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V:159999-78052 ,欢迎咨询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专业新媒体运营推广],[各种商圈业内交流],[抖音运营推广课程],[微信运营推广课程],[小红书运营推广课程],[让你站在风口忘记焦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相关规定,代理机构在代理招标业务时,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编制招标文件或者参与投标文件的评审。这一规定是为了保证招标活动的公正性和公平性,防止代理机构与招标人或投标人之间产生不正当的利益关系。
具体来说,代理机构在代理招标业务时,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协助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并对其进行审查和修改;
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协助招标人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组织开标、评标活动;
协助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但是,代理机构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编制招标文件或者参与投标文件的评审。这一规定是为了避免代理机构在招标过程中产生偏袒或不公正的行为,保障招标活动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综上所述:
代理机构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编制招标文件或者参与投标文件的评审,这是为了保障招标活动的公正性和公平性。代理机构应当履行职责,协助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邀请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组织开标评标活动等,但不得参与编制和评审投标文件。【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三)有符合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立项批复
一般来说,在甲方拿到立项批复后,整个招投标工作才可开启。立项批复(核准)由地方或地方级以上发展和改革局出文,其主要规定了项目开展的概况,资金的来源与落实情况,以及发改局的意见。立项批复的意义在于框定了项目开展的许可范围,在后阶段的招投标工作中,都应以立项批复上的内容加以规范。
招标代理机构的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之规定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然而事实上,地方上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确定往往有其各自的规定。以四川为例,四川省曾印发《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准入进行规范,要求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业绩等方面进行审查,以合格法、评分法的方式来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文件作为整个招投标工作的核心,其主要反映了甲方对潜在投标单位的要求与期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在此其中需在法律法规的要求内,最大限度满足甲方需求。最终出具的招标文件需报审相关部门备案,而送审哪个政府部门,这由该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一般来说,备案应当为“双备案”,也就是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备案。行政主管部门一般为同级发展和改革局,或地方招投标管理站,而行业主管部门则是根据项目所属的行业决定的,如公路工程由交通运输局主管,房建工程由建设局主管,水利水电工程由水利局主管,以此类推。在这过程中,如项目含有工程量清单,图纸,控制价等附件,需同时送审备案。备案部门在准许备案后,一般会发出备案收讫(一些地方备案部门不出具),代表招标文件及附件等均已备案签收。
四,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报名
国内发布招标公告较大的媒介为《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地方项目一般发布在地方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潜在投标单位借此收集招标公告信息,筛选符合自身条件的工程项目,按照招标公告的联系方式,地址购买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发售日期一般为五个工作日(地方要求除外)。如为电子招投标,在指定招投标系统中下载文件。总之,一切报名方式以招标公告说明为准。
制作投标文件
这一部分为投标单位要做的工作,需认真研读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前提出,甲方收到投标单位疑问应及时作出回应,出具答遗书,并发送给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开评标会议
会议应按照招标文件之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进行。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甲方应当拒收。开评标会应在备案部门派遣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开标会议结束后,应在地方专家库中抽取符合评标条件的专家(特殊项目,如民航项目,抽取专家可在开评标会议之前抽取)。
在评标专家到齐后,选举评标组组长,组织研读招标文件,评标细则,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工作。在此期间,评标委员会如对投标文件有疑问时,可出具澄清函,由被提问的单位在指定时间之前做出澄清答复。
评标最后由评标委员会推选中标候选人(一般为三家单位)。
中标候选人公示
在收到评标报告后,招标代理机构需拟出中标候选人公示,交由此前备案部门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备案。在完成备案后,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此前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三日(四川为三日,最后一日需为工作日)。在此期间,各投标单位或与该项目招投标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可向主管部门投诉,主管部门会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受理。
中标通知书
在结束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且无投诉的前提下,招标代理机构可拟出中标通知书,送审主管部门备案,完成备案后便可向中标单位发送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应按照中标通知书上的规定,与甲方签署施工合同。招标代理机构在此时间段也就可以收取招标代理费了。
招标文件作为政府采购活动中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具有告知性和要求性的书面材料,是招标投标活动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它不仅规定了完整的招标程序,而且还提出了各项具体的技术标准和交易条件,规定了拟订立的合同的主要内容。招标文件是否完整、严谨,决定了招标工作质量的好坏,同时也是社会代理机构业务水平最直接的体现。近期,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对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编制中常出现的3个问题进行了总结和梳理。
采购文件未标明实质性要求和条款
某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负责人向记者透露近日经手的一个投诉案例:在某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一个医疗设备采购中,招标文件的许多条款前都加了“*”,但并没有标明是实质性条款,供应商也没有进行询问。在评标过程中,某供应商产品质优价廉,仍被判作了无效投标文件。该供应商提出质疑。代理机构答复称,该公司的投标文件未提供厂家授权,这属于加“*”条款,是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该供应商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次日向当地财政部门提起了投诉。当地财政部门调查后发现,在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中的确没有实质性条款的字眼,只是在许多条款前都加了“*”。当地财政部门认为,代理机构如此编制招标文件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18号令”)的规定,给部分供应商带来了损失。因此,代理机构不仅被责令就该项目重新组织采购,还遭到了经济处罚。
18号令第18条明确规定: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标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招标文件售价过高
采购文件的不公平售价引起了很多供应商的不满,曾有供应商反映买过售价5000元的招标文件。
以上情况绝非个例,在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地区,一幢大型建筑的招标文件售价高达万元也不稀奇。
事实上,18号令第23条已经规定:招标文件售价应当按照弥补招标文件印制成本费用的原则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以招标采购金额作为确定招标文件售价依据。
采购文件无废标条款
18号令第18条第8款规定,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等内容。
虽然国家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通用条款中所列明的废标情形,不特别说明也应废标,但在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中,还是应该在文件显著位置明示废标条款,这不仅是代理机构专业性的体现,也是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严肃性的要求。
对此,某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人分析,出现以上问题,可能是由于准入门槛降低,客观导致代理机构队伍参差不齐,加之部分代理机构内部管理不规范以及缺乏信用评价机制和优胜劣汰机制导致。因此,建议加大对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力度;同时,建立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和规范。(y)
电话+V: 159999-78052
专注于网络营销推广配套流程服务方案。为企业及个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的运营方案,解决小微企业和个人创业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