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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中专会计专业主要学习内容包括基础会计知识,学生需理解会计基本概念、原则和方法,涉及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会计要素。
财务会计是核心课程,教授学生如何记录、分类、汇总并报告企业的财务信息,重点学习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关键财务报表。
成本会计着重企业成本计算与控制,教育学生区分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通过成本数据支持管理决策。
管理会计关注决策支持,涵盖预算编制、成本效益分析、绩效评估与内部控制等管理工具与技术。
税务会计课程介绍国家税法,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计算与申报,同时教授税务筹划与合规处理。
审计与内部控制课程教授独立审查财务报表以确保其真实与准确,同时关注企业内部流程设计与执行,防止错误与欺诈。
会计信息系统教育学生使用计算机软件处理会计数据,并学习系统维护与安全保障。
职业道德与法规遵守强调遵守行业规范与法律法规,如《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实习与实践环节提供实际工作机会,让理论知识得以应用,了解会计行业运作模式。
通过系统学习,职业中专会计专业学生将具备扎实的会计理论基础与实践技能,为后续工作或深造奠定坚实基础。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基础会计学
办公自动化
经济学原理
会计电算化基础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经济法概论
管理学原理
中级财务会计
经济数学基础
财政与金融
管理会计
成本会计
政治经济学
财务管理学
财务软件应用
财经写作
税务会计
社会经济统计学原理
社会保障概论
财会实训
市场营销学
会计学科目概览
会计主体分类:宏观与微观会计,企业会计、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以及企业会计下的工业、农业、商品流通等行业会计。
会计就业方向
财务工作:包括会计、出纳等职位,稳定且注重从业经验,对从业者要求不高。
审计:财务制度健全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以及会计事务所的审计工作。待遇较好,但忙季工作量大,尤其是事务所。
“今年我获得了会计专业本科学历,应该在哪里抵免继续教育呢?”“上个月我出版了会计类书籍,怎么折算今年的继续教育学分呢?”您有没有类似的问题呢?
别急,如何进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折算?往这儿看!
根据《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十二条,本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有:
(一)参加市财政局、各区财政局(以下简称主管财政部门)公布的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三)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本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
(四)参加主管财政部门组织的其他形式培训。
第十三条还规定了除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外,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还包括:
(一)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考试;
(二)参加财政部、市财政局组织并认可的会计类专业会议、会计类知识竞赛;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
(四)承担本市财政部门或市、区会计学会的会计类研究课题;
(五)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
(六)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
(七)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
(八)作为评委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会计系列高级职称、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的评审工作;
(九)参加市人社局认可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
(十)市财政局认可的其他形式。
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形式的继续教育,其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主管财政部门公布的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且通过测试考核的,根据继续教育内容折算为90学分或相应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培训所属年度;
(二)参加财政部、市财政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培训年度;
(三)参加本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且通过测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培训年度;
(四)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资产评估师考试、税务师考试等,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考试管理机构确定的考试时间为准;
(五)参加财政部、市财政局组织并认可的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参加会议结束时间所在年度为准;
(六)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学校出具的成绩单时间为准;取得学历或学位当年没有成绩单的,以学历或学位证书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七)独立承担本市财政部门或市、区会计学会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课题结题日期为准;
(八)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独立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论文发表时间为准;
(九)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
(十)参加由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上海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相关协会确认的年度为准;
(十一)作为评委参加本市会计系列高级职称、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评审工作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工作开展的所属年度;
(十二)参加市人社局认可并确认的公需科目培训,折算为相应年度的公需科目3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市人社局认可并确认的年度。
那么符合学分折算规定的小伙伴该到哪里进行抵免呢?
1打开“上海市财政局”网站,点击“专题—会计之窗—会计人员信息登记—在线申请”,进入上海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选择个人用户登录。
2登陆完成后,进入信息管理系统界面,选择“继续教育抵免申请”。
3按要求输入以下信息,点击“下一步”。
4在弹框中确认承诺书信息。
5点击左下角“增加”,添加继续教育记录。
6“继续教育在线折算申请”,选择继续教育折算信息中的“年度”、“折算类型”,并点击左下角“上传”上传证明材料,上传成功后点击“提交”即可。
符合学分折算条件的小伙伴赶紧提交申请吧!需要提醒大家:继续教育学分折算申请提交后,相关信息将上传至您的主管财政部门。如您对学分折算审核时间、审核材料等有疑惑,可直接咨询您所属的主管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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