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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坚持写“盗窃日记”,警方:第一次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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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 15:27·红星新闻

“31号休息了,1号多搞点。”

“不嫖娼、不洗脚、不采耳,

要管住自己,学费要凑齐。”

这些话语均来自一本“盗窃日记”

近日,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公安局城中派出所民警成功破获一起系列盗窃案,嫌疑人马某某落网,民警从其住处搜出了几个日记本。

据办案民警介绍,这些日记本上写满了文字,全部都是犯罪记录,日期、地点、偷窃了什么物品、获得多少钱等写得非常清楚,而且还写了一些盗窃注意事项,比如说“XX巷不好剪线”“要特别注意监控”等。从“盗窃日记”里不难看出,小偷的“工作”并不是一帆风顺,因为每个月总会有那么几天在休息。

经审讯得知,马某某曾因盗窃被华容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他曾进厂打过工,后来觉得厂里效益不好,上班太辛苦,便重操旧业。

目前,马某某因涉嫌盗窃被华容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来源:岳阳日报、政法频道

发布人:13560384185 发布时间:2024-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