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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2024-07-21 13:53·魔法海燕m在阅读之前,还请麻烦您点击一下“关注”,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我们会每日更新更多精彩故事,感谢您的支持。
自宝马宣布退出价格战后,全国多地的宝马4S店出现了不愿意交付汽车的情况。消费者们原本按照合同约定购买了宝马汽车,但在即将提车时,被告知需额外加价才能提车。这一突如其来的情况引发了消费者的强烈不满和舆论关注。
一位来自重庆的消费者向记者透露,他在5月29日与重庆宝渝汽车销售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购车合同,选购了一辆宝马i3,价格为17.45万元,并支付了定金。原本销售人员承诺可以如约提车,但在临近交车时间时,突然被要求额外支付3万元。
消费者表示,与4S店的多次协商中,对方的回应层出不穷。起初要求加价3万元,后来降至1万元多,最终却宣称车型停产,无法交付。这种反复无常的态度让消费者感到极度沮丧和无奈。
对于已经签订合同并支付定金的消费者,4S店给出的理由各不相同,包括车型停产、产量减少等。对于只支付了定金但未签订正式合同的消费者,则被告知“总部审批未通过”等理由。但实际上的理由很简单,就是宝马退出了价格战,现在涨价了,4S店不愿意按照合同上的价格交车了。
许多消费者对这种行为表示无法接受,认为这是宝马和4S店单方面违约的表现。他们指出,签订合同并支付定金后,4S店应当按约定交付车辆,而不是随意变更条件或拒绝交车。这种做法无疑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为了了解消费者的权利和合法维护途径,记者咨询了相关法律专家。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的陈金波律师指出,4S店拒绝交付车辆并要求临时加价提车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第57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符合约定履行时,应当承担继续履行、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作为一个普通消费者,我对宝马4S店的这种毫无契约精神的行为感到非常失望和愤怒。在市场经济的框架下,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应当是平等自愿的,双方都有义务履行合同约定。宝马作为国际知名品牌,应当以公平诚信的态度对待消费者,而不是利用市场波动就改变合同条件,给消费者带来经济和精神上的双重损失。我认为,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需要更加严格的监管和有效的法律救济途径,以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同时给予受害者足够的赔偿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