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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征收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哪些
土地征收信息公开的内容有:
1、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
2、征地告知书等证明材料;
3、其它可以申请公开的材料。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收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第十三条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2、第二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二、征地信息公开申请书怎么写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申请人:×××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
被申请人:×××人民政府,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申请理由:
此致
某区人民政府
申请人:×××
代理人:×××
××××年××月××日
附: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申请人房产证、土地证复印件各一份;
3.B市C区D镇拆迁工作办公室通知一份。
综上所述,其实不仅是政府机关相关信息需要公开,其政府机关对于土地征收的问题的相关内容的话也是需要公开的,如果群众对于所公开的内容有任何异议的话,是可以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民对征地补偿信息有异议时,可以向政府申请公开相关的的信息。
土地征收信息公开的内容涵盖多个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以及相关的征地告知书等证明材料。
2.同时,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国家在进行土地征收时,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进行公告并组织实施。
3.当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时,需提前进行拟征收土地的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之后,需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以及社会保障等信息,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至少三十日的公告。
5.公告期间,需广泛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以及其他所有相关利益方的意见和建议。
据牟平区政府网站最新公示信息
拟征收烟霞大街南至滨海路东地块
用于牟平区一小学项目建设
烟霞大街南至滨海路东地块烟台市牟平区一小学一期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审查有/span>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现状、权属及项目建设概况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地块7:拟征收土地位于烟霞大街南至滨海路东;面积4.0772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宁海街道西系山村。
项目建设概况:项目名称为烟台市牟平区一小学一期工程项目,该项目规划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小学学校建筑由教学及辅助用房、办公用房、后勤及生活用房三部分组成,并配备有体育场。
二、拟征收土地的目的、用途
拟征收地块7用于牟平区一小学项目建设,用途为教育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3]144号)批复的牟平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I级区片每公顷补偿112.5万元。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烟台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1881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拟征收土地涉及农村住宅(或工矿企业)的补偿安置,由牟平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制定补偿安置方案。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内容
1、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等,对拟征收土地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评估;
2、研究相关资料,实施社会调查,识别拟征收土地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评估,判定风险程度、风险概率;
4、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和建议,并评估采取防范措施后的风险等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方式和截止日期
(一)范围
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可能受其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项目建设涉及的村集体、村民及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和社会团体。
(二)主要事项
1、您对本项目实施的意见或建议;
2、您认为本项目是否能够带动牟平区的经济发展;
3、本项目建设对您本人的生活或工作环境带来的影响;
4、您对本次征地的其他建议和意见。
(三)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于公示期间内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自己的意见。
(四)截止日期
公示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烟台金正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牟平区龙湖葡醍海湾E3号-8层-802室
联系电话:17862833700
邮政编码:264000
联系人:周鹏、杨健敏
邮箱:ytjzby@126.com
烟台金正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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