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企业进行破产重整的,破产重整期间是可以起诉破产企业的。
公司要破产清算还能提起诉讼吗
在破产清算期间是可以另行提起诉讼的。
公司清算是终结解散公司的法律关系,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行为。清算产生于公司进入解散状态之后。清算须有清算机关,也称清算组或清算人。起诉时,没有成立清算组的处于解散状态的公司,由清算主体(投资主体)共同以公司的名义提起;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以公司的名义提起,由清算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活动。应诉时,没有成立清算组,债权人以处于解散状态的公司和清算主体为共同被告;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以处于解散状态的公司为被告,由清算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活动。这样的安排,充分体现了清算组仅是公司的一个代表机关,公司的行为能力由代表机关代表进行的基本法理。
清算组在公司中法律地位的界定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律规定组织、成立和从事活动的,以营利为目的且兼顾社会利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构成的基本要素是资本、章程和机关。公司机关,是指能就公司的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法人管理机构;它对外以法人的名义进行活动,它代表公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参加诉讼。在公司的正常阶段,该管理机构,仅指公司执行机构(董事机构及其聘请的经理)和监督机构(监事机构)。在公司设立阶段,是由发起人组成的临时机构,;在公司整顿阶段,是根据法律规定组成的整顿机构;在公司清算阶段,是清算机构,或称清算机关或清算组。可见,作为公司特别阶段的清算组,代表公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参加诉讼,须以公司法人的名义进行。处于解散状态的公司,其法人资格将要消灭,但还未消灭,此时经营范围内的一切活动已经停止。当进入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后,原来代表公司的董事机构、监事机构也停止活动,丧失代表公司的资格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取而代之的是公司清算组。尽管清算组的产生方式和成员构成不同,但它在清算范围内的职权应是大致相同的。可见,作为公司特别阶段的清算组,相当于公司通常阶段的董事机构(董事会),只不过代表公司活动的内容不同。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第五十八条
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金融界11月29日消息,ST摩登公告,公司目前仍在积极处理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规定程序提供担保引发的相关诉讼、仲裁案件,并对涉案担保责任采取司法途径尽力减轻或解除,涉案金额众多,进展包括二审判决担保无效到达成和解免除担保责任等。公司控股股东瑞丰集团由于债务问题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最新情况显示瑞丰集团持有的公司1792.88万股股份已经过司法拍卖,其中1127.28万股在2023年8月7日完成过户,其他部分拍卖股份尚未完成过户。瑞丰集团已被法院宣告破产。此外,公司在风险管理和内控整改方面持续采取措施,包括改进投后管理、海外采购监督机制等,并在2022年11月2日披露了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提起的股东代位诉讼,最新判决结果是瑞丰集团需返还占用资金及利息,对此案最终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由四被告和第三人摩登大道承担。公司将持续/p>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