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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怎样书写完整、规范的借条(附模板)
借条与欠条的区别在于它们代表的借贷关系和形成原因。借条特指民间借贷,而欠条则可能源于各种交易欠款。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条持有人起诉时需说明欠款事实。要撰写一份完整的借条,以下要素必不可少:
1.明确写明“借条”,避免使用“欠条”或“收条”。
2.指定借款事由,注明合法用途,排除赌博等非法活动。
3.记录借款交付日期和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保留支付证据。
4.使用“借到”而非“收到”,体现款项已交付。
5.明确借贷双方关系,避免非法放贷嫌疑。
6.包含出借人信息,如全名和身份证号,以便识别权利人。
7.清晰写明借款金额、币种,使用大写和小写,防止篡改。
8.列明借款利息,若无利息,则视为无息借款。
9.若有借款期限,需大写注明,注意时效问题。
10.写明逾期利率,不超过法定上限。
11.包括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如律师费。
12.提供准确的送达地址和借款人信息,包括签名、身份证复印件等。
13.规定保证人的责任类型,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
14.确保落款日期与实际交付日期相符,且大写。
附借条模板:
二、求一份个人和公司的借款单的模板。
一、个人借款单模板
借条;借款人xxx(身份证号xxxxx);出借人xxx(身份证号xxxxx)
因用于xxxxx于xxxx年xx月xx日向出借人xxx借款人民币(大写)xxx元,(支付方式为:现金/银行转账)。小写xxx元,利息共xx元。期限为xx月,于xxxx年xx月xx日归还本息。如不能按时归还愿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借款人: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二、公司借款单模板
个人向公司借款合同;甲方:xxx(公司名称);乙方:xxx(个人的基本信息);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xxxx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xxx元。借款利息:甲方向乙方出借的款项在借款期限内不支付利息。借款期限及还款期限:借款期限为x年,即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止。还款方式:如果前面有明确约定,则可以不要。
保证条款:(如果公司需要这方面的保证的话,不要就可以不要此条款,要的话根据个人和公司的协商进行补充。);违约条款: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写;其他:公司借款给你如果有什么服务期限或什么附加条款请注明。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xxx;xxxx年xx月xx日;乙方:xxx;xxxx年xx月xx日
扩展资料
借款单填写注意事项:
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个身份证号码;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等约定;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如数额较大也应注明借款用途,或交付款记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借条
借条、欠条、收条怎么写,模板来了!
2024-11-07 14:12·中国法院网官方账号
借条、欠条、收条是民间借贷中三种最常用的字据凭证在司法实践中该如何正确起草才能尽量避免风险?一起来了解吧
借条
“借条”,又称“借据”(或“打条子”),通常指在借用别人金钱(或财物)时所立的“字据”,由借用人(通常为借款人)向出借人单方出具,用以表明在双方之间存在一定“债权债务”关系。
借条①
为XXX之故②,今收到③XXX④(身份证号码XXX)⑤以现金/银行转账/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⑥出借的人民币50000.00元(人民币伍万元整)⑦,借期五个月⑧,月利率X%(百分之X)⑨,X年X月X日到期时借款人XXX承诺本息一并还清。如到期未还清,借款人XXX自愿按月利率X%(百分之X)⑩归还借款人XXX逾期利息。立此为据?。
借款人:XXX?(身份证号XXX),住址(具体到门牌号),联系方式:XXX?某年某月某日?
①标题表明该条据性质,既防止借条持有者在借条正文上方添加内容,也防止借条持有者将借条加以篡改。
②“为XXX之故”表明借款目的,以免发生诉讼后借款人提出该笔借款系归还在先欠款、出借人自愿赠与、赌债、分手费等进行抗辩。
③在民间借贷中,借条中常写明“今借到多少元”,用以表示所借款项已实际交付,但发生纠纷后,借款人往往提出虽出具借条,但未实际收到款项的抗辩。因此,采用“今收到XXX出借的XXX元”这种表述,可更明确地强调款项已经实际交付。
④出借人为自然人的,应注明姓名,姓名与身份证名字一致。
⑤出借人为自然人的,姓名后应附身份证号。
⑥款项的交付方式应当写明,如“现金”,如果借款通过银行转账、电子支付平台转账等方式交付,应保留相关转账凭据。
⑦借款金额应写明币种,同时书写阿拉伯数字和大写数字,以免借款金额被篡改。
⑧借款期限必须明确,以免产生争议。
⑨借款利率应明确为年利率或月利率,同时建议增加大写方式进一步注明。
⑩到期未还后的利率是否和约定借款期限内利率一致是常见的争议焦点,建议在借条中明确逾期利率。当事人约定的逾期利率一般略高于约定的借期利率。
?“立此为据”作为借条正文收尾,以免借条持有者在正文末尾添加内容。
?借款人为自然人的,应注明借款人姓名全名,并附身份证号码,借款人姓名应与身份证姓名保持一致,同时应由借款人在其名字上按捺手印。若借款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同时应对经办人的身份和代理权限加以核实。
?借款人为自然人的,建议注明借款人经常居住地及联系方式。借款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建议注明住所地。以便诉讼立案审核被告信息。
?落款日期应为所借款项实际支付的日期,并应增加大写方式进一步注明。
注意:
1.借条、欠条、收条的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
2.借条、欠条、收条书写中如有涂改的,应要求借款人等书写人在涂改处按捺手印,或要求借款人等书写人重新书写。书写完成后,为防止篡改,借款人等可拍照留存,或复印一份留存(并请出借人等签注“该借条/欠条、收条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欠条
“欠条”,是指因欠他人金钱(或财物)所立的“字据”,通常被认为是一种“结算凭证”,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单方出具,用以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未偿债务”。
欠条
X年X月X日从XXX(自然人注明身份证号码XXX)处借到人民币现金50000.00元(伍万圆整)用于购买车辆①,今现金还款30000.00元(叁万圆整),尚欠20000.00(贰万圆整)②,将在X年X月X日前一次性还清剩余欠款。如逾期未还,按月利息X%(百分之X)支付逾期利息。
欠款人:XXX(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具体到门牌号),联系电话:XXXX年X月X日
①欠条内容应写明基于何种原因产生欠款,明确欠款金额或所欠财物数量。
②如欠款是基于买卖、承揽、股权转让,还需写明合同标的物的种类、数量、金额。
③欠款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欠款人为自然人的,应在姓名处按捺手印。如果欠款事宜由他人经手,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字样;如果是代他人收欠款,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收条
“收条”,又称“收据”,是指在收到金钱(或财物)后写给对方的“字据”,由接收人向支付者(送交者)单方出具,用以确认相关金钱(或财物)“确已收到”。
收条①
今收到XX服装公司送来的白色制式短袖衬衣6箱200件(价值贰万伍仟圆整)。②
XXXX公司③X年X月X日
①实践中收条标题的写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写上“收条”或“收据”字样。另一种是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而正文从第二行顶格处接着往下写。如用“今收到”“现收到”“已收到”作标题。
②正文建议写明收到的钱款的币种和数量(要大写),物品的数量、种类、规格等情况。还要写清“送交者”。
③落款建议写明接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姓名或者名称,署明具体日期。接收人系自然人的,要签名;接收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同时应核实经办人的代理权限。如果是他人经手的,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如果是代他人收的,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条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
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编辑:张婧【WINDRISES MINIPROGRAM PROMOTION】尊享直接对接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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