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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的纠纷有哪些处理方式?
(一)物业管理费纠纷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
(二)将纠纷提交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来主持双方进行协商促成调解协议;
(三)向其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投诉;
(四)提请物业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二、物业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三、物业纠纷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虽然物业公司是直接服务于业主的,但是,在小区的楼盘没有全部销售出去的情况下,前期的物业服务合同都是物业公司跟开发商签订的,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应该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处理物业纠纷。
一、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的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物业与开发商的纠纷的处理方式有:
1、协商解决
《物业管理条例》中已经对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
2、由第三人调解
这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纠纷提交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来主持双方进行协商,促成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一般调解可分为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比如可以由物业公司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3、提交仲裁机关仲裁
这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双方发生纠纷后,根据我国《仲裁法》第4条的规定,依照物业管理公司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后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请有管理权的仲裁机构即物业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以解决纠纷。
4、投诉
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纠纷时,业主可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9条,向其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5、提起诉讼
业主通过以上四种方式仍无法解决纠纷时可以将纠纷诉至法院或直接向当地人们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以解决纠纷。
6、更换物业公司
如果以上方式都不能让业主满意,则业主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二、对于物业管理费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物业管理费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可以看出物业管理费属于普通的债权债务,受3年诉讼时效的约束。如前所述,业主同物业服务企业,至开始建立服务于被服务关系时起,矛盾层出不穷。而物业服务行业属于低利润行业,对每个欠费的业主拒付接近3年,均诉至法院,诉讼成本太高,也不利于行业的发展,当然法院的诉讼压力会大幅度增加,社会也会处于不安定状态。
综合上面所说的,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发生纠纷就需要及时解决,这样可以避免产生更大的纠纷。一般可以利用协商的方式处理,也可以通过调解和诉讼的方式来办理,只要自己的证据齐全,那么都是可以保障到自己的胜诉权利。
株洲网讯近几天,十多名市民陆续拨打晚报热线28829110反映:他们是天元区奥园养生城的购房业主,小区1、2、3栋昨日交房,但开发商违反购房合同规定,小区存在诸多问题,他们认为房子根本没达到交房条件,希望记者前来一看究竟,帮助业主维权。
交房现场,工作人员与业主发生冲突记者谢慧摄
交房现场
业主和保安发生肢体冲突
昨天上午10点,记者来到奥园养生城。业主办理交房手续的地点在该小区物业办公室。可在办公室门外,大量小区保安及开发商工作人员正在维持秩序,旁边站着近百名业主,情绪十分激动。
业主代表刘先生拿出文件袋中的业主意见反馈单说,他是2栋的业主,现在2栋近百名邻居已经签字摁手印,拒绝收房。“开发商和物业之所以安排人员堵在办公室门口,就是担心我们告知不知情的邻居们,影响他们办理手续,所以将我们拦在门外。”
与此同时,记者还注意到,两名泰山路派出所的民警站在保安与业主中间,正在极力劝导着。其中一名民警说,他们接到报警,担心发生安全事故,早早来到交房现场,此时的情况,着实让他们惊讶。
上午11点半,现场聚集的业主已过百人,气氛显得紧张起来,有业主和保安发生激烈争吵,现场争吵声不断。
随后,有几名业主准备在现场拉横幅,开发商工作人员出面制止,双方矛盾骤然升级,不少身穿保安制服的人员上前去拉扯横幅,与业主发生推搡,双方均有人不慎摔倒,压倒了路边的水马围挡,现场混乱不堪。
在现场,无论是开发商,还是业主,都有人员情绪激动地大声争吵,连续不断的肢体冲突,让场面近乎失控,之后派出所民警大量赶到,隔离双方人群,场面才稳定下来。
业主投诉
规划的6个车库入口,现仅剩一个
昨日,记者跟随维权代表张女士,从位于珠江北路的大门进入小区,她告诉记者,小区电梯房部分原本有6个地下停车库入口,现在仅剩珠江北路这一个,其他方向的已经全部被砌墙堵住。
根据张女士的指引,记者看到,紧邻时代驾校方向的小区外围,已经砌了围墙,围墙外还有宽二三十米的空地。她称,按照规划,空地在小区范围内,准备修建环小区道路,现在被隔离在围墙外,以后开发商肯定会用于商业建房或其他用途。靠南的外围,则正在修建幼儿园,张女士称,这里规划本来是小区的总入口,并建小区会所,如今整块地被卖出去建幼儿园,与小区已经完全隔离。根据张女士的介绍,这些地段本来都规划有停车库入口,现在只有一个入口,将来,入住的小区业主一多起来,进出势必会被堵。
一楼架空层被改成门面出售
从珠江北路入口进入小区后,右手边是一排门面。张女士告诉记者,这些地段原本规划为绿化和环小区道路,现在一半的道路被划出去用作商业用途。
紧接着,张女士带着记者来到该小区6栋,她买的房子就位于该楼栋,只见一楼有建房的痕迹,地上还堆着一些砖头和沙子。张女士说,一楼原本是架空层,业主进入后有一个大堂,结果开发商在架空层建房出售,只留一条狭窄的通道供业主到达电梯口,后来业主强行将新建的墙体敲掉。
张女士带着记者来到6栋对面的3栋,只见这里一楼有大堂,进出都较宽敞,张女士说,该栋是部分机关单位的团购房,所以比较规范。而3栋当初号称该小区的楼王,售价在电梯房中最高。
张女士说,几乎小区所有的电梯房一楼,都被开发商出售,导致原本只有32层的房子,有33层的房子出售。一楼被占用出售,导致通道变窄,也带来了安全隐患,只要一楼的门一打开,就会占用应急通道,人员逃生时,就可能撞到门上。
绿化用地变成沥青路面、水泥球场
“当时买这里的房子是想改善居住环境。”张女士说,开发商售楼时宣传小区有湖光山色,是株洲最美楼盘,“美不美?大家有目共睹。”
在小区内记者看到,到处都是沥青路面通到各楼栋的楼下,另外,还有两个水泥球场。据张女士介绍,按照原本的规划设计,这些地段都是小桥流水景观,用石板铺就的通道,有石桥,有流水,有绿化。
“开发商是怎么省钱怎么来。”张女士说,到最后,小区建设弄得像安置房一样。记者采访部分业主得知,他们对小区的绿化配套不到位意见很大,认为“太差了”。
就业主反映的上述问题,昨天中午11点多,记者找到开发商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称正忙着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回答记者的提问。
昨天下午,该小区1、2、3栋的业主代表,携带相关资料,已经将问题反映至市房产局。同时,晚报将继续关注此事。(株洲晚报记者肖衢郑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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