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小程序设计开发——助力新电商新零售
电话+V:159999-78052,欢迎咨询公众号转发他人文章侵权数额是多少,[小程序设计与开发],[小程序投流与推广],[小程序后台搭建],[小程序整套源码打包],[为个体及小微企业助力],[电商新零售模式],[小程序运营推广及维护]
一、公众号未经他人允许转载他人的文章是否构成侵权
公众号未经他人允许,转载了他人的文章这个分两种情况:
一、作者没有声明不得转载。不以营利为目的,仅仅出于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的目的,且指明了作者姓名、出处的,属于法律认可的合理使用,不会构成侵权。
二、微信公众号侵权责任赔偿金额如何确定?
微信公众号侵权责任赔偿金额可以通过实际损失来进行确定,通常情况下一张图片的侵权行为要赔几百元几千元甚至是几万元不等。需要考虑到图片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还有就是图片侵权人实际侵权的数量。
一、微信公众号侵权责任赔偿金额如何确定?
微信公众号侵权责任赔偿金额可以通过实际损失来进行确定,一张图片侵权要赔偿几百元,几千元甚至是几万元几十万元不等。发生图片侵权,赔偿标准应按照以下因素顺序确定。
1、图片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图片侵权人的实际侵权数量;
图片侵权应先考虑实际损失,即图片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图片侵权人因侵权行为给权利人带来的实际损失。
2、图片侵权人的非法盈利;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无法估算的,赔偿标准还可以按照图片侵权人的非法盈利多少来估算需要赔偿的数额。
3、上述都无法确定时,由法院根据具体详情来判决。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和侵权人的非法盈利都无法估算时,法院将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分析具体的情形,最后根据实际的情形来确定赔偿的多少。
二、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标准是多少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三、被起诉侵权怎么处理
在接到法院通知之后,不要慌乱,需要明确以下几点:
第一、要弄明白是否真的侵权。这一点是应诉的重中之重,首先要弄明白对方是否真的具有独占权,有的时候,对方的独占权利由于没有按时缴纳年费等已经不受法律保护,又或者对方的该项专利存在某些问题,不符合专利申请条件等,这些都需要审查。其次是要把自己的产品与该专利进行比对,尤其要注意专利中的技术特征,如果自己的产品不符合这些特征,是可以作为未侵权辩护的理由的。
第二、如果真的是侵权了,就要积极地承担侵权责任,一般来说,需要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第三、对于被诉侵权,建议委托专业律师进行处理,毕竟专业律师对于案件中的着重点把握的更加清楚。其专业能力能提高己方胜诉的几率。
侵犯他人所拥有的微信公众号产生的权限,那么在这种情况之下的话,必然是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具体是赔偿多少钱应当是根据实际的损失程度,还有就是侵权的数量来进行不同的判断的,这一点是非常的重要的,所以是需要综合来进行考虑的,双方也可以协商解决。
侵权?公众号使用网图,或存法律风险!
2025-02-13 17:10·日照日报随着微信用户量的全覆盖和自媒体的快速发展,微信公众号已成为我们获取和分享信息的重要平台。个人或企业在制作公众号推文时,或多或少会使用到他人创作的文章、图片、视频等素材,进而增强阅读体验,提升公众号阅读量。然而,由此引发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也日益凸显……
案情简介近期,东港法院知产团队受理了一批因发公众号时“盗图”而引发的知产侵权案件。如原告北京某图片公司诉被告日照某咖啡馆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被告某咖啡馆在其发布的微信公众号中,未经原告许可,从百度网站上搜索下载使用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摄影作品,原告发现后诉至本院,要求其删除侵权文章,并赔偿其版权费和维权损失。本院经审理后依法支持了起诉请求。再如原告东莞某知识产权公司诉被告日照某旅行社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被告某旅行社在其发布的微信公众号中,未经原告许可,使用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摄影作品,原告发现后诉至本院。经本院调解,被告删除侵权文章,支付侵权赔偿金6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知产审判团队法官王捷介绍,自2023年以来,因发布微信公众号时“盗图”所引发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正呈快速攀升态势,值得引起公众注意。法官提醒上述案件是典型的侵犯著作权纠纷案件。随着自媒体的不断发展,人们在编写微信公众号、PPT时,从网上随便复制、下载、截图、转发、分享各类信息已成为常态。然而,网络上很多图片是有著作权的,擅自转载虽然能带来一时的方便,背后的法律风险却不容小看,可能需要承担删除文章、登报赔礼道歉、赔偿其版权损失、赔偿其维权开支等多种法律责任,且转载平台是否收取费用及是否盈利均不影响侵权行为的认定。在此,法官提醒大家,在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的宣传过程中,要充分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和创作成果,建议在使用图片时,首选自己创作拍摄的图片,如需要使用他人创作的图片,前应事先了解引用图片的版权权属情况,尤其是网红热图,一定要通过官方授权网站下载或者取得权利人的许可后使用,否则因宣传而惹上官司就得不偿失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等等第五十三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十四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来源:东港法院研究室【WINDRISES MINIPROGRAM PROMOTION】尊享直接对接老板
电话+V: 159999-78052
专注于小程序推广配套流程服务方案。为企业及个人客户提供了高性价比的运营方案,解决小微企业和个体拓展客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