配送站有装置收尘设备,包装水泥时产生的粉尘已通过收尘设备收集处理,现场未发现有粉尘排放污染现象,但由于水泥包配送物流运输量大,在装卸堆放至车辆上时有扬尘现象,同时车辆进出时也产生一定的粉尘和噪声。
属实
整改措施:一是要求对现有的消声降噪设备进行提升改造,降低生产过程中的机械噪声,使噪声污染指数数据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内。二是要维护现有收尘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粉尘达标排放。三是要对所有配送车辆上的水泥包货物进行篷布覆盖,避免扬尘。四是要求车辆进出时需低速行驶,不得鸣笛引起噪声扰民。五是对配送站区域内实行每天清扫、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无
48D14116琼海嘉积镇银海南二横街9号有一家传说烤肉王烧烤店,烧烤时产生大量油烟,每天营业到凌晨五点,存在严重的噪声扰民。
琼海
噪声、油烟
经现场核实,被举报对象琼海嘉积辉哥传说饮食店,已按照琼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和琼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安装油烟净化系统,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该店烧烤时油烟基本通过净化系统净化;被举报对象表示经营时间为晚上19:30至凌晨02:00,而不是每天营业到凌晨五点,营业时有部分食客用餐时存在噪音扰民问题,信访人反映的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一、2017年8月25日晚上20:30,为了消除琼海嘉积辉哥传说饮食店对周围群众产生油烟、噪音影响,按照《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城管局对琼海嘉积辉哥传说饮食店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饮食店做好周围环境卫生工作;
二、要求饮食店对已安装油烟净化系统外罩、排烟口进行定期清洁;要求饮食店与城管局签订经营承诺书,夜间经营时间不超过每天凌晨02:00,并保证夜间经营时不出现噪音扰民现象。
三、2017年8月28日,城管局联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该店油烟净化系统,市食药监局发现该店油烟净化系统还未达到环保排放要求,责令该店停业整改,整改好后才能开业。
无
49D14075针对“琼海市嘉积镇朝标路华升花园小区附近富海路上有很多餐饮店产生噪音、油烟污染”问题处理情况不满意。20号左右网上公布要求餐饮店整改,但目前餐饮店未落实任何整改措施,一切照旧,油烟、噪声污染依旧很严重。
琼海
噪声、油烟
经现场核实,被举报对象为四家商铺,存在不同程度的油烟和噪音污染问题,举报属实。主要情况如下:
一、油烟问题:
1、琼海嘉积正圆正宗陵水酸粉店已按照市食药监局和市环保局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运转,现场发现排烟口安装在外墙上,排烟口有明显的油渍;
2、琼海嘉积敢哥大排档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现场发现油烟排放不符合环保局油烟排放要求;
3、琼海嘉积简味轩食馆在开店初期已按照市食药监局和市环保局要求安装油烟净化系统,目前正常运转,该店油烟是往高空排放的,现场要求提供油烟净化系统合格证书,该食馆负责人表示开店多年,净化系统合格证丢失;
4、琼海嘉积乙翡美味粥店已按照市食药监局和市环保局要求安装油烟净化系统,并正常运转,现场发现油烟排气筒高度和位置设置的不规范,市食药监局已下达整改通知书。
二、噪音问题:城管局执法人员现场勘查,发现这四家商铺都有部分食客用餐时间存在噪音扰民现象,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属实
1、依据《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这四家店即日进行全面整改,做好环境脏乱差整改工作;
2、要求琼海嘉积正圆正宗陵水酸粉店按照市食药监局和市环保局要求重新安装排烟口;要求琼海嘉积敢哥大排档按照市食药监局和市环保局要求安装油烟净化系统;要求琼海嘉积简味轩食馆按照市食药监和市环保局要求使用油烟净化系统;要求琼海嘉积乙翡美味粥店按照市食药监局和市环保局要求整改油烟排气筒高度和位置;
3、要求这四家商铺营业时间段不能有噪音扰民,要劝导食客文明用餐,消除噪音造成的影响;
4、成立专门督办小组,跟踪督办整改情况,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无
50D14061琼中营根镇海榆路公务员小区入口处云鼎雅苑二楼开设酒店,其利用一楼的消防通道建了一封闭式厨房(铁皮房),无排烟设施,有恶臭的油烟味,影响居民生活。
琼中
大气、油烟
2017年8月25日上午8时30分,我县分管副县长牵头组织县消防、市政、工商等部门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核查:琼中营根黎家人菜馆厨房建有排烟设施,其不存在利用消防通道搭建封闭式厨房的行为,但使用云鼎雅苑1栋一楼外侧的防火间距处搭建一厨房洗菜间。
部分属实
我县公安消防部门立即对琼中营根黎家人菜馆下发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其他形式消防监督检查适用)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约谈了该菜馆的责任人,责令其于2017年8月28日前对防火间距处搭建的洗菜间进行清理、拆除。经县公安消防部门二次回察,琼中营根黎家人菜馆在云鼎雅苑1栋一楼外侧的防火间距处搭建的洗菜间已清理、拆除完毕。
无
51D14117琼中湾岭镇建设路昌胜家私对面小路进去400米处原乌石供销社宿舍楼后面有一排污沟,生活用水直排入水沟,散发恶臭味、空气污染严重,排污沟经常会堵住,导致污水溢出流到宿舍,雨天污水会倒流入宿舍楼,影响居民生生活。
琼中
水、大气
宿舍楼建设时,配备的污水管道过小,管道直径只有63mm,仅能排出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的污水,且部分管道破损,造成污水外渗,而其他洗菜、洗澡等生活用水直接排到小巷子,造成小巷积水,散发恶臭味。
属实
一是由原乌石供销社居民自行疏通排污沟;二是由湾岭镇政府筹措资金,为宿舍楼居民更换大管径污水管道,并新建一条排水沟,用于排放洗菜、洗澡等生活用水,确保污水不外溢。
无
52D14110三亚天涯区吉祥路与解放三路交叉路口有一御清花饺子馆,存在油烟污染。
三亚
油烟
1.御清花饺子馆厨房未按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2.户外烟囱设备安装处存在搭建铁皮棚8平方米。
属实
1.三亚戴记御清花饺子馆目前已经停止营业整改,将按环保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经净化后由专用烟道至该楼顶层进行高空排放,预计9月1日安装设备。天涯区政府将协调三亚市环境监测站于9月30日前对该店铺油烟排放进行监测,对该项目油烟排放及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一旦发现未按要求落实整改或油烟超标排放将依法查处。
2.三亚市天涯区城市管理局已拆除搭建铁皮棚8平方米。
无
53D15015三亚三亚湾靠近吉祥街附近有排污管,将污水直排大海。
三亚
水
信访人反映三亚湾靠近吉祥街片区(金鸡岭至光明路段)已铺设雨污水管道,并实现雨污分流。该片区产生的污水是通过吉祥街污水管排入河西路污水管后进入三亚大桥泵站,再经三亚大桥泵站提升至红纱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该片区雨水收集进入三亚湾路雨水管后经吉祥街排入河西路的雨水管,最终流入三亚河。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8月24日至26日对三亚湾路(金鸡岭至光明路段)沿海沙滩、绿化带、路面进行地毯式排查,同时,对周边酒店、物业小区和市民游客进行询问调查,未发现三亚湾靠近吉祥街附近有排污管将污水直排大海情况。
不属实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继续加强巡查力度,对乱接乱排现象进行制止,并给予处罚。
无
54D15029三亚崖州区长山村东面一二百米左右有一黎治完养猪场(规模上千头),散发恶臭味,未安装排污管道,排泄物直排到地表,污染地下水,影响村民的正常生活及身体健康。已投诉三四年。
三亚
水、大气
信访人反映的养猪场实为三亚崖城长山志援养猪农民专业合作社,位于三亚市崖州区长山村委会130亩的芒果园内,离村庄500-600米;该猪场建有生猪栏舍5栋4000余平方米,现有生猪存栏约1200头,建有1个180立方米沼气池、1个600立方米污水贮水池,沼液和沼渣用于灌溉自家130亩芒果地,富余部分供应三亚南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莲雾基地870亩地,年供应量约100吨(已签合同)。该猪场已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备案登记手续。经查,该猪场存在以下问题:
1.600立方米污水储存池虽硬化,但是没有密闭,产生恶臭。
2.部分区域未安装排污管道,雨污分流设施不健全。
3.环境卫生脏、乱、差。
属实
2017年8月29日,该猪场已减少生猪存栏量,厂区雨污分流已完成整改,已完成养殖场内及周边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目前正在建设密闭三级化粪池和沉淀池,预计9月10日前建成。
无
55D14115三亚吉阳区下阳田洋兴公寓旁的私人住宅一楼,有一家麻辣烫店铺,污水直排入小巷,油烟直接对着居民区排放,影响居民生活。
三亚
水、油烟
三亚市吉阳区下洋田社区洋兴公寓旁确有一麻辣烫店铺,店名为Q巧媳妇麻辣烫。
据查该店铺已于2017年7月5日停止营业并对外挂牌转让,至今未营业。
部分属实
我市将加强对该店铺的监管,一经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予以查处。
无
56D15032三亚天涯区解放三路吉祥街朝阳社区居委会吉祥楼小区二楼有一七仙歌舞厅,从中午十二点营业到凌晨三四点,存在噪音扰民的现象;舞厅有臭味排出,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已有两年的时间。
三亚
噪声、大气
1.被举报的七仙歌舞厅实为三亚海棠湾林旺好乐迪休闲会所吉祥店,该项目门窗全封闭,四面墙壁覆盖了5层隔音棉,做了2道消防门(增加了一道封闭式的消防门),无臭味飘出,三亚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在该项目周边蹲守发现,该项目营业时间没有超过凌晨两点,没有超时经营的行为。
2.该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和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3.该项目噪声超标排放。
部分属实
针对该项目涉嫌违反环评制度和竣工环保验收制度行为,三亚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已立案查处,并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项目停止使用,拟处罚款人民币4万元。
针对该项目噪声超标排放行为,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向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对产生噪声的空调外机进行整改。监管部门将于2017年8月31日对其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对噪声再次监测,一旦发现超标行为将依法查处。
无
57D14068三亚吉阳区榆亚路宏洲时代海岸小区临街铺面(那亚酒吧、MUSE酒吧),经常营业到凌晨,没有采取隔音措施,噪音扰民。
三亚
噪声
经市文体局联合市环保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核查,未发现娜娅清吧、MUSE酒吧有超时经营行为。
经环保局检测,MUSE酒吧噪声超标排放。
部分属实
三亚市综合执法局已对噪声超标的MUSE酒吧立案查处,案件正在办理中。
责令MUSE酒吧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无
58D15019屯昌枫木镇南吕农场一队旁有一养猪场(规模1000-2000头),晚上7-8点时,将黑色污水排入周边河流,散发臭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屯昌
大气、水
该猪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沼液通过塔式污水池经污水管浇灌周边4100亩的橡胶和槟榔等农作物,污水并没有直接排入周边的河流,排放口排放出来的水无色无臭味,没有黑色污水。
不属实
加强管理,维护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水防治设施中的集粪池已密封加盖,已在出水口采取水样送有关部门检测。
无
59D14098屯昌屯城镇恒兴路恒兴市场旁堆放许多垃圾桶,垃圾污水遍地,臭气熏天,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屯昌
水、大气
屯昌县屯城镇恒兴市场旁为县城区恒兴路,该路段周边住户比较密集,垃圾收集点比较少,所以此处垃圾桶时常爆满,致使出现乱倒垃圾,乱撒污水问题。
属实
1.撤桶清洗。组织环卫大队突击小组8人,将该路段沿线路边的10个垃圾桶全部撤走,并调派一部高压清洗车沿路面干道、人行道进行清洗。
2.建立长效机制。在恒兴路路段改设电动三轮垃圾收运车和手推垃圾车每天分三个时段上门收集垃圾,倡导周边居民垃圾袋装模式,主动投放到收集车内,避免再次出现定点收集造成二次污染的问题。
3.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开展城区放置垃圾桶的收集点排查,配备2台3吨高压清洗车对垃圾桶体清洗保洁,同时对重点区域加频收运次数。
无
60D15023屯昌国营中建农场南吕分场二环路有一鱼塘,2012年至今农场宿舍区的生活污水直排入鱼塘,有刺鼻气味,水质变差,导致鱼塘受到污染。
屯昌
水、大气
县政府副县长王宏向带领调查组到南吕分场二环路现场核查生活污水直排鱼塘导致污染的问题。2012年至今,位于该鱼塘附近的农场宿舍区生活污水未接入污水管道,直接排放至鱼塘导致水体受到污染。在2015年,国营中建农场南吕分场意向出资埋设污水管道,解决宿舍区生活污水排放至鱼塘的问题,但该鱼塘主进行阻拦,要求必须先解决原来污水排放导致鱼塘污染,造成鱼死亡,赔偿其损失20万元后,方可埋设污水管道。
属实
此次造成该鱼塘污染主要是农场宿舍区生活污水直排至鱼塘,调查组要求国营中建农场南吕分场(枫木镇南吕居)立即与鱼塘主协商赔偿事宜并签订协议,城投公司2017年8月26日前组织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埋设污水管道并接入附近的污水管网,解决农场宿舍区生活污水排放问题。
无
61D14094万宁长丰镇福田村委会十坉村有许多村民凌晨用木材烤槟榔,烟雾大,有呛鼻气味,导致周边居民无法休息。
万宁
大气
万宁市长丰镇福田村委会十坉村(应是:石坉村),石坉村村民陈忠清私建槟榔加工灶15个,占地面积约90㎡;村民张家茂私建槟榔加工灶9个,占地面积约50㎡;村民林明武私建槟榔加工灶9个,占地面积约50㎡。上述3户村民所建的槟榔灶均未有任何环保措施,加工槟榔黑果时产生浓烟影响周边村民生活。
属实
1、停止加工槟榔黑果并当场把加工的槟榔果全部清理完毕。
2、由于3户加工户属于“小、散、乱”作坊,责令其今后不再生产加工。
3、由市槟榔局、长丰镇政府组成巡查小组,加强巡查监管工作,对所管辖范围内所有槟榔加工企业进行巡查。禁止生产加工槟榔黑果,一经发现,立刻组织取缔。
无
62D15016万宁南桥镇红英队中间位置有一住户养猪,规模70-80头,臭味浓重,影响居民休息。
万宁
大气
案件所反映的养猪场为南桥镇南林居红英队村民蔡德润所建猪舍,栏舍面积为70㎡,现存栏生猪16头,环保及排污设施相对简陋,该猪舍位于南桥镇南林居红英队居住区内,散发臭味,影响周边村民生活。
属实
1.因该养猪场在南桥镇红英队居住区内,经南桥镇政府、南林居委会与养殖户协调,要求该养猪场将现存栏猪销售完后,停止养殖或重新选址搬迁。
2.在整改期内,养猪场应全面清理栏舍及粪污,清除臭味,禁止将粪污及污水直排入居住区空地,及时将粪污处理到粪污池发酵处理,并临时加盖封闭,发酵后及时外运、消纳,防止污水、臭气外排。
无
63D15010万宁山根镇荔枝村有一亿腾砖厂,生产作业时臭气严重,且淤泥流入附近水田,目前泥沙已将30多亩水田掩埋,导致农民无田耕种。
万宁
大气、水
该页岩砖厂虽然已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已按环保要求窑炉配套安装水雾除尘脱硫塔设施,烟囱废气定期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废气达标排放,但各种环保配套设施还不够完善,厂区环境较差,产生扬尘影响周边环境。此外群众反映砖厂淤泥流入附近水田,目前泥沙已将30多亩水田淹埋,导致农民无田耕种问题,经专案组、厂方、六连农场、山根镇政府、所在村委会现场核实,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
1、市科工信局下发了《停产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关停整改;
2、原料车间实现封闭;
3、破碎机安装除尘器,破碎机及滚筒筛要全部封闭,实现密闭条件下破碎、筛分及输送;
4、修建围墙和水沟及硬化道路;
5、购置喷水设备,设置洗车池;
6、种树绿化,清理、打扫厂区卫生,铺设草皮等,美化厂区环境。
无
64D15039万宁南桥镇南林农场桥南二区国道旁有多家养猪场,污水直排入小河(通往太阳河),空气污染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万宁
大气、水
案件所反映的养猪场是南桥镇南林居委会红丰队村民黄世良所建猪舍,栏舍面积40㎡,现存栏生猪19头,环保及排污设施相对简陋。该养猪场确实存在污水直排,空气污染严重,影响居民生活问题。
属实
1、经协调,养殖户将存栏生猪共19头全部出售,并当场将所建猪舍全部拆除完毕,并做好场地清理工作,不再造成污染。
2、由南桥镇政府、南林居委会做好后续跟踪、巡查工作,并指导养殖户科学选址,避免新选场址再次出现不符养殖“三区”划定规定的现象。
无
65D14078万宁市东和农场的粮油加工厂(改建槟榔加工厂),烧煤进行烟熏槟郎时浓烟刺鼻,污水随意排放,鼓风机噪声扰民,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已持续2年。
万宁
大气、水、噪声
万宁市东和农场原粮油加工厂于2013年改建成槟榔加工厂,占地约6.5亩,负责人凌志强。该工厂于2013年投产,采用蒸汽灶加工,共有30个蒸汽灶,没有建设环保设施且未通过环评。到目前为止该工厂因季节性尚未进行生产,该厂位于居民区内,经走访周边居民,前几年正常生产确实存在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现象。
属实
1、万宁市农业局责令其停止加工生产。
2、该槟榔加工厂位于居民区内,不符合选址要求,必须重新选址搬迁或转产。
3、由市槟榔局和市环保局指导该槟榔加工厂重新选址搬迁,并建设相应环保设施及完善相关手续。
无
66D14099万宁后安镇龙田村后300亩坡地(种植地瓜、蔬菜等)被一村民私自挖土售卖,坡地被挖深度达5-6米,导致土地无法耕种,破坏生态。曾向县信访部门反映,但问题仍未解决。
万宁
生态
8月25日,市国土局、市旅游与环境资源警察大队及后安镇政府等有关单位领导组成的专案小组,前往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后安镇龙田村大章坡后大约有3亩坡地被挖采,其中大部分面积的坡地是于2008年政府有关部门建设东环铁路工程时挖采的,小部分面积坡地被大章坡附近的村民长期非法挖采破坏,形成坑堀,从而导致土地无法耕种,破坏生态。
专案小组在现场调查时发现后安镇龙田村村民李永峰于2016年2月开始在龙田村大章坡自家坡地里使用挖掘机非法挖采土方,挖采面积约0.5亩,现已将大约200车(四轮工程车,每车装载约2立方)土方运往后安镇龙唇村政府水利工程施工点,以每立方土方2元人民币的价格出售给后安镇政府。
属实
一、万宁市国土资源局责令违法当事人李永峰立即改正非法取土、破坏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不得非法取土。对李永峰涉嫌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及时公开案件查处情况,进一步扩大教育警示效果,以儆效尤。
二、万宁市国土资源局责令违法当事人李永峰在9月5日前对所挖采土方形成的坑堀进行填复完毕,恢复土地原状和植被、达到种植条件,切实保护大章坡的生态环境。
三、加大巡查力度。联合有关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对取土等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打击一起,顶格查处一起,确保大章坡乃至全市范围不再发生违法挖采土方和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
四、加强日常监管。后安镇政府安排专人,明确监管责任,加强对非法取土行为的日常监管。村委会、村民小组切实担负起对非法取土行为的制止、报告责任,形成执法监管联动合力,做到“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
五、做好宣传引导。在大章坡周边各村张贴保护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标语,在路口处设立警示牌,在大章坡非法挖采土方点悬挂警示横幅,形成浓厚的治理整治工作氛围。
六、举一反三。拓宽违法行为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0898-62229781,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和积极性,让群众参与到打击非法挖采土地矿产资源的整治工作中。
无
67D14113万宁长丰镇黄山村委会黄山水库周边有一蜈支洲岛的公司在此地建有一栋楼,用于养殖家禽和鳄鱼。鳄鱼养殖区处于水库上游,污水直排水库,台风天气时曾出现鳄鱼跑出来的情况,影响居民生活。
万宁
水
海南万宁黄山水库农养殖业开发有限公司于2000年在万宁市长丰镇黄山水库上游建设鳄鱼养殖场从事鳄鱼养殖。2017年1月至今,由海南万宁牛角岭生态休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帮忙管理。
该场养殖鳄鱼品种为泰国暹罗鳄,现共有鳄鱼4500余条,均为成年鳄鱼(49个月以上),主要投喂鲜活罗非鱼,养殖废水直排黄山水库上游小水沟影响水库水质。据了解,该场曾在2009年10月26日晚,因台风影响导致发生鳄鱼发生逃逸事件,当时已经全部回捕。
该场养殖家禽270余只,其中,鹅70余只,鸡200余只,供公司员工食用,以散养为主,粪便排泄物没有及时收集处理。
属实
1.鳄鱼养殖场整改:由市海洋局责令海南万宁黄山水库农养殖业开发有限公司在2017年12月31日前,将该养殖场进行整体搬迁。如不按要求完成搬迁,将报请省海洋与渔业厅依法进行处理。在搬迁前,养殖场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均由该公司负责承担。
2.家禽养殖整改:现场责令海南万宁牛角岭生态休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2017年8月31日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及时做好粪便排泄物的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后续工作由市畜牧局负责跟进,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无
68D15025文昌公坡镇五一管区烷文村公路(从公坡镇到昌洒镇61至62公里之间)边有一养猪场(公坡镇农业示范基地),该场臭味难闻、排泄物直排至水沟,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已有6年。
文昌
水、大气
文昌万华瓜果种植专业合作社生猪养殖场,位于文昌市公坡镇五一村委会焕文坡,法定代表人:符绩吉,现有猪舍7栋2300平方米,现生猪总存栏量492头。该合作社生猪养殖场投产以来,一直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仅有部分环境保护设施。2016年4月26日,文昌市生态环保局向该合作社下达了《文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文环保罚决字[2016]3号),随后,该合作社落实部分环评措施,但一直未完成,未验收。
部分属实
鉴于文昌万华瓜果种植专业合作社养猪场环评手续还未通过验收,影响到了周边村民正常生活,8月25日上午,由我镇牵头,与市畜牧兽医局联合核查,责令文昌万华瓜果种植专业合作社在8月29日前完成养猪场及周边环境整改,完成对9个小沼气池加盖,建成沼液池遮雨棚及硬化干粪棚,于10月30日前生猪全部出栏,并停产。建成雨污分流工程并通过环保验收后方可继续生产。
无
69D14079举报人质疑五指山市通什镇润城山语小区开发商在没有办理手续的情况下开发后山,建设房产项目,造成水土流失,影响小区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五指山
生态、土壤
被举报对象在开发房产项目过程中,各项手续、证件齐全,不存在没有办理手续的情况下开发后山,建设房产项目的问题。
存在未落实水土流失防护措施,造成水土流失情况。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已组织工作人员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管,增加对该项目的巡查频率和次数,掌握项目三通一平、场地平整的实时进展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正积极协调市水务局和建设单位海南润城投资有限公司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由市水务局责令建设单位根据监测报告结果落实整改,积极督促建设单位做好水土保持工作,落实防护措施,保证项目开发建设不造成水土流失和环境破坏。
整改情况:
目前该项目已暂停开挖山体和平整场地工作,建设单位正在按照监测报告要求积极落实防护工作和保障措施。
无
70X14005保亭县存在以下环境问题:1.保亭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后面150米(热带作物研究所二队)存在一私人木材加工厂,生产时排放大量烟雾和粉尘,污废水随意乱排;2.城南派出所南150米处(保亭热带作物植物园旁)幸福路2号有一保亭县盛达泡沫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存在非法经营、生产过程中造成大气污染及污废水乱排的现象;3.保亭县公安局十字路口向南300米处有一南茂灰沙砖厂,存在非法经营、生产过程中造成大气污染及污废水乱排的现象;4.南茂镇国营农场毛烈村每天傍晚存在垃圾露天焚烧的现象,造成大气污染;5.南茂镇国营农场有一大型养猪场,存在非法排污,造成大气污染;6.保亭热带作物研究所管辖的近5万亩热带雨林中,有承包者在不同时间段焚烧生活垃圾及废弃物造成了大气污染及水体污染;7.保亭县政府垃圾填埋场露天焚烧垃圾,造成大气污染。
保亭
大气、扬尘、水、垃圾
因该交办案件反映内容较多,涉及面广,我县高度重视,孙国培副县长立即组织召开会议,要求由县林业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县加茂镇政府、县畜牧兽医与渔业局、县热作局、县城市管理局针对信访人投诉的问题要尽快调查核实,并对调查核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
一、保亭保城罗国洲木材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木头、木屑及边角料在露天随意堆放,下雨天时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
二、保亭盛达泡沫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未办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手续。
三、保亭加茂灰沙环保砖厂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该厂存在厂内卫生脏乱、作业区设置不规范、无防尘网及喷淋系统的问题。
四、加茂镇毛烈村未发现有焚烧垃圾的行为,但南茂居曙光队群众存在焚烧垃圾的行为。
五、海口天蓬实业有限公司秀丽养猪场存在养猪场散发臭味问题;保亭秀妹养猪示范专业合作社养猪场存在污水对外排问题;梁冬球养殖户存在养猪场散发臭味问题。
六、热作居存在承包地的果农在果园内焚烧枯枝树叶污染大气的问题。
七、垃圾填埋场焚烧垃圾的投诉不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
1.2017年8月25日,我县针对保亭保城罗国洲木材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木头、木屑及边角料在露天随意堆放的行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2.2017年8月26日,我县对保亭盛达泡沫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3.2017年8月25日我县向保亭加茂灰沙环保砖厂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4.针对南茂居曙光队焚烧垃圾的行为,因无法确认焚烧垃圾当事人,我县加茂镇和南茂居召集全曙光队村民,告知焚烧行为的危害,要求村民今后不得再焚烧垃圾,垃圾应收集后统一倒入镇政府摆放的垃圾桶中;同时在村公告栏张贴了《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垃圾的通告》。
5.2017年8月25日,我县对海口天蓬实业有限公司、保亭秀妹养猪示范专业合作社、梁冬球养殖户分别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6.2017年8月25日,我县向热作居居民下达了《关于严禁焚烧垃圾的通知》。
问题解决情况:
一、8月28日经现场核查,保亭保城罗国洲木材厂拆除带锯,木头、木屑、边角料已清理干净放置仓库,厂区卫生得到了较好的改善。
二、因保亭盛达泡沫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8月29日我县已停止保亭盛达泡沫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的生产用电,避免该公司在未消除环境违法前擅自恢复生产。
三、8月29日经现场核查,保亭加茂灰沙环保砖厂已清理了厂区卫生,划分了各功能区,将木材堆放整齐。根据整改措施,8月30日已整改完毕。
四、8月27日,我县到曙光队检查了解问题整改情况,未发现有新的焚烧垃圾的行为,日前焚烧垃圾的灰烬也已清理干净,污染情况初步得到改善。为避免情况反弹,我县将每周定期回访,同时组织开展环境整治,并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成效,避免环境被污染。
五、截至2017年8月30日,海口天蓬实业有限公司秀丽养猪场、梁冬球养殖户、秀妹养猪示范专业合作社均已清理了厂区、猪舍,卫生得到了较好的改善,整改工作有序进行。
六、截至2017年8月30日,承包者在不同时间段焚烧生活垃圾及废弃物的情况得到解决。我县将针对此问题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弹。
七、问题已解决。
无
71X14028昌江叉河镇循环工业区昌江鑫龙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占地40亩,工厂有两个车间,主要生产水泥包装袋等塑料制品。无任何除尘设备,废气不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严重污染空气。
昌江
大气
2017年8月25日9时30分,由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国土局局长柳攀岖牵头组织县生态环保监察大队、县环境监测站、叉河镇政府等相关部门赶赴鑫龙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现场进行现场突击检查,到达现场第一时间前往该公司生产车间进行检查,主要检查粉尘、废气排放以及废水排放的问题。在检查过程中未见污染,县环境监测站(国家三级监测站)在现场取样后于2017年8月27日出具了《环境监测报告》(昌环监字2017-WT-60号)对大气中的无组织排放、生产循环用水及噪声情况进行监测,其结果为:大气中的无组织排放、生产循环用水及噪声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并未造成任何污染。
不属实
勒令该企业按防火要求堆放生产原材料,增加相关的消防设备,提高防灾隐患意识。紧抓员工安全防护意识,强制要求员工在生产中使用相应的防护护具。
无
72X14019澄迈福山镇屠宰场、长安镇屠宰场、文儒镇屠宰场、加乐镇屠宰场、中兴镇屠宰场、仁兴镇屠宰场建在居民区内,每天屠宰产生的血污水、粪便未经任何环保处理直接排放,污染周边水源。
澄迈
水
经核查,举报内容基本属实。具体如下:
一、福山生猪屠宰场:建在居民区范围内,2013年按照环评登记批复,投资28万元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至今未申请验收。该污水处理设施由于未及时清理,部分设施未正常使用,屠宰污水未达标排放。
二、长安生猪屠宰场:建在居民区范围内,三个污水三级处理池未及时清理,屠宰污水未达标排放。
三、加乐生猪屠宰场:建在居民区范围内,雨污不分流,污水三级处理池未清理,污水及屠宰废弃物直接排放市政排污管道。
四、文儒生猪屠宰场:建在文儒镇主街道旁边,场区雨污不分流,污水处理池久未清理停止使用,屠宰污水直接向周边水塘排放。
五、仁兴生猪屠宰场:建在仁兴镇主街道旁边,场区雨污不分流,排污沟不硬化,污水向橡胶园排放。
六、中兴生猪屠宰场:建在居民区范围内,场区雨污不分流,污水处理池久未清理停止使用,屠宰污水及屠宰废弃物直接向旁边小溪排放。
属实
一、立即整改的:
1、责令澄迈县利民食品有限公司在两天内组织人员对福山、长安、文儒、加乐、中兴、仁兴等屠宰场污水处理池进行全面清理,对周围环境卫生进行专项整治。
2、责令加乐、文儒生猪屠宰场在5天内新建待宰间污水处理池。
3、责令福山、长安、文儒、加乐、中兴、仁兴等屠宰场每天做好粪便杂物收集清运,做到专人当天收集,当天清运。
4、责令文儒、加乐、中兴、仁兴等生猪屠宰场在3天内完成雨污分流改造。
5、责令福山屠宰场按照环评批复内容,在15日内完成污水处理设施修复工作,做好污水达标排放。
6、责令福山、长安、文儒、加乐、中兴、仁兴等生猪屠宰场经处理后通过所在镇污水管道排放。
二、限期整改的:
鉴于上述屠宰场存在均建在城镇居民区范围内、屠宰设施不完善、布局不合理、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污水不达标排放问题,由澄迈县畜牧兽医局制定《澄迈县生猪定点屠宰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提出上述生猪屠宰场搬迁新建措施,报澄迈县政府审批,争取在2018年6月前关闭上述生猪屠宰场。
无
73X14022举报人称儋州市和庆镇罗便管区光古村、美郎村和西流红锋队交界处的木炭加工厂无任何办厂手续,生产排放浓烟和污水有毒性,污染周边环境。
儋州
大气、水
2017年8月22日接到省舆情关于该木炭厂的核查任务后,市环保局与和庆镇联合行动,于2017年8月23日对该厂现场检查,并对该厂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置。2017年8月26日上午由市农委及和庆镇政府配合,对赵若雄经营的环保碳工厂现场再次进行检查,该加工厂未生产,无法采样监测,反映的情况无法查实。
部分属实
市环保局于2017年8月28日对该木炭厂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儋环罚告字〔2017〕45号),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市政府于2017年8月29日对市供电局下达了《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海南永利源混泥土有限公司和儋州市和庆镇罗便管区内的木碳厂两家企业停止生产用电的通知》。目前该木炭厂已不能生产,大气及水污染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无
74X14032儋州国营侨值农场三队新建班居民区1公里处的集体土地(约10亩)被某退休职工侵占,挖土出售。破坏林地,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
儋州
生态
2017年8月25日上午,市政府组织联合执法小组现场核查,经该农场相关人员确认,发现的采坑面积和举报人反映的“约10亩”面积基本一致,土地经营管理者为侨值农场退休职工刘丰隆。现场查看该区域水土状况,并未发现明显的水土流失现象。
属实
1.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对涉嫌非法采矿的刘丰隆做出了立案查处的决定;2.责令当事人停止非法破坏林地取土的违法行为,限期一个月恢复林地原状;3.责成侨值农场加强动态巡查。
无
75X14003定安县定城镇东门街土产公司宿舍(文化宫门口斜对面一小巷)附近有一个生禽屠宰场,凌晨1点开始工作,噪音扰民、排放浓烟、污水乱排,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定安
大气、水、噪声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定安县土产公司1名下岗失业职工在自家住所每天宰杀活鸭15只左右到市场销售,无相关审批手续。主要问题是:1.宰杀活鸭造成噪音扰民;2.因使用木柴烧水排放浓烟;3.宰鸭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随意排放。
属实
1.对群众反映的宰杀点进行关停,并要求被举报人3天内做好周边环境的清洁,目前已完成。
2.对当事人进行宣传教育,并引导其到市场租赁铺面进行屠宰经营。
无
76X14004海口演丰镇演海地区(国家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及湿地公园)海水养殖场污水直接排入大海,大量围海造池养鸭、养鱼虾造成大面积的环境被破坏。
海口
水、生态
接到该信访件后,美兰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奔赴现场核查情况。演丰镇演海地区相对集中养鸭、养鱼场有8个,其中规模较大的3个,即演中田洋、山尾、演海养殖场,最多养殖3800只,少的2000只。养殖场开展立体化养殖(即水上养鸭,水下养罗非鱼),都不靠近海、不靠近红树林,距离红树林保护区有400多米左右,产生的废水(水质达标)没有直排入海,有少许废水通过低洼地,最终汇集在距离保护区400多米处的排水口流入海域;没有发现大量围海造池养鸭养鱼造成大面积的环境被破坏行为。
部分属实
美兰区借机宣传科学养殖等环保理念;对养殖场产生的废水抽样检测,水质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养殖户进行集体约谈;引导养殖户使用水质净化菌种EM菌,减少废水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协助养殖户做好防疫工作;用无人机对养鸭场周边区域进行航拍,没有发现直排废水行为;对距离红树林保护区400多米处的养鸭场排水口的水样抽样检测;将空置池塘改建沉淀池,养殖废水经沉淀后达标排放;加快演丰养殖片区废水处理站项目建设,力争2018年9月一期投入使用。
无
77X14024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警苑小区海府粥城旁边的美舍河绿化带被人为破坏建设停车场。
海口
生态
1.2017年8月25日08:30分,美兰区副区长符朝阳组织武警总队、市园林局、市绿管所及区园林局、区城管局、国土局美兰分局、辖区白龙街道办事处等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到召开现场工作会。
2.据核实,警苑小区《国有土地使用证》(海口市国用(籍)字第Q2718),经国土局美兰分局及海口市土地测绘院美兰测绘队核实,警苑小区海府粥城旁边的停车场在警苑小区用地红线范围内,不存在人为破坏美舍河带状公园绿化带建设停车场的情况。根据市园林局提供的美舍河带状公园绿线规划图纸,警苑小区内有248.36平方米土地在规划绿线范围内,尚未被征用。鉴于警苑小区内停车场存在黄土裸露的问题,美兰区园林局、美兰区城管局协调指导武警总队进行补种复绿工作。
不属实
美兰区要求区园林局、区城管局协调指导武警总队完成停车场黄土裸露补种复绿工作,期限为5天(2017年8月25日至30日)。
无
78X14025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海文高速出口入三江镇100米左右的几个石料加工厂昼夜加工,产生噪声和扬尘污染,影响周边居民。
海口
噪声、扬尘
经现场核实,美兰区三江镇海文高速出口入三江镇100米左右原有的8家石料加工厂已于2017年7月23日停产关闭,不存在昼夜加工产生噪声和扬尘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情况,举报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1.三江镇政府及城管执法中队工作人员对8家石材加工厂下达了处罚决定书和催告书,该企业已于2017年7月23日停产关闭,已于7月24日拆除铁皮棚支撑龙骨等设施。
2.三江镇政府主动与三江供电所对接,安排人员再次对三江镇海文高速出口入8家石材加工厂进行逐一排查,防止企业私自违规接电恢复生产。
无
79X14021海口市秀英区东山镇农场北队133号一洗涤厂(原义胜服装厂)的电动机、锅炉从上午10点到凌晨4点发出噪音,影响附近居民正常休息;烟囱排放浓烟,臭气扰民。
海口
噪声、大气
该厂存在机器运行的声音较大以及液压锅炉运行产生的白色气体的问题。该厂有两个烧材锅炉,其中一个2吨锅炉,手续齐全并已备案,目前正在检修当中没有使用;另一个1吨锅炉正在使用,现场负责人未能提供该烧炉相关检测合格材料,当场要求企业负责人停止液压锅炉作业。现场发现水膜除尘设备在运行。为准确判定群众投诉的噪音以及臭气问题,已经委托海口市环保技术工程实业开发公司工作人员到达现场监测,出监测报告需要两个工作日。
部分属实
1.责令其在夜间22:00至次日6:00不生产。
2.对排烟管道的跑冒滴漏进行及时维修,及时清理水膜除尘设备中堵塞的水膜喷嘴,确保烟尘排放稳定达标。
3.秀英区环保局已委托海口市环保技术工程实业开发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下午17:00现场对该厂噪声、废气进行监测。8月24日22:30分,海口市环保技术工程实业开发公司工作人员再次到达现场监测噪声。
4.由于该洗涤厂负责人现场未能提供烧材烧炉相关检测合格材料,当场要求企业负责人停止液压锅炉作业
无
80X14016在琼海233国道从客村至中原镇路段,有排污企业:客村路口有两家制砖厂,24小时连续生产,产生噪音和扬尘,且运输车长期碾压,破坏了客村路到白鸠村的村道。客村路口上世纪八十年代有3个红砖厂,就地挖土烧砖,形成三个巨坑,未进行修复。仙寨路口有一个混凝土制件厂,生产时产生粉尘、噪音。与制件厂相邻的椰壳加工厂设备简陋,有一定污染。槟榔仓库对面近年新建饲料厂,生产时有臭气产生。
琼海
噪声、扬尘、生态、大气
经实地核实,琼海中原台南新型环保砖厂和琼海盛辉建材加工有限公司的厂区内确实存在挖土形成的土坑,反映情况属实;但这两家企业目前已停工,没有发现噪音和扬尘,反映情况不属实;客村路到白鸠村的村道已被琼文高速公路工程征用,现正在建设中,反映情况不属实;琼海鑫海混凝土有限公司生产时存在粉尘、噪音,反映情况属实;琼海中原明珠椰丝厂加工棚简陋,生产产生扬尘,反映情况属实;槟榔仓库对面没有发现饲料厂,反映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
已责令四家企业立即进行整改,截至2017年8月30日,四家企业均已按照要求整改完成。
无
81X14005琼中营根镇存在以下环境问题:1.琼中营根镇湿地公园(及二期)周边的污水直接排入湿地,产生难闻臭气;2.湿地公园管理处在湿地公园内长期焚烧垃圾及废弃物,造成大气及水体污染;3.营根镇及全县常年存在山林承包者焚烧生活垃圾及农作物的现象(比如:琼中羽毛球馆后面有一菜地,有人常年焚烧农作物)
琼中
大气、水、垃圾
1.存在个别生活在湿地公园周边的居民将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湿地公园现象,产生难闻臭气。
2.因垃圾处理相关规定,不能将树枝树叶倾倒入垃圾填埋场,且我县尚未购买粉碎树枝树叶的机器,为尽快处理收集回来的树枝树叶,县湿地公园管理处对这些树枝树叶进行收集晒干,一年进行一次集中焚烧,并及时对剩下的残留物进行填埋。对于群众投诉湿地公园管理处长期焚烧垃圾及废弃物的情况不属实。
3.营根镇部分区域内存在零星焚烧痕迹。
部分属实
1.计划委托设计单位,对湿地公园周边的住户开展调查,确定
污水的来源,安装污水管道,将污水全部纳入县城污水主管网,确保污水不外流。
2.及时对燃烧完剩下的残留物已填埋,具体处理措施正在进一步研究中。
3.对琼中羽毛球馆后的焚烧痕迹进行处理,并加大对垃圾焚烧危害性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村民大气污染防治意识,鼓励村民进行垃圾分类处理,摒弃焚烧树枝、树叶及农作物取肥(草木灰)做法。
无
82X14011琼中县偷伐天然林地种植槟榔的事件一直存在,在吊罗山乡与和平镇之间的什插村山林、什运乡等多个乡镇,农民采取间歇偷伐的方式逐渐占有天然林种植槟榔,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琼中
生态
经核实,我县发生侵占国有林地、天然林下套种槟榔的情况属实,排查全县天然林面积约20万亩,发现蚕食天然林套种经济作物的地块33个,面积约82亩。其中含吊罗山乡什插村委会什插村群众侵占毁坏天然林种植槟榔8.7亩约1000株。
属实
一是目前吊罗山乡什插村委会什插村附近涉嫌占用天然林种植槟榔共计8.7亩的案件,已由县森林公安局查处。
二是实行边查边改,8月25日我县在调查的过程中,就着手清理群众环境信访投诉交办单中提到的吊罗山乡什插村委会什插村毁坏天然林种植的槟榔,约1000株合计8.7亩。
无
83X14012保亭G361国道终点附近2公里处南茂农场,有一项目隶属忆城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其砍伐国有橡胶林30亩造成大面积泥土裸露,水土流失。2个月前就亿城公司违规违法项目有关部门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但至今无任何复耕的迹象,二十多个8米深孔洞无任何安全措施,裸露地表变得更加坑洼。
保亭
土壤、生态
信访件中所指“保亭亿城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为自然人独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经营范围为商品混凝土的生产、销售及配送、混凝土搅拌及销售、土石方工程、门窗玻璃幕墙工程、钢结构铁艺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建材销售。该公司于2015年6月23日成立,2017年1月18日由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营业执照,法人代表陈清朋。信访件中所指的“保亭G361国道终点附近2公里处”,位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金江农场南茂作业区长征队(保亭六公里什罗村往加茂方向一公里处)。我县编制“多规合一”时已将该宗土地纳入工业用地,属符合规划要求。2017年2月21日,保亭亿城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同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江分公司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书》,租赁期限为20年,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36年12月31日止,租赁面积约30亩。目前保亭亿城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将该土地用于建设混凝土搅拌站,地表无植被,现场有38个孔洞,孔洞直径为1.3米,深约7-8米,因主体工程尚未建设,故未办理环评审批等手续。
经核查:
一、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江分公司采伐完成后,未按要求更新种植林木,并于2016年11月初交付保亭亿城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使用,该公司也未更新种植林木。
二、相关部门多次下达责令停工通知,项目业主未按要求恢复原状,38个深孔洞无任何安全措施。
三、综上所述,该投诉内容属实。
属实
一、处理情况
我县依据《海南省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的规定,于2017年8月27日对保亭亿城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立案查处。
二、整改措施
我县勒令该公司于2017年9月15日前将林地恢复原状。
8月26日已完成现场核实工作,并请相关责任人到场做询问笔录,收集材料;8月27日立案查处;8月28日我县向保亭亿城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依法下达了《处罚意见书》,如该公司无意见,我县将于8月31日下达《处罚决定书》,明确该公司2017年9月15日前须将林地恢复原状。如保亭亿城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不履行,我县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无
84X14005三亚军粮供应站职工宿舍后墙两米处有一三亚市欣圆蛋糕加工厂,24小时工作,存在噪音扰民,生产过程中排放大量油烟及废气,造成空气污染,周边居民无法开窗;该厂厕所存在违建嫌疑,厕所窗户正对供应站职工宿舍窗户,排放臭气,造成空气污染。
三亚
大气、油烟、噪声
1.该厂油烟经专用烟道至楼顶排放,但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2.该厂噪声超标排放。
3.该厂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4.该厂厕所建在主体楼里,没有加建行为。
部分属实
1.该厂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经净化后由专用烟道由顶楼排放。
2.该厂已按要求在北侧加装隔音屏,我市天涯区政府已协调三亚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加工点废气、噪音再次监测,预计七日内出具监测报告。天涯区政府将继续对该项目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一旦发现超标行为将依法查处。
3.针对该厂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问题,天涯区环保局已启动处罚程序。
无
85X14009三亚育才镇育才生态区雅林居委会雅林村“岸丈山”是重点生态林地保护区,本村的前进生产队和红庄生产队两位村民以口头约定的方式把“岸丈山”出售,2016年3月份开始非法施工将90亩生态林地挖成一大片黄土地,还将红庄生产队“岸丈田”(水田)中挖出两个水塘,雅林村委会个别领导隐瞒毁林情况,未及时将毁林事实向上级政府汇报。
三亚
生态
信访人反映的“岸丈山”位于三亚市育才生态区雅林村西南方向,该地块于2016年8月下旬被黎光璧雇挖机进行非法开垦102.3亩,同时还在林地里开挖水塘和建工棚。经核实,被毁林地块共102.3亩并非水田,为灌木林地。
2016年9月,护林员发现毁林行为后立即进行制止并将情况上报,2017年4月19日,犯罪嫌疑人黎光璧被刑事拘留。雅林村委会个别领导隐瞒毁林情况,未及时向上级政府汇报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
1.犯罪嫌疑人黎光璧于2017年5月4日被执行逮捕,2017年6月1日被移送审查起诉。
2.2017年8月27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育才大队已将涉案林地内将违章建筑、池塘全部拆除完毕,同时把种植在林地内的香蕉、槟榔苗予以清除。
3.正在对“岸丈山”毁林区域开展清苗复绿工作,计划于2017年9月5日前完成。
无
86X14029万宁山根镇立岭村委会符宅村民小组土地被林仔村某村民侵占,搭建厕所、养殖禽畜,没有任何排污措施,造成污水横流,且禽畜免疫针管等垃圾随意乱扔,污染农田、水、土壤和空气,给村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万宁
水、大气、土壤
案件所反映村民侵占土地,搭建厕所、养殖畜禽,给村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原为村民林友星所建3间猪舍,栏舍面积共21㎡,现已废弃,据了解,自2017年养殖户已停止养殖,没有发现污染周边环境问题。
部分属实
由山根镇政府牵头,结合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于2017年9月30日前拆除废弃猪舍,并将该场地平整进行绿化,改善乡村环境。
无
87X14008文昌锦山镇湖山农贸市场旁的养鱼场,噪声严重扰民,影响居民生活。
文昌
噪声
一、该鱼塘位于湖山农贸市场东边,权属湖山村委会湖塘村,为自然形成山塘,面积约15亩,承包人为本村人韩顺元。
二、该鱼塘有5台增氧机,平时在夜间作业,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三、鱼塘周边垃圾较多。
属实
一、处理情况
(一)责令承包户主韩顺元做好鱼塘周边的清洁卫生,收集水面漂浮物,对鱼塘死鱼及其他动物尸体及时处理;(二)禁止增氧机夜间作业,鱼塘需要增氧机时应尽量减少增氧机数量及调整开机时段,以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三)对鱼塘承包户加强监管,坚决杜绝养殖废水外排。
二、整改情况
目前该鱼塘主整改的情况主要有:(一)做好周边环境卫生;(二)收集水面漂浮物,对鱼塘死鱼及其他动物尸体及时处理;(三)镇政府与承包鱼塘主签订发展自然养殖承诺协议书;(四)减少设置增氧机,由原来的5台增氧机减少至1台,并且夜间不再进行增氧作业;(五)加强鱼塘承包管理,坚决杜绝养殖废水排放。
无
88X14005五指山市南圣镇存在以下环境问题:1.孔雀城小区侵占南圣镇驻军部队土地用来养马,臭味浓;2.孔雀城开发商在小区内养殖动物(孔雀、鸽子、鸡、鸭),小区内粪便随处可见,臭味难闻,且有噪音污染;3.五指山市海垦实验中学对面的蝶泉湾小区物业,长期在后门的南圣河边焚烧建筑垃圾和小区的生活垃圾;4.蝶泉湾二期工地长期存在焚烧生活垃圾的问题,污染空气。
五指山
大气、噪声、垃圾
孔雀城小区修建马棚侵占南圣镇驻军部队土地,养马6匹。饲养孔雀18只,鸽子50余只,散养和圈养的鸡4只、鸭8只。
未发现蝶泉湾小区物业后门的南圣河边有焚烧建筑垃圾和小区生活垃圾现象。
蝶泉湾二期工地存在大量白色泡沫、生活垃圾及焚烧生活垃圾痕迹。
属实
孔雀城小区物业服务公司(五指山市天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已于28日晚将小区的马迁出小区。
孔雀城小区物业服务公司(五指山市天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7日已将18只孔雀运往陵水专业养殖场。小区内鸡、鸭已全部清理完毕,鸽子已处理21只,剩余的鸽子因为鸽子飞行的特殊性,无法一次性清理完毕,我市将督促小区物业尽快将剩余的鸽子全部清理完毕。
蝶泉湾二期工地的白色泡沫和生活垃圾已全部处理干净。
无
注: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办第十四批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共计88件。截至9月3日,本批次已依法办结47件,正在办理41件。
电话+V: 159999-78052
专注于小程序推广配套流程服务方案。为企业及个人客户提供了高性价比的运营方案,解决小微企业和个体拓展客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