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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进乡村治理需要从哪些方面着手?
1、加强农村街坊路清扫
建立完善专业清扫保洁队伍,落实村庄清洁保洁费用标准,按标准配备车辆、垃圾桶等设施,实现全部村庄专业清扫。
2、推进农村垃圾有效处理
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3、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推进厕所革命,按照村民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
4、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根据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5、提升村容村貌
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大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民族特点;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活动,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
6、加强村庄规划管理
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离,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处机制。
7、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
二、乡村治理的主要内容
法律分析:
1.加强农村街坊路清扫:建立并完善专业的清扫保洁队伍,确保村庄清洁保洁费用得到合理落实,按照标准配备必要的车辆、垃圾桶等设施,实现所有村庄的专业清扫。
2.推进农村垃圾处理: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的利用与处理,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有效处理。
3.农村厕所革命: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按照村民接受度、经济实用性、维护方便和不污染公共水体的原则,普及卫生厕所,并引导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
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不同条件,采用合适的处理模式和工艺,加强生活污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因地制宜推进治理。
5.提升村容村貌:加快道路建设,改善村内道路条件;提升农村建筑风貌,保持乡土特色;推进村庄绿化,建设绿色生态村庄。
6.村庄规划管理: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确保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整治安排,优化村庄布局,实现规划管理全覆盖。
7.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及部门、运行管理单位的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管护长效机制。
随着社会、经济、技术的快速发展,乡村治理面临许多新的挑战。在治理过程中,一些事项不容忽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法》第三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建立共建共管共享机制,整治农村水系,推广卫生厕所和垃圾分类,治理农村垃圾和污水,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建筑垃圾应这样处置,《清远市城乡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来啦
2024-12-19 19:15·南方+客户端
《清远市城乡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4年11月28日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查批准,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12月17日,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有关立法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
据通报,为解决建筑垃圾管理排放源头、运输环节、末端处理环节、职能分工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清远市于2023年1月启动了《条例》立法项目,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承担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通过地方立法,明确各方权力责任,推动建立和完善相关政策制度,以解决现实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条例》立足“小切口”“小快灵”,不分章节,聚焦需求,突出特色,力求务实管用,共设27条,明确政府、主管部门以及村(居)委会职责;建立举报制度;规范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编制工作;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明确了法律责任等。
怎施工?
对工程施工全流程作出规范指引
《条例》适用于清远市行政区域内城乡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及相关监督管理等活动。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单位和个人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固体废物。建筑垃圾中属于危险废物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怎么施工才能合法合规?企业/个人的主体责任如何落实?
在施工前,《条例》明确,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在开工前报工程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备案,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经备案的建筑垃圾处理方案主要内容。
施工期间,《条例》明确,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配备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理人员,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按照下列规定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包括分类收集、堆放建筑垃圾;及时处置建筑垃圾,不能及时处置的,落实防尘、防渗、防滑坡等措施;对工程泥浆实施泥水分离,规范排放,有条件的应当进行干化处理;硬化施工工地出入口道路,配备车辆冲洗设备,确保运输车辆净车出场等。
拆除之时,《条例》明确,拆除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配备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理人员,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按照下列规定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包括分类收集、堆放建筑垃圾;对可以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落实回收利用措施;及时清运各类垃圾,不能及时清运的,采取防尘、防渗、防滑坡等措施;拆除工程完成后及时将建筑垃圾清运完毕等。
运输环节,《条例》明确,排放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雇请经依法核准的运输单位运输。使用车辆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要求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资质、建立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台账、保持车辆整洁,防止车辆带泥污染道路等。
《条例》明确禁止擅自跨区域运输。《条例》第十六条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本市行政区域外的建筑垃圾转移至本市处置,或者擅自将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垃圾转移至市外处置。违者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建筑垃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为《条例》中单条金额最高的处罚。
何职责?
明确物业、个人等各类群体责任义务
如何加强装修垃圾管理?《条例》重点对装修垃圾的管理作出规定,分别体现在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二十三条,区别了实行物业管理和未实行物业管理的情形,对物业服务人赋予了建立台账的义务,并设定了处罚。同时,明确了产生装修垃圾的单位和个人的义务,以期通过立法建立健全装修垃圾长效管理机制,破解装修垃圾管理难题。
根据规定,产生装修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包括装饰装修前将装修时间、地点、规模等信息告知物业服务人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将装修垃圾中的有害垃圾投放至指定地点,不得将装修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暂存、收运;自行处理装修垃圾的,委托经依法核准的运输单位及时清运等。
村民和居民在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该如何处理?
《条例》明确,单位和个人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不自行处理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实行物业管理的,按照物业服务人指定的暂存设施、场所临时堆放,由物业服务人负责统一委托经依法核准的运输单位及时清运;物业服务人应当建立完善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台账,记录建筑垃圾的类别、数量、去向等信息。未实行物业管理的,按照村(居)民委员会指定的暂存设施、场所临时堆放,由村(居)民委员会负责统一委托或者自行委托经依法核准的运输单位及时清运。
建筑垃圾可以堆放到哪里?《条例》明确,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按照便民和利于保洁的原则,合理设置城乡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城乡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的设置和管理规范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建筑垃圾主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制定。新建商品房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设置建筑垃圾暂存设施、场所。
违法行为举报有奖!《条例》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造成城乡建筑垃圾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应当将城乡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举报方式向社会公布,方便公众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对实名举报并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针对相关禁止行为,《条例》明确了法律责任。如,工程施工单位未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经备案的建筑垃圾处理方案主要内容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建筑垃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物业服务人未建立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台账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建筑垃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就《条例》的落实,清远市政府、市司法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有关负责人作表态发言。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越表示,《条例》的出台恰逢其时,为城乡建筑垃圾管理提供法治保障。《条例》回应了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规范了全市城乡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有效保障居民的生活环境和身体健康,减少资源浪费,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此外,补齐了清远市城市基层治理短板,此前清远市已经出台《清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清远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清远市城乡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解决了城乡垃圾管理的遗留问题,有利于城乡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质升级。
南方+记者陈国飞
通讯员郭笑燕黄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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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国飞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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