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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相关规定,一个主体在满足特定条件下,能够在微信平台上申请多个公众号。
2.根据微信官方信息,在监管部门的引导下,为了强化账号管理,对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组织来说,允许注册并认证两个公众号。
根据2018年11月微信发布的规定,个人最多申请一个公众号,企业最多申请两个公众号,不过企业用户如果确实需要申请多个公众号可以在注册页面发起申请,经微信官方审核并报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可以放宽公众号注册数量。
这并不是微信第一次限制微信公众号的申请数量,在2018年2月份,微信官方宣布,个人申请公众号的数量由5个减至两个,组织类主体申请公众号的数量上限由50个降至五个。
原标题:公众号未经许可使用他人图片,当心侵权!
(记者张恒通讯员吴丹丹)自媒体时代,很多单位和个人都热衷于开通微信公众号来进行宣传和推广信息。大家在发布各种信息的同时,经常会使用从网上找的各类图片、文字作品等作为素材,殊不知这种行为极可能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近日,腾冲法院就调解了这样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腾冲某幼儿园在微信公众号每日更新次日菜谱,以便家长了解孩子在学校的生活饮食。为了让内容更加丰富生动,一天,在照例发布的文章中使用了吴某享有著作权的图片。吴某发现后立即取证并向腾冲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案情清晰,争议不大,便联系双方当事人,认真听取双方诉求,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针对争议焦点,逐一进行释法说理,经多次沟通,幼儿园代理人意识到侵权行为的错误性,积极表示在后续公众号运营过程中,一定会注意防范风险,避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原告也表示被告发表文章的行为系无偿的校园公共服务,其平台未商业运营,文章也未盈利,可以酌情降低赔偿额。最终,双方在互让互谅的基础上握手言和,并达成调解协议:由该幼儿园支付原告经济损失和维权费用600元。
法官提醒
图片可以在网上免费下载并不代表可以任意使用,“不知情”“非营利”不是侵权的挡箭牌。近年来,网络自媒体蓬勃发展,自媒体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已屡见不鲜,大家在使用文字作品、图片等素材时需要进行严格的审查,选择正规网站的正版资源,避免使用网上来源不明的素材,如需使用他人图片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或许可,避免陷入侵犯他人权利的境地,最后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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