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押涉案财物最新规定

202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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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押涉案财物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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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涉案财产有何规定,涉案财物处置要成“明白账”,中央纪委透露一个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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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涉案财产有何规定

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财物,应当予以查封、扣押、冻结,并依法处理。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提高司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第三条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财物,应当予以查封、扣押、冻结,并依法处理。第四条人民检察院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处理涉案财物,必须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财物。凡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都应当及时进行审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予以解除、退还,并通知有关当事人。严禁以虚假立案或者其他非法方式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对涉案单位违规的账外资金但与案件无关的,不得查封、扣押、冻结,可以通知有关主管机关或者其上级单位处理。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应当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所扶养的亲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和物品,减少对涉案单位正常办公、生产、经营等活动的影响。

诈骗罪的财物怎么处置

诈骗罪中财物的处理方式:如果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给被害人;如果权属不明确的,可发还给被害人;如果能够确定不属于已查明的被害人所有,但又无法发还被害人的,应当依法上缴国库。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案发后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诈骗财物及其孳息,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被害人;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骗款物占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应予扣除。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涉案财产有何规定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二、涉案财物管理规定

法律分析: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其亲友受犯罪嫌疑人委托或者主动代为向检察机关退还或者赔偿涉案财物的,参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关于查封、扣押、冻结的相关程序办理。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开具查封、扣押、冻结决定书,并由检察人员、代为退还或者赔偿的人员和有关规定要求的其他人员在清单上签名或者盖章。代为退还或者赔偿的人员应当在清单上注明系受犯罪嫌疑人委托或者主动代为犯罪嫌疑人退还或者赔偿。

法律依据:《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四条人民检察院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处理涉案财物,必须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财物。凡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都应当及时进行审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予以解除、退还,并通知有关当事人。

严禁以虚假立案或者其他非法方式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对涉案单位违规的账外资金但与案件无关的,不得查封、扣押、冻结,可以通知有关主管机关或者其上级单位处理。

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应当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所扶养的亲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和物品,减少对涉案单位正常办公、生产、经营等活动的影响。

涉案财物处置要成“明白账”,中央纪委透露一个重要信息

原创2020-08-0718:30·政知新媒体

撰文|高语阳

在看落马官员双开通报时,我们经常会看到一句话“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涉案财物如何处置?事实上,除了随案移送司法机关,还有由纪检监察机关依法收缴、上缴国库的情况等。

8月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文《涉案财物怎么追怎么管怎么处置》,详细解释了涉案财物的“来”和“去”。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等“老虎”成了涉案财物处置的典型。

此外,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注意到,文中还透露了重要信息:今年下半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将研究修订涉案财物管理制度,并将就禁止超范围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作出进一步工作安排。

赵正永违纪违法财物全部追缴到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8月7日发表的文章中首先提到了赵正永案。

赵正永案庭审

7月31日,赵正永受贿案一审宣判。赵正永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赵正永被法院认定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17亿元。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同时披露,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已扣押、查封并移送司法机关涉赵正永案财物折合共计约6.31亿元;查封、冻结了与赵正永有关的房产和公司股权,合计约1亿元。

赵正永案扣押的涉案资金和物品,均已收缴到位;查封的涉案房产和冻结的公司股权,将按照司法机关判决进行处置。此外,赵正永违纪违法财物已由纪检监察机关全部追缴到位。

“老虎”涉案财物多金额巨大我们知道,一些“老虎”的涉案金额相当高,涉案财物也很多。

在8月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文中提到了几个“老虎”涉案财物处置的典型案例,包括曾志权、陈刚、赵洪顺、云光中、赖小民。

其中,已经一审宣判的曾志权、赵洪顺的通报中均提到,对他们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且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可以看到,一些“老虎”的敛财数额巨大。就已经获刑的“老虎”来说,敛财数额较大的有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被认定敛财4.49亿元;云南省委原书记白恩培受贿超2.46亿元;安徽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长陈树隆受贿2.7亿元等。这些涉案财物的处置每一个都是一项庞大的工程。

涉案财物的去向涉案财物的去向,相关法规中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文件,纪检监察机关对于涉案财物的处理原则是:

  • 属于涉嫌犯罪所得的,案件移交司法机关的同时,相关财物一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系违纪违法所得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收缴,上缴国库;
  • 对于经调查不属于涉案财物的,及时予以退还。
  • 值得一说的是,根据规定,经查明与违纪违法无关的,及时按规定予以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将原财物归还被调查人,原财物被消耗、毁损的,用与之价值相当的财物予以赔偿。

    政知道注意到,此前也已经有过超范围查扣的涉案财物被返还的案例。

    下半年将研究修订涉案财物管理制度收缴、扣押之后,纪检监察机关有权对违纪所得涉案物品进行处置。与涉案款相比较,涉案物品的处置相对复杂。

    根据规定,在委托公开拍卖和回购的基础上,将禁止上市交易的珍稀动植物及其制品、文物等依法移交专业主管部门。

    此外,针对拍卖处置不动产和机动车,今年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曾联合相关国家部委先后发布《关于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助监察机关在涉案财物处理中办理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公安机关协助监察机关在涉案财物处理中办理机动车登记工作的通知》。

    扣押涉案财物最新规定

    目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已经明确表示下半年将研究修订涉案财物管理制度。在这之前,一些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已经发文予以规范。例如,甘肃省纪委监委年初印发《甘肃省纪委监委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办法(试行)》。今年6月,天津市纪委监委出台《天津市纪检监察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提出要打造涉案财物“明白账”。

    资料|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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