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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停车场构成要素
1.出入口
2.行车通道
3.停车位
4.绿化隔离带
5.附属设施:休息室、管理室、修车场、加油站
二、停车场出入口设置
1.出入口位置
-公用停车场:停车区距离公共建筑出入口宜在50至100米内。
-风景名胜区:考虑环境保护或用地限制,主要入口距离可放宽至150至200米。
-机动车出入口:距离城市主干道交叉口不宜小于70米。
-公共交通设施:距离地铁出入口、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小于15米;距离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使用的出入口不应小于20米。
2.出入口数量
-50辆机动车停车场:可设置1个出入口。
-50至30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应设2个出入口。
-超过30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出口和入口应分开设置。
-超过50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出入口不得少于3个。
-设置两个以上出入口时,出入口之间的净距须大于10米。
-超过30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分开设置的出、入口之间的距离应大于20米。
三、出入口宽度
-停车场出入口不应少于两个,其净距宜大于10米;条件困难或停车容量小于50个时,可设一个出入口,但其进出通道的宽度宜采用9至10米。
四、通道及转弯半径
-行车通道可分为单车道和双车道。
-一侧通道一侧停车
-中间通道两侧停车
-两侧通道中间停车
-环形通道四周停车
-停车场通道转弯半径应符合规定。
五、通道坡度
-与广场连接的道路纵坡度以0.5%至2%为宜。
-困难条件下,最大纵坡度不应大于7%,积雪及严寒地区不应大于6%。
-出入口应设置纵坡缓坡段,坡度不大于2%。
法律分析:在机动车停车场设计中,当车位数量超过50个时,至少应设置2个出入口;当车位数量超过500个时,至少应设置3个出入口。此外,出入口之间的最小净距应不少于10米,且每个出入口的宽度不应小于7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1029—2022代替GA1029-2017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
Specificationsforlayoutofdrivingtestfieldsandinstallationofrelevantfacilities(以正式出版稿为准)
2022–04–01实施
2022–03–29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设计2
5 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场地及设施2
6 科目二考试场地及设施4
7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场地及设施20
8 考试车辆22
附录A(资料性) 场地期望考试人数计算方法25
附录B(资料性)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路线模型测绘及记录示例27
参考文献3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GA1029《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与GA1026《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1027《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1028《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1030《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和考试系统使用验收规范》和GA/T1458《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监督检查规范》共同构成支撑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的系列标准。
本文件代替GA1029—2017《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与GA1029—2017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内容变化如下:
增加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设施”的术语和定义(见3.1);
更改了“场地运行车辆容量”、“场地小时期望考试人数”的术语和定义(见3.2、3.3,2017年版的3.1、3.2);
删除了“主路”、“次路”、“支路”、“摩托车路”的术语和定义(见2017年版的3.3、3.4、3.5、3.6);
更改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设计要求(见第4章,2017年版的4.1.1、4.1.3、4.1.4、4.1.7、4.2)
更改了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场地设置要求(见5.1,2017年版的4.4、5.1.1、5.1.2、5.1.5、5.1.6、5.2.1、5.3);
增加了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场地的设施组成要求(见5.2.1);
更改了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场地的网络设施要求(见5.2.3,2017年版的4.3.3、4.3.4、4.3.5、5.1.3);
更改了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场地的信息公告设施要求(见5.2.4,2017年版的4.3.7、4.4.2);
更改了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场地的考台计算机要求(见5.2.5,2017年版的5.1.7、5.2.2);
增加了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场地的应用服务器要求(见5.2.6);
增加了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场地的管理计算机要求(见5.2.7);
更改了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场地的防作弊设施要求(见5.2.8,2017年版的5.1.4);
更改了科目二考试场地设置要求(见6.1,2017年版的4.1.2、4.1.3、4.1.5、4.4、6.1、6.4.1.1、6.4.1.5);
增加了科目二考试场地的设施组成要求(见6.2.1);
更改了科目二考试场地的信息公告设施要求(见6.2.4,2017年版的4.3.7、4.4.2);
更改了科目二考试场地的考试区设施要求(见6.2.7,2017年版的4.1.6、6.1.5、6.2、6.3、6.4.1.3、6.1.4.4、6.5);
更改了科目二考试项目图形尺寸偏差(见表3~表16,2017年版的6.4.1.2);
更改了小型汽车倒车入库项目尺寸要求(见表3,2017年版的图2);
更改了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桩考项目尺寸要求(见表4,2017年版的图3);
增加了轻型牵引挂车的桩考项目图形和尺寸要求(见6.3.2.3);
更改了三轮汽车、摩托车的桩考项目尺寸要求(见表7,2017年版的图5);
更改了摩托车的桩考项目尺寸要求(见表8,2017年版的图6);
更改了大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侧方停车项目尺寸要求(见表9,2017年版的图8);
增加了轻型牵引挂车曲线行驶项目图形和尺寸要求(见表11);
更改了大型货车、小型汽车直角转弯项目尺寸要求(见表12,2017年版的图11);
增加了轻型牵引挂车直角转弯项目尺寸要求(见表12);
增加了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通过单边桥项目图形和尺寸要求(见6.3.7.2);
更改了大型客车、大型货车通过限宽门项目尺寸要求(见表15,2017年版的图12);
删除了通过连续障碍项目图形和尺寸要求(见2017年版的6.4.10);
删除了起伏路行驶项目图形和尺寸要求(见2017年版的6.4.11);
更改了大型客车、大型货车窄路掉头项目尺寸要求(见表16,2017年版的图15);
更改了模拟高速公路设置要求(见6.3.12,2017年版的6.4.15);
更改了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场地组成要求(见7.1.1,2017年版的4.4.1);
更改了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场地考试路段要求(见7.1.3,2017年版的第7章);
更改了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场地设施要求(见7.2,2017年版的4.3.1、4.3.3、4.3.4、4.3.5、4.3.7、4.4.2);
更改了车辆类型要求(见8.1,2017年版的8.1);
增加了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等准驾车型考试车辆的操作要求(见8.2.3);
增加了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车辆的副制动要求(见8.2.5);
增加了用于上肢残疾申请人考试时车辆的改装要求(见8.2.6);
增加了轻型牵引挂车的考试车辆要求(见8.2.7);
增加了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等准驾车型考试车辆驻车制动不应使用电子控制装置,不应具备坡道辅助、一键启动等装置或功能(见8.2.9);
增加了考试车辆使用年限要求(见8.2.11);
更改了场地期望考试人数计算方法的资料性附录(见附录A,2017年版的附录A);
增加了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路线模型测绘及记录示例的资料性附录(见附录B)。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76)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辽宁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胡新维、潘汉中、邹永良、秦东炜、张军、黄建、耿威、张捷、何磊、王欣、于学斌、籍东辉、王槊。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9年首次发布为GA/T845-2009《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
——2012年第一次修订时,标准编号调整为GA1029-2012;
——GA1029-2017;——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的场地设计、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场地及设施、科目二考试场地及设施、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场地及设施和考试车辆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的建设和改造。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768.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5768.3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162道路工程制图标准
GB50311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4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1038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GA1026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
GA/T1028.3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第3部分: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
GA/T1028.4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第4部分: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
CJJ37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CJJ45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JTGD80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
JTGD81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设施relevantfacilityfordrivingtestfield
用于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的设施。
场地运行车辆容量expectednumberofvehiclestobeaccommodated
考试场地能够同时顺畅运行的最多考试车辆数量。
场地小时期望考试人数expectednumberofpersonsexaminedperhour
考试场地设计期望每小时能够完成考试的应考人员数。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设计
设计原则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以下简称“场地”)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初步设计
场地初步设计应包括技术方案、设计图纸、项目功能指标计算、主要设备材料清单和工程概算等四项内容。其中:
施工图设计
设计单位应根据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等开展施工图设计;场地考试科目设施设计工程制图应符合GB50162的规定,其他项目设计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制图标准要求。项目竣工后,设计单位应根据施工图设计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等进行竣工图绘制。
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场地及设施
场地设置要求
场地组成
场地应设置候考区、考试区、控制区、机房等功能性场所,配套设置公共卫生设施、公共服务区、停车区等服务性场所,并设置资料室、办公室等。
候考区
候考区应配备以下设备、设施:
考试区
考试区应符合以下要求:
控制区
控制区应符合以下要求:
机房
机房应符合以下要求:
用于考试的应用服务器、考试过程音视频监控记录存储设备应设置在机房内。
场地设施要求
场地设施组成
场地应设置供电设施、网络设施、信息公告设施、考台计算机、应用服务器、管理计算机、防作弊设施、消防安全设施等。
供电设施
主供电端应安装过载、漏电、短路等保护装置和防雷装置,应配备不间断备用电源保证停电后计算机考台、网络交换机、音视频监控等设备正常工作至正在进行考试的考生完成考试。
网络设施
考试网络
考试网络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监控网络
监控网络设施应满足图像等监控信息的传输和存储要求,能实时查看或调取视频监控设备的监控画面;防雷设计应符合GB50343要求。
信息公告设施
场地应设置以下信息公告设施:
考台计算机
考台计算机应符合以下要求:
应用服务器
应用服务器应设置在机房内,并符合以下要求:
管理计算机
用于管理应用服务器的管理计算机应设置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防作弊设施
场地应配备考试区入口通讯设备检测、考试区信号屏蔽和干扰、无线传输数据扫描等一种或多种的防作弊设施。
消防安全设施
消防安全设计应符合GB50016规定,配备消防设备。
科目二考试场地及设施
场地设置要求
场地组成
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型牵引挂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场地应设置候考区、考试区、控制中心、机房等功能性场所,配套设置公共卫生设施、公共服务区、停车区等服务性场所;其他准驾车型的场地设置应符合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
候考区
候考区应符合5.1.2要求。
考试区
考试区平面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控制中心
控制中心应配备以下设备:
机房
场地放置安装考试系统参数设置软件应用服务器、考试过程音视频监控记录存储设备的机房应符合5.1.5.1要求。
场地设施要求
场地设施组成
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型牵引挂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场地应设置供电设施、网络设施、信息公告设施、场地照明设施、防雷设施、考试区设施等,其他准驾车型的场地设施应符合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
供电设施
供电设施应满足以下要求:
网络设施
网络设施应满足以下要求:
信息公告设施
场地应设置以下信息公告设施:
场地照明设施
照明设施应按场地使用需求设置。设置时,道路照明应按CJJ45中Ⅲ级执行,其他场所照明应按GB50034有关条款执行;每盏高杆灯处应设置独立的接地装置,穿线用的金属保护管应与该装置连接。
防雷设施
防雷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考试区设施
考试项目图形线
除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的桩杆线、模拟项目的标线外,其余考试项目图形线宽度应为150mm±5mm,颜色应为白色或黄色,项目内同一标线颜色应一致。
考试项目桩杆或标杆
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通过限宽门项目桩杆或标杆应符合以下要求:
考试项目标志
项目名称标志样式、规格尺寸应按照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项目名称简称应符合表1规定。
考试项目简称
考试项目监控
考试项目视频监控应符合以下要求:
考试区全景监控
考试区全景视频监控应符合以下要求:
考试区道路
考试区道路应符合以下要求:
标引序号说明:
h1——净空高度;
h2——路缘石高度;
h3——路侧净空高度;
b1——建筑限界顶角宽度;
b2——行车道宽度;
b3——路缘带宽度;
b4——侧向净空宽度。
道路限界尺寸
交通工程设施
考试区场地交通工程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考试项目设置
倒车入库
倒车入库项目图形应按图2设置,项目尺寸应符合表3规定,车道控制线外侧净空取值应大于或等于1.0m。
标引序号说明:
l——库长;
b1——库宽;
b2——车道宽;
d——库位与控制线的距离。
倒车入库项目尺寸
桩考
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
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桩考项目图形及设施应按图3设置,项目尺寸应符合表4规定。
标引序号说明:
l——库长;
b1——库宽;
b2——车道宽;
d——库位与起点线或停止线的距离;
○——桩杆。
图3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桩考项目图形及设施
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桩考项目尺寸
重型牵引挂车
重型牵引挂车桩考项目图形及设施应按图4设置,项目尺寸应符合表5规定。
标引序号说明:
l——库长;
b1——库宽;
b2——车道宽;
d——库位间距;
○——桩杆。
图4重型牵引挂车桩考项目图形及设施
重型牵引挂车桩考项目尺寸
轻型牵引挂车
轻型牵引挂车桩考项目图形及设施应按图5设置,项目尺寸应符合表6规定。
标引序号说明:
l——库长;
b1——库宽;
b2——车道宽;
d——库位与起点线或停止线的距离;
○——桩杆。
图5轻型牵引挂车项目图形及设施
轻型牵引挂车桩考项目尺寸
三轮汽车
三轮汽车桩考项目图形及设施应按图6设置,项目尺寸应符合表7规定。
标引序号说明:
d1——道路边缘实线起点与控制线和第一个桩杆距离以及道路边缘实线终点与最后一个桩杆的距离;
d2——桩杆间距;
d3——桩杆与两侧道路边缘实线距离;
○——桩杆。
图6三轮汽车桩考项目图形及设施
三轮汽车桩考项目尺寸
摩托车
摩托车桩考项目图形及设施应按图7设置,项目尺寸应符合表8规定。
标引序号说明:
d1——控制线与第一个桩杆距离;
d2——桩杆间距;
d3——桩杆与两侧道路边缘实线距离;
d4——项目截止线与最后一个桩杆距离;
○——桩杆。
图7摩托车桩考项目图形及设施
摩托车桩考项目尺寸
侧方停车
侧方停车项目图形应按图8设置,项目尺寸应符合表9规定。
标引序号说明:
l1——库长;
l2——库前道路边缘线长;
l3——库后道路边缘线长;
b1——库宽;
b2——车道宽。
侧方停车项目尺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