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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租股东的房产怎样缴房产税,股东将房产“免费提供”给自己公司使用,股东和公司不需纳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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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租股东的房产怎样缴房产税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缴纳房产税”。企业无偿借用他人的房产作为办公场所可视同自用房产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2,根据以上税法规定,免费借用别的单位的办公场所,按照个人房产作经营自用需要征收房产税,按房产余值计算房产税。无偿借用他人房产,应按该部分房产原值扣除25%后的余值(外资企业或外籍个人按房产净值)的1.2%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以该房产的占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地段土地等级税额计算缴纳。单位无偿借用他人房产,房产税视同自有房产申报缴交,应由房产所有人自行申报缴纳或由使用人代为报缴。公司向他人承租或借用的办公场所应进行税源登记。对用于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

3,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15号)第四条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第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各方,应按其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法人、股东的房子无偿提供给公司使用在税务上会有什么问题吗_百度知...

法人、股东将个人的房子无偿让公司使用是可以的;但是,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即等价有偿的原则,因此,地税部门会依据征管法及细则和房产税条例,按租金方式或房屋原值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扩展资料

一、继承房产的交税

1、契税:如果是法定继承,则无需缴纳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继承的,要全额缴纳契税(3%)。

2、印花税:个人继承房屋过程中所立书据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计算缴纳印花税,税率万分之5;个人取得房地产权证按5元/件缴纳印花税。

(房屋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参照同期房屋的市场价格核定。)

如果日后要出售,直系亲属之间继承房屋,如果满五年并且是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不满足前述条件,按照差额征收个人所得税。(交易额与购房原值的差额*20%)。另外如果不足5年出售还需要交纳营业税(5.65%)。

*满五年的计算起点是父母购买房屋的时间。

其他还可能产生公证费。

(一)准备好以下几样

1、申请书

2、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3、原房地产产权证

4、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5、继承证明文件及公证书

(二)步骤基本上: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3、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法定继承人再带着本人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证明即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继承税费

股东将房产“免费提供”给自己公司使用,股东和公司不需纳税吗?

2019-11-08 15:22·老丁老老师

创业初期,开办公司不仅需要资金,需要办公人员,还需要一定面积的经营场所,大部分创业者为了节约经营成本,往往会将自己名下的房产免费提供给公司使用。股东将个人财产免费提供给公司使用,股东本人和公司如何纳税呢?我们以如下案例说明:

一、案例背景

位于河南一地级市的老丁准备开办一家代理记帐公司,成立初期,老丁决定将自己名下的房产“免费提供”给公司作为办公经营场所。那么,这个“免费提供”房产使用的行为,涉及哪些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呢?又将导致老丁本人和公司如何纳税呢?

二、涉税政策和纳税分析

(一)个人所得税

1、涉税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转让财产、提供财产使用权等业务往来,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作价或者收取、支付费用,税务机关可以调整其应纳税额。

2、纳税分析。

股东:老丁将自己的房产无偿提供给公司使用,税务机关可以按照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的相同或者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调整其应纳税所得额。即,税务机关可以要求老丁以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按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公司:无。

(二)增值税

1、涉税政策。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2)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2、纳税分析。

股东:因为老丁是自然人,既不属于单位也不属于个体工商户,他将自己购买的房产“无偿提供”给公司使用,不属于政策中所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因此,老丁将自己购买的房产“无偿提供”给公司使用,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公司:无。

(三)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去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予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由于老丁是将房产免费提供给公司使用,房地产权属没有发生转移,因此,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四)房产税

1、涉税政策。

《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五条规定,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2、纳税分析

股东:老丁无偿将房产提供给公司使用,不符合上述免税规定。

公司:公司应按购房原值扣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代缴纳房产税。

(五)契税

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由于老丁是将房产免费提供给公司使用,房地产权属没有发生转移,因此,不需要缴纳契税。

(六)印花税

1、涉税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转让财产、提供财产使用权等业务往来,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作价或者收取、支付费用,税务机关可以调整其应纳税额。

2、纳税分析

老丁将自己的房产无偿提供给公司使用,税务机关可以按照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的相同或者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调整其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说,税务机关可以要求老丁以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按财产租赁缴纳印花税。

(1)如果老丁提供给公司使用的房产为住房,那么根据规定,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2)如果老丁提供给公司使用的房产为非住房,应按财产租赁缴纳印花税,按租赁金额1%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七)城镇土地使用税

1、涉税政策。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地字(1988)15号)规定,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土地使用税的征免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第(四)项规定定,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转让财产、提供财产使用权等业务往来,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作价或者收取、支付费用,税务机关可以调整其应纳税额。

2、纳税分析

(1)如果老丁出租的是住房,不区分用途,根据相关规定均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如果老丁出租的是非住房,那么应根据土地使用证面积或占用面积,由公司以房产所在地土地使用税标准进行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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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房子租给自己公司怎么交税
发布人:15537624084 发布时间:2025-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