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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空调维修谁出钱,安装工人为客户安装空调过程中受伤,应由谁负责?

一、中央空调维修谁出钱

中央空调维修通常由以下几方面共同承担费用:

1.物业管理方:如果中央空调系统属于公共设施,由物业管理方负责维修和维护费用。物业管理方通常会在物业费用中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或设立专项维修基金,用于维护共用设施的正常运行。

2.业主或租户:如果中央空调系统属于私人财产,由业主或租户负责维修和维护费用。在租赁合同或业主共管公约中通常会有相关条款,明确了维修责任和费用分担方式。

3.中央空调供应商或安装公司:如果中央空调系统出现质量问题或设备故障,由供应商或安装公司负责维修费用。在购买或安装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定的质保期,供应商或安装公司在此期间内负责免费维修。

二、空调安装工程合同

空调安装工程合同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为大家收集的空调安装工程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

二、产品的安装、调试

1、乙方负责分管式空调设备的安装、调试。

甲乙双方商定:

(1)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乙方派出工程技术及施工人员到达工地现场开始安装施工;

(2)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完成前期隐蔽工程施工并验收;

(3)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完成设备安装及系统的调试运转;全部分管式空调工程完工及验收,与装修竣工时一同进行。所需材料均按双方约定时间进场到位。

2、安装质量标准按国家规范及行业要求,以及甲方和厂家提供的工程安装设计说明。乙方负责日常运行操作程序说明及故障咨询。产品安装方案以乙方提出并经甲方同意的设计图、选型方案为准;需更改设计方案的,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应及时将设备、材料送至工地施工现场,以免延误工期。

(2)派人到施工工地现场与建设方及其它各施工工种进行协调;以及施工图纸的更改和签证。

(3)按照协议及时拨付工程款;如未按协议拨付工款,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手段进行追款,所造成的任何后果由甲方负责。

(4)空调主机基础由甲方根据施工图进行制作,费用由甲方负责。

(5)受到乙方的验收通知,甲方要及时组织验收。

2、乙方责任

(1)严格遵守建设方的管理规定,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不酒后作业。

(2)严格按照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进行施工。

(3)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平面图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如有更改,甲方必须提前通知乙方,由于施工图或甲方原因所进行的更改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根据甲方的更改通知及费用签证单进行施工。

四、验收

1、乙方于工程竣工当天通知甲方验收。

2、甲方在接到验收通知三天内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认定工程质量和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代表在工程验收单(表)上签字盖章。

五、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元。

2、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30%,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工程预付款;进场10天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款的30%,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工程进度款;室内隐蔽工程完工后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工程总款的20%,人民币_______元,剩余工程总款的20%,人民币_______元,验收完毕后甲方一次性付清。

六、工程保修期

工程系统由乙方免费保修_______年;所有设备保修由甲方负责,材料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履行出现重大瑕疵,责任方都要向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2、若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且责任方应承担对方为履行合同支付的准备金。

八、其它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进行解决,解决不成,均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

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

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_____

大型空调设备安装后调试费用由谁支付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安装工人为客户安装空调过程中受伤,应由谁负责?

夏都西宁

2024-07-05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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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21年7月,天气炎热,林某到某商场购买空调一台,林某付钱后,商场承诺会安排专人上门安装。两天后,一名自称某安装公司的空调安装工闵某到林某家安装空调,并向林某出示了证件。在空调安装过程中,安全绳松动脱落,导致闵某坠楼受重伤。闵某受伤后住院治疗,出院后,因与安装公司、李某等就赔偿事宜达不成一致意见,闵某于2022年11月将商场、安装公司和林某一同告上了法院,要求三方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16万元。另查明,商场与安装公司签订服务外包协议,将所有空调安装业务外包给安装公司。闵某曾经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以超过仲裁期限为由驳回其仲裁申请。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要确定本案责任承担主体,首先需要厘清各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一、关于商场和安装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七百七十二条规定,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以上规定,承揽关系是由定作人提供定作物,由承揽人进行劳动再加工后交付劳动成果,定作人支付加工费的法律关系。其主要特征是承揽人人身、工作具有独立性,加工费并非局限于劳务报酬,具有经营盈利性质。本案中,商场与安装公司之间就空调安装业务签订了服务外包协议,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应该定性为承揽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安装公司系有资质的公司,即商场在承揽法律关系中对选任方面没有过错,因此不承担赔偿责任。二、林某与闵某之间的法律关系林某作为空调的购买者,空调安装系商场履行买卖合同的附随义务,且在安装过程中林某对闵某并没有进行指示或者帮助,即林某没有过错也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院驳回了闵某要求林某赔偿的诉求。三、关于安装公司与闵某之间的法律关系问题。法院认为,雇佣关系是指雇员在一定期限内接受雇主的指挥、安排、管理,付出劳务获取劳动报酬。其主要特征是劳动者具有人身依附性,工作不具有独立性,以劳务报酬作为其收入。根据以上规定,结合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原告闵某与安装公司之间应系雇佣关系。基于此,闵某应当向安装公司申请工伤赔偿,但是鉴于闵某的工伤申请因超过仲裁期限被驳回,法院最终认为,原告闵某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的劳务关系寻求救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中,闵某系被告安装公司职工,在从事安装工作中受伤,安装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闵某作为有高空作业资质的个体,安装过程中操作不当,导致安全绳松动脱落,自身也有过错,应当对自己的损失承担部分责任,综合本案的案情,法院最终认定安装公司对闵某的损失承担80%的赔偿责任,剩余20%由原告闵某自行承担。



法官说法



在审判实践中,人们很容易混淆劳务合同和承揽合同的区别,但是两种合同对应的法律责任完全不同。

先说劳务合同,这是双方约定一方给另一方提供劳务。在劳务期间,提供劳务的一方,根据指示完成工作;接受劳务的一方不仅要支付工资,而且还要保障人身安全。提供劳务的一方如果出现人身损害,只要是因劳务造成的,就会构成工伤事故责任,雇主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在承揽合同里,一方是定作人,另一方是承揽人。承揽合同中定作人购买的是劳动成果,对劳动过程及承揽人的安全并不负责,由承揽人自负其责。承揽合同说白了,就是你只要按照约定交付工作成果就行了,至于你用什么方法去做,雇什么人去做,都和我没有关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二条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来源:青海普法
发布人:15177497067 发布时间:2024-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