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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开工必学: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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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做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

企业怎样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

(1)组织学习培训:各类人员分层次培训,全员学习贯彻符合本企业类别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其中,要重点培训有关人员。可采取“请进来,派出去”的形式,对少数专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培养企业自己的骨干力量,以便对本企业内部的领导、员工进行培训。

(2)部门职能分解:根据规定,结合实际,做好部门、人员职能分解。在理解《考核评级标准》的基础上,按“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对各单位(部门)进行明确分工,明确各自所承担的项目。

(3)成立领导小组:成立考评领导小组,提供人力、物资资源。

厂长、经理任组长,生产主管任副组长;各单位、部门、工会领导为成员。各单位成立相应考评组,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有专业人员、安全员和工会代表。

(4)全面排查评价:全面开展排查,摸清企业现有安全状况水平。以机械行业为例:首先要将设备设施台账建立清楚。对照《考核评级标准》,将基础管理、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与职业健康三部分内容,分5个专业(75个检查表)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全面排查;找出现存的全部问题或不符合条项,掌握本企业的安全状况处于什么水平。其他行业对照标准进行。

(5)确定等级目标:确定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等级目标。

根据企业安全现状水平,分析整改所需工作量的大小、技术的难易程度、所需资金的保证程度和一把手的重视程度等因素,来确定建立哪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目标。

(6)编制整改计划:依据确定的目标,针对排查问题,制定整改计划。按确定的目标,制定整改措施计划表。内容要包含(序号/存在问题/目标值/资金/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期限/完成日期)等。

(7)落实整改计划:加强领导,落实整改措施计划,确保目标实现。特别是一把手,要加强领导,确定达到目标的时间,确定对各单位完成目标值的奖罚办法;要严格管理,严格考核、奖罚兑现,确保目标实现。

(8)专业考评整改:成立考评组,提供资源保障,做好自评准备。各单位整改措施计划完成后,企业要成立专业考评组。明确组长、副组长及各专业考评人员。制订考评计划,统一考评方法,确定考评时间表,实施全方位的现场评价;要对照《考核评级标准》初步评分。对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制订整改计划表,限期整改。

(9)企业正式自评:考评组进行自评,整理有关资料,编写自评报告。企业要制定正式自评计划表,确定对各单位的考评时间。召开考评首次会议;宣布考评组成员、分工及考评计划;按照《考核评级标准》进行现场检查、考核评分。各专业组汇集考评情况,召开未次会议,考评组长宣布自评结果。

(10)企业申请复评:申请复评,配合工作。企业根据自评结果,整理、规范自评和评审申请的有关材料,按照《考核评级办法》中的有关要求,向安监局评审机构提出书面评审申请。在评审前和评审过程中,企业要做好与评审机构的配合工作。评审时,考评组将以企业在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过程中是否“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管理有效”作为主线,考核其综合效果并作为问题分析的主要依据。

二、Word|【检查表】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检查表

在工贸行业,确保安全生产至关重要。为有效识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制定一套科学的检查表成为了必不可少的手段。该检查表依据系统工程分析方法,首先将整个项目视作一个整体,然后将其分解为若干个子系统。随后,对各子系统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深入分析与识别。接着,依据所发现的风险因素,查阅相关控制标准和规范,确保检查的全面性和准确性。最后,按照风险因素的严重性和重要性,逐一列出问题清单,为后续的隐患排查与整改提供明确指引。

在编制检查表的过程中,需要集合风险管理专业人员、生产技术人员和一线工人的智慧与经验。团队协作是关键,每个人在理解项目风险的基础上,贡献自己的专业视角,共同构建出一份详尽且实用的检查表。这一过程不仅考验了团队的综合能力,更强化了风险意识与预防机制。

通过检查表,能够系统性地梳理出生产过程中的潜在风险点,为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提供了有力支持。它不仅有助于企业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更对预防重大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起到关键作用。在实际应用中,应定期对检查表进行更新和完善,确保其与最新标准和实际情况相匹配,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安全生产形势。

开工必学: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评分标准

2024-01-18 15:04·为梦想飞545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评分标准

(征求意见稿)

二○二三年二月

考评说明


为规范山东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合理确定评审等级,根据《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山东省关于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鲁应急发〔2022〕5号)和《山东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暂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评分办法。

1.本评分办法适用于山东省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

2.在评审年度(申请二级之日起前三年、申请三级之日起前两年)内无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且满足下列要求的冶金等工贸企业,方可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审:

——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规范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依照《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等;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其他从业人员依照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检验;

——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生产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一级负荷须采用双回路、双电源供电;

——未被列入安全生产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发现的重大隐患已完成整改,不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本评分办法使用标准化得分和安全绩效确定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4.本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由12个要素组成,每个要素划分为若干子元素,每一子元素包含若干个问题。

5.本评分办法对子元素赋予不同的分值,子元素分值之和为元素分值。各元素分值明细表如下:

6.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止,不出现负分。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考评方式中加粗的内容),在该类目内进行扣分。

7.附录设施、设备要求是不同的专业、工艺特点而设置的。评审/自评时,本评定标准“6.2设备设施运行管理”最后一个考核条款即“6.2.2各专业设施、设备要求”,应分别对照附录评分;有多种生产工艺的,分别对应评分后,取其加权平均值作为该项得分。

元素分值明细表

元素

分值

1.安全生产目标、指标

1.

30

2.组织机构与职责


50

3.安全投入

2.

70

4.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3.

120

5.安全教育培训

4.

100

6.生产设备设施管理

5.

460

7.作业安全

6.

230

8.隐患排查与治理

150

9.风险分级管控

7.

180

10.应急管理

8.

50

11.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30

12.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9.

30

总分

1500


8.本评定标准共计1500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

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500-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和)×100。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表(试行)

评审单位:

评审时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评审组组长:评审组主要成员:


一级要素

二级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得分

一、安全生产目标、指标(30分)

1.1企业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1.1.1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

查文件:1.查制度;2.查相关文件

6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缺少制定、分解、实施、绩效考核等任一环节内容的,扣2分;未能明确相应环节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相应责任的,扣2分。



1.1.2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查文件:1.查文件;2.查企业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8

无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印发的,不得分;安全生产目标内容不完善(如目标中只有伤亡指标的)的,扣3分;目标不合理或不明确,每处扣1分。



1.2按照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中的职能,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办法。

1.2.1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查文件:1.查文件;2各级组织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3.各级组织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考核办法

6

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的,不得分;无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不得分;实施计划无针对性的,扣2分;缺一个基层单位和职能部门的目标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扣2分。



1.2.2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并保存有关监测记录资料。

查记录:1.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阶段性和年终完成情况检查记录。

5

无安全目标实施情况的检查或监测记录的,不得分;检查和监测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扣2分;检查和监测资料不齐全的,扣1分。



1.2.3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依据评估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评估报告和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

查文件:1.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记录。2.文件发放记录

5

未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和考核的(含无评估报告),不得分;未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实施计划的,不得分;调整后的目标与指标以及实施计划未以文件形式印发的,扣2分;记录资料保存不齐全的,扣1分。



小计


30

得分小计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50分)

2.1组织机构

2.1.1企业应依法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1.1.1建立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

查文件:公司文件

5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与国家、地方等有关规定不符的,扣1分。



2.1.1.2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一百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三百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设置安全总监。

查文件: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文件。3.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文件。4.安全总监配备文件。

8

未设置或配备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的,不得分;配备的人员不符合规定(《安全生产法》《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规定》)的,每人扣2分;未按要求配备安全总监的,不得分;本小项不得分时,追加扣除6分。



2.1.1.3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查文件:1.安委会、安全生产领导机构配备文件;2,查文件发放记录

3

未设立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任命的,扣1分;成员未包括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的,扣1分。



2.1.1.4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度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要求并保存。

查文件:1.查会议记录;2.查措施落实情况记录

8

未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的,不得分;未跟踪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的或未制订新的工作要求的,不得分;无会议记录的,扣2分;有未完成项且无整改措施的,每一项扣1分。



2.2职责

2.2.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2.2.1.1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下列主要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落实和考核奖惩;(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确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或者安全总监、主要技术负责人、其他相关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职责;(四)明确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技术保障职能并配备安全技术人员;(五)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七)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八)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九)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十)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十一)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查文件:1.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履职清单;2.查主要负责人的履职记录。

10

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不明确的,不得分;对照履职清单,没有履行主要职责的,每缺一项,扣3分;本小项不得分时,追加扣除20分



2.2.2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2.2.2.1建立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环节内容的管理制度。

查文件:查制度,查文件发放记录

5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制度中每缺一个环节内容的,扣1分。



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履职清单,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查文件:1.企业全员责任制及责任清单;2.抽查重点部门履职记录。3.查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

5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每缺一个纵向、横向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扣2分;责任制内容与岗位工作实际不相符的,每个扣1分;对照履职清单,没有履行主要职责的,每缺一项,扣1分;没有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的,不得分;本小项不得分时,追加扣除10分。



2.2.2.2对各级管理层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权限的培训。

查培训记录;现场询问管理层的责任制

3

无该培训的,不得分;无培训记录的,不得分;每缺少一人培训的,扣1分;被抽查人员对责任制不清楚的,每人扣1分。



2.2.2.3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适宜性评审与更新。

查安全责任制的评审、更新记录

3

未定期进行适宜性评审的,不得分;无评审记录的,不得分;评审、更新频次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每缺一次扣1分;更新后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扣1分。



小计


50

得分小计


三、安全生产投入(70分)

3.1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

3.1.1。

查文件: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5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每缺一项扣1分。



3.1.2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查文件:1.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2.安全生产费用台帐(或:会计明细)。询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现场检查: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与台帐记录是否符合。

20

未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不得分;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的,不得分;无财务专项科目或报表中无安全生产费用归类统计的,不得分;无安全费用使用台账的,扣8分;台账不完整齐全的,扣6分。



3.1.3制定包含以下方面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3)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4)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5)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6)安全标志及标识;(7)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

查文件:1.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2.

15

无该使用计划的,不得分;计划内容缺失的,每缺一个方面扣2分;未按计划实施的,每一项扣2分;有超规定范围使用的,每次扣4分。



3.1.4建立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管理制度。

查文件:管理制度。

5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扣2分。



3.1.5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

查文件:企业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凭证。

15

未缴纳的,不得分;无缴费相关资料的,不得分。其中高危行业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购买安责险,扣5分;安责险人数未包括全体从业人员,每人次扣1分。



3.1.6保障死亡、受伤员工获取相应的保险与赔付。

查文件:1.劳动保护工伤保险使用台账。

10

有关保险评估、年费、返回资料、赔偿等资料不全的,每一项扣2分;未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不得分;伤残等级鉴定每少一人,扣2分;赔偿不到位的,不得分。



小计


70

得分小计


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120分)

4.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4.1.1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4.1.1.1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查文件:1.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的制度;2.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的清单和文本数据库;3.定期更新记录。

5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缺少识别、获取、评审、更新等环节要求以及部门、人员职责等内容的,扣2分;未明确主管部门的,扣2分;未以文件发布生效的,扣2分。



4.1.1.2企业各职能部门应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跟踪、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及时提供给企业内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管部门汇总。

4.1.1.2.1各职能部门应定期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向归口部门汇总。

查文件:各部门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更新情况;2.查归口部门更新汇总台账。

5

每少一个部门定期识别和获取的,扣2分;未及时汇总的,扣2分;未分类汇总的,扣2分。










4.1.1.3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

4.1.1.3.1定期识别和获取使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新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实施前或发布后1个月内应进行符合性评价,并发布清单,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

查文件:1.符合性评价报告、记录;2.不符合项整改记录,并应符合隐患整改“五定”的要求。现场检查:有关规章制度修订、问题整改或防范措施。

5

未定期识别和获取的,不得分;工作程序或结果不符合规定的,每次扣2分;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的,不得分;每缺一个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文本或电子版的,扣2分。



4.1.3.2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传达给从业人员,并进行相关培训和考核。如设计单位、承包商、供应商、监理单位、实习单位、劳务派遣单位等。

查文件:1.文件发放记录;2.培训记录、告知书、宣传材料3.询问:相关方是否接收到企业传达的相关信息。

6

未培训考核的,不得分;无培训考核记录的,不得分;每缺少一项培训和考核的,扣2分。询问相关方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2~3人,不了解企业相关要求,每人次扣1分。



4.1.1.4企业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4.1.1.4.1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查文件:1.根据法律法规的识别,及时修订单位规章制度。2.根据新的法律法规纠正了哪些不符合项,查相关文件发布。

10

未及时融入转化成规章制度的,每项扣2分;制度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不符的,每项扣2分;未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的,每项扣2分;本小项不得分时,追加扣除16分。



4.2规章制度

4.2.1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4.2.1.1建立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发布、使用、评审、修订等效力。

查文件:1.企业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评审、修订、发布文件。

5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不得分;缺少环节内容的,扣2分。



4.2.1.2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和发布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履职清单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领导现场带班、班组岗位达标、安全生产费用及投入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隐患排查和治理管理、安全生产奖惩管理、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举报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包括动火、进入有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起重吊装、破土、断路、设备检维修、抽堵盲板、高温熔融金属调运、炉窑点火等;)、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绩效评定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

查文件:1.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清单。2.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签发文件。询问:有关人员对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了解、掌握情况。现场检查:法律、法规和标准的遵守情况。

10

制度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不得分;每缺一项制度的,扣2分;制度内容不符合规定或与实际不符的,每项制度扣2分;无制度执行记录的,每项制度扣2分。



4.2.1.3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并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

查文件:1.文件发放记录。2.培训记录等;现场检查:工作岗位是否有有效的规章制度。

5

未发放的,扣2分;无培训和考核记录的,不得分;每缺少一项培训和考核的,扣1分。



4.3操作规程

4.3.1企业应根据生产特点,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4.3.1.1基于岗位生产特点中的特定风险的辨识,编制齐全、适用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查文件:1.岗位操作规程及签发文件;2.结合岗位设置,检查其高温操作规程

10

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不得分;岗位操作规程不齐全、适用的,每缺一个,扣2分;内容没有基于特定风险分析、评估和控制的,每个扣2分。



4.3.1.2向员工下发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

查文件:1.岗位操作规程及签发文件;3.文件发放记录。现场检查:抽查岗位是否有有效的岗位操作规程。

10

未发放的,不得分;每少发一个岗位的,扣2分;无培训和考核记录等资料的,不得分;每缺一个培训和考核的,扣2分。



4.4评估

4.4.1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4.4.1.1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查文件:1.查评估报告。

15

未进行的,不得分;无评估报告的,不得分;评估报告每缺少一个方面内容的,扣3分;评估结果与实际不符的,扣6分;评估周期超过每年一次的,扣6分。



4.5修订

4.5.1企业应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保证每个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4.5.1.1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

查文件:1.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记录。

15

未及时组织进行的,不得分;应修订而未修订的,每项扣3分;无修订的计划和记录资料的,不得分。



4.6文件和档案管理

4.6.1企业应严格执行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4.6.1.1建立文件和档案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及各类安全生产档案及保存要求等。

查文件:1.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

4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不得分;未明确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等责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等的,扣2分;未明确具体档案资料、保存周期、保存形式等的,扣2分。



4.6.1.2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查文件:发布最新版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的文件发放记录。现场检查:部门、岗位使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是最新、有效版本。

5

未按文件管理制度执行的,不得分;缺少环节记录资料的,扣1分。



4.6.2企业应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

4.6.2.1对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进行档案管理: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含纪要)、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记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记录、危险源管理台帐、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授权作业指令单、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事故隐患整改记录、安全生产奖惩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记录、特种设备管理记录、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记录、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台账(包括安装、运行、维护等)、有关强制性检测检验报告或记录、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风险评价信息、应急演习信息、技术图纸等。

查文件:归档资料。

10

未实行档案管理的,不得分;档案管理不规范的,扣6分;每缺少一类档案,扣2分。



小计


120

得分小计


五、安全教育培训(100分)

5.1教育培训管理

5.1.1企业应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按规定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

5.1.1.1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制度。

查文件: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8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制度中缺少一类培训规定的,扣2分;有与国家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不得分。



5.1.1.2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

查文件:教育培训计划或实施方案。

10

未明确主管部门的,不得分;未定期识别需求的,扣2分;识别不充分的,扣1分;无培训计划的,不得分;培训计划中每缺一类培训的,扣1分。



5.1.2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5.1.2.1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安全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做好培训记录,并建立档案。

查文件:教育培训档案

8

未按计划进行培训的,每次扣2分;记录不完整齐全的,每缺一项扣2分;未进行效果评估的,每次扣2分;未根据评估作出改进的,每次扣2分;未进行档案管理的,不得分;档案资料不完整齐全的,每次扣2分。



5.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5.2.1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的,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5.2.1.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查文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合格证及培训学习档案。

10

主要负责人未经考核合格就上岗的,不得分;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或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再培训的,每一人扣2分;培训要求不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要求的,每次扣2分。



5.3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

5.3.1企业应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3.1.1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

查文件:培训档案。

10

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而上岗作业的,每人次扣2分。



5.3.2新入厂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5.3.2.1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查文件: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考核合格证明。现场考核:抽查新上岗的从业人员接受三级培训教育情况。

8

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无针对性或流于形式的,不得分;新入厂人员上岗前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每人次扣2分。



5.3.3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5.3.3.1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查文件:培训记录、培训内容、考核内容。询问:现场抽查上岗人员培训情况。

8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未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的,每人次扣1分。



5.3.4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5.3.4.1岗位操作人员转岗和离岗一年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查文件: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8

未按规定对转岗和离岗者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就上岗的,每人次扣1分。



5.3.5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5.3.5.1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查文件:1.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台账;2.特种作业操作证;3.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计划。现场检查:抽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8

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配备不合理的,每人次扣2分;有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岗位但未配备相应作业人员的,每人次扣2分;无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每人次扣2分;证书过期未及时审核的,每人次扣2分;缺少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资料的,每人次扣1分。



5.4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5.4.1企业应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5.4.1.1对相关方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取得入厂证后方可入厂工作。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有针对性的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查文件:1.厂级承包商安全培训教育记录;2.基层单位承包商安全培训教育记录。询问:外来施工单位接受企业培训教育情况。现场检查:抽查外来施工单位入厂证。

8

未进行培训的,不得分。相关方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进入作业现场的,每人次扣2分;教育培训内容未根据具体作业活动的特点,或无针对性的,每处扣1分。



5.4.2企业应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告知。

5.4.2.1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告知,并由专人带领。

查文件: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培训记录。

4

未进行安全教育和危害告知的,不得分;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扣1分;未提供相应劳保用品的,不得分;无专人带领的,不得分。



5.5安全文化建设

5.5.1企业应通过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应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引导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逐步形成为全体员工所认同、共同遵守、带有本单位特点的安全价值观,实现法律和政府监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约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

5.5.1.1采取多种形式的活动来促进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查文件:班组班前、班后会记录。查现场:安全标识、标语等;询问:各级管理及职工对安全工作的认知。

10

未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不得分,安全文化建设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AQ/T9004)不符的,每项扣2分。班前、班后会未开展,扣3分;对安全工作认知水平较底,1人次扣1分。



小计


100

得分小计


六、生产设备设施管理(460分)

6.1生产设备设施建设

6.1.1企业建设项目的所有设备设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安全设备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1.1.1建立新、改、扩建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

查文件:“三同时”管理制度。

4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制度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扣2分。



6.1.1.2新、改、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措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查文件:生产设施建设项目设计资料、施工记录、试生产方案、竣工验收文件等。现场检查:查看安全设施投入使用情况。查文件:1.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相关资质;2.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记录。现场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12

未进行“三同时”管理的,不得分;没有建设或产权单位对“三同时”进行评估、审核认可手续就投用的,不得分;项目立项审批手续无或不全的,不得分;设计、评价或施工单位资质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分;安全投资没有纳入项目概算的,扣6分;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或安全验收评价的,扣6分;初步设计无安全专篇或安全专篇未经审查通过的,扣6分;变更安全设备设施未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的,每处扣4分;隐蔽工程未经验收就投用的,每处扣4分;安全设备设施未同时投用的,每处扣4分;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未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不得分;本小项不得分时,追加扣除24分。



6.1.1.2厂址选择应遵循《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规定。


4

厂址选择易受自然灾害影响或严重影响周边环境的,不得分;有一处不符合规定的,扣2分。



6.1.1.3平面布置应合理安排车流、人流、物流,保证安全顺行。


4

未合理安排的,每处扣1分。



6.1.1.4厂房的照明,应符合《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照明电气的选型与作业场所相适应:一般作业场所可选用开启式照明电气,潮湿场所应选用密闭式防水照明电气,有腐蚀性场所应选用耐酸碱型照明电气,易燃物品存放场所不得使用聚光灯、碘钨灯等灯具,有限空间、高温、有导电灰尘、离地不足2.5米的固定式照明电源不得大于36伏,潮湿场所和易触及的照明电源不得大于24伏,室外220伏灯具距离地面不低于3米,室内不低于2.5米,普通灯具与易燃物品距离不得小于300毫米,灯头绝缘外壳无破损、无漏电现象。


5

未进行照度测量的,不得分;天然采光和人工照明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



6.1.1.5主要生产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建构筑物防火最小安全间距,应遵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重大火灾隐患遵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

查现场:安全距离、防火分区和火灾监测报警的设置等等。

5

有一处不符合规定的,扣1分;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除本小项不得分外,追加扣除15分。



6.1.1.6厂区内的建构筑物,应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设置防雷设施,并定期检查,确保防雷设施完好。

查现场

4

未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设置防雷设施的,不得分;未定期检查的,不得分;防雷设施不完好的,每处扣2分。



6.1.1.7厂内休息室、浴室、更衣室应设在安全区域,各种操作室、值班室不应设在可能泄漏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区域。

查现场:安全距离、和监测报警的设置等

4

休息室、浴室、更衣室有一个未设在安全区域内的,不得分;各种操作室、值班室设在可能泄漏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区域内的,不得分;可能泄漏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区域附近的各种操作室、值班室未安装相应气体报警仪的(重大隐患),不得分;存在其他问题(如堆放杂物、乱扯线缆等),一项扣1分,本小项不得分时,追加扣除8分



6.1.1.8安全出入口(疏散门)不应采用侧拉门(库房除外),严禁采用转门。厂房、梯子的出入口和人行道,不宜正对车辆、设备运行频繁的地点,否则应设防护装置或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

查现场

4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6.1.1.9直梯、斜梯、防护栏杆和工作平台应符合《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GB4053.1-3)的规定。

查现场:煤气等高风险区域不宜使用固定式钢直梯,不利于应急救援。

4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6.1.1.10移动梯台应符合:操作平台护栏完好符合规定,斜撑无变形,铰接可靠,防滑措施齐全、完好,轮子的限位、防移动装置完好有效,结构件无松脱、裂纹、扭曲、腐蚀等严重变形,不得有裂纹。遵照《梯子-可移动式平台梯》GB1789.6等

查现场

4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6.1.1.11电气室(包括计算机房)、电缆夹层,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器、烟雾火警信号装置、监视装置、灭火装置和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电缆穿线孔等应用防火材料进行封堵。遵照《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自动火灾报警设计规范》GB50116等相关法律法规。

查现场

4

未设火灾自动报警器、烟雾火警信号装置、监视装置、灭火装置的,不得分;电缆穿线孔未用防火材料封堵或损坏的,每处扣2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不符合防爆要求,每处扣2分。



6.1.1.12设置用发电机房。自备发电机不应与供电网联接,并可靠接地。柴油发电机的环境温度及柴油机的运行温度定子不得超过75℃(E级)、转子不得超过80℃(B级)。遵照《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煤气余压发电装置技术规范》GB50584等

查现场

3

未设置发电机房的,不得分;未进行验收合格就使用的扣1分;接地、温度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2分。



6.1.1.13胶(皮)带运输机应有如下安全防护装置并确保有效:(1)防打滑、防跑偏、防纵向撕裂;(2)接线事故开关;(3)防压料自动停车装置;(4)头轮、尾轮、增面轮及拉紧装置应有防护罩或防护栏杆。遵照《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GB14784等

查现场

4

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2分。



6.1.1.14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性气体、粉尘等的场所,应采用封闭式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作业场所,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遵照《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16912、《液氨储存及装卸安全生产技术规范》DB/T1914、《粉尘爆炸安全规程》GB15577、总局令6号《工贸行业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4

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性气体、粉尘等的场所,未采用封闭式电气设备的,每处扣2分;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作业场所,未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的,不得分;防爆型电气设备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



6.1.1.15使用表压超过0.1MPa的油、水、煤气、蒸汽、空气和其他气体的设备和管道系统,应安装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装置,并应定期检定。

查现场

6

应安装而未安装压力表、安全阀的,每处扣2分;未定期进行检定的,每处扣2分;未张贴检定标签或标牌的,每处扣2分。



6.1.1.16不同介质的管线,应按照《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的规定注明介质名称和流向。

查现场

3

未进行介质名称和流向标识的,不得分;有一条管线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未注明介质名称或流向的,每处扣1分。



6.1.1.17企业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管理规定,对特种设备进行规范管理。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台账和档案,强化日常维护保养,除日常点检、专业点检外,每月至少1次专项安全检查,并保存记录。遵照《特种设备安全法》、GB6067.1-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等等

查文件:特种设备台帐、特种设备年检档案、特种设备岗位点检、专业点检、专项安全检查等及问题和隐患整改;查现场。

8

1.管理制度内容不符合要求,一项扣1分;2.存在未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在用特种设备,1台次扣4分;3.未建立台账或档案,扣5分;台账和档案内容不符合要求,一项扣1分。4.未建立日常维护保养、检维修、检查记录,或记录内容不符合要求规范要求,一项扣1分;5.特种设备存在缺陷和隐患,每项扣1分。6.符合报废条件未及时报废,已报废的特种设备,仍在现场使用,1台次扣8分7.报废后未办理注销手续,1台次扣1分。8.每缺少一项安全装置或不能正常工作的,扣2分。安全连锁保护失效的,不得分



6.1.1.18车间电气室、地下油库、地下液压站、地下润滑站、地下加压站等要害部门,其出入口应不少于两个(室内面积小于6m2而无人值班的,可设一个),门应向外开。液压机应遵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液压机安全技术要求》GB28241、《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自动火灾报警设计规范》GB50116等相关法律法规等。

查现场

4

出口少于两个的,每处扣2分;门向内开的,每处扣2分。



6.1.1.19企业应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并按照GB18218辨识并确定重大危险源,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建立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各级包保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定期检查、检验,并做好记录;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装备,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1次演练;

查文件:1.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2.安全评价报告或安全评估报告;(与第3项重复,删除)3.重大危险源档案。4.查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各级包保责任人认真履行记录。

6

存在重大危险源,未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或未辨识、确定重大危险源,不得分,未做辨识等倒扣10分;未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扣3分;未建立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制度,扣3分;各级包保责任人认真履行记录有缺项,每项次扣1分。未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监控报警系统,一项不符合扣2分;安全监测监控报警系统不符合国家标准无或行业标准,一项不符合扣2分;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未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扣2分;毒性气体未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及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一项不符合扣2分。未按要求定期评估,无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扣3分;未定期检查、维护,扣2分;设备、设施完整性或有效性一处不符合,扣1分。没有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扣2分;未进行应急预案备案扣1分。救援器材装备不符合要求,一项扣1分;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演练,扣2分;无演练记录、或未进行演练评估、或演练问题未进行闭环管理,扣1分。防护距离不符合规定要求,且无防范措施,不得分。



6.1.1.20所有设备设施建设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遵照各专业法律法规、安全规程要求以及各专业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等。

查现场

10

有一处不符合规定的,扣5分;存在重大风险或隐患以及有关规定明令禁止的工艺、设备、设施的,除本小项不得分外,每处加扣30分



6.1.2企业应按规定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等阶段进行规范管理。

6.1.2.1按规定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等阶段进行规范管理。

查文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安全预评价、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等资料。

6

有一处不符合的,本小项不得分;有两处不符合时,除本小项不得分外,加扣18分。



6.1.3生产设备设施变更应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的全过程进行隐患控制。

6.1.3.1建立生产设备设施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的全过程进行隐患控制。

查文件:变更管理制度;变更过程风险辨识及控制措施。现场查控制措施落实。

4

未建立变更管理制度的,扣2分;发生变更时,未严格履行变更程序的扣2分;未实行隐患控制的,不得分。



6.2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及隐患排查

6.1.4企业应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保证其安全运行。企业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各种安全设备设施,建立台账,定期检维修。对安全设备设施应制定检维修计划。

6.1.4.1建立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查文件:1.设备检维修管理制度;2.检维修记录。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或抽查设备状况。

2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缺少内容或操作性差的,扣1分。



6.1.4.2建立设备设施运行台账,制定检(维)修计划。落实“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原则。

查文件:年度综合检维修计划。

4

无台账或检(维)修计划的,不得分;资料不齐全的,每次(项)扣2分。“五定”原则不落实,每项扣2分。



6.1.4.3按规定对有关设备、设施、仪器仪表、工具等进行检测检验检定,并归档保存有关资料。

查文件:台帐及鉴定检验报告。

4

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检定的,不得分;有超期现象的,每台(套、个)扣2分;无检测检验检定资料的,不得分;检测检验检定资料不全的,每项扣2分。



6.1.4.4吊车的滑线应布置在吊车司机室的另一侧;若布置在同一侧,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查现场

2

滑线未布置在吊车司机室的另一侧的,或布置在同一侧,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每处扣1分。



6.1.4.5吊具应有专人管理,在其安全系数允许范围内使用。钢丝绳和链条的安全系数和钢丝绳的报废标准,应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的有关规定。遵照《钢丝绳安全使用和维护》GB/T29086

查现场及文件:钢丝绳应编号管理,定期检查测试

3

未编号管理和定期检查测试的,扣2分;未在安全系数允许范围内使用吊具的,不得分;未按规定报废的,不得分;相关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不清楚吊具的安全系数和钢丝绳的报废标准的,不得分。有一个吊具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6.1.4.6吊运物行走的安全路线,不应跨越有人操作的固定岗位或经常有人停留的场所,且不应随意越过主体设备。遵照《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安全规程》AQ7011、《十不吊》《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等

查现场

3

安全路线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随意越过主体设备的,每处扣2分。



6.1.4.7压力容器应满足:压力容器本体及安全附件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本体完好;连接元件无异常振动、磨擦、松动;安全附件、显示装置、报警装置、联锁装置完好,调试、更换记录齐全;运行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无超压、超温等现象。遵照《压力容器安全规程》

查文件:特种设备台帐、年检报告等现场检查:安全附件复合性、报警连锁等完好性等。

6

本体有缺陷的,不得分;连接元件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安全附件、显示装置、报警装置、联锁装置缺失或不能正常工作的,每处扣2分;调试、更换记录不全的,扣2分;有超压、超温等现象的,每处扣2分;本小项不得分时,追加扣除12分。



6.1.4.8锅炉与辅机锅炉应满足:“三证”齐全;安全附件完好,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齐全、灵敏、可靠,排污装置无泄漏;按规定合理设置报警和连锁保护装置;给水设备完好,匹配合理;炉墙无严重漏风、漏烟,油、气、煤粉炉防爆式装置好;水质处理应能达到指标要求,炉内水垢在1.5mm以下;各类管道无泄漏,保温层完好无损,管道构架牢固可靠;其他辅机设备应符合机械安全要求。遵照《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

查文件:产品合格证、登记使用证、定期检验合格证;相关安全设施鉴定检验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现场检查:设备设施、安全附件、报警连锁、各类化验指标等

4

锅炉无“三证”(产品合格证、登记使用证、定期检验合格证)的,不得分;安全附件完好,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不齐全、灵敏、可靠的,每处扣2分,排污装置泄漏的,扣2分;未合理设置报警和连锁保护装置的,扣2分;给水设备完不完好,匹配不合理的,扣2分;炉墙严重漏风、漏烟,油、气、煤粉炉防爆式装置不好的,每处扣2分;水质处理未达到指标要求,炉内水垢超过1.5mm的,每处扣2分;管道泄漏,保温层破损,管道构架不牢固的,每处扣2分;辅机设备不符合机械安全要求的,每处扣2分。



6.1.4.9工业气瓶应满足:储存仓库状态良好,安全标志完善,气瓶存放位置、间距、标志及存放量符合要求。各种护具及消防器材齐全可靠。气瓶在检验期内使用,外观无缺陷及腐蚀,漆色及标志正确、明显,安全附件齐全、完好。气瓶使用时的防倾倒措施可靠,工作场地存放量符合规定,与明火的间距符合规定。遵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气瓶搬运、装卸、储存和使用安全规定》GB/T34525等

查文件:特种设备台帐、特种设备年检档案、特种设备岗位点检、专业点检、专项安全检查等及问题和隐患整改;查现场:安全间距、防火防爆、防倾倒、安全附件、监测报警、气瓶损伤、超期使用等

4

储存仓库设置、安全设施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气瓶存放位置、间距、标志及存放量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2分;各种护具及消防器材缺失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每项扣2分;气瓶超期使用的,每个扣1分;漆色及标志不明显的,每个扣1分;安全附件不全或损坏的,每个扣1分;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2分。



6.1.4.10厂内机动车辆应满足: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动力系统运转平稳,无漏电、漏水、漏油。灯光电气完好,仪表、照明、信号及各附属安全装置性能良好。轮胎无损伤。制动距离符合要求。遵照《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81-2022等。

查文件:特种设备台帐、年检报告等现场检查:安全附件复合性、报警连锁等完好性等。

4

全部未定期检验的,不得分;有一台未定期检验的,扣2分;使用过程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6.1.4.11低压临时线路应满足:有完备的临时接线装置审批手续,不超期使用。使用绝缘良好,并有与负荷匹配的护套软管,敷设符合安全要求。装有总开关控制和漏电保护装置,每分路应装设与负荷匹配的熔断器。临时用电设备PE连接可靠。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设临时线路。遵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临时用电)

查文件:特殊作业相关审批手续;查现场:安全设施是否齐全

4

无临时接线装置审批手续的,不得分;超期使用的,每次扣2分;敷设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每处扣2分;未装总开关控制和漏电保护装置的,不得分;每分路的熔断器与负荷不匹配的,每处扣2分;临时用电设备PE连接不可靠的,每处扣2分;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设临时线路的,不得分。



6.1.4.12低压电气线路(固定线路)应满足:定期进行电缆线路的预防性实验记录。线路的安全距离符合要求;线路的导电性能和机械强度符合要求;线路的保护装置齐全可靠;线路绝缘、屏护良好,无发热和渗漏油现象;电杆直立、拉线、横担瓷瓶及金属构架等符合安全要求;线路相序、相色正确、标志齐全、清晰;线路排列整齐、无影响线路安全的障碍物。遵照《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供配电设计规范》GB50052.

查文件:设计文件、实验记录等;查现场:安全距离、安全保护、防火、防水、防小动物措施等

4

无定期进行电缆线路的预防性实验记录的,不得分;线路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线路的导电性能和机械强度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线路的保护装置不齐全、不可靠的,每处扣1分;线路绝缘、屏护不良好,有发热和渗漏油现象的,每处扣1分;电杆直立、拉线、横担瓷瓶及金属构架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每处扣1分;线路相序、相色不正确、标志不齐全、清晰的,每处扣1分;线路排列不整齐、有影响线路安全的障碍物的,每处扣1分。



6.1.4.13电网接地系统应满足:电源系统接地制式的运行应满足其结构的整体性,独立性的安全要求;各接地装置的电阻检测合格;TN系统重复接地布设合理;接地装置的连接必须保证电气接触可靠;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能防腐蚀,防损伤或者有附加保护措施;接地装置编号、标识明晰,定期检测报告有效,资料完整。遵照《交流电器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50065、

查文件:监测报告
查现场:连接、标识是否规范

4

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分;电阻检测不合格的,扣2分;TN系统重复接地布设不合理的,扣2分;接地装置的连接不可靠的,扣2分;无有效防腐蚀、损伤保护措施的,扣2分;接地装置编号、标识不明晰,未定期检测的,扣2分。



6.1.4.14金属切削机床应满足:防护罩、盖、栏应完备可靠;防止夹具、卡具松动或脱落的装置完好;各种限位、联锁、操作手柄要求灵敏可靠;机床PE连接规范可靠;机床照明符合要求;机床电器箱,柜与线路符合要求;未加罩旋转部位的楔、销、键,原则上不许突出;备有清除切屑的专用工具。遵照《机械安全安全防护的实施准则》GB/T30574

查现场

6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6.1.4.15冲、剪、压机械应满足:离合器动作灵敏、可靠,无连冲;制动器工作可靠;紧急停止按钮灵敏、醒目,在规定位置安装有效;传动外露部分的防护装置齐全可靠;脚踏开关应有完备的防护罩且防滑;机床PE可靠,电气控制有效;安全防护装置可靠有效,使用专用工具符合安全要求;剪板机等压料脚应平整,危险部位有可靠的防护。遵照《机械行业安全标准化考评标准-第二部分基础设施安全条件考评》

查现场

6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6.1.4.16砂轮机应满足:安装地点应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砂轮机的防护罩应符合国家标准;档屑板应有足够的强度且可调;砂轮无裂纹无破损;托架安装牢固可调;法兰盘与软垫应符合安全要求;砂轮机运行必须平稳可靠,砂轮磨损量不超标,且在有效期内不涉及使用;PE连接可靠,控制电器符合规定。

查现场

4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6.1.4.17工业机器人应满足:装有限位装置,在额定负荷、最高速度和最大伸长量时使机器停止;采用手动操作时,运动时速应设定在250毫米/秒以下;当进行运送工作时,紧急开关启动后,立即停止运行;作业区域有隔离的安全护罩,覆盖全部危险区域;防护罩无锐边和凸出部分;护罩应有足够强度,能抵抗机器人最大突击能量;防护罩应永久固定,只有借助工具方可拆卸;防护罩的舱门应有机械式安全锁或门禁装置,钥匙或专用工具应由专业人员保管;危险区域内装有紧急停止开关,并符合相关标准。

查现场:应急联锁、隔离防护等

8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6.1.4.18移动电气设备应满足:定期对绝缘电阻进行检测,绝缘电阻应小于1兆欧,电源线应采用三芯或四芯多股橡胶电缆,无接头,不得跨越通道,绝缘层无破损,长度不得超过5米,PE线连接可靠,防护罩等完好,无松动,开关可靠、灵敏,与负载匹配。

查现场

4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6.1.4.19电气设备(特别是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和电线的金属保护管,应有良好的保护接零(或接地)装置。

查现场

4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6.1.4.20传动部位应按照如下情况,设置防护罩、盖或栏:(1)以操纵人员站立平面为基准,高度在2米以下的外露传动部位;(2)旋转的键、销、楔等突出大于3毫米的部位;(3)产生切屑、磨屑、冷却液等飞溅,可能触及人体或造成设备与环境污染的部位;(4)产生射线或弧光的部位;(5)伸入通道的超长工件;(6)超长设备后端300毫米以上的工件;(7)容易伤人的设备往复运动部位;(8)悬挂输送装置跨越通道的下部;

(9)高于地面0.7米的操作平台。

查现场

6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6.1.4.21危险化学品库应满足:库房符合安全标准的要求,库内有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按危险性进行分类、分区、分库储存。库内有隔热、降温、通风等措施,消防设施齐全,消防通道畅通。采用相应等级的防爆电器。有效处理废弃物品或包装容器。遵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及危险化学品相关法律法规等。

查文件:人员培训、安全设施设计、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查现场:安全距离、防火分区和火灾监测报警的设置等等。

10

库房不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不得分;库内无应急预案的,扣5分;危险化学品存放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5分;库内隔热、降温、通风等措施不完善的,每处扣2分;消防设施不全的,每处扣2分;消防通道不畅通的,扣5分;未采用相应等级的防爆电器的,每处扣5分;未按规定处理废弃物品或包装容器的,每次扣2分。



6.1.4.22油库、油罐应满足:油槽车需持有专用许可证,进入库区,必须装设专用排气阻火器;油罐无腐蚀、泄漏;油罐上的液位计、呼吸阀齐全可靠、动作灵敏;罐体、胶质输油管等应有可靠的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接地;罐体与罐体之间或其它建筑物、管网、干道应留有足够的间距;库房的电气设施均应防爆;油库内应按贮存物品的种类和数量,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和灭火设施,并有相应的报警装置;库内使用的工具应是不产生火花的防爆工具;库内外应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油品的名称、特性、数量、灭火方法等。遵照《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灌区安全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4]68号)

查文件:人员培训、安全设施设计、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查现场:监测监控、生产运行、特殊作业、设备设施、人员培训

8

不符合标准的,不得分;无应急预案的,扣2分;油槽车无许可证,或进入库区无专用排气阻火器的,扣2分;油罐腐蚀、泄漏的,扣1分。液位计、呼吸阀不全、不可靠的,扣1分;无可靠的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接地的,扣2分;罐体与罐体之间或与其它建筑物、管网、干道间距不足的,扣1分;库房的电气设施不防爆的,扣1分;油库内的消防器材和灭火设施不足、无报警装置扣1分;使用的工具能产生火花的,扣1分;无安全警示标志和油品的名称、特性、数量、灭火方法的,扣1分。



6.2.2各专业根据各自的工艺设备现场检查

6.2.2.1各行业企业的关键装置按与企业生产工艺对应的附录相应要求执行。


查现场:根据各专业安全规范是否符合要求。

200

见附录有关各专业评分标准。(或者按照各行业企业的生产工艺、设备安全检查表,开展隐患排查,每项存在的不符合规范的问题扣1分;一般隐患扣2分;重大隐患一项扣10分,重大隐患且无整改计划和确保安全运行的安全措施的,扣20分,)



6.2.3设备设施检维修前应制定方案。检维修方案应包含作业行为分析和控制措施。检维修过程中应执行隐患控制措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6.2.3.1设备设施检维修前应制定方案。检维修方案应包含作业行为分析和控制措施。企业在进行检维修作业时,应执行下列程序:(1)检维修前:1)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2)编制检维修方案;3)对检维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4)检维修前对安全控制措施进行确认;5)为检维修作业人员配备适当的劳动保护用品;6)办理各种作业许可证。(7)对检维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8)检维修后办理检维修交付生产手续。

查文件:1.检维修风险分析记录;2.检维修方案;3.检维修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4.相应作业许可证及安全控制措施;6.对检维修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的记录;现场检查:1.检维修作业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情况;2.检维修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10

1.未制定检维修方案,扣10分;2.检维修方案未包含作业行为危险性分析、控制措施,或分析与控制措施无针对性的,每处扣2分;;3.未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1人次扣1分;4.检维修相应作业票证未办理或办理不符合要求,或检修前未对安全控制措施进行确认,一项不符合扣5分;5.检维修作业人员未按规定配备或使用劳动保护用品,1人次扣1分;6.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对检维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扣2分;7.检维修现场一项不符合扣1分。本小项不得分时,追加扣除8分。



6.2.3.2按检(维)修计划定期对设备设施,包括安全设备设施进行检(维)修。

查文件:检维修计划、特殊作业票、验收记录、安全技术交底、试车方案和记录

6

未按计划检(维)修的,每项扣2分;未进行安全验收的,每项扣2分;检(维)修方案未包含作业危险分析和控制措施的,每项扣2分;未对检(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安全交底的,每次扣2分;失修的,每处扣2分;检(维)修完毕未及时恢复安全装置的,每处扣2分;未经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同意就拆除安全设备设施的,每处扣2分;安全设备设施检(维)修记录归档不规范及时的,每处扣2分;检(维)修完毕后未按程序试车的,每项扣2分。



6.2.4安全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拆除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6.2.4.1安全设施应编入设备检维修计划,定期检维修。安全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拆除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遵照《安全生产法》《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

查文件:1.设备检维修计划;2.安全设施检维修记录;3.安全设施拆除、停用资料。现场检查:安全设施是否存在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的情况。

4

安全设备设施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的,不得分;检修拆除未采取切实可行的临时措施的,扣2分;检修后未立即复原的,扣2分;本小项不得分时,追加扣除8分。



6.3新设备设施验收及旧设备设施拆除、报废

6.3.1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拆除和报废,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6.3.1.1设备的全生命周期,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确保安全。


6

设备设施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6.3.2企业应执行生产设备设施到货验收和报废管理制度,应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设施。

6.3.2.1建立设备设施验收和设备设施拆除、报废的管理制度。

查文件:1.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2.设施拆除和报废审批手续;3.拆除作业风险分析记录;4.拆除计划和拆除方案;5.设施拆除交接手续。现场查看:查看拆除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4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缺少内容或操作性差的,扣2分。



6.3.2.2按规定对设备设施进行验收,确保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设备设施。

查文件:验收报告查现场:符合性检查

6

未进行验收的(含其安全设备设施),每项扣2分;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1分。



6.3.3拆除的生产设备设施应按规定进行处置。拆除的生产设备设施涉及到危险物品的,须制定危险物品处置方案和应急措施,并严格按规定组织实施。

6.3.3.1按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设施进行报废或拆除。

查文件:1.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2.设施拆除和报废审批手续;3.拆除作业风险分析记录;4.拆除计划和拆除方案;5.设施拆除交接手续。现场查看:查看拆除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4

未按规定进行的,不得分;涉及到危险物品的生产设备设施的拆除,无危险物品处置方案的,不得分;未执行作业许可的,扣2分;未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的,扣2分;资料保存不完整齐全的,每项扣2分。



小计


460

得分小计


七、作业安全(230分)

7.1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

7.1.1企业应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和生产过程的控制。对生产过程及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隐患,人员的“三违”行为等,应进行分析和控制。

7.1.1.1对生产现场和生产过程、环境存在的风险和隐患进行辨识、评估分级,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查文件: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现场检查:对生产现场和生产过程、环境存在的风险和隐患进行辨识、评估分级,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20

企业未对生产作业过程及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隐患进行分析和控制,或分析和控制无针对性的,每处扣5分。



7.1.1.2严禁架空电线跨越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

现场检查:符合性

4

架空电线跨越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不得分。



7.1.1.3非经允许,禁止与生产无关人员进入生产操作现场。应划出非岗位操作人员行走的安全路线。

现场检查:符合性

4

有与生产无关人员进入生产操作现场的,不得分;未划出非岗位操作人员行走的安全路线的,不得分;安全路线设置不合理的,每处扣2分。



7.1.1.4行灯电压不应大于36V,在金属容器内或潮湿场所,则电压不应大于12V。

查现场:符合性

2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7.1.1.5设应急照明,正常照明中断时,应急照明应能自动启动。

查现场:设置、使用、转换等符合性

4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7.1.1.6易燃、可燃或有毒介质导管不应直接进入仪表操作室或有人值守、休息的房间,应通过变送器把信号引进仪表操作室。

查现场:符合性

4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本小项不得分时,追加扣除8分。



7.1.1.7建立对“三违”行为的管理制度,明确监控的责任、方法、记录、考核等事项。

查文件:管理制度、“三违”检查及处理记录。查现场:“三违”现象

4

无该制度的,不得分;内容不全的,每缺一环节,扣1分。现场发现一人次扣2分



7.1.2对动火作业、受限空间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作业许可证应包含危害因素分析和安全措施等内容。企业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时,应当安全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7.1.2.1建立至少包括下列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许可范围、审批程序、许可签发人员等:(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3)能源介质作业;(4)高处作业;(5)大型吊装作业;(6)交叉作业;(7)其他危险作业。

查文件:高风险作业管理制度、

2

缺少一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的,扣1分;内容不全或操作性差的,扣1分。



7.1.2.2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实施作业许可。作业许可证应包含危害因素分析和安全措施等内容。

查文件:作业许可证。作业许可证应包含危害因素分析和安全措施等内容。现场检查:专人负责、安全措施的履行情况。

6

对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没有实施作业许可的,每次扣3分;许可手续不完备的,每次扣2分;作业许可没有包含危害因素分析的,每处扣2分;危险性作业没有采取安全措施的,每次扣2分;作业许可证中的危害因素分析不到位或安全措施无针对性的,每处扣2分;未按作业许可证中的要求进行作业的,每次扣除2分;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无专人负责的,每次扣3分;本小项不得分时,追加扣除12分。



7.2作业行为管理

7.2.1企业应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生产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对作业行为隐患、设备设施使用隐患、工艺技术隐患等进行分析,采取控制措施。

7.2.1.1对生产作业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查文件:作业类风险辨识及控制措施。

20

每缺一类风险和隐患辨识的,扣10分;缺少控制措施或针对性不强的,每类扣5分;作业人员不清楚风险及控制措施的,每人次扣5分。



7.2.1.2对危险性大的作业实行许可制、工作票制。

现场检查:作业票。

20

未执行的,不得分;工作票中危险分析和控制措施不全的,每类扣10分;授权程序不清或签字不全的,扣10分;工作票未有效保存的,扣10分。



7.2.1.3要害岗位及电气、机械等设备,应实行操作牌制度。

现场检查:停电挂牌执行情况

20

未执行的,不得分;未挂操作牌就作业的,每处扣10分;操作牌污损的,每个扣5分;每少一个操作牌的,扣5分。



7.2.1.4应当为从业人员配备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相应安全防护用品(具)及消防设施与器材配备情况。作业人员防护器具的佩戴熟练程度。

8

无发放标准的,不得分;未及时发放的,不得分;购买、使用不合格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分;发放标准不符有关规定的,每项扣4分;员工未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每人次扣4分。



7.2.1.5在易燃易爆区不宜动火,设备需要动火检修时,应尽量移到动火区进行。

现场检查:作业票和安全措施落实

10

在易燃易爆区动火,或设备需要动火检修时,未移到动火区进行的,不得分;动火作业无监护人或安全措施不全的,每次扣5分。



7.2.1.6在有毒物质的设备、管道和容器内检修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应可靠地切断物料进出口,有毒物质的浓度应小于允许值,同时含氧量应在19.5%-21%范围内;

(2)监护人不应少于2人,应备好防毒面具和防护用品,检修人员应熟悉防毒面具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3)设备内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等于12V。

现场检查:作业过程检测记录及询问并确认监护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应急物资准备。

6

未可靠地切断物料进出口,或者有毒物质的浓度未能小于允许值,同时含氧量不在19.5%~21%(体积百分浓度)范围内,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监护人少于2人,或者未备好防毒面具和防护用品,或者检修人员不熟悉防毒面具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设备内照明电压大于36V,或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大于12V的,扣1分。



7.2.1.7对易燃、易爆或易中毒物质的设备动火或进入内部工作时,监护人不应少于2人。安全分析取样时间不应早于工作前半小时,工作中应每两小时重新分析一次,工作中断半小时以上也应重新分析。

现场检查:作业过程检测记录及询问并确认监护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应急物资准备。

6

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7.2.1.8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拉闸断电,并采取开关箱加锁等措施;(2)验电、放电;(3)各相短路接地;(4)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和装设遮拦。

现场检查:作业过程检测记录及询问并确认监护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应急物资准备。

6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7.3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

7.3.1企业应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按照GB2894及企业内部规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

7.3.1.1建立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的管理制度。

查文件:管理制度

4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



7.3.1.2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或有关设备上,设置符合《安全标志》(GB2894)和《安全色》(GB2893)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色。

现场检查:符合性

6

有一处不符合规定的,扣1分。



7.3.2企业应在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7.3.2.1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特种设备、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标识及警示标志。

现场检查:符合性

4

未按规定设置标识及警示标志的,每处扣2分。



7.3.2.2在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现场检查:符合性

4

未按规定在作业现场设置围栏、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的,每处扣2分;设置不规范的,每处扣1分。



7.3.2.3设备裸露的运转部分,应设有防护罩、防护栏杆或防护挡板。

现场检查:符合性

4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7.3.2.4吊装孔应设置防护盖板或栏杆,并应设警示标志。

现场检查:符合性

4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7.3.2.5煤气容易泄露和积聚的场所,应设醒目的警示标志。

现场检查:符合性

4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7.4相关方管理

7.4.1企业应执行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管理制度,对其资格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用等进行管理。

7.4.1.1建立有关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管理制度。

查文件:相关方管理制度。

4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明确双方权责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得分。



7.4.1.2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资格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用等进行管理,建立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

查文件: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资格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用等进行管理,建立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现场检查:对承包商作业过程监督。

6

以包代管的,不得分;未纳入甲方统一安全管理的,不得分;未将安全绩效与续用挂钩的,不得分;名录或档案资料不全的,每一个扣1分。



7.4.2企业应建立合格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根据服务作业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7.4.2.1根据相关方提供的服务作业性质和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采取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并对其安全绩效进行监测。

查文件:相关方风险评估表。根据相关方提供的服务作业性质和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采取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并对其安全绩效进行监测。

12

未定期进行风险评估的,每一个扣2分;风险控制措施缺乏针对性、操作性的,每一个扣2分;未对其进行安全绩效监测的,每次扣2分;甲方未进行有效统一协调管理交叉作业的,不得分;相关方在甲方场所内发生工亡事故的,除本条不得分外,加扣36分。



7.4.3企业应对进入同一作业区的相关方进行统一安全管理。

7.4.3.1甲方应统一协调管理同一作业区域内的多个相关方的交叉作业。

现场检查:现场作业区域内的多个相关方的交叉作业管理情况。

6

甲方未对进入同一作业区的相关方进行统一安全管理的,不得分;未要求相关方在作业前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并采取有效措施的,每次扣3分;本小项不得分时,追加扣除12分。



7.4.4不得将项目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条件的相关方。企业和相关方的项目协议应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7.4.4.1不应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工程项目承包协议应当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查文件:工程项目发包文件、承包协议、承包单位的相关资质等。工程项目承包协议应当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8

发包给无相应资质的相关方的,不得分;承包协议中未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的,每项扣4分;未执行协议的,每项扣4分;本小项不得分时,追加扣除16分。



7.5变更

7.4.5企业应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对机构、人员、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变更的实施应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隐患进行分析和控制。

7.4.5.1建立有关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变更的管理制度,并制定实施计划。

查文件:管理制度、实施计划、相关风险辨识分析报告等。

6

无管理制度的,扣2分;制度与实际不符的,扣1分;无实施计划的,不得分;未按计划实施的,每项扣1分;变更中无风险识别或控制措施的,每项扣1分。



7.4.5.2对变更的实施进行审批和验收管理,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后所产生的风险和隐患进行辨识、评估和控制。

查文件:审批和验收报告

6

无审批和验收报告的,不得分;未对变更导致新的风险或隐患进行辨识、评估和控制的,每项扣1分。



7.4.5.3变更安全设施,在建设阶段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在投用后应经安全管理部门书面同意。重大变更的,还应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查文件:设计变更、重大变更的备案资料。

6

未经书面同意就变更的,每处扣2分;未及时备案的,每次扣2分。



小计


230

得分小计


八、隐患排查和治理(150分)

8.1隐患排查

8.1.1企业应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8.1.1.1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方法。

查文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方法。抽查询问:各级人员对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掌握情况。

10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不符的,扣5分。



8.1.1.2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

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查文件: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抽查询问:各级人员对隐患排查治理参与情况。

10

无隐患汇总登记台账的,不得分;无隐患评估分级的,不得分;隐患登记档案资料不全的,每处扣2分。



8.1.2整顿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企业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的,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

8.1.2.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企业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的,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

查文件:相关文件的传达及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10

发生变化后未及时组织隐患排查的,每次扣2分;每漏查一个隐患,扣1分。



8.1.3隐患排查前应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选择合适的排查方法。排查方案应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设计规范、管理标准、技术标准;——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等。

8.1.3.1制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方法和要求等。

查文件:企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或年度隐患排查治理计划与《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工贸行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DB37/T3011-2017)、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符合性。

15

无该方案的,不得分;方案依据缺少或不正确的,每项扣2分;方案内容缺项的,每项扣2分。



8.1.3.2按照方案进行隐患排查工作。

查文件:抽查各级岗位、人员隐患排查记录

15

未按方案排查的,不得分;有未排查出隐患的,每处扣2分;排查人员不能胜任的,每人次扣2分;未进行汇总总结的,扣5分。



8.2排查范围与方法

8.2.1企业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8.2.1.1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抽查各组织级别使用的各类型隐患排查记录表。

15

隐患排查范围每缺少一类,扣5分。



8.2.2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8.2.2.1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工作。

抽查各组织级别使用的各类型隐患排查记录表:综合排查表、专业排查表、季节性排查表、节假日排查表、日常排查表、事故类比排查表、专家诊断排查表。

20

各类检查缺少一次的,扣5分;缺少一类检查表的,扣5分;检查表针对性不强的,每一个扣5分;检查表无人签字或签字不全的,每次扣5分。



8.3隐患治理

8.3.1企业应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隐患治理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

8.3.1.1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进行治理。方案内容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隐患治理措施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应急措施等。经判定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应当及时组织评估,并编制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企业应根据评估报告书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内容应符合细则的规定,并将治理方案按相关规定上报。

查文件: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现场检查:企业隐患整改情况。

25

无该方案的,不得分;方案内容不全的,每缺一项扣3分;每项隐患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的,扣3分;隐患治理工作未形成闭路循环的,每项扣3分。无治理整改方案的,少一项扣10分,未备案的,扣5分。



8.3.2治理完成后,应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8.3.2.1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后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查文件: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报告,治理方案、整改验收等应保留纸质记录,单独建档管理。

10

未进行验证或评估的,每项扣2分。未建档管理的,扣2分。



8.3.2.2按规定对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查文件:隐患溯源分析报告,根据分析结果制定的提升方案及实施情况。

10

无统计溯源分析的,不得分;未及时报送的,不得分。



8.4预测预警

8.4.1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运用定量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技术,建立体现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的预警指数系统。

8.4.1.1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采用技术手段、仪器仪表及管理方法等,建立安全预警指数系统,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查文件:安全预警指数系统的建立、风险分析报告。

10

无安全预警指数系统的,不得分;未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测算,实现对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进行预报的,扣2分;未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纳入安全预警系统的,扣2分;未对预警系统所反映的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的,扣2分;未每月进行风险分析的,扣2分。



小计


150

得分小计


九、风险分级管控(180分)

9.1辨识、评估与风险点划分

9.1.1企业应依据有关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安全评估。

9.1.1.1结合本企业机构、岗位设置及职责分工实际,划分出相对独立、便于管理的风险点,建立风险点信息台账,应包括:名称、位置、可能导致事故类型、涉及岗位、岗位人数、固有风险等级、主要设备设施等信息。

查文件:风险点信息台账

10

1.未结合实际划分的,每有一处,扣5分。

2.风险点有遗漏,或存在管理交叉、责任不明的,每有一处扣5分。

3.未建立风险点台账,不得分。内容不符合要求,每项扣5分。



9.1.2危险源辨识

9.1.2.1建立危险源的管理制度,明确辨识与评估的职责、方法、范围、流程、控制原则、回顾、持续改进等。

查文件:危险源管理制度

6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中每缺少一项内容要求的,扣2分。



9.1.2.2所有岗位(包括管理层、各部室管理岗位、操作岗位)结合岗位安全职责对本岗位危险源进行辨识、分析和记录。

查文件:危险源进行辨识、分析和记录

10

1.岗位职责不符合实际,或存在未被岗位职责覆盖的安全事项,每出现一个岗位扣2分。

2.未覆盖所有岗位、未按照岗位设置及职责进行危险源辨识、分析和记录的,每有一处扣5分。

3.典型危险源未进行辨识,每有一处,扣1分,每缺少一项较大以上风险的危险源辨识,每有一项扣2分。



9.1.2.3操作岗位结合作业步骤(前、中、后)、管理人员结合管理事项,对岗位“人、机、物、环、管”等一并辨识、分析并记录。

查文件:对岗位“人、机、物、环、管”等一并辨识、分析并记录

10

未按照作业步骤或管理事项流程辨识、分析和记录的,缺少一项扣1分。



9.1.3风险评估

9.1.3.1风险评价准则应符合细则要求及企业安全生产实际。

查文件:风险评价准则

5

风险评价准则不符合细则要求的,不得分。



9.1.3.2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编制符合企业实际的风险评估判定标准。

查文件:风险评估判定标准

5

1.企业未根据自身现场情况编制符合企业实际的风险评估判定标准的,不得分。



9.1.3.3风险评价应遵循从严从高的原则,准确评价等级。

查文件:评估准则

5

2.评估准则内容不健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一处扣5分。



9.1.3.4较大以上风险的确定依据国家规定、细则、实施指南进行判定。

查文件:作业步骤或管理事项辨识、分析和记录,风险评价级别的划分。

6

风险评价级别明显不准确,管控层级不符合企业实际,未落实各层级责任人的,一项不符合扣5分。



9.2登记建档与备案

9.2.1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和备案。

9.2.1.1对确认的危险源及时登记建档。

查文件:危险源辨识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作业活动清单、设备设施清单)、危险源辨识评价、分级记录、危险源辨识管控清单(可与评价记录合并编制)、重大危险源辨识报告。清单应由企业组织相关部门、岗位人员按程序评审,并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审定发布。针对评价出的不可接受风险,应增加经过评审符合要求的补充建议措施并落实;查现场:整改或补充建议措施落实情况;询问:企业人员是否熟知本岗位风险评价方法、评价准则、风险等级并进行正确的评价。

10

无危险源档案资料的,不得分;档案资料不全的,每处扣2分。企业未发布,扣3分;对岗位风险不掌握的,1人次扣1分。



9.2.1.2按照相关规定,将重大危险源向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

查文件: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回执。

5

未备案的,不得分;备案资料不全的,每个扣1分。



9.2.1.3计量检测用的放射源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放射物品使用许可证。

查文件:放射物品使用许可证。

5

未办理许可证的,不得分;每少一个许可证,扣2分。



9.3监控与管理

9.3.1完善风险管控措施

9.3.1.1一岗一清单,岗、责、人三者统一。

查文件:岗位清单。

10

1.未建立一岗一清单的,不得分。



9.3.1.2操作岗位:按照作业前、中、后三个步骤,细化和优化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措施等,制定切实可行、全面有效的管控措施(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查文件:风险评估判定标准和管控措施的针对性。

10

2.各岗位的风险管控措施无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差、缺少国家有关标准强制性条款的,一项扣2分。



9.3.1.3管理岗位:应针对各项管理事项,制定具体的实施要求和绩效目标(能量化的应量化),防止管理滞后或缺失,形成严谨、高效、确保实现预期目标的管控措施(岗位安全管理规范)。

查文件:风险评估判定标准和管控措施。

6

具有管理职能的岗位,管控措施缺少对下一级岗位风险管控内容的,每缺少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9.3.1.4管控措施应符合岗位自身特点、明确具体、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等要求,并考虑相关方的合理诉求及内外部经验做法。

查文件:管控措施的针对性。

10

岗位管控措施未覆盖岗位职责或措施不适宜,每有一项,扣2分。



9.3.1.5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合理;具有对下一级岗位有管理职责和管控责任的风险点的岗位,管控措施应包括对下一级岗位和风险点的相关管控内容。

查文件:管控措施的合理性。

5

管控措施未包括对下一级岗位和风险点的相关管控内容的,每项扣2分。



9.3.1.6较大以上风险应制定专项管控方案等措施,实施分级管控。

查文件:较大以上风险应制定专项管控方案

6

较大以上风险未制定专项管控方案等措施的,B级要素否决项。



9.3.1.7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规范经岗位确认和上级主管人员审批签字。

查文件:规程等文件的签批。

5

未经岗位确认和上级主管人员审批签字的,一处扣2分



9.3.2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9.3.2.1对危险源(包括企业确定的重大危险源)采取措施进行监控,包括技术措施(设计、建设、运行、维护、检查、检验等)和组织措施(职责明确、人员培训、防护器具配置、作业要求等)。

查现场:操作控制系统联锁、报警是否完善等、运维控制是否符合规程、职工培训。询问:岗位人员是否掌握本岗位存在的或者管控的危险源、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及现有管控措施。

6

未实施监控的,不得分;监控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不全的,每项扣2分;有重大隐患或带病运行,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除本小项不得分外,加扣60分。



9.3.2.2在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危险源点警示牌(内容包含名称、地点、责任人员、事故模式、控制措施等)。

查现场:标志和警示、风险告知、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

5

无安全警示标志的,每处扣2分;内容不全的,每处扣2分;警示标志污损或不明显的,每处扣2分。



9.3.2.3相关人员应按规定对危险源进行检查,并在检查记录本上签字。

查文件:相关人员的履职记录。

5

未按规定进行检查的,不得分;检查未签字的,每次扣2分;检查结果与实际状态不符的,不得分。



9.3.3现场检查

9.3.3.1对重大风险的管控措施逐条进行检查验证,对其他风险的管控措施进行抽查验证。

查文件:重大风险的管控措施;

查现场:验证管控措施的有效性。

5

经验证,发现与实际不符或无法落实的,每项扣2分。



9.3.3.2现场询问企业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区队负责人、技术人员、岗位人员是否清楚相应职责及应管控的风险。

现场询问:有关人员对应管控风险是否熟悉。

6

岗位管控措施未覆盖岗位职责或措施不适宜,每有一项,扣2分。



9.3.4告知警示

9.3.4.1在工业广场或企业显著位置,公告存在的较大及以上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管控层级、管控责任人及应急电话。

在岗位或车间场所适当位置告知本岗位安全风险及警示标志。

查现场:公示情况

6

1.未公示告知的,不得分。

2.公告内容和位置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



9.3.5日常更新

9.3.5.1由各专业、各基层单位发动全员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提合理化建议,安全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审核,做到及时更新。

查文件;更新记录、隐患分析情况

5

1.无合理化建议的不得分。

2.安全管理部门未组织审核的,缺一次扣2分。



9.3.5.2根据现场作业地点、环境的变化,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以及本单位出现重大事故隐患、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同类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后,进行风险辨识并完善相关岗位的管控措施。

查文件:专项辨识记录或报告

8

1.无专项辨识记录或辨识报告的,本项不得分。2.专项辨识报告与实际不符的,每项扣2分。



9.3.6年度评估

9.3.6.1企业每月根据隐患排查结果,倒推风险管控体系存在的问题,并补充完善岗位管控措施。

查文件:年度评审记录或评审报告、更新后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记录

5

1.无年度评审记录或评审报告的,本项不得分。

2.无更新后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记录、风险管控清单、隐患排查清单,本项不得分。

3.评审不全面、不符合实际的,一处扣1分。



小计


180

得分小计


十、应急救援(50分)

10.1应急机构和队伍

10.1.1企业应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10.1.1.1建立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69号

查文件:建立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5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内容不全或针对性不强的,扣2分。



10.1.1.2按相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赋予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

查文件:相关文件、综合应急预案职责和分工等

5

没有建立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的,不得分;专人能力不能满足要求的,扣1分。机构不明确和职责不完善的,扣2分。未对相关人员赋权的。扣1分。



10.1.2企业应建立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组织训练;无需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可与附近具备专业资质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服务协议。

10.1.2.1建立与本单位生产安全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

查文件:相关文件及人员名单询问相关人员

4

未建立队伍或指定专兼职人员的,不得分;队伍或人员不能满足要求的,不得分。询问不知情的,1人扣1分



10.1.2.1定期组织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行训练。

查文件:训练计划、记录查应急设备的使用熟练情况

3

无训练计划和记录的,不得分;未定期训练的,不得分;未按计划训练的,每次扣1分;训练科目不全的,每项扣1分;救援人员不清楚职能或不熟悉救援装备使用的,每人次扣1分。



10.2应急预案

10.2.1企业应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针对重点作业岗位制定应急10.2.2处置方案或措施,形成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

10.2.1.1按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结合企业实际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综合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

查文件: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处置方案现场询问处置措施的掌握情况

5

无完整预案的,不得分;应急预案的格式和内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得分;无重点作业岗位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的,不得分;未在重点作业岗位公布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的,每处扣2分;有关人员不熟悉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的,每人次扣2分;本小项不得分时,追加扣除4分



10.2.2.1建立火灾、爆炸和毒物逸散等重大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

查文件:专项预案

5

未制定专项应急预案的,不得分;针对性不强的,扣1分。



10.2.3应急预案应根据有关规定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

10.2.3.1根据有关规定将应急预案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

查文件:备案资料及回执

2

未进行备案的,不得分;未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的,每个扣1分。



10.2.3应急预案应定期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

10.2.3.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评审、发布、培训、演练和修订应符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部2号令)。

查文件:培训、演练、评估资料

3

未定期评审或无有关记录的,不得分;未及时修订的,不得分;未根据评审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修订的,每缺一项,扣1分;修订后未正式发布或培训的,扣1分。



10.3应急设施、装备、物资

10.3.1企业应按规定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10.3.1.1按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

查现场:应急物资准备和管理

3

每缺少一类的,扣1分。



10.3.1.2对应急设施、装备和物资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查现场:应急物资准备和管理、应急设施、装备和物资的排查、维护、保养记录

4

无检查、维护、保养记录的,不得分;每缺少一项记录的,扣1分;有一处不完好、可靠的,扣1分。



10.4应急演练

10.4.1企业应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管理工作。

10.4.1.1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遵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部2号令、《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AQ/T9007

查文件: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演练方案、演练记录、演练影像资料等

5

未进行演练的,不得分;无应急演练方案和记录的,不得分;演练方案简单或缺乏执行性的,扣2分;高层管理人员未参加演练的,每次扣2分;本小项不得分时,追加扣除8分。



10.4.1.2对应急演练的效果进行评估。遵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AQ/T9009

查文件:评估报告。

2

无评估报告的,不得分;评估报告未认真总结问题或未提出改进措施的,扣1分;未根据评估的意见修订预案或应急处置措施的,扣1分。



10.5事故救援

10.5.1企业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

10.5.1.1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

查文件:事故应急救援情况

2

未及时启动的,不得分;未达到预案要求的,每项扣1分。



10.5.1.2应急结束后,应编制应急救援报告。

查文件:事故应急救援报告

2

无应急救援报告的,不得分;未全面总结分析应急救援工作的,每缺一项,扣1分。



小计


50

得分小计


十一、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30分)

11.1事故报告

11.1.1企业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并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必要时向相关单位和人员通报。

11.1.1.1建立事故的管理制度,明确报告、调查、统计与分析、回顾、书面报告样式和表格等内容。

查文件:事故管理制度

3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与有关规定不符的,扣1分;制度中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1分。



11.1.1.2发生事故后,主要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应立即到现场组织抢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查文件:事故应急救援报告

4

有一次未到现场组织抢救的,不得分;有一次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事故扩大的,不得分。



11.1.1.3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和有关政府部门报告,并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遵照《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349号

查文件:事故快报告

6

未及时报告的,不得分;未有效保护现场及有关证据的,不得分;报告的事故信息内容和形式与规定不相符的,扣1分。



11.1.1.4对事故进行登记建档管理。

查文件:事故档案及管理

2

无登记记录的,不得分;登记管理不规范的,每次扣1分。



11.2事故调查和处理

11.2.1企业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明确其职责与权限,进行事故调查或配合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应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事故调查组应根据有关证据、资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11.2.1.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的要求,组织事故调查组或配合有关政府行政部门对事故、事件进行调查。

查文件:事故调查报告

5

事故发生后,无调查报告的,不得分;未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的,不得分;调查报告内容不全的,每次扣2分;相关的文件资料未整理归档的,每次扣2分。



11.2.1.2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2)定期对事故、事件进行统计、分析。

查文件:事故统计分析

5

事故发生后,未统计分析的,不得分;统计分析不符合规定的,扣1分;未向领导层汇报结果的,扣1分。



11.2.1.3对本单位的事故及其他单位的有关事故进行回顾、学习。

查文件:事故警示教育记录现场询问:1-2人对近期事故学习情况

5

未进行回顾的,不得分;有关人员对原因和防范措施不清楚的,每人次扣1分。



小计


30

得分小计


十二、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30分)

12.1绩效评定

企业应严格执行自评管理制度,每年至少1次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运行情况进行自评,验证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符合性、适宜性和有效性。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全面负责自评工作,建立自评组织。企业应编制自评计划,按计划开展自评,形成自评记录。企业应编制自评报告并公示。企业发生死亡事故后应重新进行评定。

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的管理制度,明确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现场安全状况与标准化规范的符合情况、安全管理实施计划的落实情况的测量评估的方法、组织、周期、过程、报告与分析等要求,测量评估应得出可量化的绩效指标。

查文件:1.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2.开展自评的相关文件资料;3.进一步完善的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计划和措施。

3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中每缺少一项要求的,扣1分;制度缺乏操作性和针对性的,扣1分。



通过评估与分析,发现安全管理过程中的责任履行、系统运行、检查监控、隐患整改、考评考核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由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讨论提出纠正、预防的管理方案,并纳入下一周期的安全工作实施计划中。

查文件:纠正预防措施、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内容。

3

未进行讨论且未形成会议纪要的,不得分;纠正、预防的管理方案,未纳入下一周期实施计划的,扣1分。



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评定报告向所有部门、所属单位和从业人员通报。

查文件:评估报告询问:有关部门对通报的知晓度和意见

2

未通报的,不得分;抽查发现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相关内容不清楚的,每人次扣1分。



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况进行自我评定,并形成正式的评定报告。发生死亡事故或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进行评定。

查文件:开展自评的证实性资料和自评报告

10

评定周期少于每年一次的,不得分;无评定报告的,不得分;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和参与的,不得分;评定报告未形成正式文件的,扣2分;评定中缺少元素内容或其支撑性材料不全的,每个扣2分;未对前次评定中提出的纠正措施的落实效果进行评价的,扣2分。



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况的评定结果,纳入部门、所属单位、员工年度安全绩效考评。

查文件:绩效评价及考核

2

未纳入年度考评的,不得分;评定结果纳入年度考评每少一项的,扣1分;年度考评每少一个部门、单位、人员的,扣1分;年度考评结果未落实兑现到部门、单位、人员的,每项扣1分。



12.2持续改进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和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系统所反映的趋势,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绩效。

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和安全预警指数系统,对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实施计划、执行、检查、改进(PDCA)循环,不断提高安全绩效。

查文件:评估报告、安全标准化完善计划和工作措施

5

未进行安全标准化系统持续改进的,不得分;未制定完善安全标准化工作计划和措施的,扣2分;修订完善的记录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评定结果不一致的,每处扣2分。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要明确下列事项:(1)系统运行效果;(2)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缺陷,所采取的改进措施;(3)统计技术、信息技术等在系统中的使用情况和效果;(4)系统中各种资源的使用效果;(5)绩效监测系统的适宜性以及结果的准确性;

(6)与相关方的关系。

查文件: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

5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要明确的事项缺项,或评定结果与实际不符的,每项扣2分。



小计


30

得分小计


总计


1500

得分总计


缺项分:







折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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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tun7709 发布时间:2024-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