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装修公司招人的有很多,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知名装修公司如孝感某某装修公司正在招聘相关人才。
以下是
1.孝感地区装修公司概述:孝感市是湖北省的一个重要城市,有许多装修公司在此开展业务。这些公司涵盖室内设计、施工监理、材料采购等全方位服务。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这些公司通常需要不断扩充团队,以适应市场需求。
2.招聘的具体情况:孝感某某装修公司目前可能正在招聘室内设计师、项目经理、施工工人等职位。由于不同公司的业务需求不同,招聘的职位和数量也会有所差异。想要了解具体哪些公司在招聘以及招聘的职位,可以通过求职网站或当地媒体查询。
3.公司人才需求和选择:随着业务的扩大,这些装修公司对于各类人才的需求也在增加。他们可能正在寻找有经验的专业人士来加强团队实力,同时也在培养新的行业人才。对于求职者来说,选择一家有良好口碑和前景的公司非常重要,可以通过公司规模、业务范围、客户评价等方面来了解公司情况。
4.求职建议:如果你对孝感地区的装修行业感兴趣并希望加入其中,可以直接联系当地的装修公司,通过其官方网站或招聘信息了解招聘详情。同时,准备好个人简历和作品集,以便更好地展示个人能力和经验。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招聘情况还需求职者自行查询和了解。希望有志之士能够找到心仪的工作,共同为孝感装修行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湖北全洲扬子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1993年2月2日正式成立,现已拥有房屋建筑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混凝土预制构件、公路路基工程、钢结构工程的专业承包及市政公用总承包三级资质。公司于2001年顺利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2007年整合并获得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项体系的认证。
公司由熊青林担任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为3.5亿元人民币,工商注册号为420900000001640。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孝感市香澳路5号,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全洲扬子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过去的几十年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凭借卓越的技术实力和完善的管理体系,赢得了众多客户的信赖。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建筑解决方案,涵盖房屋建筑、装修装饰、混凝土预制、公路路基、钢结构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等领域。
今天就是一年一度的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为帮助消费者避开消费陷阱
合法合理地维护自身权益
孝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发布了10个与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
且较为典型的维权报道
以警示更多经营者
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
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1轿车自燃起纠纷举证倒置终获赔
【案情简介】2017年8月,汉川市消委接到周先生的投诉,称其2016年12月在武汉购置的轿车于2017年6月在家中自燃,他找经销商要赔偿却遭拒绝。
【处理过程及结果】接到投诉后,消委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经查,周先生反映情况属实,但经销商方面作出了“此车燃烧起火原因不明”的结论。然而,当地消防部门通过实地调查火灾事故认定:起火原因可排除遗留火种和外来火源引发火灾的可能性,但不排除电气线路故障和自燃引发火灾的可能性。经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协议:汽车销售公司为周先生更换被烧的车壳及电路线,保修受损设备费用折合人民币约3万余元。
【案例评析】虽然轿车自燃原因不明,但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要求”。根据“商品质量问题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汽车销售公司应承担无瑕疵举证责任。
2景区租车游玩受伤消委调解获赔偿
【案情简介】2017年5月14日,孝南区消委接到周女士投诉,称其在市内某景区游玩时,租赁景区的游览自行车骑至一上坡路段时,车辆突然失控,导致老人和小孩摔倒,小孩脸部划伤,老人倒地不起,治疗费用花了13000元。景区方表示事故过错在游客一方,景区无义务承担治疗费用。
【处理过程及结果】接到投诉后,孝南区消委人员到景区对事故进行了调查,发现现场没有设置安全提示和保护措施,租赁的观光自行车没有说明老人和小孩不能骑。经调解,景区方认识到在管理方面对游客出游过程中的危险性预见性不足,承担了13500元医疗费和3500元护理费。
【案例评析】景区提供的自行车观光游玩服务项目没有设置安全提示和保护措施,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要求。根据规定该景区应当履行赔偿义务,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脱责任。
3摇号购房遭毁约消委出手解难题
【案情简介】2017年1月3日,余女士向孝昌县消费者委员会反映,她于2016年9月27日在当地某楼盘购房,并交付了定金及预售款。2017年1月2日,余女士在开盘摇号时选中房型并定购确认,但当晚售楼部电话告知此号房已被他人认购,余女士要求售楼处继续履行合同但遭拒。
【处理过程及结果】消委工作人员到售楼处查看购房合同,余女士投诉情况属实。消委工作人员进行调解后,售楼处帮余女士挑选了一个她看中的房型,并赔礼道歉。
【案例评析】根据《合同法》规定,开发商在与消费者签订购房合同并摇号选中房号后,应当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再将此房认购他人。
4美容店骗施连环计强制消费被投诉
【案情简介】2017年10月,李女士向应城市消委会投诉,称其被促销人员以问卷调查为由拉进某美容店,并被推销办理2888元的美容卡。过了几天,她去该美容店做护肤时,店员让她抽奖,她抽到一张3888元的美容套餐。随后,该店员擅自给她做了这个套餐,并且强制她刷卡付款,但在做了该项目后出现头晕眼花、浑身无力等反应,她要求退款遭拒。
【处理过程及结果】应城市消委会对该店强制李女士进行消费以及因美容项目导致身体不适的情况展开调查。经查,李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该美容店的行为属强制消费行为,美容店最终退还李女士3428元。
【案例评析】该美容店未经消费者同意,强行向消费者推销美容产品,依据《消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
5结婚照相起纠纷消委调解保权益
【案情简介】2017年3月23日,王先生在孝感城区一影楼与某摄影师约定:于2017年3月29日在该影楼拍摄婚纱照,并支付定金1000元。王先生和女友按约定时间去拍照时,事先约定的摄影师不在,影楼派出其他摄影师为二人拍照,但拍摄出来的照片不好看。
【处理过程及结果】经调查,当日约定的摄影师因为家中有急事请假,为了不影响生意,影楼就安排实习摄影师拍摄,基本确认了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消委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该影楼与消费者达成调解协议:影楼安排原来约定的摄影师免费为王先生重新拍摄一套婚纱照。
【案例点评】依据《消法》相关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在已有明确时间、明确摄影师、提供相应服务等规定的情况下,影楼擅自更换摄影师,无法提供相应的服务这些行为明显构成违约。
6净水器破裂水淹新家消委维权获赔偿
【案情简介】2017年11月2日,家住孝昌县的一对夫妇向当地消委投诉,他们在某人寿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保险后,获赠一台价值3280元的净水器。没成想净水器安装的第二日便导致新装修的房屋淹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0元左右。夫妇二人多次联系该保险公司协商要求赔偿无果。
【处理过程及结果】孝昌县消委工作人员查明,导致房屋被淹水是该保险公司赠送的净水器内管破裂造成。经消委工作人员调解,保险公司赔偿消费者13000元。
【案例评析】依据《消法》,商家不得以赠送为由提供不合格产品或者假冒的产品。赠品如果有质量问题,消费者同样可以要求退换或者赔偿。
7办卡容易退钱难健身房成“添堵房”
【案情简介】2017年9月19日,胡女士在城区某健身会所购买了三年健身卡,在上了8节私教课后,胡女士出现双侧手肘疼痛,停止运动数天后也未见好转,后去医院检查确认为网球肘,属不当运动所致。胡女士要求健身会所退卡退课却被拒绝。
【处理过程及结果】消委人员多次与商家进行协商与沟通,宣传法律法规,最终商家愿意全额退还胡女士的办卡费用。
【案例评析】依据《消法》相关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有义务更有责任告知或明示消费者在使用健身器材过程中有可能发生危险的警示以及正确的使用方法,尽量避免危险的发生。
8花钱洗浴被烫伤消委介入商家赔偿
【案情简介】2016年12月,安陆消费者汪先生在某洗浴中心洗澡时被喷头中突然冒出的热水烫伤,治疗费用花了4000多元,与洗浴中心协商多次不能达成赔偿协议。
【处理过程及结果】安陆市消委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调解,最终洗浴中心同意赔偿4680元现金给消费者,消费者对此调解结果表示接受。
【案例评析】按照《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9健身房“食言”不退款消委帮助讨公道
【案情简介】2017年3月,孝感城区某健身房开展开业前促销活动,宣传预办理会员卡可享受“交100抵1000”优惠,并承诺不满意可随时退款,沈女士交了100元预付款。4月份,该健身房开业,按照“交100抵1000”的优惠,沈女士和朋友两人一起办卡需再缴纳3680元,沈女士认为价格过高要求商家退还100元押金,但被商家以“还没有正式开业,5月1日之后再退”为由拒绝。等到5月1日,沈女士再次找到商家,却被告知“不能退”。
【处理过程及结果】经过消委工作人员与商家耐心解释,商家认识到行为的错误,沈女士顺利拿到商家的退款。
【案例评析】依据《消法》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
10新购手机出故障消委调解化纠纷
【案情简介】万女士于2017年10月1日在城区某手机卖场购买了一部新手机,使用了三天后,手机出现通话音质不好、充不进电的问题。万女士要求退货,却被商家拒绝。
【处理过程及结果】消委工作人员约谈投诉人和商家,经核实消费者万女士投诉情况属实,经调解,商家向万女士返还了手机款。
【案例点评】依据《消法》和《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票价格退清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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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汤毅
责任编辑:白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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