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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时有遇到,特别是对于一些老旧小区来说,成为了最为困扰百姓生活的一件烦心事。
网友咨询:
公共管道漏水房屋被淹,谁担责?
律师解答:
如果房屋还在保修期之内,一般来说是五年,那么共用排水管出现了漏水开裂,应该及时通知物业公司,由开发商进行维修,所造成的损失也应该由开发商来承担。如果房屋已经过了保质期,而公用的排水管出现了破损、开裂造成了漏水,也应该及时通知物业公司。而物业公司可以去申请动用公共维修基金进行修理,如果出现了一些损失,可以用公共维修基金进行赔偿。
位于建筑物专有区域内的共有用水管道,在未经业主许可的情况下,其他业主客观上无法进入该建筑物专有区域进行管理维护,因此每户业主都应当对自己建筑物专有区域内的共用供水管道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若发现故障或隐患,应当及时报告其他共有人并采取相应措施。若业主未尽到日常对自己建筑物专有区域内共有供水管道的管理维护义务,相应业主对此存在过错,应当对因其建筑物专有区域内的水管破裂漏水造成财产损失承担侵权责任。
律师补充: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属于自然灾害。物业如果仁义,会适当补偿一点作为照顾。但这不是物业的责任,不赔偿也正常。
如果是施工造成的结构改变或堵塞,或施工方有明显过错,且你能拿出证据的话,就是施工方陪。如果是没有过错方,属于意外或装置设施正常自然老化等原因,那就只能你自己配了。总之找过错方
未交物业费你理亏!建议先交物业费,再找物业索赔!这样物业就没有任何借口了!
有追加分吗?
没有入住地板被泡了肯定是你装修完了是吧?如果是你自己进行的装修就要看看是不是在装修是施工队伍把下水道弄堵了。在装修时很可能因为重新做防水而引起下水道堵塞。如果是,就要追究装修公司的责任!如果不是就要找物业公司,建议你将物业公司、装修公司、还有懂行的朋友一起查清楚原因后再追究责任,如果三方在场并且查出原因的话,相信为了各自的利益、物业公司或装修公司都会帮你说话的。但切记一定要有自己懂行的朋友在场。。
要搞清楚是什么地方堵了,如果是公共部分,物业是有责任的;如果只是你自家的管堵,那认倒霉吧
自己管道堵了,自己负责,主管道堵了,找物业按照买入价折旧赔偿
找物业公司为你协调维修。具体财产损失就不好争取了——高层住宅低层反水这是常事,不好追责。
这个要看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反水了。如果是因为排水堵了,物业方面没有及时处理等方面属于物业没有及时解决的,那么物业要负一定量的责任。如果是因为突然性的天灾人祸引起的或者开发商设计有缺陷造成的那么要看责任方是那一方还有经过专业鉴定才行
把现场拍照作为理赔证据。
调查清楚反水的原因,确定责任人。
如果厕所反水是管道自身故障,那么应该由开发商承担责任,物业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帮助。
如果是杂物堵住了管道,那么就要看《物业合同》中有无相关的约定,一般而言,如果物业公司尽到了约定义务,那么物业公司原则上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物业没有尽到日常的维护保养义务或者维修不及时,物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一定的比例。
如果发现了堵住下水道的异物,并且能够找到扔异物的主人,那么损失都由其承担。
物业是房屋和装置的维护单位,对房屋本身质量不承担责任,但要依据《物业合同》承担维护保养责任,一般来讲,物业承担的多是违约责任而非直接的侵权赔偿责任。所以在于物业的交涉中,应该以《物业合同》为依据,配合物业公司维修并希望物业公司配合业主联络寻找相关责任人,以事实为根据,态度平和,据理力争。
不赔
你房子的合同是地产签订的,与物业无关。
你物业的合同是物业公司签订的,看合同。
现代快报讯(记者刘遥)南京一市民买了新房还未入住,屋中马桶突然倒流污水,泡坏了刚装修好的地板、墙面等。该市民也不知道是楼上哪一户业主堵塞了下水管道,于是将楼上所有的业主以及物业公司都告上法院。近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六合区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该市民没有足够的证据可以证明,楼上业主存在共同侵权的行为,于是判决未完全尽到管理义务的物业公司承担了赔偿责任。
2017年,戴先生在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买了一套房,位于12楼。
2021年初,该房装修完毕,因屋内味道较大,需要长时间通风,戴先生没有立即入住或是出租。到了同年7月,他突然接到物业人员打来的电话,说是房子里有大量渗水。等他到场一看,发现好好的新家满地都是粪便、污水。
戴先生和物业人员进行了排查,发现渗水的原因是11楼至12楼间的下水管堵塞,导致马桶倒流,物业人员尝试疏通,但没能成功。后来,戴先生找来了专业管道工人,发现管道里有大量的头发与湿纸巾。
因无法确定谁才是堵塞下水管道的“罪魁祸首”,戴先生就将12楼以上的6名业主以及物业公司一起告上六合区人民法院,要求他们共同赔偿5万余元。
六合区法院认为,管道工人的疏通方式,是用电机搅碎管道里的杂物。虽清理出来不少头发、湿纸巾,但不能排除管道里曾存在被搅碎后冲洗下去的建筑垃圾等其他杂物。戴先生虽然能举证证明其存在财产损害,但并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12楼以上的业主均实施了可能造成损害的危险行为,不能认定这些业主存在共同侵权,不能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处理。法官表示,下水管道堵塞导致的财产损害,无论在致损方式、损害后果、社会影响范围等方面,均与高空抛物、坠物致损案件存在明显区别,不能类推适用“高空抛物”规则,仍应按照过错原则处理。所以,法院对戴先生要求12楼以上业主承担责任的诉请,不予支持。
六合区法院还认为,物业公司负有对小区内公共设备进行管理、维护的义务。该案中,物业公司虽然提供了清掏记录,但无法证明其对污水主管道完全尽到了检查、维修以及疏通的义务,对隐患未能及时排查和消除,该次管道堵塞亦是戴先生自行找人完成疏通。因此,物业公司对损害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近日,六合区法院判决物业公司赔偿戴先生损失4000元。
(编辑蒋文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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