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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不一定非要直系亲属关系,属于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是可以投保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一条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三条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是,因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
第三十四条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限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你好,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第四十条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
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第四十一条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因此,保险受益人并不是可以随便指定的。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外卖员因享受职业伤害保障而遭保险公司拒赔
法院:劳动者获得职业伤害保障待遇不能作为商业险免赔条件
外卖平台为外卖员刘某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后刘某意外溺亡,保险公司却以其父母已申请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且得到受理为由,拒绝赔付60万元保险金。
近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保险合同纠纷,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刘某父母死亡赔偿金60万元。
刘某系某外卖平台的外卖骑手,该外卖平台为其投保了一份“骑士人身意外险”。刘某每天在该外卖平台取得第一笔配送收入后,系统将自动代扣保险费2.5元。
根据案涉保险条款约定:保险责任范围包括意外伤害身故及残疾等,意外身故残疾给付项目保险金额为60万元,起保时间为骑手第一次接单时间,止保时间为次日1点30分。除另有约定外,若骑手符合《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中约定的职业伤害情形,保险公司不承担骑手伤亡的保险金给付责任。
2023年2月5日12点34分,刘某在某外卖平台上取得第一笔配送收入12.5元后,由系统自动代扣保险费2.5元。当天22点34分,刘某完成最后一笔订单的配送。23点30分左右,刘某意外溺亡。
刘某去世后,刘某父母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金60万元。但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称刘某父母已经向南京市劳动行政部门申请了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且得到受理,刘某符合《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中约定的职业伤害情形,属于保险合同特别约定的免责情形,保险公司不应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双方协商无果,刘某父母遂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刘某系溺死,应当认定系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因此,应当认定刘某的死亡构成保险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自2022年起,国家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对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的劳动者,给予必要的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其是通过社会统筹的方法,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性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必要的医疗救治以及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与商业保险并不冲突。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获得职业伤害保障待遇,作为免除保险人在意外伤害保险合同项下赔偿责任的条件,与意外伤害保险的初衷相悖,亦有违公平原则,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刘某父母死亡赔偿金60万元。保险公司不服,上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庭副庭长周家明表示,本案中,刘某投保了商业性质的“骑士人身意外险”,其性质可视为某外卖平台为其合作的骑手提供的一种“福利待遇”,属于社会保障的补充。刘某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意外死亡,其既有权申请职业伤害保障待遇,又同时有权主张意外伤害保险赔付。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死亡赔偿金限额有限,并不能全部覆盖刘某死亡所造成的损失,意外伤害保险作为补充,以弥补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不足。某保险公司已收取意外伤害保险保费,若不予赔偿,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亦不公平,故保险公司应承担保险赔偿责任。(本报记者黄洪涛)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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