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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是人才信息的重要载体,也是人才的主要信息来源,更是知人善任选贤举能的重要工具。对于基层企事业单位来讲,人事档案集中反映了一个人在不同时期或不同单位的经历,政治状况、业务状况,具有集合性、认可性、真实性、机密性、现实性、权威性等属性。人事档案不但可以使管理者在一定程度上掌握员工的基本人事信息,而且可以为本部门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供相关的人事信息数据支持。
一、基层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1、人事档案材料内容失真
真实性是人事档案的生命,而现有的档案材料中却存在着片面、空泛、重复、不真实等问题。例如,将工作时间提前、把学历变高、把年龄变小等等。这些情况的出现,使档案材料丧失了真实性、严肃性、权威性。而人事档案材料的失真,使得人力资源计划中的配备计划、退休解聘计划、补充计划、使用计划不能正确制定和正常执行,甚至对人员的调资、定职、离退休等工作均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2、人事档案案卷质量低下
不少单位的人事档案没有达到“归档齐全完整、鉴别认真、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的要求。干部填写履历表时,存在有头无尾的问题;“鉴定材料”普遍存在厚古薄今的现象;许多干部的档案除个别,因调动而附有极少鉴定材料外,大部分档案均无反应近期表现的材料。
3、人事档案交接不规范
首先是档案交接不及时。很多单位对档案交接工作不够重视,领导把关不严。往往人员离了岗档案还在原单位,以致出现档案责任不明、界限不清等问题;其次是档案交接手续不严密。按档案管理规定,档案人员交接应是一项认真细致、手续严密,责任重大的工作。而在一些基层单位档案人员离岗或调动工作时,移交不按程序办事,手续不按程序办理;再次是档案监交工作不严格。而有些单位的领导把档案交接当作事务性的工作,看成是档案人员之间的事情,对档案交接工作很少过问,使得档案监交工作不严格,工作程序不完整。
4、人事档案管理技术落后
目前,我国人事档案管理还是以传统的手工操作为主,技术落后,尽管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人力,却还难以保证档案的完整和精确。据调查统计,在全国123000多个管档单位中,有49%的单位没有专用库房,而配置空调等设备的库房也只占7%左右,大多数都没有计算机等现代技术设备,多是手工操作,技术手段极为落后。
二、加强人事档案管理的措施
1、注重人事档案材料收集
随着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干部制度的改革、考察、聘任、专业技术晋升等需要入档的材料不断增多,给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带来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对此,档案管理者应及时收集、认真整理有关的档案资料,并认真细致的进行鉴别,及时处理那些与归档要求不相符合的材料,做到取之有据。对个别手续不全的材料要退回补办,以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和权威性。只有及时的对材料进行补充收集,才能使人事档案比较客观的反应干部德、能、勤、绩的全貌。
2、完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使档案工作有规可循,有章可依。遵循《收集制度》,建立人事档案材料收集网络,明确收集的范围和要求;遵循《鉴别归档制度》,明确鉴别的内容和归档的要求,及时存真去假、查漏补缺;遵循《保管保密制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减少人为因素的破坏,保障人事档案的安全,延长使用的寿命;遵循《查阅制度》,明确人事档案利用的方式和方法,以保证人事档案的安全性和真实性。人事档案工作人员要以制度来维护管理,以管理来保证质量,切切实实做好管理工作,让人事档案工作走上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
3、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
实现人事档案管理的信息化,是人事档案服务于人事工作、人事制度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也是适应社会对档案信息需求日渐增强的客观需求。这就要求档案管理部门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准确、及时地传输人事信息,提高人事信息管理的时效性。要提高工作效率,就需要对人事档案实行计算机辅助管理,利用计算机、扫描仪等现代设备和现代技术,将档案资料整理输入计算机,通过相应的技术处理,将文字、图片、声像等资料转变成数据资料,实现人事档案纸质与数据格式并存。根据需要,通过屏幕查阅有关内容。同时要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来进行人事档案管理创新,通过网络,可以实行不属于保密范围的档案信息的社会共享,向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人才档案信息服务,以实现人事档案信息资源的有效共享。既方便利用者又提高了人事档案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并大大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
主要还是要看是那一类信息存疑。
如果是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要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所有补充的材料,要注明经办人、办理时间和并加盖组织部或人事处公章。或者是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要根据有关政策审核确认。对经过调查没有原始依据材料、按照现有政策难以认定的,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结合档案记载情况综合研判确定。
在写书面说明时要尽可能的详细清楚,对存疑信息进行特别补充,针对特定问题进行说明。具体情况具体说明。保证书面说明的真实性、可靠性。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干部人事档案作为新时代党的重要执政资源。要着力完善管理体制、健全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标准、创新工作方式,全面提升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质量,持续推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服务广大干部人才,服务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服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高校毕业生档案是反映个人政治面貌、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的历史记录材料。档案怎么转、谁来管、怎么用?针对高校毕业生普遍关心的问题,来看人社部权威解读——
高校毕业生档案在校时被称为学生档案,毕业工作以后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人事档案,是相关部门机构开展人事管理和服务的重要依据。办理职称评审、报考公务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党政审、养老待遇核准等事项,都需要用到档案中的相关材料。高校毕业生一定要重视,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档案转递。
如果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档案转递到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以及自主创业的,转递到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超大城市就业的,具体政策要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暂未就业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转递到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
非公单位就业和暂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可以保管在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包括县级以上人社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省级人社部门授权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服务机构。
档案是严禁个人保管、携带和转递的。
毕业生离校前,高校首先按规定整理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党团组织、奖惩记录等材料,形成完整的高校毕业生档案。然后根据毕业生填写的毕业去向登记信息确定就业单位名称、转递编号等内容,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后,将档案和转递单一并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寄出。
教育部门已建立高校毕业生去向登记制度,高校按照毕业生填写的毕业去向登记信息转递档案。毕业生可通过原就读高校相关部门查询档案转递信息,也可以通过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查询。
不收取费用。自2015年1月1日起,已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依据档案材料提供服务,如相关部门形成新材料时,应及时进行归档。
对高校毕业生而言,要及时将反映政治面貌、工作经历、教育培训、职业资格、职称等材料,以及工作变动中形成的劳动合同、企业录用手续、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等材料,主动移交给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将甄别整理后进行归档。
档案在户籍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存档的,可继续由原机构保管。档案在就业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存档的,应及时转递至户籍地,或根据新工作单位性质,转递至新工作单位或新就业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转档手续可以在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窗口办理,也可以在相关线上平台办理。
2021年底,全国跨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运行平台上线,支持档案基础信息数据已被上传至平台的流动人员在线办理转递接收等高频服务,也可以查询相关存档信息。具体业务可注册登录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在“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专栏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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