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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no:“八达岭老虎咬人事件”6年后,那个幸存的女人,如今怎么样了?_百 ...老虎咬人事件的结果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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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wenno:“八达岭老虎咬人事件”6年后,那个幸存的女人,如今怎么样了?_百...

赵菁,当年八达岭老虎伤人事件的幸存者,如今生活如何?

2013年7月23日,赵菁一家决定去八达岭动物园游玩。不同于其他动物园,八达岭野生动物园的动物是散养的。赵菁一家选择自驾进入动物园,车内看猛兽们在身边走过,充满吸引力。然而,一次换人开车的决定,将他们置于危险之地。赵菁下车后,一只老虎悄无声息地站在她的身后,将她咬伤。赵母见状,不顾一切冲向老虎,拼尽全力保护女儿,最终牺牲。整个过程不到半分钟。赵菁幸存,但母亲不幸身亡。

赵菁醒来时,全身插满管子,多处被老虎咬伤,面部严重受损。她悲痛欲绝,无数次问自己如果当时不下车会怎样?如果那天不去动物园会怎样?但世间没有后悔药。她因这场事故饱受舆论攻击,被指责为“害人精”,家人也因之受到伤害。赵菁承认自己有错,但她认为动物园应负主要责任。她提出诉讼,要求动物园承担赔偿责任,并进行整改。官司至今未有结果。

除了官司外,赵菁的生活彻底颠覆。她再也找不到工作,尝试用以前的照片做简历,但面试官总是盯着她脸上的伤疤。最终,她找到一份在村子里的工作,但很快被辞退。赵菁不得不接受整形手术,以恢复面容。然而,心底的伤疤难以愈合。她考了人力资源证,在家做一些兼职工作。

二、法律对于“动物园动物致人损害”的直接规定是什么?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在法庭上仅仅是被告动物园一方用以证明自己“没有责任”的证据,而并不直接意味着动物园就完全不负责任了。

发生于今年7月23日的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咬人致1死1伤事件近日再度成为了舆论关注的热点:被咬受伤的女游客首度发声接受记者的采访。

而据其父亲介绍,目前其正在就赔偿事宜与动物园方面展开协商,双方分歧较大。

据此,新浪新闻中心公布的民调显示,高达8成以上的网友认为女游客索赔250万元“不合理”、对其母亲被咬死其应当自行担责、动物园不应该取消猛兽区自驾游等等。

关于上述“民意”,笔者不做任何评价。

这里仅就此次事件所涉及的几个法律问题略做介绍。

其一,游客在入园时签订的所谓“六严禁告知单”效力如何?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据此,该告知单只能作为园方履行了对游客的安全提示义务的证据,却不能为园方完全免除责任。

很多网友在讨论此案时都在强调女游客在告知单上签了字,被老虎咬了就应自行担责,这一推论在逻辑上是不成立的。

其二,法律对于此类案件的直接规定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在本案中,动物园反复强调自己“没有责任”,依据的就是这条。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政府出具的调查结论,在法庭上仅仅是被告动物园一方用以证明自己“没有责任”的证据,而并不直接意味着动物园就完全不负责任了。

北京野生动物园老虎咬人处理结果

究竟负不负责任,不是政府部门的调查结论能最终确定的事,而只有法院能够通过审判程序加以确认。

目前该案的后续处理事宜仍在协商沟通之中,不能简单地认为动物园已经“一毛钱责任没有”、“赔偿是出于人道主义”。

其三,关于媒体的舆论导向,“索赔250万元合理么”之问题,本身就不合理。

事件至此,女游客一方客观上因游园遭受了人身损害,向园方索赔是其依法享有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剥夺。

至于对其索赔的评价,只能由法院通过法定程序来进行,其他任何人,包括政府部门的评价,都是不算数的,这就叫法治社会。

因此,其索赔252万元这一行为,本身谈不上合理不合理,要谈也只能是能不能获得法律支持的问题。

网络媒体发起的这一民调,在问题设置上无疑存在不够严谨、准确之处,从舆论导向上来说也有对此案进行“舆论审判”之嫌疑,实在不是值得提倡的做法。

三、老虎咬人事件的结果是什么?

事件处理结果:调查组认定“7·2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1、原因认定

调查组通过调查取证和对各类证据材料的分析论证,结合专家组意见,对事发原因作出如下认定:

造成此次事件的原因:一是赵某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对园区相关管理人员和其他游客的警示未予理会,擅自下车,导致其被虎攻击受伤。二是周某见女儿被虎拖走后,救女心切,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施救措施不当,导致其被虎攻击死亡。

2、性质认定

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在事发前进行了口头告知,发放了“六严禁”告知单,与赵某签订了《自驾车入园游览车损责任协议书》,猛兽区游览沿途设置了明显的警示牌和指示牌,事发后工作开展有序,及时进行了现场处置和救援。结合原因分析,调查组认定“7·2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16年11月,赵丽(化名)和父亲将八达岭动物园起诉到延庆法庭,索赔家属因此提出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154万余元,其中,死者周某的索赔金额为124万余元,伤者赵丽(化名)的索赔金额暂定为30万余元。

法院审理:

2017年9月5日,在八达岭老虎伤人事件中被咬的赵女士接到北京市延庆区法院传票,通知9月18日下午2点,她起诉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的健康权纠纷案将开庭审理。

在起诉书中,赵女士请求法院判令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赔偿母亲周女士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赵女士后续医疗整形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失费等。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7·23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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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野生动物园老虎咬人处理结果
发布人:pi3532043 发布时间:2024-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