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详细

北京怎样才符合低收入家庭,低保、低收入家庭如何审核确认,看完就都明白啦

专业小程序设计开发——助力新电商新零售

电话+V:159999-78052,欢迎咨询怎样才符合低收入家庭,[小程序设计与开发],[小程序投流与推广],[小程序后台搭建],[小程序整套源码打包],[为个体及小微企业助力],[电商新零售模式],[小程序运营推广及维护]

一、北京怎样才符合低收入家庭

北京符合低收入家庭条件如下:

1、家庭人口数和经济收入水平满足《北京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的要求。

2、家庭人口应包括该家庭全体成员。

二、怎么才算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

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如下: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一、低收入家庭如何认定

人均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都属于低收入家庭。根据区域情况而定,除了北上广等发达城市以外,一般的地区年人均收入15000元左右为低收入人群。

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的居民家庭。

二、申请低收入家庭认定及困难救助需要哪些材料

1.户口簿及家庭成员的居民身份证,其中,家庭成员中的非户内户籍登记人口应提供现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不能迁入证明;

2.房产证或住房租赁证或住房租赁合同;因住房拆迁而人户分离的家庭,应提供《住房拆迁协议》;

3.市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房产登记情况证明和区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承租公房情况证明;

4.公安机动车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辆情况证明;

5.家庭成员的工资、养老金、生活补贴(补助)等收入来源有效证明,其中单位在职人员除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外,还应提供单位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储蓄存折或银行对账单;申报灵活就业的人员还须提供个人参加基本养老或医疗保险的缴费清单;

6.家庭成员所拥有的金融财产(包括储蓄存款、股票、基金、债券及其他资本投资)凭证;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六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低保、低收入家庭如何审核确认,看完就都明白啦

2020-10-19 13:49·辽宁日报

10月20日,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优化对象审核确认程序,省民政厅、省民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会联合印发了《辽宁省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家庭审核确认操作规范》(以下简称《审核确认操作规范》),对低保申办程序、资金发放等方面提出明确规定,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审核确认操作规范》包括八章,共四十三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责任分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的审核确认、日常管理等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经县级民政部门授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履行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确认的权限。

(二)申请程序。由户主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实行网上审核确认的地方,申请人可通过网络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户主不能申请的,可由其他家庭成员向户主户籍所在地申请;家庭成员均不能申请的,经依法授权后,可由法定监护人或社区(村)居民委员会代户主申请。

(三)申请类别。低保申请分为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低收入家庭分为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农村低收入家庭。实行居住证申请的地方,办理方式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另行规定。

(四)申请人义务。申请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申请人应当如实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2.履行委托核查家庭及家庭相关成员(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及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经济状况的相关程序;3.按规定提交家庭及家庭相关成员户籍、身份、劳动能力状况、收入、财产等有关证明材料。

(五)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通过信息核对、实地调查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收入、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对信息核对中发现家庭经济状况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直接作出不予确认决定,并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确认通知单。

(六)审核确认程序。1.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根据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对申请人家庭是否符合低保、低收入家庭救助提出审核意见,并按规定对审核结果等进行公示。2.对存在较大争议的申请家庭,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审核公示结束后及时组织民主评议。3.审核公示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将审核意见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4.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低保、低收入家庭申请之日起,城市低保对象、城市低保收入家庭在30天内,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低收入家庭在40天内完成审核确认。实施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的时间可不计入审核确认时限,但核对时间最长不超过30天。

(七)资金发放。低保金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按月直接发放到户。对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发放的其他救助补助资金,可按规定与低保金一同发放到户。

(八)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及时办理停保手续,自停止救助决定之日下月起停止发放低保金。低保、低收入家庭的人口、收入、财产、支出等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

(九)工作人员及救助对象违规处理。1.工作人员。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2.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成员。有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低保、低收入家庭救助的或不如实申报收入、财产、支出的,由审核确认部门停止救助,责令其限期退回非法获取的救助金,并依法给予处罚;逾期不退回的,审核确认部门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十)施行时间。《审核确认操作规范》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辽宁省民政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范的通知》(辽民发〔2013〕62号)和辽宁省民政厅等7部门《关于修改辽宁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范的通知》(辽民发〔2015〕87号)同时废止。

记者:关艳玲通讯员:吕淼

【WINDRISES MINIPROGRAM PROMOTION】尊享直接对接老板

电话+V: 159999-78052

专注于小程序推广配套流程服务方案。为企业及个人客户提供了高性价比的运营方案,解决小微企业和个体拓展客户的问题

怎样才符合低收入家庭
发布人:q789417375 发布时间:2025-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