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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收了定金没成交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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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卖房与中介签了合同,现在因为中介原计划垫资到不了位,要求我退订金才...

既然签了合同,就该按照合同约定严格执行(先明确违约方),如果签写的是订金,那么当买卖不成立的话(卖方要求退回房产证),买方的确可以要求退回订金,毕竟你们现在是协商阶段,而不是要求追究违约责任。
情况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在对方构成违约,并且超过合同时间你才可以扣下对方的合同定金,所以合同如果写的是订金,而你又想要回房产证,那就把钱退给中介拿回房产证。
毕竟打官司要额外花钱(买卖不成立,要回订金也可能得到法院支持)法律支持不退是定金,不是订金(当然你如果觉得自己的证据够力也可以打官司)。

二、二手房没买成能不能找中介退中介费

购房者找中介公司买二手房是为了图方便,中介为买房者找卖家是图赚钱。因此,二手房的中介费问题是一个逃不开的话题。但是,如果二手房没买成的话中介费可以退还吗?看到下文就知道了。

关于二手房中介费问题

二手房中介费即通过房屋中介公司进行二手房交易时支付给中介方的服务费,一般中介费为房屋成交价格的3%—5%。房屋出售方和房屋购买方都需要向中介方支付费用。目前中介服务费没有统一规定,一般按照行业内习惯收取。

二手房没买到中介费能退吗

本文会结合具体案例为大家解答二手房如果没有购买成功的话,中介费是否能退还的问题。

案例回顾:张某联系到了一家中介公司,想购一套二手的商品房。中介公司向张某介绍几套房子,张某对其中的一套很感兴趣。张某遂和中介公司签订了居间合同,缴纳了居间费700元,后中介公司告知张某,他看上的那套房子已经被房主卖掉了,中介公司也是刚刚才知道。张某非常生气,要中介公司返还居间费用700元。中介公司说他们已经为促成这个买卖花去了很多钱,因此不同意退还全部中介费。张某可以要求返还中介费用吗?中介公司为此的花费可以要求张某支付吗?

本文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张某与中介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时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房产中介公司作为居间人,应该为购买者买房做积极的准备,中介公司以其提供的劳务换取报酬,即中介费。当中介公司没有促成买卖合同签订的时候,没有权利请求中介费。因此本案中中介公司应该返还700元的中介费,但是居间人为此支付的必要费用应该由购买者承担。

购房者拒付尾款,中介费怎么算?

湖北

对于买房的人来说

中介费常常被称为

房产价值外的另一笔“巨款”

房产买卖双方签约后

购房者拒付尾款

卖房者的中介费该付吗?

2021年2月,北京某公司名下位于汕头市某小区的数套房产,经汕头某房产中介介绍转让给市民吴先生。三方签订了《汕头市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下称合同),约定:成交价185万元;签约当日、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受理、房地产权属转移和双方缴交完税费时,吴先生分别向北京某公司支付购房定金10万元、首期房款165万元、末期房款10万元;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受理时,买卖双方各向汕头某房产中介付清中介服务费1.8万元。

合同签订当天,吴先生依约向北京某公司支付了购房定金10万元。第二天,房产中介陪同买卖双方到房产交易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吴先生也依约支付了首期房款和中介服务费,但北京某公司却拒绝支付中介服务费,双方因此闹上了法庭。

经查,当年5月份,案涉房产已经完成过户手续交付吴先生使用。因吴先生没有付还购房尾款,北京某公司将吴先生诉至汕头龙湖法院。案件审理期间,吴先生向北京某公司支付了末期房款及逾期利息10.4万元。

汕头金平法院经审理认为,当事三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各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各自履行义务。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房产中介有协助买卖双方完成整个交易过程、交付房产证回执单的义务,北京某公司亦无证据证明房产证回执单系由房产中介持有并交付给吴先生,吴先生未支付末期房款并非房产中介未履行合同约定所致,房产中介陪同双方到房产交易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时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在流程相对复杂的房产交易中,大多数人会选择通过房产中介进行交易。房产中介不仅是房产信息的提供者,也是审核资料、办理手续的协助者,可以帮助交易双方有效提高效率、减少风险。买卖双方与房产中介应在交易前将相关内容明确在居间合同中,以书面形式固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违约需承担的责任,在发生争议时才可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第一款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来源: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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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收了定金没成交怎么办
发布人:duipai3405 发布时间:202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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