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详细

工作实施方案范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专业小程序设计开发——助力新电商新零售

电话+V:159999-78052,欢迎咨询社会保障巩固提升工程方案范文怎么写,[小程序设计与开发],[小程序投流与推广],[小程序后台搭建],[小程序整套源码打包],[为个体及小微企业助力],[电商新零售模式],[小程序运营推广及维护]

一、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古塘街道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预防和遏制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现就我街道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员工培训,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基础,有效地减少和降低事故总量、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古塘街道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整治目标

力求实现五个目标:一是减少、消除安全隐患,预防高处坠落、垂直起重机械设备伤害事故及坍塌事故;二是明确安全生产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减少作业人员违章违规行为;三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四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努力杜绝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五是努力提升建设工地内外环境,按要求做好围挡、宣传标语建设以及文明施工。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由街道城建办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明确排查治理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日常隐患排查工作制度,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明确隐患排查整治内容和重点,督促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风险评估和监控及报告等工作制度,定期开展隐患分析、排查和治理。同时对排查时发现的安全隐患以及其它问题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二)健全隐患排查监督制度。对查出的隐患要有专人负责,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检查过程中,相关部门行政不作为或作为不当、监管失责失察、安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重视、举报不查处或因发现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责任追究。

(三)健全安全宣传教育制度。为提高一线工人和技术、管理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及能力。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构建社会化协同机制。要推进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的融合创新,不断巩固和扩大安全生产宣传阵地建设。

(四)建立日常举报制度。在日常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对群众发现的安全隐患以及未经批准的建筑工地违法非法施工行为接受群众举报,街道及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查处。举报地点设在街道城建办,举报电话:63024569。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强化红线意识,始终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生命为代价的.红线。要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隐患排查的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大力度,强化监管。要加大对现场的监督管理力度,采取高强度、大频率的监督检查,对施工现场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是否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各项措施进行检查,要严格督促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按标准施工、按规范监理,坚决制止凭经验施工、按土办法操作。要在强化现场监督检查的同时,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行为的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

(三)注重实效,完善机制。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督促施工企业完善隐患排查自查机制。严格落实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明确隐患排查整治内容和重点,指导和督促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风险评估和监控及报告等工作制度。

二、工程汇报材料的格式及范文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解决我校学生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在中心校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积极支持和密切配合下,我校各项民生工程得以顺利开展。

一、组织高度重视

民生工程是政府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提高生活水平,重点关心弱势群体,采取的一系列积极政策举措。一句话民生工程就是政府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民生工程”和“德政工程”,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现代版“为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对于此次教育民生工程活动,学校高度重视,将之作为学校重点工作来开展。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宣传活动方案,指定专人负责,统筹谋划此项活动。

二、宣传活动形式多样

1、学校在校园显著位置张贴教育民生工程标语,积极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2、利用国旗下讲话,由分管副校长向全体师生进行民生工程宣传动员,同时利用校园广播站进行民生工程政策和意义的宣传。

3、印制教育民生工程一封信,向体家长宣传民生工程的有关政策、重要意义、操作程序等等方面内容。

4、在做好面向学生、家长民生工程宣传工作同时,学校还积极在交通路口、村庄等场所举办现场宣传咨询,制作宣传标语,努力扩大学校民生工程影响。

5、学校采取主题班会或一堂课的方式,每一个班级不少于1学时,各班级利用黑板报学校设置民生工程政策宣传栏和展板等形式进行宣传。

三、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2、贯彻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费、免费使用教科书的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义务教育阶段的全体学生免除一切杂费,并完全提供免费教科书,只需交纳10元的作业本费,让学生能充分享受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一切优惠政策。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政府将民生工程摆在日常工作突出的位置,充分体现了党执为民的理念。实施好民生工程就是贯彻落实党的具体行动。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民生工程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逐项抓好落实,以更好地成民生工程实施任务。

2、进一步搞好宣传,营造更加浓厚的氛围。要在原有宣传形式的基础上,增加宣传时效,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把政策交给人民群众,让他们切实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调动群众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总之,我校在教育民生工程方面能认真执行上级的有关政策,进行了全面规范建设,在教育民生工程方面大力提升了学校服务能力,通过各项工作的开展,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与赞誉,力争把这项工作做好。我校今后将以更加完善的服务体制继续推行教育民生工程,巩固提升教育民生工程质量,发挥教育民生工程的长久效益。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2024-03-24 19:11·律法百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管理,保障工程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项目管理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符合各省级人民政府批复或授权有关部门印发的省级“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规划,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

第三条本专项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管理。本专项安排和使用遵循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程序完备、有效监管的原则,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安排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应符合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条件,完成项目审批或核准程序,年度投资规模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和中央投资可能等因素合理确定,计划执行进展情况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水利统计管理信息系统等信息平台进行调度和监管,按规定实施绩效管理。

第四条本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主要用于对工程标准偏低、水量与水质保障程度不高的已建供水工程进行改造、配套、升级、联网,以及水源保护、水质保障和适当新建部分供水工程等。

第五条本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应用于计划新开工或续建项目,原则上不得用于已完工项目。

第二章支持范围与方式

第六条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资金以地方政府为主负责落实。该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分省补助规模根据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原则、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状况等情况,统筹研究测算确定,重点对贫困地区等予以倾斜,并与各地规划任务完成情况等挂钩。

第七条该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属于补助性质,由地方在分解转发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时,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采取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直接投资等方式安排。各地方对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的地方项目负主体责任。各地应根据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和地方政府投资能力,统筹采取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合理安排地方专项债券,规范和畅通项目融资渠道,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参与工程建设运营等措施,保障工程建设资金需求。

第八条本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采取切块下达方式。

第三章投资计划申报

第九条各地区及有关项目单位要遵循“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原则,根据现行相关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要求,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前期工作深度和质量。

第十条政府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由地方按规定审批。项目审批部门可根据经批准的省级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规划和工程实际情况,合并或简化某些审批环节。各地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的具体审批程序和权限划分,由省级发展改革委商同级水行政主管等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投资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能的有关原则和要求确定。

第十一条各地区及有关单位要加强项目储备,根据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工程建设进度、工期等情况,合理确定工程年度建设任务并测算资金需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投资项目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

第十二条对于申请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在完成项目审批或核准后,由项目单位按程序向省级发展改革、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省级发展改革、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编报的有关要求,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审核报送本地区该专项工程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议计划,按要求填报投资绩效目标,并对审核结果负责。所报投资计划应符合本地区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第十三条各投资建议计划报送单位应对所报送项目和投资计划是否符合本专项支持范围、项目是否符合省级规划、是否多头重复申报或超额申报中央预算内补助投资、项目单位是否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项目是否完成审批手续,项目是否落实了除拟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之外的其他资金等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计划新开工项目前期工作条件成熟、在建项目各项建设手续完备,尽量避免执行过程中调整投资计划或投资计划下达后形成沉淀资金。

第十四条各有关单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投资计划时,应当明确项目(法人)单位及项目责任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并随投资计划申报文件一并报送。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原则上应为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或省级水利部门,待投资计划下达后再具体分解落实责任。

第四章投资计划下达与执行

第十五条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水利部对各地提出的本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议计划进行审核和综合平衡后,明确相应的任务清单,分省切块下达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

第十六条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后,各有关省级发展改革、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收到文件后20个工作日内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和下达投资计划,并对计划分解和下达资金的合规性负责。相关地方因项目情况复杂或者需要征求多个部门意见,确实难以在20个工作日完成投资计划分解下达任务的,应及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主办司局书面报告有关情况,征得主办司局书面同意后,可以延长完成时限,但延长的时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第十七条各省级发展改革、水利部门在转发、分解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时要逐一落实和明确各具体项目单位及项目责任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经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认可后填报入库;未分解落实责任的,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承担日常监管直接责任。

第十八条各地在分解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时要加强财力统筹,及时足额落实和到位地方建设资金。要按照中央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和西部连片特困地区地市级建设资金的政策,除中央预算内补助投资外,切实落实省市级建设资金,确保项目地方投资及时到位。

第十九条各地在分解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时,要按规定严格核实相关项目单位信用信息,禁止向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项目单位分解下达投资计划。

第二十条本专项中央预算内年度投资计划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的,应按照投资计划调整的有关管理规定,按程序及时调整用于可形成有效支出的项目。调入项目应符合规划和专项要求,能够即时开工建设或已经开工建设,增加安排的投资不应超过已承诺的或按所在专项安排标准计算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数。

第二十一条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按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建设管理制度,加强质量、进度、成本、安全控制,完工后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工作。

第二十二条各地区及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批准的工程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使用资金,严禁转移、侵占和挪用工程建设资金。有关设计变更应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由省级政府负总责,市县级政府抓落实。

第二十四条项目单位和项目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日常监管责任。各省级发展改革、水行政主管部门等单位要按职责全面加强项目实施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处理,于每月10日前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水利统计管理信息系统完整、准确填报项目进度数据和信息。

第二十五条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采取在线监管、督促自查、适时抽查检查等方式,对各地区和有关单位的本专项水利工程建设进度、质量、资金使用管理以及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后续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和处理意见,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对于发展改革、水利、督查、审计、监察、财政等各有关部门依据职能分工进行的监督检查,项目法人或工程管理单位和有关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文件资料。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对列入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地区,有关地方可按规定统筹整合使用本专项资金,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根据情况适时修订调整。原《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此前相关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WINDRISES MINIPROGRAM PROMOTION】尊享直接对接老板

电话+V: 159999-78052

专注于小程序推广配套流程服务方案。为企业及个人客户提供了高性价比的运营方案,解决小微企业和个体拓展客户的问题

社会保障巩固提升工程方案范文怎么写
发布人:pi3532043 发布时间:2024-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