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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杭州公共自行车扫码租车流程
该城市公共自行车扫码租车流程步骤如下:
1、下载并注册杭州市民卡APP,这是杭州公共自行车的主要租车渠道。
2、注册成功后,登录APP,找到“扫码骑车”功能并点击。
3、点击后,会出现一个页面,其中有公共自行车的二维码,用APP进行扫码。
4、扫码成功后,APP会显示租车成功并开始倒计时,一般在10秒内即可租车。
二、杭州公共自行车IC卡如何收费
杭州公共自行车是一种便捷、环保的出行工具,60分钟内可免费使用。在各大固定租车点,您可以轻松租用到自行车,并享受通租通还的便利。
如果您在杭州骑行公共自行车超过一小时,将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超出的部分,每小时将收取0.5元的费用。因此,在使用公共自行车时,请注意控制骑行时间,以避免不必要的费用产生。
这种公共自行车服务的推出,旨在鼓励人们选择更加环保、低碳的出行方式。通过骑行自行车,不仅可以减少汽车尾气排放,缓解城市交通拥堵,还能提高人们的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因此,越来越多的杭州市民选择骑行公共自行车作为日常出行方式。
租车时间段根据租赁点的服务时间而定。一般来说,租赁点会提供明确的营业时间,以便您更好地安排骑行计划。在租车前,请务必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您的骑行体验顺畅愉快。
杭州市公共汽电车乘车规则
2025-05-28 09:29·行走的风景
杭州市公共汽电车乘车规则
第一条为加强杭州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维护乘车秩序和行车安全,保障乘客和公共汽电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交通运输部《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杭州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结合杭州公交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乘坐公共汽电车的乘客,均应遵守本规则。第三条乘客应自觉在站台上排队候车,按照先下后上顺序上下车。乘坐区分上下客车门的车辆时,依次从前门(上客门)上车,并往后门移动,到站后从后门(下客门)下车。公共汽电车在运行途中,因故不能继续行驶时,乘客要听从驾驶员的安排,不得自行开启车门强行上下。公共汽电车至终点站后,乘客应全部下车。下客站不得上车。第四条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幼儿的乘客,优先使用照顾专用座位。乘客应提倡尊老爱幼、文明乘车的美德,主动给有需要的乘客让座和提供方便。第五条公共汽电车行驶中,乘客不得进入驾驶区域,不得与驾驶员谈话或催促驾驶员赶路,不得做出任何妨碍驾驶和危及行车安全的行为。第六条精神病患者、学龄前儿童、醉酒者应在其监护人或健康成年人陪同下乘车。第七条公共汽电车工作人员根据治安安全检查、卫生防疫检查等规定对上车乘客的携带物品、防疫措施、健康证明等进行检查,乘客应当积极配合、主动接受检查。对经劝告仍不配合检查、携带疑似危险品或未按规定采取防疫措施的人员,应拒绝其上车。第八条乘客上车应自觉支付车费或主动出示本人有效乘车凭证,并配合查验。上车前应自备相应零钱,自取车票,不得使用假币、不能流通的残币支付车费,任何乘客不得收取他人车费。乘车凭证按规定的地域、期限、线路、时段、人员适用,不得冒用他人乘车凭证。乘客经付费闸机付费后进入实施同台免费换乘的BRT站台乘车,不得直接进入站台。乘坐分段计价的公交线路上、下车时漏刷卡或扫码的,按线路最高票价补扣,能证明乘坐线路的除外;投币支付的,上车时应主动告知驾驶员目的地站点,按照相应金额投币。第九条成年乘客可免费带领身高不足1.3米的儿童乘车。第十条车辆在中途因发生交通事故、客伤事故或车辆故障不能继续行驶时,乘客可免费改乘同线路同方向营运车辆。第十一条乘客应注意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严防被盗,行李物品不能占用座位、不得阻碍通道及其他乘客通行。每位乘客可免费携带总重量不超过15千克,或体积不超过0.064立方米,或占地面积不超过0.25平方米的行李物品。超过免费携带标准的,应按此标准的倍数支付相应倍数的车费。重量超过50千克或体积超过0.125立方米,或占地面积超过1平方或长度超过2米的行李物品不得携带乘车。婴儿车、残疾人使用的轮椅、导盲杆等必要扶助工具不受该限制,但不得影响他人。第十二条为保证乘车安全,禁止携带下列物品乘车:(一)枪支、弹药、管制器具和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及其他违禁品、管制物品;(二)犬只、活禽等可能影响他人安全的动物(有识别标志的服务犬,小型宠物如乌龟、金鱼等且自备装运容器的除外);(三)易燃性、有严重异味、外表尖锐或者其他易污染、损坏设施、易损伤他人的物品;(四)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乘客禁止携带充气气球等影响公交运营秩序和安全的物品,携带风筝、自行车、滑板车、无人机等物品应有安全包装,不得影响公交运营秩序和危及乘客人身安全。第十三条乘客应遵守公共道德,语言举止文明,衣着得体,爱护车内设施,保持车厢安静整洁,做好自我防范,拉好扶手栏杆,禁止下列行为:(一)乘车时将头、手等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向车外抛洒物品;(二)在车内饮食,吸烟(含电子烟),点燃明火,随地便溺、吐痰、乱扔废弃物,兜售商品和散发广告;(三)在车内袒露身体,一人同时占用多个座席,乞讨、卖艺,踩踏座席,嬉戏、悬吊、打闹、斗殴、寻衅闹事,语言、侮辱性动作挑衅他人;(四)在车内大声喧哗,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编结针织品,擅自开关车门和无故启动应急装置;(五)其他影响公交运营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的行为。第十四条乘客在车内遗失物品,可凭有效凭证向线路当班人员问询,认领时应出示有关身份证明、凭证并出具收条。第十五条违反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相关规定,经劝阻拒不改正的,公共汽电车工作人员可以拒绝为其提供客运服务,并告知交通运输部门。第十六条车辆行驶途中,遇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突发性灾害等突发事件时,应服从驾驶员或现场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应急处置。鼓励和倡导乘客参与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行安全保障,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勇于制止侵扰驾驶员安全驾驶等违法行为。第十七条乘客有权对驾驶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营运服务予以监督,对违反服务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投诉,但不得在行车过程中对驾驶员进行侵扰。第十八条乘客损坏车内设施、造成公共汽电车营运损失或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九条违反本规则构成违反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规定的,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处理;侮辱、殴打、伤害驾驶员或有其他行为,构成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有关失信信息,按照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规定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依法予以惩戒。 第二十条本规则自2022年1月10日起施行。原2005年7月1日起施行的《杭州市城市公共交通乘坐规则》废止。【WINDRISES MINIPROGRAM PROMOTION】尊享直接对接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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