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同点
1.都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无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还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都是以股东公司的投资额为限。
3.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是分离的,股东将财产投资公司后,该财产即构成公司的财产,股东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这部分财产。同时,公司的财产与股东没有投资到公司的其他财产是没有关系的,即使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股东也只以其对公司的投资额承担责任,不再承担其他的责任。
4.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对外也是只承担有限的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就是公司的全部资产,除此之外,公司不再承担其他的财产责任。
5.公司组织均为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总经理。
6.公司均有名称和章程。
二、不同点详见下图:
有相关媒体报道,于正诉毒舌电影侵权案获得了胜利。上诉人也就是原审的被告即广州有好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诉结果被驳回,裁判结果为维持原判,法院判决该有限公司要赔偿于正3000元,并在相关的公共平台网络上向于正赔礼道歉。
一、于正一审上诉毒蛇电影侵权根据相关媒体报道,在法院一审的过程中,上诉人也就是于正认为相关的涉案文章以侮辱、诽谤等第3种方式侵害了他的个人权利。一审判决过后,判决认为该公司的确通过诽谤以及歪曲事实这些手段对于正在公共平台上做出了贬低的负面评价,侵犯了于正的名誉权。而于正在一审过程中也要求该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加上精神抚慰金共35万元。
二、于正诉毒舌电影侵权案获胜被告人也就是广州有好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认为认为于正的说辞有误,他在二审中辩称相关文章并没有使用侮辱词语,平台上的文章只是正当的文学评论,只是一种正面的批判和提出一些合理的建议。该公司还称并没有对于正实施名誉权的侵权行为也并没有侵害于正的肖像权,所以向法院提出应予改判的诉讼。但是法院在经过仔细调查取证之后,认为该公司使用的“老狐狸”及“抄袭教主“等等词汇明显具有侮辱性,因此判决结果为维持原判。该公司应向于正赔偿3000元的经济损失,并应在相应公共平台上发表道歉声明。
三、遵纪守法,构建和谐社会人们现在所处的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人们的一言一行都会受到法律的制约。无论是在现实生活中或是在网络上都应该谨慎言行,遵纪守法,要维护好自己的权利,同时又不能损害他人的权益,共同构建一个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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