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水土保持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固定工作场所;
(三)具有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
(四)水土保持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
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主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工作经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不少于2人(含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4人;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水土保持的人员不少于1人,水利工程类或其他土木工程类的人员不少于1人。
2、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主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工作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2人(含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水土保持的人员不少于1人。
(五)水土保持监测单位配备必要的水土保持监测仪器、设备。
办理水土保持资质的流程如下:
1、发布通知:中国水土保持学会一般于每年4月发布开展水平评价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了评价的目的、标准、程序等内容,开放“水平评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系统”一般开放2个月,“系统”关闭后受理截止。
2、信息报送:申请单位应在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网站“水平评价管理系统”,如实填报申请材料,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信息公开:中国水土保持学会在审核申请材料时,除了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将在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网站上公开申请单位的基本条件、技术人员、单位业绩、从业时间、信用度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材料初审:中国水土保持学会在受理截止后2个月内,对申报材料格式、基本条件、纸质和电子材料一致性等进行初审,并对信息公开中接收到的有关情况进行核实。
5、评审:中国水土保持学会咨询与评价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依据申报信息,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单位水平评价标准”进行评审。
6、公示:评审结果在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满前向中国水土保持学会书面提出,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材料。
7、公告:经公示并复核后的评审结果,由中国水土保持学会向社会公告。
淮委淮河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淮委淮河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是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直属的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从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开展水土保持监测技术、监测方法的研究,开展流域水土保持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按照《淮委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要求,根据事业发展需要,2010年淮委淮河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职位及职位要求
单位用人部门职位名称职位简介人数专业学历学位
淮委淮河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综合科财务会计从事财务数据处理与报表编制、会计核算分析等相关工作1会计学及相关专业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邮件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应聘者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我单位报名(地址详见联系方式)。
邮件报名:应聘者可登陆淮委网站(http://www.hrc.gov.cn/),下载报名表格,按要求填写后,以特快专递邮寄到我单位进行报名,或将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我单位将及时组织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并及时通知审查合格者携带有效证件、证明,于指定时间、地点办理准考证等相关事宜。
公开招聘考试要形成竞争。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原则上取消此岗位的招聘或经调整后再组织进行招聘。
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3月30日
报名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10年3月31日
(二)笔试和面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内容主要是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笔试内容主要为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笔试时间:2010年4月8日
面试时间:2010年4月9日
(三)体检和考核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5∶5加权计算出应聘者的总成绩,并根据招聘计划的2∶1比例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名单。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中如出现不合格者,则取消考核资格。
体检合格的,我单位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时间:2010年4月10日上午
考核时间:2010年4月20日前
(四)聘用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和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水利部人事劳动教育网、中国水利人才网、淮委网进行公示。公示合格后,我单位及时向拟聘用人员出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录用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并据此签订聘用合同。我单位对招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度。聘用期间的试用期和有关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1、应聘者食宿费用自理。体检费用由我单位统一支付。
2、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春平
联系电话:0552-3093653
电子邮箱:zcp@hrc.gov.cn
单位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3055号
邮编:23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