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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们小区的车库,业主都不够用,为啥还要出租给外人?”昨日,南岸区华竹花园小区的部分业主十分不解。业主敬先生说,小区部分车位被物管出租给了外面的人,而小区业主还有30多辆私家车没地方停放。
华竹花园一期已入住10多年,住有近300户居民。小区有两个物管,一个负责卫生、治安,一个负责车库的管理。根据规划,作为配套设施的小区地下停车位共有127个。出于实际考虑,划线停车位只有98个。其中物管自留10个停车位,还有8个作为临时停车使用。也就是说,真正能够让业主停放车辆位置只有80个。
业主敬先生今年上半年买了辆私家车,他找到物管公司,希望能够在小区停车场里租一个位置。“物管说车库没有位置了,需要排队等待。”通过了解,敬先生得知,小区停车位一直很紧张,有的业主已经等好几年了。
迫于无奈,敬先生只好每天将车停在小区周边。他说,如果回来晚了,周边占道停车位很难找到,只能停到很远的地方。据最近统计,该小区有30多辆私家车在小区车库没有停车位。据了解,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其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律师鲁磊称,如果开发商与业主没有特别约定,小区车位作为小区配套设施,属于业主共有,理应由业主享受服务,开发商必须优先满足小区业主使用。
鲁磊说,如果遇到小车车位租给外人等情况,建议小区业委会和物管协商,协商无果后可向相关部门投诉或采取法律手段解决。小区物管将车位拿出作为临时停车,也应在优先满足业主需求的基础上才行。如果将多数车位拿出来作为临时停车而导致业主无法停车,双方协商无果情况下,业主可通过业主委员会更换现有物业公司。
主要的是这几个.
《物权法》平等保护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
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着国计民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这是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这部法律首次明确了平等保护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
《物权法》分5编19章247条,内容大到山脉、草原、江河湖海和地下矿藏的归属,小到居民住宅的停车位、电梯、水电管线的归属和维护。其中涉及的房屋产权、物业管理、业主权利、相邻关系……这些民生热点,桩桩关系着百姓的生活。对于个人而言,明确规定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保护阳光权;小区车库车位首先要满足业主需要;不动产将施行统一登记制度,办理房产证将进入快车道;土地承包期限届满可按归家规定继续承包等。
《物权法》明确规定应收账款可以进行质押融资,对企业而言,扩大了抵押质押内容,凡法律、法规没有禁止抵押质押的均可以抵押质押,企业动产也可以融资,这从一定程度上扩大企业融资范围,将一定程度促进企业发展。另外,还规定了单位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补偿费,禁止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国有财产。
据悉,国务院2001年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与即将施行的《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不一致,将于2007年10月1日停止执行。
新《物业管理条例》
确立服务职能明确业主权利
和《物权法》同日实施的新的《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赋予了业主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权。在新条例赋予业主的七项决定权中有五项,业主表决人数从过去的2/3降到1/2,只要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1/2的业主同意就可以。大大提高了业主在决定小区事务中的自主性。尤其对于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人数上的变动,为业主更换不满意的物业公司,维护自己的权益提供了便利。新《物业管理条例》将“物业管理企业”修改为“物业服务企业”,将“业主公约”修改为“管理规约”,将“业主临时公约”修改为“临时管理规约”,明确了物业服务的主从关系。新条例实施以后,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将成为业主大会、物业公司的一个正式监督部门。
《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
物业定价须过成本监审关
《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规定物业定价须过成本监审关。《办法》明确,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由人员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绿化养护费用、清洁卫生费用、秩序维护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办公费用、管理费分摊、固定资产折旧以及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组成。
《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
警示语上酒瓶
原计划于去年10月实施的《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因故延迟到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下月起到超市买酒,您就会从酒瓶上发现“过度饮酒,有害健康”、“酒后请勿驾驶”等警示语。这是国家首次以国标的形式,对酒类企业提出劝说语标示方面的要求。
根据规定,酒瓶标签上的内容不得有虚假、使消费者误解或者带有欺骗性的文字介绍。如有的酒厂傍名牌,以“丑粮液”“五娘液”混淆“五粮液”等。此外,新的饮料酒将在包装上打上QS标志和编号,并要求标签外文不得大于相应汉字等。
《国家玩具技术安全规范》
儿童玩具将更安全
10月1日实施的《国家玩具技术安全规范》是国家强制性标准,适用于所有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对玩具的安全性制定了更严格的标准。其中按照不同的年龄阶段对儿童玩具提出了不同的安全性能要求。要求生产厂家按照年龄对儿童玩具进行等级划分,并要贴上年龄警告图标,以便家长根据不同年龄组儿童的兴趣和玩具本身的安全情况进行选择。对于适合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新标准特别增加了安全要求,比如玩具中不得存在小于一定尺寸(约为人口大小)的易拆卸部件,以避免儿童将其误入口中造成噎塞和窒息危险。对于8岁以上儿童适用的玩具应该贴上供8岁以上儿童使用的年龄组标识。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未经许可大型群众性活动最高罚30万元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自10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明确了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活动场所管理者的安全责任以及公安机关的职责,规定了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条件、安全许可制度以及安全保障措施。警方提醒,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向公安部门提出安全许可申请。
该条例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作出明确界定。条例中所称的大型群众性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下列活动:体育比赛活动;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展览、展销等活动;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活动;人才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严防药品包装忽悠人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去年公布的新修订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要求,10月1日起医药企业生产出厂的所有药品外包装将强化药品通用名,弱化商品名。按照有关规定,药品包装上的通用名称必须显著标示,其字体、字号和颜色必须一致,横版标签必须在上1/3范围内显著位置标出;竖版签必须在右1/3范围内显著位置标出;药品商品名不得与通用名同行书写,其字体和颜色不得比通用名更突出和显著,其字体不得大于通用名的1/2。字体颜色应当使用黑色或白色,与相应的浅色或者深色背景形成强烈反差。虽然是不同厂家的药品,但外包装上的“通用名”会清楚明白地告诉你药物的成分。
老包装的药品允许销售到明年5月30日。
新政策
中国公民出境手续简化
为进一步简化中国公民出境边防检查手续,提高通关速度,公安部决定从2007年10月1日起,在全国对外开放口岸实行12项措施。
将要新施行的新政策包括:内地居民、港澳居民、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在内的所有中国公民出境免填登记卡,简化中国公民出境边防检查手续;对于24小时内在同一机场过境且不出口岸限定区域的中外旅客,免填入境登记卡和出境登记卡,并一次办结过境手续;设立“紧急救助通道”,解决旅客急难需求;逐步推行旅客流量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出入境旅客流量信息,方便旅客选择非高峰时段出入境。
信产部规范电信收费
从今年10月开始,电信运营商在推广全球呼、如意呼、秘书台、语音信箱、来电提醒等电信业务时,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对用户开通上述服务及功能;在免费试用期结束后,也得再次征得用户同意,才能继续提供服务并收费。当主叫用户呼叫使用了上述业务或服务功能的被叫用户时,如该业务或服务功能无需主叫用户操作即可完成,电信企业不得传送应答计费信号,并不得向主叫用户收费。
“停车难”是老旧小区的通病
本就“先天不足”的环境
加上业主汽车保有量的增加
稀缺的停车位成了抢手的“香饽饽”
上海金山某小区为解决停车难问题
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了
变更小区停车位管理办法
不过这一方案却“惹怒”了业主王阿姨
近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审结了这起业主撤销权纠纷案件
C小区建成年代较久,为妥善解决停车难问题,小区于2020年6月12日召开业主大会,对《停车管理规定和收费标准》调整事项进行表决,经表决小区决定对非产权车位采用取消固定停车位,统一实行无固定车位模式。同年6月15日,业委会对上述业主大会具体表决结果向业主公告。
然而,该决议却引发原本有固定车位的业主王阿姨的强烈不满,认为此举将对自身工作和生活带来较为严重的干扰。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王阿姨将该小区业委会告上了法庭。
王阿姨诉称:此次表决程序违规,存在发起程序不规范、开会过程不规范、投票现场混乱等现象,要求撤销小区业主大会通过的停车位管理决议。
业委会则认为:表决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不同意王阿姨的诉请。
本案争议焦点:
王阿姨请求撤销案涉决议有无依据
1决议程序是否合法
该小区业委会履行了听取业主意见的前置程序,送达、回收、统计选票、公示决议等程序也符合法律规定。该决议的最终表决同意票数占83%,也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多数决原则,因此业主大会的决议在程序上不存在侵害王阿姨合法权益的情形。
2决议内容有无违法
案涉决议采取的取消固定车位,统一实行无固定车位模式,旨在有效利用小区停车资源,公平合理地解决小区停车难的问题。同时,小区内的非产权车位本就应属于业主共同享有的资源,统一实行无固定车位模式,更有利于保障每户业主的基本停车需求,提高停车资源的有效利用率。
从王阿姨个人角度看来,决议内容或许并未使其个体利益实现最大化,但应当注意的是,住宅小区作为业主共同居住生活所形成的共同利益体,不应仅强调个体利益而不考虑共同利益,否则个体利益最终亦难以保障。公平合理地使用有限的停车资源是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重大事项,应由业主共同决定,案涉决议为缓解业主汽车保有量增加而小区停车位不足之矛盾制定,体现了小区业主意思自治的原则,对小区全体业主均平等适用,并无违法或不当之处。
综上,法院判决驳回了王阿姨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1业主可以起诉业委会吗?
《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都规定了业主有权共同决定和管理与共有相关的事项,在重大事项的决策中还规定了“特别多数决规则”,法律中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践行业主自治。但在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决议的形成过程中仍有可能存在违反程序规定或侵害部分业主权益的情况,故《民法典》赋予了相关业主撤销权。
《民法典》第280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所以,本案中王阿姨作为小区业主有起诉的权利,当然,决议是否侵害王阿姨权益,还需要法院经审理认定。
2侵害业主权益如何界定?
决议是否应当被撤销,要从程序审查和实体审查两方面考虑,即一是程序是否合法,二是内容有无违法。作出的决议程序是否合法,主要是看业主委员会征求业主意见的过程是否合法、是否合理送达小区业主、计票的过程是否公开透明等。决议内容有无违法,也就是要看该决议在内容上有没有侵害业主的合法权益。
3业主撤销权的范围
业主的撤销权诉讼应当限于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对于小区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选举中出现的争议,有关业主提出异议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属于民事争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业主撤销权的规定在于通过撤销权的行使促使业主自治的管理更为规范,妥善处理好业主个人权益和小区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广大小区业主在遇到小区业委会或者业主大会通过的决议程序不规范,侵害了自己合法利益的情况,可以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小区业主也应该意识到对小区共有部分的使用以公共利益优先为原则,个人利益一定情况下也需要让位于公共利益。
来源|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文字:贺美娟、朱正华
责任编辑|邱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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