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其实大家已经不陌生了,A股自从2019年1月科创板创立后个股就开始实行20%的涨跌幅,也使得股票的投机性更强。随着7月27日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的到来,8月4日创业板注册制股票正式开始申购,预计8月中旬上市,届时,不但是新票,老票也一律实现20%涨跌幅,如此一来,A股投机性再度上一层楼,特别是创业板将更加刺激,因为做不好一天就可能亏损40%,风险放大了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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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4日,A股创业板注册制首批企业上市,同时新版创业板交易规则开始执行。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对投资者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主要股票交易规则变化如下:
1.所有存量创业板股票涨跌幅限制由10%调整为20%。《特别规定》自按照《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发行上市的首只股票上市首日起实行。核准制下发行的创业板股票,自8月24日起实行20%价格涨跌幅限制。此规则同样适用于创业板风险警示股票和《特别规定》正式实施后进入退市整理期的创业板股票。具体规则包括《交易规则》第3.3.15条关于风险警示股票的涨跌幅限制比例为5%,以及《特别规定》正式实施后,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限制比例调整为20%。
2.创业板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实行2%价格笼子。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超出价格笼子的委托将暂存于交易主机,不在即时行情中揭示,当价格波动使申报价格进入有效竞价范围后,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竞价。投资者若需即时成交,可撤单后在有效竞价范围内再次提交申报。创业板价格笼子规则与科创板有所不同,委托不在有效竞价范围内的,创业板暂存于交易主机,不即时生效;而科创板则直接废单。
3.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20%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自第6个交易日起涨跌幅限制为20%。投资者需关注股价波动风险,特别是基金实行的涨跌幅限制比例也将调整为20%,具体基金名单由深交所公布,包括跟踪指数成份股仅为创业板股票或其他实行20%涨跌幅限制股票的指数型ETF、LOF或分级基金B类份额,以及投资于创业板股票或其他实行20%涨跌幅限制股票的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比例不低于80%的LOF。
4.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期间的创业板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的,将实施盘中临时停牌,单次持续时间为10分钟。停牌期间,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盘中集合竞价。如股价出现快速上涨或下跌,直接较当日开盘价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60%,将实施一次临时停牌,当日后续在同方向上不再实施临时停牌。
5.创业板新增盘后定价交易,所有创业板股票(核准制下创业板股票和注册制下创业板股票)允许投资者在竞价交易收盘后,按照收盘价买卖股票。开市期间停牌的,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当日15:00仍处于停牌状态的,不进行盘后定价交易。接受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的申报可以撤销,盘后定价申报当日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