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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庄镇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垃圾处理城乡一体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县人大第6号代表建议《关于加快垃圾处理城乡一体化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究,并就如何加快垃圾处理城乡一体化进程进行了全面部署。为加快垃圾处理城乡一体化,今年以来我县已采取如下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行机制。全市推进会后,沂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把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总抓手,以美在农家、美化田园、水域环境综合整治、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美丽村庄连片整治工作5项工作配合推动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并出台了《沂水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沂水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沂水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细则》《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暨环卫一体化工作督导检查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并在《考核办法》中加重环卫一体化工作分值,保证了环卫一体化工作深入开展。同时,我县于3月30日召开了各乡镇书记、镇长参加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暨环卫一体化工作会议,5月4日又召开了现场推进会,使各乡镇充分提高对环卫一体化工作重视程度。
二、加大投入,夯实城乡环卫一体化开展的基础设施建设。为保证我县城乡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县不断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县财政为各乡镇配置垃圾收集塑料桶1
2000个,小型钩臂车9辆,移动式密闭垃圾箱9
5个,侧装式垃圾收集车37辆,目前设备采购已经进入招标程序。二是进行生活垃圾处理厂扩容工程。目前我县生活垃圾处理厂填埋区库容已接近饱和,针对这种情况,经勘察论证后对现有填埋区进行扩容、渗滤液调节池整修,以增加填埋区库容量。三是继续建设生活垃圾中转站。今年我县计划在沂蒙风情景区姚店子区域和马站镇新建中转站2处,目前已完成选址。四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了实现生活垃圾处理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和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我县在多方论证的基础上,引进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
三、开展综合整治,打造整洁优美的乡村环境。各乡镇根据自身实际出发,按照先乡镇驻地周围村庄和主要道路两侧村庄,后其它村庄的顺序,组织了全方位、大规模的农村存量垃圾集中整治活动,主要清理了以柴堆,粪堆、垃圾堆为主的“三大堆”,彻底把重点水域(塘坝、河道、穿村干渠)及公路沿线常年积存的垃圾进行了清除,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将环卫一体化向纵深发展,在今年6月底前保证环卫一体化覆盖率达到1
00%。
四、创新模式,稳步推进长效管理机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采取“县环卫全托管”和“乡镇统一管理”两种运行模式,对全县城乡环境卫生实行全覆盖管理。一是“县环卫全托管模式”。县城管执法局环卫处与沂城街道、许家湖镇、龙家圈镇、经济开发区签订有偿托管协议,实行“一竿子到底”管理。环卫处在3个乡镇设立了环卫所,配备了专门的工作人员及专业机械、车辆,全面负责所辖镇街驻地及托管村的环卫保洁和垃圾清运,并成立了城乡环卫一体化办公室,对各环卫所的工作及保洁的质量进行监督考核。二是“乡镇统一管理模式”。纳入统一托管以外的乡镇驻地、村居,在城管执法局环卫处的指导下,由所在乡镇负责其环卫保洁和垃圾清运等工作。乡镇负责环卫保洁人员管理和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作,并将生活垃圾统一运送至乡镇生活中转站及填埋场处理;环卫处负责将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所收集压缩的垃圾以及乡镇填埋场所收集的有害垃圾转运至县垃圾处理厂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也可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模式,以承包、招标等方式交给保洁公司。这种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的模式有效提高了乡镇工作积极性,为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工作开展注入了强大活力。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在推进垃圾处理城乡一体化工作中做好以下几点:
(一)加强督导检查。为加快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进程,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对推进较慢的乡镇进行重点督导,并成立了环卫一体化工作推进组,推进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进程。
一是领导重点督导。为了进一步带动我县环卫一体化工作向纵深发展,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乡镇环卫一体化工作进行督导调研,每位县领导实地调研一个乡镇,且不少于5个以上行政村居,对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推进较慢的乡镇进行重点督导,带动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进度。
二是周调度方式。各乡镇根据每周的工作推进、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如实填写《沂水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推进情况进度表》,并于每周五下午4点前报县城管执法局环卫处。推进组通巡查、抽查等方式对上报数据进行核实。
三是不定期巡查方式。采取暗访形式进行,由推进组按照整治方案中的工作重点内容,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对整治死角、盲区和环境卫生存在问题进行拍摄,并在汇总后在新闻媒体曝光并通报到乡镇,同时抄送县领导。被曝光乡镇在3天内报送整改结果,并由电视台对乡镇主要负责人进行采访,乡镇主要负责人承诺下一步工作措施。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由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四是联系群众平台抽查方式。推进组利用县干部联系群众平台,对各乡镇(街道)上报数据进行随机抽查,抽查结果将进行名次排列,并按照《考核办法》进行赋分。
五是现场观摩方式。推进组要求要突出重点,打造一条能穿成线、连成片的典型线路,于每月1
5日前报至县城管执法局环卫处,汇总后由推进组确定召开现场观摩会议时间进行现场点评。
(二)督促基层环卫机构设置。目前沂水县各乡镇均成立了3—5人的环卫所,负责城乡环卫一体化日常工作。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积极督促还未配备专职保洁人员的村居在原则上按照400口人设1名保洁员的标准配备环卫保洁人员,逐步建立常态化保洁机制。
(三)扩大“县环卫全托管”覆盖面。目前,我局环卫处将沂城街道办事处、许家湖镇、龙家圈镇114个村、1
0条河道水渠的卫生保洁纳入了城乡环卫一体化统一管理工作。为了进一步推动城乡环卫一体化进程,沂城街道其余未纳入统一管理的村街正在进行测算,于近期纳入环卫处统一管理。
(四)配合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进程。为了确保今后我县所有生活垃圾实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推进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的进程,我们将进一步积极配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进程,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合同期内完成建设。目前该项目已开工建设,正在进行施工放线。
根据国家法规《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废物箱的间距需依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来设定。这一规范确保了废物箱的合理分布,以方便市民的同时,也兼顾了市容美观,有利于垃圾的分类收集及机械化处理。
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一般不应超过70米。在新建住宅区中,未配备垃圾管道的多层住宅一般每四幢设有一个垃圾收集点,并配备生活垃圾容器间,安置活动垃圾箱或桶。这些容器间还需设有通向污水窨井的排水沟,确保垃圾处理的顺畅。
医疗废弃物和其他特殊垃圾必须单独存放。废物箱必须为密闭式,并应有易于识别的标志,以便公众正确投放。
各类垃圾容器的容量需按照使用人口和每日垃圾排出量来计算,确保垃圾存放容器的总容纳量能够满足日常需求,避免垃圾溢出,对环境造成污染。
废物箱的设置间隔如下:在商业大街上,每隔25至50米设置一个废物箱;在交通干道上,间隔为50至80米;而在一般道路上,则为80至100米。
生活垃圾容器的摆放应遵守一定的规定,既方便居民生活,又维护市容市貌,同时便于垃圾的分类收集和机械化清除。通常情况下,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不应超过70米。新建住宅区在未设立垃圾管道的情况下,每四幢多层住宅应设置一个垃圾收集点,并建设生活垃圾容器间,配备活动垃圾箱(桶)。生活垃圾容器间内应设有通向污水窨井的排水沟。
医疗废弃物和其他特种垃圾必须单独存放,以确保安全和环境保护。垃圾容器应保持密闭,并具备易于辨认的标志。
根据《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居住区、商业文化大街、城镇道路以及其他公共活动频繁的场所,如商场、集贸市场、影剧院、体育场(馆)、车站、客运码头、大型公共绿地等,都应设置垃圾收集容器或垃圾收集容器间、公共厕所等环境卫生公共设施。
垃圾收集设施应与垃圾分类投放相适应,为未来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系统的建立留出空间。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方式应相互协调。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应对收集的垃圾类型进行明确标识,分类收集的垃圾应分类运输。
供居民使用的垃圾收集投放点的位置应固定,并应满足方便居民、不影响市容观瞻以及利于垃圾的分类收集和机械化收运作业等要求。在规划建造新住宅区时,未设垃圾收集站的多层住宅每四幢应设置一个垃圾收集点,并建造垃圾容器间,配备活动垃圾箱(桶);容器间内应设置排水和通风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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