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小程序设计开发——助力新电商新零售
电话+V:159999-78052,欢迎咨询遗嘱只给其中一个子女,[小程序设计与开发],[小程序投流与推广],[小程序后台搭建],[小程序整套源码打包],[为个体及小微企业助力],[电商新零售模式],[小程序运营推广及维护]
一、立遗嘱人把遗产在多子女的情况下却只指定其中一个子女继承合理吗?
按照中国的《继承法》,立遗嘱人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处分个人财产。这意味着,即使在有多子女的情况下,立遗嘱人可以指定其中一个子女作为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只要这份遗嘱是合法有效的。
在实际操作中,立遗嘱人的选择应当基于对家庭成员的理解和考量。如果立遗嘱人认为其中一个子女在家庭中承担了更多的责任,或者这个子女在经济上更需要帮助,那么立遗嘱人有权通过遗嘱表达自己的意愿。这样的决定在法律上是受到保护的,也是合理的。
当然,这样的安排可能会引起其他子女的不满。为了减少家庭矛盾,立遗嘱人可以考虑在遗嘱中明确说明自己的理由,或者在生前与所有子女进行充分的沟通,使他们理解自己的决定。这有助于维护家庭的和谐。
此外,法律也规定了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应当由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但这并不意味着立遗嘱人的意愿可以忽略。相反,立遗嘱人有权通过合法的遗嘱表达自己的意愿,确保遗产按照自己的期望进行分配。
二、老人遗嘱只给一个孩子有效么
老人遗嘱财产只给一个子女有效。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只要是老人的合法财产,老人都有权做出任何符合他本人意愿的处分行为,当然包括将财产只留给其中一个子女。
什么样的遗嘱才算是有效的遗嘱:
1、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公证遗嘱有效;
2、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无非法内容的,有效;
3、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证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的代书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
4、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的录音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
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的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6、无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嘱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7、遗嘱中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内容无效;
8、立有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
9、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10、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11、受胁近、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12、伪造的遗嘱无效;
13、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立遗嘱分宅基地给非集体成员子女,对不起处分违法、遗嘱无效!
2025-05-11 08:33·狄城普法驿站
作者:黎明即起曰法三章
根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不需要经过登记。即没有登记也会发生物权的变动,只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现行《民法典》同样如此规定。
什么意思?不说人话就是:宅基地使用权的物权属性是基于事实行为发生物权变动。也就是说,
只要房子建好了,宅基地使用权就同时拥有了,并不是登记了才有宅基地使用权。本次案例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老父亲名下宅基地房屋拆除后,大儿子花钱重建房屋,房屋是大儿子的,
在父亲去世前,宅基地使用权也是大儿子的,跟小儿子没了关系。为什么?因为房子建好,房子是大儿子的,宅基地使用权就是大儿子的,根本不需要登记。
还有一个情况是,小儿子户口转出并且也不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老父亲立遗嘱说“
如果宅基地房屋不拆迁,大儿子和小儿子一人一半;如果宅基地房屋拆迁,那拆迁补偿也是一人一半”这就有意思了,两种情况都说一下:1.如果宅基地房屋不拆迁,现在是房子和宅基地使用权都是大儿子的,再加上小儿子还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那房子和地跟小儿子没关系;并且法律明确规定
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那老父亲的遗嘱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无效!2.如果宅基地房屋拆迁,那补偿款老父亲总可以自己决定了吧!立遗嘱分补偿款给两个儿子总没有问题吧!对不起,
补偿款同样全是大儿子的!为什么呢?其实原因很简单,补偿款补的是啥?
补的是拥有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和拥有使用权的宅基地使用权人以及房屋所有权人。小儿子哪个都不占,所以啥也分不到!
看看本次案例:(2022)甘民申1777号,陈某是甘肃省山丹县某村九社村民,有两个儿子,大儿子陈1和小儿子陈2。1984年小儿子陈2将户口转出并不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001年在农村的大儿子陈1花钱将父亲房屋拆除后重建。2014年父亲陈某立下遗嘱“我名下现有宅基地一宗,该地块位于山丹县清泉镇西街村九社,面积约四百多平方米。我现在明确表示:
如我死亡后,上述宅基地由二儿子陈某2、大儿子陈某1各继承50%。如遇征地拆迁等事宜,补偿资金也由其俩人各自领取50%。上述遗嘱内容系我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望亲属、子女给予理解并尊重本人遗愿。”
后房屋遇拆迁,大儿子陈1遇小儿子陈2因争财产起诉到法院,本案经一审二审到甘肃高院。
甘肃高院观点:宅基地使用权是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和使用、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我国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的性质,因此,
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都有资格获得宅基地。本案陈2将户口转出,故其既
非案涉宅基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非该宅基地使用权自然户成员,陈2请求不能成立,被继承人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遗嘱内容也因
非法处分宅基地使用权而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不需要经过登记。即没有登记也会发生物权的变动,只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对宅基地使用权而言,当发生国家征收时,被征收的对象有两个:一是集体所有的土地,二是宅基地使用权人在该土地上建造的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故案涉宅基地征收后,对地上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收益权人应为陈1。
借此农村子女争财产的案例说近期后台粉丝的农村老人家事留言感触:现如今世态炎凉,人情淡薄,老年人去世后争遗产的案子不在少数,现在普遍大多数年轻人经济拮据,存不住钱,但又要支撑成家立业、生儿育女的重担,老人的态度和做法就很重要!有的老人守财,对儿子儿媳不提供任何经济支持,儿子一家买房装修四处借钱,连生孩子都没主动给过一分钱,博得儿子儿媳一世怨恨。也有老人主动坦诚将银行密码大部分财产提前告诉儿媳,为儿子儿媳提供奋斗的资本,一家兴旺。但同时老人其实也很难,遇不孝儿女,坦诚相帮又怕落得老无所依;索性不管又落得处处埋怨,家庭矛盾四起,怎么做呢?很多粉丝觉得,帮不帮?帮多少?还是要分人和分情况,孝顺有德的儿女尽力帮一帮,儿女也会记得你的好,遇到不孝儿女就顾好自己的养老生活,看能力而定吧!你觉得呢?当然,回到本案,立遗嘱还是要多征求专业人士意见,保证遗嘱合法生效,避免家庭矛盾!来源:劳动者看新规本文仅供学习交流使用,如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于第一时间删除!【WINDRISES MINIPROGRAM PROMOTION】尊享直接对接老板
电话+V: 159999-78052
专注于小程序推广配套流程服务方案。为企业及个人客户提供了高性价比的运营方案,解决小微企业和个体拓展客户的问题