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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裁判文书网会被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代替吗?裁判文书不再对外公开,利大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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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通人再也查不到法院判决意味着什么

普通人再也查不到法院判决,意味着判决文书变成了法院内部的资料,公众无法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近年来,中国裁判文书网经历了巨大的变革,这一变化对司法系统和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202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表示计划在2024年1月启用“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仅允许法院内部人士在内网查询。这一决定意味着判决文书不再对外公开,而是变成了法院内部的资料。

对于一般社会公众来说,裁判文书的公开减少了信息不对称,扩大了他们的行动自由。在信息时代,裁判文书的公开不仅有利于增强司法透明度,也有助于公众了解到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提高法治意识。判决文书不再对外公开,公众也无法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法院判决文书公开的好处

通过网络,律师可以更高效地检索案例,提高代理和辩护效率。地方法院的内部规定对案件结果有影响,但外部人士通常难以获知,这就需要经验丰富的律师通过阅读上网的文书来总结法院的价值倾向,为当事人提供正确的指引。

对于学者来说,公开的裁判文书大大提升了研究质量,让他们能够更直观地了解现实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从而推动了法学理论自主化的进程。此外,裁判文书的大规模上网还推动了“计算法学”等学科的发展。

裁判文书的公开不仅仅是为了让当事人、律师和学者能够更便捷地获取相关信息,也是为了加强司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在信息时代,人们对信息的需求日益增长,裁判文书的公开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司法实践,增强对司法活动的信任。

此外,裁判文书的大规模上网也催生了“计算法学”等学科分支,有学者采用大数据工具,对海量文书进行了有益的统计分析,促进了法学研究的多元发展。通过分析裁判文书的数据,可以更好地了解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为相关领域的决策提供更加客观的参考。

二、3、裁判文书网会被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代替吗?

裁判文书网作为法律界的标志性平台,汇集了大量已生效的判决文书,对司法实践研究具有重要价值。然而,近年来,该网站上传的文书数量逐渐减少,引发了关注。

近期,一份名为《关于建设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的通知》在互联网上流传,通知中提及计划在2024年1月推出“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该库仅限内部专网使用,供法院干警查询检索文书。这一举措引发了一个关键问题:裁判文书网是否会因此被取代,导致裁判文书不再公开?若事实如此,那无疑是对过去承诺的否定。

首先,回溯至2013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中国裁判文书网正式运营。当时,该平台被寄予厚望,视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若如今计划停运,无疑是在否定十年前的承诺。

其次,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公民有权查阅生效判决。取消裁判文书网,实质上可能限制公众对司法判决的知情权,与上述法律精神相悖。

裁判文书不再对外公开,利大于弊

2023-12-18 16:32·昨夜星辰ta2023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公发布了一份通知,通知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将于2024年1月份上线,不过该文书库仅支持“全国法院干警在四级法院专网查询检索裁判文书”,律师、法学研究者以及更广泛的社会公众无法查阅。

舆论一片哗然。公众几乎是“一面倒”的质疑和反对。有网友表示:“这是司法公开的倒退”,甚至有著名大学教授公开喊话:“谁关闭裁判文书公开网,谁就是历史的罪人。”尽管公众专家学者批评呼吁声要掀翻天灵盖了,但个人认为,不公开裁判文书利大于弊。

利处如下:

1.有利于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及生活不易遭受歧视,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确实是他们改过自新了,社会风险才更低。试想,一个人如果在58岁时还能清晰找到自己18岁时的轻微案件案底,未尝不是一种伤害,这对任何人而言都不公平。

2.有利益于保护老百姓信息。

第一,公开后,老百姓的租房,借贷,交易等各种财产纠纷,名誉纠纷或生活交往细节可能都全方位展示他人面前,确实对保护隐私不利。

第二,泄密严重。比如对海量判决做大数据分析,可以发现大量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运作密码,不仅是中国人的生产生活习惯,甚至可以轻而易举地获得我国工程项目甚至学校医院科研机构等等各类数据。

比如裁判文书网的案例曾经被海外不明机构整体性下载,去向用途至今不明…

尤其可怕的是通过大数据分析,对犯罪特点及处理方式的分析,甚至可能更有针对性地去策反一些被违法处理过对社会怀有仇视的人员,给社会治理带来更多不稳定的因素,危害国家安全。

3.有利于减少法院法官的压力。各个案件案情有时并不相似,层级不同的法院考虑案件的出发点也有可能不同。但老百姓凭借着自己的认知,可能拿着一个似是而非的类案就得要求这么判,不判就推定法官徇私枉法,暗箱操作,引发信访矛盾。

4.目前案多人少的局面未能改善,大量的纠纷涌入基层,法官难免心有余而力不足,加之部分落后地区也存在法官素质不足的问题,文书说理不充分,文书存在瑕疵、错误,这样粗制滥造的文书上网后极易被有心人放大,造成舆论压力。一旦舆论发酵,几乎没有容错度。


不利方面:

一、没有类似案件,当事人没有底。不过话说回来,没有对照,觉得自己被不公平对待的认知也会低一点。

二、律师办理案件没有类似参考。这也是律师们反应最为激烈的原因。本来某类案件,律师可以查查类案提炼办案思路,或者干脆利用当事人的信息差,照搬照抄,现在转内网了,律师只能依靠自己积累,有一种一个趁手的工具突然被没收到感觉。总归到底,还是侵犯了自己的利益。

三、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公平公正。这一点一定程度确实存在,毕竟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

但现状是,裁判文书虽然公开了,但是除非极不公正或极其放肆的法官,人们肉眼可以从裁判文书中看出来案件公正不公正。一般来说,裁判文书动辄几十页,谁有耐心个个研究?退一步而言,即便法官存心不公正,裁判文书怎么可能体现的出来,或者有利的证据故意不采纳,或者有利的事实避而不谈,文书上根本不写,裁判文书面上大概率逻辑是没问题的,适用法律也不会错。所以靠裁判文书公开来制约法官,期待公平公正其实非常有限。举个例子,你们想想,有听过哪个法官因为上网文书不公平

公正,被人举报然后被处理的吗?好像从来没有这样的新闻吧?

所以,你赞同我的观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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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裁判文书不再公开
发布人:sx870722 发布时间:2024-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