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在任何条件下,只要父母和子女有血缘关
系,就应当承担起并且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
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
人,必须对子女的一切合法权益加以监督和保
护。我国婚姻法上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具有抚
养教育的义务。若在日常生活中因为某种原因导
致离婚,如果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就应负担
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费用,负
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可以由双方合法协
议;协议不成出现分歧时,可以通过法律由人民法
院判决。这样的话,就必须同意并且依法履行法
院的一切判决,并且还不能妨碍子女在需要时向
父母的任何一方提出有可能超过协议或判决原本
数额的合理要求。当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
子女有权利向父母追索一定的抚养金额。若在迫
索抚养费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可通过有关部门进
行相对应的调解。对于父母和监护人拒绝抚养子
女,情节恶劣者且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
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
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
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
费的权利。
一个迷茫年轻人的聚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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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小孩变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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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小黑
前几天在知乎上回答了一个问题“如何看待新闻《「12岁女孩被老师强奸」续:女孩称(强奸的)数字是我随便编的向老师道歉》?”陈述了我对这件事的一些疑点和反思。
我质疑了西华县警方的执法问题:1.监护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单独录口供2.不予立案,而且在没有证据情况下直接声明造谣。还质疑了处女膜未受损可能存在猥亵的问题。
然后很快地,我受到一些网民的攻击谩骂,只好关掉评论区,改成匿名。
事情还未水落石出,所有信息都来源于个别媒体的报道,而网民们的意志却坚定不移,有排山倒海,推到一切反对言论的趋势。
其实我完全没有必要写一篇长长的回答去找骂。但是看到媒体和大批网民一边倒的态势,感觉有义务提供事情的另一种可能性。我害怕万一,我是说万一事实被埋没,我们会对无辜的人造成不可弥补的伤害。
但是正陶醉在打脸的乐趣中的网民管不了那么多,逮到一个反对者,也不去看他说了什么,直接翻到评论区,攻击他,辱骂他,消灭他。一个平时不敢挺直腰杆说话的人,在一大群“志同道合”的伙伴的掩护下,肆无忌惮地释放自己,展现惊人的破坏力。
一个人最害怕的可能不是被别人蒙蔽双眼,而是被自己的冲动蒙蔽。他们只能看到表面,而无法洞悉背后的真相。
他们只关注台上的人,演得不好,就冲他丢鸡蛋,吐唾沫,让他滚下来,却忘记了一场剧是一个团队的事情,后面还有导演、编剧、策划,演砸了大家都有责任。
于是有了“现在的孩子越来越坏了”“才12岁就这么心机,以后……”
小女孩造谣了,就当这是真的,那么12岁的乡村女孩就会用微博造谣了?背后有没有大人的参与,是她自己的主意还是大人的主意?她说:“叔叔说要为我做主”,既然有个叔叔“做主”,为什么全是指责女孩的声音?
怎么不去指责女孩的父母,他们自始至终都没出现过。各种新闻里只能看到女孩的姑姑和叔叔。留守儿童的现象在农村很普遍,但是女儿出了这么大的事都不能陪在身边,不能站出来说句话,这还是父母吗?自己欠下的监管和保护,让孩子来买单?
有人私信跟我说,不要把小孩子想得那么单纯,现在的孩子很有心机,还给我举例子说小孩多么坏。
我不反对人性本恶沦。人生来会有动物性,但正因如此,才需要有监护人和教师来引导他们向人性的方向发展。
对孩子的指责成了家长们逃避责任的借口:是孩子太坏,不是我的管教问题。孩子变坏了,多么轻松的一句话。家长管教不好没有错,媒体渲染炒作没有错,警方执法不力也没有错,把错给孩子,反正她也不会反抗。找个最好欺负的人背锅,该负责的人却躲起来。还整天叫嚷孩子变坏了,到底谁变坏了?
这是浮瓜冬蝉的第239篇推送
编辑/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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