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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京津冀医保卡是可以通用的。
日前从天津市、河北省、北京市医保局获悉,京津冀三地异地就医手续进一步简化,4月1日起三地参保人员在区域内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即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实现“一卡通行”。
京津冀三地医保部门联合通知明确,自2023年4月1日起,京津冀三地各统筹区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京津冀区域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住院、普通门诊就医、购药等,均视同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可直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目前,北京市开通实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已实现异地参保人员住院费用、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全覆盖。180家定点零售药店开通医保异地直接结算服务,三地参保人员可持社保卡在定点药店直接结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
定点医院使用医保卡
在定点医院就医的时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直接便可由医保和医院结算该医保报销的部分,只有在结帐的时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余额或者现金支付。
住院报销的时候,有起付线(起付标准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也就是说起付线的钱需要自己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根据当地医保的规定报销,报销比例各地是不一样的,并且不同的医院和不同的项目也是不一样的,大概80%.
持医保卡去医保定点单位看病的流程如下:持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医院医保办登记、审验证卡、交住院押金、住院、对自费项目需经患者同意并签字、现金或IC卡结算起付标准和自付比例的自付部分、统筹范围内的由医院先垫支、结算出院。
京津冀医保卡能通用。
2023年4月1日起,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各统筹区参保人员,在京津冀区域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住院、普通门诊就医、购药等,均视同备案,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即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参保人员在京津冀区域内因门诊慢特病就医,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应按照参保地规定办理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及登记(备案)手续。视同备案后,参保人员区域内发生费用的医保报销待遇不变,执行参保地相关政策。
医保报销流程:
1、在医保定点医院诊疗:每个城市都会有医保定点医院,只有在医保定点医院里面诊治,才能够使用医保去报销。所以大家如果想要使用医保的话,就一定要去医保定点医院就诊,并且要办理好相关的登记手续;
2、准备好出院资料:在出院的时候就提前把出院的资料给准备好,比如说疾病诊断书,出院记录以及病案单等。一般在治疗的时候跟医生说一下,需要这些资料,医生就会帮助我们准备好,最好是拿到这些资料以后再复印一份。一份提交给医保报销处,另一份留着备用;
3、出院结算:拿着住院清单以及发票,在医院里面办理好结算手续。之后就可以携带着相关的资料去医保报销部门报销并且审核了;
4、等待费用报销到账:当把资料交接好了以后,就会收到回执单,报销的金额会在15天之内到账,大家只需要耐心等待。
综上所述,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各统筹区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京津冀区域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住院、普通门诊就医、购药等,均视同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可直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六届〕第26号
《北京市推进京津冀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规定》已由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9月27日
北京市推进京津冀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规定
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京津冀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体系,提升公共服务便民化水平,推进京津冀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京津冀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以下简称京津冀一卡通),是指在京津冀三地行政区域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会保障卡)作为载体,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实现跨省通用、一卡多用,线上线下场景融合发展。
社会保障卡包括实体社会保障卡和电子社会保障卡。
第三条京津冀一卡通服务管理遵循统一组织、协作共享、便民利民、安全高效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本市与天津市、河北省依托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机制,制定京津冀一卡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共同研究相关重大事项和配套措施,汇集民生服务事项,推进跨区域业务协同,统一应用场景,拓展应用领域和范围。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京津冀一卡通工作的领导,将京津冀一卡通纳入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落实京津冀一卡通相关工作任务。
第六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京津冀一卡通服务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教育、民政、财政、交通、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文物、园林绿化、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医疗保障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京津冀一卡通的业务应用、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第七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主动公开社会保障卡的申领条件、办理方式和时限、服务流程等信息,为个人申领社会保障卡提供便利。
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制作、应用、安全等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本市与天津市、河北省共同编制京津冀一卡通应用项目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应用项目清单应当包括应用事项、业务场景说明、应用场所、用卡形式等内容。
第九条社会保障卡依法具有在京津冀办理社会保障及其他公共服务事项的身份凭证功能,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京津冀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可以按照规定,凭社会保障卡在三地办理就业创业、劳动关系、人才人事等人力资源业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业务。
第十一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京津冀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可以持社会保障卡在三地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直接结算。
第十二条京津冀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可以持加载交通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在三地乘坐常规公共汽车、无轨电车、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
第十三条京津冀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可以凭社会保障卡,在纳入应用项目清单的图书馆、博物馆、旅游景区、公园等文化和旅游场所入馆借阅、入馆参观、入园游览。
第十四条本市与天津市、河北省共同推进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发放各类惠民惠农补贴、社会保险待遇等。
鼓励社会保障卡合作金融机构依托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功能,为持卡人提供优惠和便利服务。
第十五条本市探索开展京津冀一卡通服务管理创新。
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增加社会保障卡的业务应用功能,推进公共服务事项集成办理。在个人消费、社区服务、单位管理等场景,探索应用社会保障卡,促进社会保障卡跨领域、跨行业集成应用。
第十六条京津冀一卡通应用场所应当考虑老年人、残疾人等社会成员的需求,提供无障碍设施设备和便利服务。
第十七条国家和本市确定应当使用社会保障卡的领域,不再发放功能重复的民生服务卡(码)。国家另有发卡(码)要求的,按照规定实现融合使用,推动多卡集成、多码融合、一码通用。
第十八条用卡场景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做好应用场景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营维护和提升改造等工作。新增用卡点位时,用卡场景业务主管部门应当提前统筹考虑社会保障卡的应用。
第十九条本市与天津市、河北省共同推进京津冀一卡通和京津冀一网通办融合发展,推动电子社会保障卡二维码与政务服务码、其他行业码互通互认。
第二十条本市与天津市、河北省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全国社会保障卡服务平台,推进省级社会保障卡服务平台对接,完善社会保障卡持卡人信息及业务应用数据库;共同制定京津冀一卡通业务和技术标准,推进京津冀三地用卡业务互认、数据互通。
用卡场景业务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为京津冀一卡通应用管理提供信息系统对接和业务数据支持。
第二十一条本市与天津市、河北省共同构建京津冀一卡通安全防护体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及其他用卡场景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线上线下业务安全管理,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风险监测,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做好京津冀一卡通相关数据安全和网络安全工作;对在服务管理中获取的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等数据,应当依法采取保护措施,不得违法使用或者泄露。
第二十二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对京津冀一卡通的政策措施、应用场景和使用方式等进行宣传,引导持卡人和有关单位积极、规范使用社会保障卡,营造良好的用卡环境。
第二十三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及其他用卡场景业务主管部门应当通过京津冀一卡通线下应用场所、线上服务平台和市民服务热线等,为持卡人提供用卡咨询、服务引导和投诉受理等服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接到有关跨省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事项的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转相关省市依法办理。
第二十四条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推诿、拒绝接受使用社会保障卡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京津冀一卡通服务管理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推进京津冀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规定》解读
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强调,要促进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共享,要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2023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指出,要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努力使京津冀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
为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部署要求,推动京津冀社会保障领域创新服务管理、增进三地民生福祉,京津冀三地人大常委会共同制定了推进京津冀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规定。2024年9月27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推进京津冀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规定》。天津、河北两地法规也于近日同步通过,三地法规都是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什么是京津冀社会保障卡一卡通
法规第二条规定,京津冀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简称京津冀一卡通,是指在京津冀三地行政区域内,以社会保障卡作为载体,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实现跨省通用、一卡多用,线上线下场景融合发展。
为什么要推动京津冀社会保障卡一卡通
社保卡、公交卡、读者卡、银行卡……诸多卡(证)携带不便、使用麻烦。推动社会保障卡一卡多用、跨省通用,有利于简化办事流程,提高人民群众的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有利于推动一卡通服务管理创新,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管理效能;有利于推动京津冀三地政策协同、标准协同、服务协同,促进京津冀区域公共服务共建共享。
京津冀一卡通为什么要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
社会保障卡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公众发行的一种集成电路卡(IC卡),具有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就医结算、缴费和待遇领取等社会保障应用功能、金融应用功能及扩展应用功能。社会保障卡承载着就业、社保、医疗、养老、生育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办事需求,是国家民生服务的基础性载体。目前,京津冀区域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已达1.16亿人,基本实现“人手一卡”。由于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多、使用场合广泛、功能多样且系统相对开放,因此,可以作为一卡通的载体。
京津冀一卡通可以为三地群众带来哪些便利
根据法规第九条至第十四条,京津冀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可以凭(持)社会保障卡,按照规定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结算医疗费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文旅场所、领取各类补贴和待遇。截至5月底,京津冀三地已经实现22项人社服务事项“一卡通办”、64000家医疗机构“一卡通结”、3909条交通线路“一卡通乘”、193家旅游景区“一卡通游”、23家博物馆“一卡通览”、171家图书馆“一卡通阅”。
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为例,津冀参保人员无需备案就可以在本市定点医药机构持卡就医购药,发生的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无需垫付资金,也省去了回本地报销环节。本市参保人员也可以在天津、河北的定点医药机构持卡就医购药,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三地群众可以通过查询法规第八条规定的应用项目清单,了解哪些业务能用、怎么用,从而更加方便快捷地享受民生服务。
此外,按照法规第十五条,三地还将推动更多公共服务事项加载到社会保障卡上实现集成办理,还将在个人消费、社区服务、单位管理等领域探索应用社会保障卡。
有哪些措施来保障京津冀一卡通实现
京津冀一卡通涉及到三个省市、多个部门以及相关企业事业单位。为明确责任、形成合力,法规规定三地依托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机制,制定京津冀一卡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共同研究相关重大事项和配套措施,拓展应用领域和范围,同时明确了市人民政府、政府部门的职责分工。
老年人、残疾人等社会成员对使用社会保障卡存在特殊需求。法规要求京津冀一卡通应用场所为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无障碍设施设备和便利服务。
京津冀一卡通涉及到公共服务端、持卡人端、金融端,实现跨省通办、一卡通办,需要安全高效的系统支撑。法规规定,用卡场景业务主管部门做好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营维护和提升改造等工作;推进三地社会保障卡服务平台对接,共同制定业务和技术标准;构建京津冀一卡通安全防护体系等。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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