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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速公路行业现状及投融资情况
高速公路作为政府提供的一种准公共产品,具有典型的资本密集型特征,资金投入数额巨大,占用时间长,对区域经济发展、自然和环境影响较大,投资风险较高。高速公路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具有较强的公益性,其目的主要是为社会公共需求服务,西方经济学界通常将其视为公共产品,在方便出行、改善投资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长期以来,我国公路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并成为发展的瓶颈。1984年我国出台了_贷款修路,收费还贷_政策用于促进高速公路建设,提出适当_贷款修路_,建成后_收费还贷_,以弥补政府投资的不足。这项政策实施以来,效果非常明显,高速公路里程由起初的几百公里,发展到了20xx年的万公里,交通长期制约经济发展的状况得到缓解。总体来看,我国高速公路发展呈现以下态势。
目前,高速公路建设融资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财政拨款用于公路和区域干线公路建设。
(二)征收车辆购置费税。对所有购置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车辆购置税,资金纳入国家财政预算管理。
(三)征收公路养路费、客货运附加费。
(四)贷款修路。1984年_作出了_贷款修路,收费还贷_的重要决定,允许通过集资或银行贷款修建收费公路,并对通过收费公路(桥梁、隧道)的车辆收取过路过桥费,用于偿还贷款。
(五)利用资本市场。积极利用国内、国外两个资本市场,采取转让公路收费权、发行企业债券和在境内外发行股票等形式,拓宽融资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六)利用外资,国家鼓励利用境外金融机构、经济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建设公路。利用外资建设公路主要是两个渠道:一是直接利用外资;二是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等。虽然我国高速公路建设投融资形式呈多样化,但实际情况是以国内贷款和自筹资金为主。
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政府承担了许多社会和经济建设的职能,由于政府的预算收入和支出有限,因而单靠政府的财政预算很难进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为了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伴随着政府投融资体制和财政预算体制的改革,为优化政府支出结构,降低政府负债的风险,许多省(区)市都成立了国有独资或控股的高速公路投资企业,作为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发挥杠杆作用,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和国外投资来参与高速公路建设。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融资渠道单一
在现有投融资体系下,高速公路建设的投资主体还不够广泛,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性资金、政府出面获得的政策性和商业性贷款、政府收取的土地出让费,以及依靠政府信用举借的内债和外债等。由于地方财力的有限性,政府只能更多地依靠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方式,缺乏直接融资手段,高速公路建设的大部分融资来源于负债融资。在项目运作上,政府通过财政拨付项目一定比例的资本金,然后以高速公路的收费权质押,向商业银行贷款,用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建成后再用收费偿还银行贷款的本息,这种模式通常概括为_贷款修路,收费还贷_。但这种模式必须是在高速公路项目在其法定的收费年限内(《公路收费条列》规定为30年)车辆通行费的收益大于项目财务费用的前提下,才能进入良性循环,否则高速公路项目在发挥其良好的社会效益的同时将政府将承担巨额的负债。这也使得政府投资项目的资产负债率过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政府投资项目的财务风险。
直接融资的主要来源是证券市场,通过企业上市直接募集资金。到20xx年5月为止,全国收费路桥类上市公司已经达到19家,诸多效益较好的高速公路已经纳入上市公司。但是在20xx年底,为规范高速公路经营权转让,国家交通行政部门暂停了直接融资的审批。
(二)融资环境不容乐观
由于中央、省级财政性资金对高速公路投入不足,导致高速公路建设经营公司的资本金严重不足或到位情况不好,高速公路的外部形象下降,无形资产贬值,失去了应有的吸引力和投资盈利空间,这一问题在中西部尤为突出。高速公路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回报率不高等特点,决定了国家投入应是建设资金的主渠道,而这块资金正逐年减少。
此外,针对当前投资规模依然较大,货币流动性过剩问题依然严重的情况,国家通过宏观调控,控制商业银行信贷规模,通过刚性的制度约束,限制了信贷投放的增长,对投资增长产生明显的抑制作用。另外,20xx年、20xx年的连续7次加息,增加了资金使用的财务成本。近期,央行表示不排除央行再次提高存贷款利率的可能性。在这种背景下,一方面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受影响,放不出款;另一方面,承贷主体的财务成本屡创新高,使得目前还主要依靠信贷资金支持的高速公路行业的资金需求与供给存在较尖锐的矛盾。
(三)融资的系统风险
目前,高速公路举债或融资主体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市场主体,无项目决策权,但仍须按照政府部门的规划完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满足社会发展需要。由于地方政府融资的决策主体与这些投资主体间责权利模糊,由于举债融资未完全纳入地方政府债务总量,缺乏有效监督制约机制,债务责任不与权利挂钩,领导者借债和还债情况不考核、不评价,造成债务责任缺位,导致公路建设投资效益被忽视,甚至出现了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出现了严重问题。许多项目往往不具备经济可行性,回报率很低,但为使项目通过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收益却完全可以支撑项目。没有谁去考虑融资、负债、收益的关系。政府不断下达项目,高速公路公司不断融资,企业运作的量化指标,如负债率、偿债率等也无法操作,没办法对偿债作统一的安排,一旦出现明显的偿债高峰期,并且偿债额巨大,那么就可能爆发企业的债务危机和信用危机。
另外,高速公路融资的价格风险主要是服务价格,即通行费价格风险及其导致的收费额的变动风险。高速公路融资特别是银行借贷融资均以通行费收费权和收入作担保,而高速公路公司又不能像一般的公司按《公司法》规定具有产品(通行费价格)的定价权,通行费的初次定价或事后调价主要是政府(有关部门)决定,所以当初在融资谈判台上估计或约定的担保金额往往难以兑现。现在贷款是按工程进度和质量验收情况拨付,一些分段通车收取通行费的工程项目,经常因估计的通行费价格与实际执行的价格有差距,直接导致通行费收入下降,其履约质量下降,信用度降级,使整个融资受阻甚至夭折。高速公路运营成本高,债务负担重。据统计,截至20xx年底,全国收费公路(90%以上的高速公路收费)贷款余额为5900亿元,贷款利息约500亿元,而同期收费额仅400多亿元,不足以支付贷款利息。因此,这些问题作为系统性风险,最后将全部集中到政府身上。
(四)融资地区性差异大
公路债是指用于公路建设的债务融资方式。
详细解释如下:
1.公路债的基本定义:公路债是一种债务融资工具,主要用于筹集公路建设资金。政府或相关企业通过发行公路债,向投资者借款,以完成公路项目建设和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这些债务在约定的期限内需要还本付息。
2.公路债的用途: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道路的修建和维护。这些道路的建设对于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提高交通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3.公路债的发行主体:一般来说,政府或政府相关部门是公路债的主要发行主体。它们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吸引市场上的投资者参与公路建设,从市场上筹集资金。此外,一些与公路建设相关的企业也可能通过发行公路债来筹集资金。
4.公路债的意义:公路债对于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发行公路债,可以有效地筹集公路建设资金,加快公路建设进度,提高交通基础设施水平,促进地区间的经济联系和交流。同时,对于投资者而言,投资公路债也是一种相对稳定的投资方式。
总的来说,公路债是一种用于公路建设的债务融资方式,通过发行债券筹集资金,主要用于促进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
为深入落实甘肃省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大会要求,按照兰西城市群发展和“强省会”“强县域”战略部署,改善区域路网结构,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9月26日,市委金融办和市交通运输委联合举办全市重点高速公路项目融资专项政银企对接会。
国开行甘肃省分行、农发行甘肃省分行、等10余家在兰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关项目方及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做好“三大高速公路新通道”涉及我市G1816过境段、G341中河海项目、中通道项目高质高效实施,是我市着眼大局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赋能提质推动产业发展高层次融合,加快构建大交通、打造大枢纽、畅通大物流,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会议强调,各银行机构要全力落实全市综合交通大会战保障机制和政银企融资保障机制工作要求,积极研究项目融资可行性,深入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尽快拿出符合项目运行实际的融资方案,促进交通项目融资需求及早落地,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要。要积极探索基础设施建设新机制下的金融支持模式,建立健全以市场化为导向的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体系,促进全市交通运输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薛晓霞白爱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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