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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写错了保险公司拒赔怎么办?医生写错病历,保险公司拒赔,并终止合同,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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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病历写错了保险公司拒赔怎么办?

处理方法:

1、可以向保监会派出机构、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总公司等机构投诉;

2、可申请仲裁和向法院起诉。

法律规定

1、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当事人对询问范围及内容有争议的,保险人负举证责任。

2、保险人以投保人违反了对投保单询问表中所列概括性条款的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概括性条款有具体内容的除外。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而未告知保险人的事实,应当是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重要事实,保险人对此应负举证责任。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五款规定的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未履行告知义务的有关事项与保险事故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保险人以投保人未尽如实告知义务为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拓展资料

投保人告知内容的认定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点:

1、告知的内容应是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重要事项,即以“决定性影响”标准来判断告知事项的范围。依照“决定性影响”标准,保险人如欲证明某一情况是重要情况,必须证明一个谨慎的保险人如果知道该情况就将拒绝签订保险合同。这一标准能合理平衡保险人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以被各国保险立法采纳。

2、原则上以书面询问所列之事项;告知义务的具体要求因为法律规定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如果采取有限告知义务原则,义务人仅仅回答保险人的询问即可;如果采取无限告知义务原则,义务人不仅要回答保险人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询问,而且要主动告知自己认为重要的事实。《保险法》采用有限告知义务原则,

3、须属义务人知悉或应知悉的事项;依据《保险法》规定,“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应以义务人所知悉或应知悉的事项为限,否则过于苛责在人寿保险司法实践中,如实告知义务的争议焦点往往在于以何标准认定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是否隐瞒自身疾病,即如何认定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明知或者应当明知所患疾病。我们认为,应以病历为标准来认定义务人是否明知所患疾病。因为医学是一门专业学科,对某种疾病的确定诊断一般只能由专业医生作出。普通人只有通过医院专业医生的诊断才能确定自己的健康状况。

二、病历写错了保险公司拒赔怎么办

病历写错了,保险公司拒赔,可以先找自己的主治医生说明情况,只要情况属实,那么主治医生一般都会愿意帮忙改成实际情况的。如果医生不愿意帮忙修改,那么也不要自己修改病历,可以找医院医务科部门协商进行处理,若是实在不行,那么就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医生写错病历,保险公司拒赔,并终止合同,怎么办?

2023-09-26 13:46·家丽Cherry今天接到一个关于“医生写错病历,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并以没有如实告知投保前的身体状况为由停止保单续保“的案例。

这个客户的情况是这样的:

2019年他在某互联网平台买了一份医疗险。2020年诊断出肺部恶性肿瘤,并接受了手术和治疗。

治疗结束后,找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正常理赔。

今年7月份去另外一家医院复查,医生问以前的疾病史,客户说“3年前手术时查出乙肝小三阳”,当时诊室里人很多,医生的助理听成了“30年前就有乙肝小三阳”,把这句话写进了病历。

7月份客户找保险公司理赔这次复查费用时,还很顺利,理赔下来了。

8月份再次复查时,医生助理把7月份复查的时候听错的“30年前就有乙肝小三阳”这句话复制粘贴到了8月份的病历里。

结果,8月份申请理赔这次复查费用的时候,保险公司以“没有如实告知投保前的身体状况为由”,拒绝了这次的理赔,并停止了保单的续保权

跟客户沟通了解到,客户2020年做肝部恶性肿瘤的时候,才首次检查出乙肝小三阳。

因为客户已经患过“恶性肿瘤“,后期需要定期复查,而且客户担心肿瘤可能会新发、复发、转移、持续,所以他更需要这份医疗险来报销后续的治疗费用

其实,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看到病历上写着“30年前就有乙肝小三阳”,然后做出“拒赔并停止了保单的续保权“的决定,是没有问题的。

因为,医疗险一般对投保前患有乙肝小三阳,都是会除外“肝脏疾病及其并发症和后遗症所引起的医疗费用“的

这是2款医疗险对乙肝小三阳的除外责任:

保险法有规定,“保险人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但这个案例还是有很大争取空间的。

遇到这种医生写错病历,导致拒赔,并停止续保的案例,怎么处理呢?

《民事诉讼法》有规定,“谁主张、谁举证“。

目前病历上写了“乙肝小三阳30余年“,只要客户提供证据证明这个论点是不成立的就可以。

根据我们的沟通,我给出了3条建议。

这3条建议的详细内容,以及跟医生沟通要注意要点和重点,以及每句话怎么说,跟他电话讲了一遍,又以文字形式发给他。

这个案例之所以比较难处理,是因为客户没有查看7月份的复查病历,再加上保险公司顺利理赔,所以没有及时觉察出病历上的书写错误。

8月份再次申请赔付,9月份给出拒赔结果时,才发现医生误写,但这离上次写病历时间比较久,已经超出了医生更正病历的时间。

作为保险经纪人,客户购买保险后,我一定会给客户发一份就医提醒。

并且告诉客户,就医前就要给我打电话,电话中会再次嘱咐就医注意事项。如果是急诊,就诊后也要第一时间给我打电话。

就诊后,我会让客户把病历拍照发给我查看,避免出现上述案例中的误写情况。如果出现误写,因为及时发现,马上去找医生,也是可以更正的。

防范于未然,把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想到并提出解决办法,是保险经纪人的职责和服务。

希望每一位购买保险的人都能遇到一位认真负责的专属保险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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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写错保险公司不给报销怎么投诉电话
发布人:banbian08 发布时间:2024-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