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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买房中介费谁承担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相关规定,买房中介费由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或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统一不超过2%,也有少数比较复杂的房子中介费,经交易双方协商同意,可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10%。
一、买房中介费谁承担,是怎么规定的?
中介费是指在进行买房、租房等行为时,客户需要向中介公司支付的一笔费用,原则上来说,房屋买卖双方都需要向中介支付费用,一般情况下这笔费用是跟房屋交易的总额有直接关系的。而在实际交易时,买卖双方可协商各自支付的比例,或者以买卖合同里约定的支付方式为准,在我们身边大多数的房产交易中,都是有买房直接支付这笔费用的。
二、通过中介买房要注意什么?
1、别急着付定金
有过购买二手房经验的朋友都知道,二手房的房源有限,选二手房需要的时间可比选新房要多很多。有的朋友觉得遇到符合自己心仪的二手房不容易,匆匆看了几套房子这时候就准备交定金。在大多数情况下,定金是不退的,除非房产中介刻意隐藏真实信息,造成违约。所以大家在选房的时候千万不要轻易就交了定金。
2、亲自考察业主信息
虽然通过中介公司买房,中介方面都会先对业主的相关信息进行考虑,但购房者千万不可掉以轻心,买房子不是小事,如果你随便对待了,那么就要小心付出去的钱打了水漂。买房子的是你,付钱的也是你,因此不管中介公司怎么给你保证房子产权和房主没有问题,也不要放弃自己去考察房主的信息。
3、细看合同条款
房屋买卖合同一旦签订,对买卖双方都是有约束力的,所以大家在签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看合同中的内容。尤其是一些涉及费用分担、缴(收)房款及房屋交付使用日期、违约责任等方面条款。另外跟房屋交易有关的凭证一定要保存好,一旦发生任何消费争议,就可以依靠这些凭证维护自己的权益。
4、注意资金安全
大多数选择通过中介公司买房子的朋友,对中介公司肯定都是比较信任的,但这种信任要把握好度,特别是涉及到资金交易的,千万不要把房款直接交给中介公司。如果买卖双方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资金是通过中介来收付的,正巧这些中介公司不那么可靠,一旦门店关门倒闭,购房者想要拿回房款几乎不太可能。
因此,如果需要买房,可以先去中意房子的小区的物业咨询卖房消息,看是否能直接联系上房主,如果可以的话,不通过中介这笔费用就是不存在。卖方把房子委托给中介也是想快点把房子卖出去,很多卖方还是很乐意买方直接联系自己的,这样买方可以省中介费,卖方也可以省中介费,何乐不为呢。如果房源确实全部都在中介手中,那就只能跟中介协商了,有些中介费也是可以协商的。
二、买房中介费应该谁付?
近日,某地出台了新的举措,规定购房中介费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1.5%,这项措施引起了大家的关注,也引起了相关的讨论。……这项措施对购房者有利还是有弊,关于这个问题需要进行全面分析。具体来说包括由卖方承担一部分中介费可以减轻购房者的负担、收取适量的中介费有利于中介行业的规范发展,以及中介费收取数额应该合理适度才能维护各方利益这三个方面。
1,由卖方承担一部分中介费可以减轻购房者的负担。
中介费在买房过程中是一项数额不大,但是对于购房者来说不可忽视的一笔支出。如果由购房者单独承担中介费,对他们来说是一个负担。……现在规定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中介费,可以有效减轻购房者的负担,对购房者来说更为有利。
2,收取适量中介费有利于中介行业的规范发展。
对于买卖双方来说,中介费虽然是一笔支出,但是对于中介这个行业来说却具有重要意义。……具体来说,收取适量的中介费,将可以对于中介行业的规范发展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因此这项措施是一项有利的举措。
3,中介费的额度应该合理适度,这样才能维护各方利益。
三、中介要负责任吗
房屋中介负法律责任有哪些 一、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的责任。
这是中介最重要的责任。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和居间服务,签订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由于居间人提供的信息是委托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因此居间人应当如实向委托人报告相关事项,如果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房产中介在提供二手房居间服务时,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的重要事实有:
1、房屋的权属情况;
2、房屋的抵押、典当等权利限制信息;
3、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登记信息;
4、出售人与买受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
在本人最近办理的中介公司诉委托人要求支付中介费的案件中,法院认定中介公司“作为具有房地产居间专业知识和经验的机构,理当恪守守执业规则,对委托事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尽可能地掌握更多的情况,据实、公正地向委托人报告,以促成合同成立,从而获得报酬”,但由于中介公司未核实权属情况和抵押情况,造成委托人解除合同,因此其无权要求委托人支付中介费,从而驳回了中介公司的诉讼请求。由此可见法院认为中介如实披露信息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义务。
(二)另外,要澄清两个认识上的误区:
1、中介应当仅在其自身能力范围内提供真实信息比如,中介公司可要求出售方提供产证原件以便和复印件核对,也应当到房产交易中心了解房屋的权利情况,但如果出售方伪造了权利人的身份证和产权证进行交易而造成买受方的损失,则买受方不能认为中介方提供了虚假信息。因为在通常情况下,中介难以对伪造的证件进行判断,这超出了其能力范围,中介对其提供的信息并非是一种保证责任,而是一种谨慎、勤勉的责任,尽到合理的注意则可。
2、中介对他人的信用没有保证义务中介只是中间人,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的是中介居间介绍的第三人,第三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实施了违约行为,中介不承担责任。
二、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时要赔偿。
如前所述,如果中介故意隐瞒了真实信息或故意提供了虚假信息,比如明知出售方不是产权人本人,也不是合法的代理人,就介绍给买受人,从而造成买受人的损失的,中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未完成全部委托事项不得要求委托人按成交价1%支付报酬。
如果居间协议中约定按成交价1%支付中介费的,中介提供的服务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权籍调查:向房地产交易中心调查、征询所交易房屋权利的来源、现状、有无抵押、有无权利限制等,做好书面记录;;调查、征询涉及权利人的处分要求和条件;核实处分资格、权利人和相关人的身份及权利等。
2、使用状况调查:收集、调查、征询房屋座落环境、使用年限、有否隐瞒缺陷、房屋内的顶、墙、地、门、窗及设备等是否需要检测或修复,设备转让价格及有关费用的结清情况等;向物业管理单位查询有无租赁、违章搭建、相邻关系侵权,以及维修基金的缴纳和使用情况等。
3、行情调查:收集、调查、征询买卖价格的行情比较、税费结算、房屋户型比较、买卖双方的心理价格比较、有关政策变动的影响等;进行各种形式的信息发布活动等。
3、确定成交意向,订立交易合同:陪同双方当事人实地踏勘房屋、设备、环境;约定洽谈时间、沟通买卖双方的成交意向;出示和认定权籍资料、确定当事人身份等;为成交双方选择合同文本,进行签约指导、见证,如实告知成交双方买卖合同的约定条款和注意事项、履行方式、支付房款的方式等。
4、办理产权过户:双方当事人过户手续资料收集、报告、确认、确权时间约定,代收代付应由客户支付的税、费,完成所有交易过户、户口迁移、房屋入住手续。
多数房产中介提供的居间合同中,都约定委托人应当在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之日支付房屋总价1%的中介费,但有时签订了正式合同后由于一方违约或者其它原因并不继续履行下去,因此中介并不会完成以上第4项服务内容,在这种情况下,中介应当退还部分中介费。
房屋中介负法律责任有哪些?房屋中介必须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履行责任,不得有违法的存在,不然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关于房屋中介负法律责任的问题你该怎么做,建议直接来电咨询我们上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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